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授予河南大学部分学科教授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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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副教授评审条件

河南大学副教授评审条件

河南大学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三、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

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

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1、教学。

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或教育征文、课件大赛、信息技术教育等教学类评奖活动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4)指导本科生或研究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科技创新或建模大赛获三等以上奖励。

2、论文、著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期刊论文被SCI、EI或SSCI、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收录3篇以上;其中CSSCI收录论文中至少含B级以上论文1篇。

(2)专业课教师在正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以上,其中至少4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其余须发表在SCD收录刊物上。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和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和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和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4.09.24•【字号】•【施行日期】2004.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并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各省辖市教育局、河南广播电视大学:为了全面检查、评价和验收由教育部批准开展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取得的成果,教育部将从2005年起对该试点项目进行总结性评估。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20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并就我省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是《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部推出的深化成人高等教育改革、推动广播电视教育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举措。

我省电大自1999年举办该试点项目以来,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各级电大的共同努力下,全省18个市、3个行业电大都参与了试点工作,5年来累计招生66028人(其中本科25188人,专科40840人),培养毕业生14418人(其中本科5716人,专科8702人),为我省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二、为加强对广播电视大学实施现代远程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检验试点以来取得的经验和成果,教育部决定自2005年起,以总结性评估的方式对其进行全面检查、评价和验收。

各省辖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并大力支持这项工作,加大对电大教育的经费投入,提高本地广播电视大学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广播电视大学的教育现代化进程,力争使本地电大顺利通过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8.23•【字号】•【施行日期】2021.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实施办法》的通知各本科高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决策部署,实施人才强校、人才强省战略,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和创新能力,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8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三章选聘条件第四章选聘程序第五章支持方式第六章考核管理第七章附则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服务支撑我省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战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是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协同推进,统筹实施。

第三条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遵循强化政治引领、突出立德树人、服务国家战略、坚持创新导向的原则,立足服务国家和河南省发展战略需求和国家创新高地建设,特别是河南省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技术产业,坚持创新导向,围绕科技创新体系和高等教育体系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高校育才引才用才的作用,为建设教育强省、国家创新高地提供人才支撑。

第四条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实行岗位聘任制。

支持高校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设置特聘教授国内学者、特聘教授海外学者岗位。

特聘教授国内学者面向国内实施,海外学者面向海外招聘。

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高等学校继续做好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人[1991]20号

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高等学校继续做好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人[1991]20号

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高等学校继续做好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高等学校继续做好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人〔1991〕20号)现将《关于高等学校继续做好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一年四月十日关于高等学校继续做好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高等学校首次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的实践证明,高等学校职称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当前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应作为人事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在首次职务评聘工作总结和复查的基础上继续进行,并不断完善。

为此,根据国家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结合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意见:1、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从学校事业发展、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出发,按照当前高等教育优化结构、提高水平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继续做好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措施和办法,使这一工作有利于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学科改革和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提高教师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又红又专的结构合理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

2、学校党委和行政要加强对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家有关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方针、政策,讨论决定学校贯彻实施的措施和办法,把握好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正确政策导向和思想政治方向。

学校各级党组织应认真做好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要与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对拟评聘教师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及教书育人等方面的考核,并将教师在这些方面的实际表现和取得的成绩作为评聘教师职务的重要条件。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授予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授予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授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7.01•【字号】教人[2013]677号•【施行日期】201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授予工作的通知(教人〔2013〕677号)省属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授予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2〕8号)精神,自2013年起,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的审批工作由教育部下放到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实施。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我们研究制定了《河南省高等学校授予副教授评审权实施办法(试行)》。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高校申请教授评审权,仍按照既有的条件和程序,报教育部审批。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7月1日河南省高等学校授予副教授评审权实施办法(试行)根据《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授予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授予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为规范高等学校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工作程序,提高申报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高等学校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的申报条件,原则上按照《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授予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工作的通知》(教人〔1994〕19号)规定执行。

在考察审核学校申报条件时重点把握以下几方面:(一)、学校领导班子健全,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团结协调好,能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申报学校要具备博士学位授权点或15个以上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点,申报学科要具备硕士学位授予权;(三)、申报学科要培养过本科合格人才10届以上,并培养过5届(含)以上硕士研究生;(四)、申报学科具备较好的科研工作基础,承担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五)、师资、教学和科研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合理,建立健全了教师考核制度和职务评聘的实施办法。

2022年河南大学老师职称晋升方案

2022年河南大学老师职称晋升方案

2022年河南大学老师职称晋升方案1、长聘机制:这种机制属于仿效欧美国家大学教师的职称管理机制,尤其是美国大学的通行做法。

这种教师的长聘机制主要特点是严格教师的准入条件,通过向全球学术机构发布招聘助理教授和助理研究人员信息(其实主要响应者还是华人青年学者)招收新进教师。

按照合同约定在聘期结束后达到长聘条件者转为终身教职,享受终身教职的薪金与住房待遇。

例如在北京有的名牌大学通常会给长聘副教授提供年薪可达40万元左右,如能获得某些人才称号的教师还能给予一套享有居住权的住房。

让这些获得长聘教职的教师们“衣食无忧”,“心无旁骛”地工作生活。

当然,最终助理教授中究竟有多少人没有拿到终身教职而离开学校不得而知。

然而似乎对获得长聘资质的教师没有继续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机制,那样有利于长聘教师沉下心来教书育人,做自己感兴趣的科学研究。

2、常规职称晋升机制:我们这些学术老人大多数经历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师职称晋升与绩效考核的几个主要阶段:职称晋升论资排辈阶段-以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因为文革后恢复职称晋升制度大概始于1978年前后。

当时基本上文革前的讲师晋升副教授,副教授晋升教授。

科研业绩严格量化指标阶段,上世纪90年代以后开始逐步实施职称晋升中科研成果量化举措,量化指标一般为:发表学术论文(包括专著);主持项目中纵向项目例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价值高于横向项目(指来自生产企业项目),有的学校还会设定项目经费指标;获得奖励,涉及奖励的档次(指国家级或省市级)及等级和排名顺序。

这属于依据严格量化指标评价(俗称数数评价)基础上的职称晋升与考核机制。

科研成果适度量化(代表性成果评价)阶段:主要指职称晋升中实施代表作评价举措。

例如将申请者的代表作送给国内外同行评价,尤其对于晋升正高职称者需要了解他在同行中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然而,每年年终的例行考核主要属于程序性工作。

一般对优秀等级实施奖励措施(一般设有具体论文、项目及奖励等指标),例如我经历过的两年连续优秀晋升一级工资待遇的情况。

《河南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解析

《河南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解析

河南大学文件校发〔2014〕268号河南大学关于印发《河南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全校各单位:为切实提高我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评审质量,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促进人才成长、发挥人才作用和提高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方面的积极导向作用,使职称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和学校发展,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校对《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273号)进行了修订。

经7月3日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7月11日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河南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河南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总则一、为加快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教师队伍,促进我校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激励竞争,注重对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综合素质的全面科学评价。

三、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讲师、副教授、教授,其中讲师为中级职务,副教授为副高级职务,教授为正高级职务。

实验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其中实验师为中级职务,高级实验师为副高级职务。

四、本条件适用于我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分则一、申报条件(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精品】河南大学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

【精品】河南大学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

河南大学2016年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河南大学2016年度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根据我省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近年来职称评审工作的实际,特对有关评审政策作以下说明及补充规定:一、申报资格(一)申报教师(含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取得相应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申报其它有执业资格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

(二)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博士学位,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博士学位且有连续12个月以上出国(境)访学经历,方可正常申报。

(申报考核认定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除外)(三)对没有承担教学任务或教学工作量未达到评审条件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教师(含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四)评审当年达到退休年龄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一)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和业务考试严重违规违纪的,3年内不得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限制申报范围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对与业绩条件相关的几个问题的规定:1、同一课题的成果奖励、项目课题、著作和教材不重复计算,所有业绩须为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

2、论文不含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中的论文;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论文第一作者指所有作者中排第一个的作者,第一通讯作者指所有通讯作者中通讯联系方式排第一个的作者。

3、申报教授任职资格人员实行论文外审,论文外审意见中有1/2以上(含1/2)认定为不合格者,将被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具体外审工作由人事处统一负责。

4、各级各类学会、研究会评奖不作为业绩条件中的成果对待,但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系列等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由本专业学会评选颁发的奖励可作为业绩条件中的成果对待。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来源:理化学院党委点击次数:2713 发布时间:9/4/2009 5:11:02 PM 编辑:孙超伦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社[2009] 273号各省辖市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高校教师队伍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对《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1〕16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总则一、为加快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激励竞争,注重对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综合素质的全面科学评价。

三、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讲师、副教授、教授,其中讲师为中级职务,副教授为副高级职务,教授为正高级职务。

实验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其中实验师为中级职务,高级实验师为副高级职务。

四、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分则一、申报条件(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河南大学兼职教授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大学兼职教授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知识产权学院客座教授(研究员)聘请与管理办法为加强我院与国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师资队伍素质的提高和学科建设的发展,加强和规对客座教授(研究员)的聘请和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学术动态,促进学术交流,加快学科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客座教授(研究员)岗位的设置与聘任原则客座教授(研究员)是根据教学科研工作与学科建设的需要聘请国外知名教授、专家和学者担任的荣誉性职务。

聘请对象一般为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取得一定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国外有较大学术影响和较高学术声誉的专家、学者。

客座教授(研究员)的一般聘请原则为:按需聘请,择优聘请。

二、聘任条件(一)客座教授客座教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符合专业对口、研究方向对应的前提下,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所从事的学术领域中有深厚造诣、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在国外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的专家学者;2.在发展国际友好关系、促进友好往来与合作的社会活动中,做出过重大贡献的著名专家学者;3.对推进我院教学改革、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能发挥重大作用和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专家学者;4.能够定期来我院举办讲座,进行学术交流的专家学者;5.在党政机关部门工作的专家型官员,能为学院人才培养和学院发展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可适当放宽职称等方面的条件要求。

(二)客座研究员客座研究员在符合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或管理工作方向对应的前提下,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具有丰富科研实践经验且取得丰硕成果的科研人员,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或在行业中有突出影响力的行业知名人士;2.对推进我院教学改革、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能发挥重大作用和做出实质性贡献的行政机关官员;3.能为学院提供实质性帮助的实务界知名人才。

河南大学2015年度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

河南大学2015年度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

河南大学2015年度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根据我省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近年来职称评审工作的实际,特对有关评审政策作以下说明及补充规定:一、申报资格:(一)申报教师(含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取得相应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申报其它有执业资格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

(二)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博士学位,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博士学位且有连续12个月以上出国(境)访学经历,方可正常申报。

(申报考核认定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除外)(三)对没有承担教学任务或教学工作量未达到评审条件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教师(含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四)评审当年达到退休年龄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一)自今年起开始实施《河南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校发[2014]268号),文件中“直接认定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高等院校副教授任职资格考核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和业务考试严重违规违纪的,3年内不得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限制申报范围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对与业绩条件相关的几个问题的规定:1、同一课题的成果奖励、项目课题、著作和教材不重复计算,所有业绩须为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

2、论文不含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中的论文;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论文第一作者指所有作者中排第一个的作者,第一通讯作者指所有通讯作者中通讯联系方式排第一个的作者。

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04

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04

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09根据河南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2.岗位职责;参考现行的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并对其进行完全量化;(1)工作量核算范围;教学科研岗、专职教学岗、专职科研岗:纳入工作量核;党政管理岗:纳入工作量核算的内容包括出勤率、年度;教学辅助岗:纳入工作量核算的内容包括教学任务、出;工勤岗:纳入工作量核算的内容包括出勤率、年度工作;(2)各类岗位的合格工作根据河南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及岗位设置意见(试行)》的通知,我校的教学科研岗、专职教学岗和专职科研岗中,高级职称岗位数占教师、科研编制数的55%,其中正高与副高岗位数之比为1:2。

7,中级职称岗位数占教师、科研编制数的35%;教学辅助岗中高级职务岗位数占其编制数的25%,其中正高与副高岗位数之比为1:4,中级岗位数占其编制的50%以内;党政管理岗按《普通高等学校编制管理规程》的要求及其它有关规定设置;工勤服务岗在编制数内根据符合资格人数及实际需要设置.2。

岗位职责参考现行的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并对其进行完全量化,按照合格工作量标准进行考核。

(1)工作量核算范围教学科研岗、专职教学岗、专职科研岗:纳入工作量核算的内容包括本科生教学部分(理论课教学,教育实习,指导本科生论文,实验教学);研究生教学部分(教学工作,指导研究生论文);科研部分(论文,项目,获奖,著作或教材).党政管理岗:纳入工作量核算的内容包括出勤率、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服务质量评价.教学辅助岗:纳入工作量核算的内容包括教学任务、出勤率、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服务质量评价、专业技术工作量。

工勤岗:纳入工作量核算的内容包括出勤率、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服务质量评价。

(2)各类岗位的合格工作量标准工作量的核算单位是“分",本科教学中的1个标准课时为1分,其它工作量均参考此标准确定。

合格工作量标准中包含两部分,即基本工作量和岗位工作量。

河南大学2015年度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

河南大学2015年度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

河南大学2015年度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根据我省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近年来职称评审工作的实际,特对有关评审政策作以下说明及补充规定:一、申报资格:(一)申报教师(含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取得相应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申报其它有执业资格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

(二)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博士学位,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博士学位且有连续12个月以上出国(境)访学经历,方可正常申报。

(申报考核认定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除外)(三)对没有承担教学任务或教学工作量未达到评审条件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教师(含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四)评审当年达到退休年龄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一)自今年起开始实施《河南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校发[2014]268号),文件中“直接认定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高等院校副教授任职资格考核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和业务考试严重违规违纪的,3年内不得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限制申报范围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对与业绩条件相关的几个问题的规定:1、同一课题的成果奖励、项目课题、著作和教材不重复计算,所有业绩须为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

2、论文不含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中的论文;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论文第一作者指所有作者中排第一个的作者,第一通讯作者指所有通讯作者中通讯联系方式排第一个的作者。

新课标来了,一线教师该如何面对

新课标来了,一线教师该如何面对

新课标来了,一线教师该如何面对作者:来源:《河南教育·基教版》2022年第10期李桂荣,河南大学教育学部专任教师,博士生导师,河南省特聘教授,教育部“国培计划”专家,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经济学分会常务理事、教育学分会理事,河南省教育学会教育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河南大学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牵头导师,河南省教育家书院和中原名师工作流动站指导教师。

编者按:新时代呼唤新课程,新课程需要新课标。

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及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之后,2022年4月,教育部又印发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并在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至此,基础教育将在新课标指引下全面进入培养时代新人的高质量发展时代。

相较于2011年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课程标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创新导向,突出立德树人、核心素养、学业质量、学科实践、课程内容结构化等。

这些环环相扣的新思想、新要求,成为新时期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标,每一位一线教师都需要深入领会并自觉践行。

在《本期关注》,我们邀请河南大学李桂荣教授担任主持,和教学名师、年轻教师一起围绕这些改革重点,展开对义务教育新课标的讨论,旨在贴近实际,引导一线教师重视课标的变化,并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将新课标落实到具体的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中,充分发挥义务教育课程在立德树人中的关键作用。

拥抱新课标,我们该有怎样的新姿态主持人:《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发布之前,指导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和课程实施的是2001年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2011年颁布的义务教育各科课程标准。

今年4月,教育部同时发布2022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16个学科的课程标准,这对于义务教育来说意味着什么?郑美玲(郑州外国语学校,中原教学名师):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同时革新,意味着我们将迎来一场范式层面的教育变革。

国家在课程方案层面,完善了培养目标,优化了课程设置,细化了实施要求;在课程标准层面,强化了课程育人导向,优化了课程内容结构,研制了学业质量标准,增强了指导性,加强了学段衔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考核结果的通报-教高〔2015〕371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考核结果的通报-教高〔2015〕371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考核结果的通报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考核结果的通报教高〔2015〕371号各有关本科高等学校:为实施好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加强特聘教授考核管理,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豫教高〔2012〕51号)和《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教高〔2007〕501号),2015年4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河南农业大学国家玉米改良中心郑州分中心陈彦惠等56名省特聘教授进行了中期和届满集中考核。

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一、接受中期考核的省特聘教授33人。

其中,河南农业大学国家玉米改良中心郑州分中心陈彦惠等3名省特聘教授考核等次为优秀,郑州大学内科学(消化系病)学科崔广林等15名省特聘教授考核等次为合格,郑州大学刑法学学科刘德法等15名特聘教授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考核优秀、合格者予以续聘,聘期2年;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名单见附件1)。

二、接受届满考核的省特聘教授23人。

其中,郑州大学水工结构工程学科王复明等7名省特聘教授考核等次为优秀,郑州大学有机化学学科朱志兀等13名省特聘教授考核等次为合格,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伦理学学科高国希等3名省特聘教授考核等次为不合格(名单见附件2)。

三、河南师范大学动物学学科王文晟等4人未通过学校组织的年度考核,所在学校已予以解聘并报我厅高教处备案(名单见附件3)。

省特聘教授考核管理工作是实施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环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聘任合同,规范考核管理工作。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结果的通知-教人〔2018〕436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结果的通知-教人〔2018〕436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结果的通知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结果的通知教人〔2018〕43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8〕149号)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和厅直各单位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规定程序,认真开展选拔推荐工作。

经我厅组织专家审核评选,并在省教育厅网站对入选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

现将“2018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入选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对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入选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入选人员工作特点,加大培养力度,为他们业务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要从政治思想素质、学术技术成绩、社会效益等方面定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有违法违纪或有其他不适于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行为的,取消其资格。

二、建立择优推荐和激励保障机制。

要以选拔和考核资料为基础,建立完善入选人员信息库,在涉及省级、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推荐时,按规定应从入选人员中择优推荐;在科研经费投入使用、学术活动交流、教研设备保障等方面为入选人员创造必要的条件,鼓励他们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三、希望各入选人员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在自身工作岗位和业务领域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切实发挥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其它事项。

我厅对入选人员颁发“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证书。

河南师范大学省级精品课程名单

河南师范大学省级精品课程名单
6分
5-3
录像资料评价
课堂实录
讲课有感染力,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能启迪学生的思考、联想及创新思维。
6分
特色
依据《“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5-1中所报特色及创新点打分
50分
合计
150分
附件5:
精品课程经费使用情况统计表
学院名称(盖章):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填表日期:
序号
经费支出项目名称
金额
备注
合计
实验课程
内容设计
课程内容的技术性、综合性和探索性的关系处理得当,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2
教学内容组织与安排
教学内容
安排
理论联系实际,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课内课外结合;教书育人效果明显。
8分
2-3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
内容
设计的各类实践活动能很好地满足学生的培养要求;实践教学在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有显著成效。
序号
课程网络建设内容
更新内容
备注
注:课程网络建设内容以网站上的标题为准,如课程介绍、教师介绍、教学大纲、授课教案(课程全部内容)、多媒体课件、在线测试、教学视频等。
附件3:
精品课程网站教学视频清单
课程名称:负责人:视频总个数:总学时数:填表日期:
序号
视频名称
主讲教师
视频内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主要
观测点
评审标准
分值
(Mi)
自评得分
主要工作进展或支撑材料名称
(自批准立项年度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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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发〔2009〕65号

校发〔2009〕65号

河南大学文件校发〔2009〕65号河南大学关于刘明华等290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全校各单位:根据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贯彻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意见的通知〙(豫职改字〔1991〕3号)、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完善我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2006〕23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并经省教育厅审查批准,现聘任刘明华同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王志标等168位同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司海燕等114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经学校研究,同意淮河医院聘周伟杰等2人主治医师职务,张枫林等3人助教职务;同意第一附属医院聘郑先杰等2人主治医师职务。

附件: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名单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附件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名单一、高级职务(副教授,1人)2008年7月批准(1人)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刘明华二、中级职务(168人)(一)2008年3月批准(6人)1.讲师(4人)经济学院:王志标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尹彦彬特种功能重点实验室:史建武药学院:张东娣2.馆员(2人)保卫处:林卫王俊杰(二)2008年7月批准(127人)1.讲师(117人)法学院:李刚杨戬郑铭勋王京歌蔡家琴工商管理学院:庞彦翔徐本华吴涛刘娟刘辉段曼丽刘海云李国凤程伟刘锦英国际教育学院:徐初护理学院:张务农化学化工学院:蔡永伟乔石豪冯彩霞张磊张庆友刘红玲环境与规划学院:仝致琦韩志刚崔彩辉刘鹏飞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王晓娟李会萍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韩道军葛强周林周星教育科学学院:陈永强安献丽李志刚张建东杨飞云经济学院:李永东郭晓丽马小利尚永珍张明彭凯翔郑展鹏王宝顺王金承王群章历史文化学院:孙颖张玲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刘会宾民生学院:王春晓生命科学学院:雷进生王淼张大乐宋敏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肖运海郑轩辕杨晓慧程俊芳杨利军楚彦军李晓慧龚克鲁大勇王建永马松雅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胡彬彬王书杰王洪哲庞山周长华张玉张霞李秋叶刘兵体育学院:李敏丁晓峰土木建筑学院:卢会芳顾丽华孔庆梅盛桂琳吴卫华司丽霞丁亚婷外语学院:王照岩孙雪森文学院:张雪平杨波白金郝魁锋物理与电子学院:张振龙刘寒冰刁春丽张东明赵慧玲李永军张逸群药学院:赵芬琴武亚玲张旭谢欣梅医学院:谢振兴耿旭刘瑞敏赵伟艺术学院:郭峻程瑞雪马龙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陈联营宋晓杰付光伟乔晓雯刘迎霞李有学朱世欣郑州分校:樊立辉2.编辑(1人)出版社:屈琳玉3.会计师(1人)审计处:许艳玲4. 馆员(6人)图书馆:马志赟于明侠裴丹青赵光贵马珂于娓5.实验师(1人)药学院:王子华6.工程师(1人)总务处:杨东瑞(三)2008年10月批准(讲师,32人)法学院:杨松涛张文勇化学化工学院:赵俊伟环境规划学院:彭剑锋赵永黄河文明中心:吴朋飞李谢辉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柴秀丽杜海顺教育科学学院:段晓明经济学院:何绍慰历史文化学院:祁琛云王贵仁魏继印展龙生命科学学院:张海燕赵海鹏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柴凤娟范利萍物理与电子学院:刁大生白莹李夕金任喜军向阳杜明荣新闻与传播学院:李建立宣传部:杨利娟药学院:宋仕永医学院:王军朋艺术学院:张英张自然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刘华涛(四)2008年12月批准(讲师,3人)法学院:樊建民淮河临床学院:卢红军事理论教研部:文晶三、初级职务(114人)(一)2008年7月批准(药师,1人)校医院:司海燕(二)2008年9月批准(113人)1.助教(67人)法学院:徐贺工商管理学院:杨莹公共计算机教研部:王秋雨军事理论教研部:付芳马列德育教研部:柴芳欧亚学院:马斐体育学院:韩旭文学院:程贵荣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卢涵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葛平大学外语教学部:刘丰丽刘慧敏杜娟工商管理学院:张志娟公共计算机教研部:杨一平李涵公共体育教研部:师永斌张凯乐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刘宇郑珂陈丹捷丁文珂教育科学学院:李宁宁刘宁张炳林蒋军营经济学院:赵红磊马列德育教研部:马佳民生学院:郝兵王林王新收徐春光刘春娟外语学院:张静苑朱文佳侯健黄鑫文学院:闫克梅东伟周青物理与电子学院:赵敏华高伟新闻与传播学院:张成王宏宇王成文马翠轩药学院:王金梅医学院:庆伟霞吕心瑞艺术学院:王金磊翟东伟吴艳袁凯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周菲李玉峰楚迤斐郑州分校:刘金锋梁胜彬李海平李铁柱陈花竹陈巧莲李小丽王龙葛乔玉霜李向敏付佳2.助理实验师(19人)化学化工学院:周永良常志显马鹏涛刘学军物理与电子学院:蒋智强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黎桂辉生命科学学院:韩远记齐慧杰孙立荣韩栓郭敬功大学外语教学部:臧国轻黄河文明中心:李亚婷医学院:牛新利牛艳丽天然药物与免疫实验室:甘莹李景华李骞王明丽3.助理馆员(9人)图书馆:闫芳芳韩雪李姣杨婧侯鹍附属中学:王小翠李洁大学外语教学部:焦向荣档案馆:张珂4.助理工程师(3人)后勤服务公司:张维瑞基建处:管艳财务处:张勇5.小(幼)教一级(1人)幼儿园:刘洋6.中学二级(14人)附属中学:罗云芳吴伟霞魏思坤张雪华杨茂军陈宝宏孙玉昌孟琳林王东凯魏力权王虎军安玮徐文轩李沛四、淮河医院(淮河临床学院)(5人)1.助教(3人)张枫林班锦陈昊天2.主治医师(2人)周伟杰魏海港五、第一附属医院(2人)主治医师:郑先杰夏天主题词:人事职称通知河南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9年4月20日印发—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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