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讲义经典课件(PPT113页)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信息化; 2.程序化; 3.制度化; 4.具体化。
《铁路企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 计报表统一格式及使用说明》(财会 [2005]203号)
是《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重要配套规 章,必须同时执行。如:持支票从银行提 取现金的经手人,应在银行付款凭证上签 字;将现金送存银行的经手人,应在现金 付款凭证上签字 。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 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规、 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具体情 况,制定本规范。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0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铁路系统各运输、 多元经营、集体经济等企业及其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公司,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单位”)。 铁路运输企业收入、基建、资金、工会会 计均应执行本规范。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济南铁路局财务处 王卫东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意义
(一) 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提高会计工作的 效率;
(二) 有利于防范错弊,保护企业财产安全; (三) 有利于完善会计岗位责任制; (四) 有利于会计工作与其他经济管理工作协调一致。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演变过程
1.财政部《会计人员工作规则》,1984年4月 2.铁道部《会计工作达标升级办法》,1990年左右 3.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6月 4.铁道部《会计基础工作标准》,1997年6月 5.铁道部《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01年4月 6.铁道部《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06年10月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切实重视会计基础工作, 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执行本规范,使本单 位会计基础工作达到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过硬、 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流程顺畅清晰、会计核 算真实合法,会计凭证、账簿手续完备、登 记准确,财务会计报告及时、准确、内容丰 富,会计档案整洁、完整,内部控制制度完 善、基础台账完备,各项制度体系相互衔接、 相互协调,财会工作高效、有序。
15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七条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财会稽核、信息化管理、预算管理、出纳、报销,所有 者权益、基金、债权债务、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运输进款、营业收 入、工资及工资附加费、大修、存货、成本费用、税费核算,运输收 入会计、运输收入稽核、客货收入清算、代收款、资金管理、记账、 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合同、票证、会计档案管理等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在不违反内部牵制制度的前提下,可以一人一岗、一人 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必须保证每一项会计事项由两个及以上人员处理, 不能由一个人负责办理全过程。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一般以3年至5年轮岗 一次为宜。岗位轮换的期限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八条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 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4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明确 岗位职责。会计工作岗位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二)(三)p3 (四)各岗位相互牵制、相互制约,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不
相容岗位主要包括:
1.业务经办与制证、审批; 2.制证与稽核、审批、财产保管;
3.财产保管与稽核、审批; 4.出纳与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填制收付款记账凭证和收入、
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5.客货票据总账管理与票据的发放; 6.收入进款出纳与控制运输收入进款收、存、缴业务的专用印
章保管; 7.收入进款出纳、会计与对外客货运输及收付款业务办理。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修订,目前正在执行的版本
达标升级→标准化→ 规范化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修订的主要原因
1.会计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2.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需要。 3.单位规模、企业形式变化的需要。 4.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需要。 5.近几年新发布了一系列财务规章、制度。
06版《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特 点(四化)
个别与《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表述不 一致的,按《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执 行。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三章 会计工作交接 第四章 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 第五章 会计凭证 第六章 会计账簿 第七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章 会计档案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Leabharlann Baidu16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九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必须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二)(三)(四)(七)p4 (五)具备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
者具备助理会计师资格且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 上,其中,运输生产单位和职工人数较多、业 务量较大的其他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 具备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六)具备经济管理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第十条 稽核会计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p5
7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九章 会计信息化 第十章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会计监督 第十二章 会计基础工作考核 第十三章 附则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8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重点与 难点
重点: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编 制财务会计报告 。
难点: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2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 作负责。各单位财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 单位和其控制的公司运营(含收入、资 金)、多经、集经、工会等系统会计基础 工作的具体实施。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3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的设置可根据业务规模分三种类型: 1.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 人; 2.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 关机构中配备三名及以上会计人员,并在出纳人 员以外的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3.委托会计集中核算机构或铁路企业设置的独 立会计核算机构代为核算。
《铁路企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 计报表统一格式及使用说明》(财会 [2005]203号)
是《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重要配套规 章,必须同时执行。如:持支票从银行提 取现金的经手人,应在银行付款凭证上签 字;将现金送存银行的经手人,应在现金 付款凭证上签字 。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 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规、 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具体情 况,制定本规范。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0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铁路系统各运输、 多元经营、集体经济等企业及其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公司,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单位”)。 铁路运输企业收入、基建、资金、工会会 计均应执行本规范。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济南铁路局财务处 王卫东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意义
(一) 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提高会计工作的 效率;
(二) 有利于防范错弊,保护企业财产安全; (三) 有利于完善会计岗位责任制; (四) 有利于会计工作与其他经济管理工作协调一致。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演变过程
1.财政部《会计人员工作规则》,1984年4月 2.铁道部《会计工作达标升级办法》,1990年左右 3.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6月 4.铁道部《会计基础工作标准》,1997年6月 5.铁道部《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01年4月 6.铁道部《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06年10月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切实重视会计基础工作, 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执行本规范,使本单 位会计基础工作达到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过硬、 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流程顺畅清晰、会计核 算真实合法,会计凭证、账簿手续完备、登 记准确,财务会计报告及时、准确、内容丰 富,会计档案整洁、完整,内部控制制度完 善、基础台账完备,各项制度体系相互衔接、 相互协调,财会工作高效、有序。
15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七条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财会稽核、信息化管理、预算管理、出纳、报销,所有 者权益、基金、债权债务、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运输进款、营业收 入、工资及工资附加费、大修、存货、成本费用、税费核算,运输收 入会计、运输收入稽核、客货收入清算、代收款、资金管理、记账、 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合同、票证、会计档案管理等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在不违反内部牵制制度的前提下,可以一人一岗、一人 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必须保证每一项会计事项由两个及以上人员处理, 不能由一个人负责办理全过程。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一般以3年至5年轮岗 一次为宜。岗位轮换的期限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八条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 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4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明确 岗位职责。会计工作岗位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二)(三)p3 (四)各岗位相互牵制、相互制约,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不
相容岗位主要包括:
1.业务经办与制证、审批; 2.制证与稽核、审批、财产保管;
3.财产保管与稽核、审批; 4.出纳与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填制收付款记账凭证和收入、
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5.客货票据总账管理与票据的发放; 6.收入进款出纳与控制运输收入进款收、存、缴业务的专用印
章保管; 7.收入进款出纳、会计与对外客货运输及收付款业务办理。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修订,目前正在执行的版本
达标升级→标准化→ 规范化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修订的主要原因
1.会计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2.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需要。 3.单位规模、企业形式变化的需要。 4.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需要。 5.近几年新发布了一系列财务规章、制度。
06版《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特 点(四化)
个别与《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表述不 一致的,按《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执 行。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三章 会计工作交接 第四章 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 第五章 会计凭证 第六章 会计账簿 第七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章 会计档案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Leabharlann Baidu16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九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必须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二)(三)(四)(七)p4 (五)具备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
者具备助理会计师资格且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 上,其中,运输生产单位和职工人数较多、业 务量较大的其他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 具备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六)具备经济管理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第十条 稽核会计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p5
7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九章 会计信息化 第十章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会计监督 第十二章 会计基础工作考核 第十三章 附则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8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重点与 难点
重点: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编 制财务会计报告 。
难点: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2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 作负责。各单位财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 单位和其控制的公司运营(含收入、资 金)、多经、集经、工会等系统会计基础 工作的具体实施。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3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的设置可根据业务规模分三种类型: 1.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 人; 2.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 关机构中配备三名及以上会计人员,并在出纳人 员以外的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3.委托会计集中核算机构或铁路企业设置的独 立会计核算机构代为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