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项目管理暂行规章制度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2.05•【字号】•【施行日期】2015.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监督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市政府办公厅2015年2月5日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入运营并发挥投资效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不包括投资补助、贴息等方式投资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验收,是指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概算执行情况,工程验收执行和整改情况,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情况以及项目试运营情况等方面进行的全面检查验收。
本办法所称工程验收,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消防、环保、特种设备等有关工程专项验收。
本办法所称项目单位,是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总概算或者资金申请报告的组织编制和申报单位。
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包括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统一建设管理单位、项目自建单位、代理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单位等。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部门是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的统筹协调部门,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年度验收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市交通运输、住房建设、水务等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市政府投资项目开展有关工程验收及备案工作,并按照年度项目验收计划安排配合市发展改革部门开展项目验收。
市规划国土、人居环境、消防、档案等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市政府投资项目开展有关专项验收工作,并按照年度项目验收计划安排配合市发展改革部门开展项目验收。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规定(1)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促进国有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以下统称直管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直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投资是指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实施投资的行为,包括设立公司、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所出资企业追加投入等股权投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等短期投资。
第四条企业投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规范开展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
第五条企业选择投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原则要求:(一)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产业政策要求;(二)符合市属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要求;(三)符合本企业主导产业和发展方向,原则上不得从事非主业投资;(四)不得从事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包括进行任何形式的委托理财,炒作股票、期货等)。
第六条企业投资决策应当坚持审慎原则,充分预计投资风险,在可行性研究论证中对存在不确定性的因素应作否定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素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
第七条企业国有产权代表是投资决策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提请企业规范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
在决策过程中应当切实贯彻出资人意志,维护出资人权益,认真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按照市国资委批复意见在企业决策程序中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第二章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第八条企业投资项目决策必须经过全面、充分、严密的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并按照规范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九条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以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技术与经济可行性为主要内容,是投资项目决策的基本和最主要的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 规定
目录
01 公告
03 修改的决定
02 修订条例 04 修改的决定2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经2014年8月28日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2014年8 月28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4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法律责任、附则7章64条,自2015年1月1 日起施行。《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予以废止。
修改的决定2
(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对《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等二十九项法 规作如下修改:
十一、对《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修改
(一)将第六条修改为:“市发展改革部门是市本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 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根据2018年1月12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决定》修正。
公告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64号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 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8月28日
修订的条例
(2014年8月28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月12日深圳市第六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 修正根据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人才 工作条例〉等二十九项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信息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信息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南山区政府信息工程项目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信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南山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山区政府信息工程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的南山区政府信息工程,是指部分或全额利用南山区信息化建设资金或其它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等项目的新建、扩建、改造和维护工程。
第三条南山区政府信息工程项目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含光纤铺设、网络布线、连接设备、计算机等相关设备)、电子政务应用、电子商务应用、数据交换、数据库、安全系统、各类平台建设及应用系统等。
第四条区信息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是:各单位提出项目申请,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和技术审核,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的评审、立项及资金安排计划,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安排,审计部门负责工程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廉政纪律的监督。
第二章信息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机构第五条南山区信息化建设委员会是南山区政府信息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机构。
主要职责是:(一)审定区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二)审定区政府信息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三)审定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四)协调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南山区科学技术局(信息办)(以下简称区信息办)是南山区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编制区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二)制订和实施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三)负责全区性信息工程项目的协调、管理和监督;(四)负责信息工程项目的技术调研与评审;(五)负责信息工程项目的验收。
第三章信息化建设规划第七条编制区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应当与深圳市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相一致,并符合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
须报市批准的,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区信息办负责区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的制订。
管理制度深圳市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深圳市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的协调管理,保证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列入计划,总投资于壹亿元(含外币折合)之上,经济技术可行,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第三条重大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壹)对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投资环境、提高环境质量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二)增强经济实力、促进产业升级的高新技术项目、基础产业项目和高科技农业项目;(三)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第三产业项目;(四)对精神文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公共事业项目;(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按照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市重大建设项目分为中长期拟建重大项目、重大前期工作项目和年度重大建设项目。
(壹)中长期拟建重大项目是指本市五年计划期和远景规划期内需要调研、论证和实施的项目。
(二)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是指列入年度计划,尚未完成报请国务院、国家计委审批程序的限额之上的项目,或虽于深圳市审批权限范围,但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三)年度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当年列入年度计划的新建、续建和竣工项目。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市重大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大办)于市重大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市重大建设项目协调管理的日常工作,对领导小组负责。
市重大办设于市发展计划局。
第六条市重大办的主要职责是:(壹)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方针、政策;(二)拟订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下达年度重大建设项目银行贷款指导性计划,且协调落实;(四)组织重大项目的调研论证及可行性方案的编写和申报工作;(五)组织对项目建设内容、工程进度、筹资方式的评估工作;(六)组织、协调重大前期项目的谈判,提出中方投资公司及基本融资方案;(七)负责对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跟综管理;(八)负责协调重大建设项目和市、区有关部门或单位的业务关系,协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九)负责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年度重大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且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5.12•【字号】深府规〔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2020年5月12日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储备,理顺项目前期论证时序,加快推进“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提高项目转化率,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8号)等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项目策划生成是指项目单位提出建设意向、开展前期研究论证,初步落实建设条件并明确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项目单位,是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织编制和申报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新建、改建、扩建类市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建设规模或功能调整的改建、扩建类市政府投资项目的策划生成阶段管理。
国家审批用海(含围填海)项目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项目单位应当提前谋划,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或者经批准的专项规划,提出一定时期内需要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的内容和深度编制前期工作成果文件,按程序申报项目策划生成论证。
第五条市发展改革部门统筹管理项目策划生成,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储备和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项目协调机制,建设和维护项目登记平台,依托项目登记平台受理项目策划生成论证申报并开展项目策划生成论证。
某公司项目管理暂行制度
制订人:刘正东审核人:审批人:目录第一章前言 (4)第二章目的 (5)第三章适用范围 (6)第四章项目分类 (7)第五章岗位职责 (8)第六章工作流程图及流程说明 (11)第一步、项目启动 (12)第二步、项目总体计划 (15)第三步、项目工程实施运行及控制 (17)第一项需求分析 (19)第二项设计 (21)第三项编码 (23)第四项安装调试 (24)第五项培训 (27)第六项项目工程监察及控制 (29)第七项系统验收 (30)第八项项目结束 (32)第七章技术类员工考核制度 (33)第一节考核目的 (33)第二节考核对象 (33)第三节考核内容 (33)第四节考核原则 (33)附件 (34)工作量统计分析表 (34)项目考核分析表1 (35)项目考核分析表2 (36)技术人员使用分配表 (37)第一章前言深圳蓝凌项目管理暂行制度以ISO9001中有关软开发的要求为指导编写而成,各项目的文档将存放于项目管理中该项目的相应文件夹中,项目经理应将所有有关项目的文档都系统地、规范地保存起来,方便以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以前文档的查询,更方便领导检查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
另外,并非所有项目都必须包含ISO9001中有关项目开发中所列的所有文档,而是项目负责人、执行人根据项目/任务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完成那些文档,而应掌握的原则是:任务的计划性,任务实施的可监控性、规范化,重要资料的存档,有用知识的积累。
第二章目的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实现公司项目的合理管理和规范操作,进而保证项目的实施质量、控制项目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并通过建立相关项目文档实现公司知识沉淀,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能力。
本制度手册包括项目工程中的功能组织和主要的项目文件,包括负责人一览表、组织机构图、工作进度表、技术要求和文件一览表等,以保证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落实和执行。
第三章适用范围本制度应用于所有的应用软件系统项目及产品开发项目。
第四章项目分类根据项目的合同金额的大小、技术难度、工时等要素,项目分为如下四类:A类项目: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被认定为A类项目:➢合同金额(应用软件部分)在150万以上➢计划工时超过50人月➢技术系数超过2.0,具有重大的技术创新意义B类项目: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被认定为B类项目:➢金额(应用软件部分)在100~150万之间➢计划工时在30~50人月之间➢技术系数在1.5~2.0,具有重大的行业应用推广意义C类项目: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被认定为C类项目:➢合同金额(应用软件部分)在50~100万之间➢计划工时在10~30人月之间➢技术系数在1.0~1.5,具有较大的行业应用推广意义D类项目: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被认定为D类项目:➢合同金额(应用软件部分)在50万以下➢计划工时在10人月以下➢技术系数在1.0以下,具有一般的行业应用推广意义的项目;注:1.项目分类在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由技术总监、总经理确认;2.根据项目的不同分类,项目经理需要符合相应的业务要求,在第五章的岗位职责中进行详细说明。
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设廉洁、安全、优质和高效工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结合罗湖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是指部分或全额利用区政府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区政府资金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本级财政预算外收入中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和其他用于基本建设的财政性资金。
其他用于基本建设的财政性资金主要包括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住房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及上级拨入的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等。
本办法所称区重要建设项目是指总投资3000万元或以上的区政府投资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建立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决策制度,实行集体决策;(二)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三)重点投向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四)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监管制度,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五)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工程监理和工程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七)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或项目责任人制度。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各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区计划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审批、上报、组织实施及投资控制,会同区有关部门开展对区政府投资项目的督查;(二)区财政部门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财务管理和监督;(三)区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的用地、规划管理和监督;(四)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监督;(五)区审计部门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管理和监督;(六)区监察部门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廉政监督。
第五条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统一由区政府设立的建筑工务机构负责建设实施,区政府常务会议另定的除外。
第二章计划编制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以及实际需要编制。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21年)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21年)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0.30•【字号】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施行日期】2021.11.01•【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七号)《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经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30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0月30日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14年8月28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月12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2021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投资决策第三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第五章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市本级政府投资行为,强化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约束,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深圳市本级政府投资,是指利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应当遵循科学、规范、效率、公开、适度平衡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应当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前款规定的领域。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00年3月3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市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深圳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深圳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市本级预算内资金、土地开发基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进行建设。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以及实际需要编制。
政府投资应当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
政府投资应当重点投向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二)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策的原则;(三)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制和工程监理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四)依照本条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第五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计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计划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市政府财政、规划国土、建设、审计、监察及其他有关部门按其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须经申请并批准立项后方可进行建设。
申请项目立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申请报告;(二)项目建议书;(三)市计划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二)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分析;(四)其他事项。
第八条立项申请由市计划主管部门审查。
符合立项条件的,市计划主管部门应当报市政府批准。
特别重大的项目,市政府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审批权限,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审批的项目,其立项申报工作由市计划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04•【字号】深府[2006]142号•【施行日期】2006.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年8月4日深府〔2006〕142号)《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四届三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管理,保证建设质量,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包括电子政务网络、安全支撑平台、应用支撑平台、各类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及共享等新建、扩建及升级改造。
第三条市直机关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及其下属各单位全部或部分使用市财政性资金的电子政务项目,适用本办法。
使用市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大型基建项目中包含的电子政务子项目也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电子政务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核和绩效考评;监督、指导各区和各部门的电子政务项目建设、验收和维护;组织全市重点电子政务项目的实施。
市发改部门负责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审批。
市财政部门负责电子政务项目运行维护经费的审核安排。
各部门在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上,分别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用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电子政务项目建设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协调、资源共享、注重实效、保障安全”的原则,促进电子政务健康发展。
第二章规划管理第六条市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市发改部门组织制定全市电子政务规划,并按年度对规划进行修订。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全市电子政务规划和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电子政务近期建设规划,并提出具体的电子政务项目和建设内容,报市信息化主管部门。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doc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区政府投资项目采用代建制进行建设的,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政府相关部门的制度.第四条项目代建分全过程代建和分阶段代建两种形式,全过程代建形式是指从项目立项后开始,直至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交由代建单位实行全过程管理,即项目代建总承包;分阶段代建形式是指代建项目分为前期代建和建设施工管理代建两个阶段,分界点为项目概算批复。
第五条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管理职责.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区政府实施委托代建管理。
第六条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遵守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第七条区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由代建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行使项目管理权。
第八条区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实行合同管理,代建单位确定后,委托单位与代建单位签订相关项目委托代建书面合同。
第二章代建单位的确定和代建单位的条件第九条区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单位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或配合招标工作。
依法必须招标范围以外且代建费属于集中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进行代建,委托单位可自行采购选定代建单位。
第十条代建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技术力量;(3)具有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经验;(4)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5)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6)代建单位与委托单位、项目使用单位应无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19•【字号】深发改规〔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机构正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对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3月19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任务委托和预算管理第四章项目管理机构工作内容第五章行为规范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域重大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研制、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科研平台自主攻关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和工程化验证、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自主研制、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建设等扶持计划项目类别。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市发展改革委是项目的专项资金主管单位,委托项目管理机构承担项目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对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评估。
第四条项目管理机构是指受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协助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主要负责:(一)开展项目现场跟踪、资料核验等工作,识别项目存在风险,定期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告项目情况;(二)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批复文件或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建设内容、建设目标、建设地点和建设期限等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并按规定提请验收;(三)开展项目相关技术研究,为市发展改革委提供专业知识支持;(四)组建由技术专家、财务专家等组成的顾问团队,为项目考核、方案调整、资金使用提供咨询论证意见;(五)组织完成项目里程碑考核,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里程碑报告;(六)确保项目管理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归档项目相关资料,形成项目档案提交市发展改革委;(七)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的项目管理其他职责。
深圳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深圳项目管理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经济发展迅速,各种项目不断涌现。
然而,由于项目管理不规范,项目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因此急需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项目管理目标。
1. 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项目管理效率;3. 加强沟通协作,提高团队合作能力;4. 提高风险应对能力,降低项目风险。
三、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1. 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项目立项、规划、实施、监控和收尾等各个环节,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流程;2. 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目标、里程碑计划、资源计划、风险管理计划等,确保项目可控可预测;3. 加强沟通协作,建立项目团队,明确团队成员职责,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提高团队协作效率;4. 强化项目监控,建立项目监控指标体系,及时发现项目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5. 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应对和监控机制,降低项目风险。
四、项目管理实施步骤。
1. 项目立项阶段,明确项目目标、范围、时间和成本等基本要求,制定项目管理计划;2. 项目规划阶段,制定项目详细计划,包括工作分解结构、资源分配、风险管理计划等;3. 项目实施阶段,按照项目计划执行,加强项目监控,及时调整项目进度和资源配置;4. 项目收尾阶段,总结项目经验,归档项目文档,评估项目成果,为后续项目提供经验借鉴。
五、项目管理实施效果评估。
1.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评估项目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 项目管理效率,评估项目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效率;3. 团队合作能力,评估团队沟通协作效果;4. 项目风险应对能力,评估项目风险管理效果。
六、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落实。
1. 全员参与,提高项目管理意识,确保项目管理方案得到有效落实;2. 定期评估项目管理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项目管理方案;3. 不断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形成良好的项目管理文化。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财预规[2012]5号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财预规〔2012〕5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保障预算单位工作任务完成和各项事业发展资金需求,规范和加强市级部门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深圳市本级部门预算准则(试行)》,我们制定了《深圳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深圳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保障预算单位工作任务完成和各项事业发展资金需求,规范和加强市级部门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深圳市本级部门预算准则(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市级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市属各预算单位的项目管理。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市属各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民生优先原则。
申报项目预算,应切实体现民生优先,将有限的财政资源重点向民生事业发展方面倾斜。
(二)体现绩效原则。
申报项目预算应提出项目实施的绩效目标,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10日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保障政府投资效益以及财政资金的安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和《深圳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直接支付暂行办法》(深府规〔2018〕2号)、《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规〔2018〕2号)、《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列入市预选中介机构库,参与深圳市市、区两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核工作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预选中介机构)的管理。
第三条预选中介机构依照国家法规及行业规范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核工作。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其委托的预选中介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审查把关。
审计部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预选中介机构审核质量进行核查。
财政、住房建设等其他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对预选中介机构的行业监督管理。
第二章预选中介机构的确定和调整第四条预选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或者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执业资格,具有较完善的内部执业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经市财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市住房建设部门备案,且在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深圳蓝凌项目管理暂行制度
深圳蓝凌项目管理暂行制度一、总则项目管理是深圳蓝凌公司内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项目管理暂行制度。
二、项目管理目标1.确保项目按照要求按时完成,达到预期效果;2.提供全面、准确的项目信息,供决策者参考;3.确保项目管理过程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三、项目管理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计划、组织、实施和监控,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2.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经理的指示,完成所负责部分的工作,并积极参与项目讨论和决策;3.上级领导:提供项目管理支持和资源保障,监督项目进展和效果;4.项目办公室:协助项目经理进行项目管理工作,提供资源支持和信息管理。
四、项目管理流程1.项目立项:由上级领导审批决定项目立项,确定项目目标、范围和资源;2.项目计划: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目标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表和资源需求;3.项目执行:项目组成员按照任务分工完成各自工作,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4.项目监控:项目经理及时监督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调整;5.项目评估:项目完成后进行总结评估,分析项目过程和结果,提供改进建议。
五、项目管理工具1.项目计划工具:使用专业的项目管理软件进行任务分解、时间安排和资源调度;2.项目进展报告:定期向上级领导和项目办公室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3.项目会议:定期召开项目会议,讨论项目进展和解决问题;4.项目文档:建立完整的项目文档管理系统,保证项目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六、项目管理规范1.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背公司伦理准则;2.项目相关信息必须保密,不得泄漏给外部;3.项目管理过程必须透明公正,不能偏袒或歧视任何项目组成员;4.项目管理决策必须经过充分讨论和论证,遵循科学决策原则。
七、项目管理结果评价1.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目标和质量要求,进行项目成果评价;2.上级领导根据项目目标和公司整体情况,进行项目管理效果评价;3.项目组成员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和项目结果,进行个人绩效评价。
深圳某某项目管理暂行制度
深圳某某项目管理暂行制度在深圳这座充满活力与创新的城市里,有一个特别的项目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那就是我们今天要说的某某项目。
为了让这个项目能够有条不紊地推进,顺利达成预期的目标,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暂行制度那可是必不可少的。
咱们先来说说项目的规划这一块。
项目开始之前,那必须得有一个清晰明确的规划。
就好比你要出门旅行,总得先定好路线和目的地不是?比如说,要明确项目的目标是什么,是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某个建筑的建设,还是要开发出一款深受市场欢迎的新产品。
这目标得具体、可衡量、能实现、相关联、有时限,也就是咱们常说的 SMART 原则。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参与的一个类似项目,一开始目标定得模糊不清,结果大家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撞,浪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后来重新梳理,明确了具体的目标,这才走上了正轨。
再讲讲团队的组建。
这就像搭积木,得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上,才能搭出漂亮的城堡。
项目经理得有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领导能力,能够掌控全局;技术人员得技术过硬,能解决各种技术难题;市场人员得对市场有敏锐的洞察力,能准确把握市场需求。
而且,团队成员之间还得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有一回,在一个项目中,技术人员和市场人员因为沟通不畅,闹了不少矛盾,导致项目进度受阻。
后来通过多次的协调沟通,大家才明白了彼此的难处,重新团结起来,项目也得以顺利推进。
项目的执行过程更是关键。
要有详细的工作计划,把大目标分解成一个个小任务,落实到每个人头上。
每天、每周、每月都要有进度的跟踪和反馈。
如果发现有偏差,得及时调整。
就像开车一样,得时刻盯着仪表盘,发现方向不对,赶紧修正。
比如说,在某个软件开发项目中,有一个模块的开发进度滞后了,经过仔细分析,发现是因为需求变更没有及时沟通到位。
于是,赶紧组织相关人员重新明确需求,调整计划,最终赶上了进度。
质量把控也不能马虎。
这就像是做饭,得保证每一道菜的色香味俱全。
从原材料的采购,到生产过程的监控,再到成品的检验,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
深圳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
深圳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
深圳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
定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深建字[1993]87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1993.05.01
【实施日期】1993.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
(1993年5月1日深建字[1993]87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保障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与民用项目的房屋建设、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市政道路、管线敷设(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特区内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做到文明施工、科学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在明显位置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许可证号。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大宗材料、半成品、机具、设备的堆放不得侵占道路及市政公用设施。
确需部分临时占用的,应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由建设局签署意见经城管办批准,并将批准号以明显标志悬挂在现场。
第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就确保施工现场周围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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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蓝凌项目治理暂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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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状况:受控文件
保存期限: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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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发部门:蓝凌机构所属公司所辖
所有部门
生效日期:
制订人:刘正东审核人:审批人:
目录
第一章前言 (4)
第二章目的 (5)
第三章适用范围 (6)
第四章项目分类 (7)
第五章岗位职责 (8)
第六章工作流程图及流程讲明 (11)
第一步、项目启动 (12)
第二步、项目总体打算 (15)
第三步、项目工程实施运行及操纵 (17)
第一项需求分析 (19)
第二项设计 (21)
第三项编码 (23)
第四项安装调试 (24)
第五项培训 (27)
第六项项目工程监察及操纵 (29)
第七项系统验收 (30)
第八项项目结束 (32)
第七章技术类职员考核制度 (33)
第一节考核目的 (33)
第二节考核对象 (33)
第三节考核内容 (33)
第四节考核原则 (33)
附件 (34)
工作量统计分析表 (34)
项目考核分析表1 (35)
项目考核分析表2 (36)
技术人员使用分配表 (37)
第一章前言
深圳蓝凌项目治理暂行制度以ISO9001中有关软开发的要求为指导编写而成,各项目的文档将存放于项目治理中该项目的相应文件夹中,项目经理应将所有有关项目的文档都系统地、规范地保存起来,方便以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往常文档的查询,更方便领导检查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
另外,并非所有项目都必须包含ISO9001中有关项目开发中所列的所有文档,而是项目负责人、执行人依照项目/任务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完成那些文档,而应掌握的原则是:任务的打算性,任务实施的可监控性、规范化,重要资料的存档,有用知识的积存。
第二章目的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实现公司项目的合理治理和规范操作,进而保证项目的实施质量、操纵项目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并通过建立相关项目文档实现公司知识沉淀,进一步提高公司职员的工作能力。
本制度手册包括项目工程中的功能组织和要紧的项目文件,包括负责人一览表、组织机构图、工作进度表、技术要求和文件一览表等,以保证全面质量治理体系的落实和执行。
第三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应用于所有的应用软件系统项目及产品开发项目。
第四章项目分类
依照项目的合同金额的大小、技术难度、工时等要素,项目分为如下四类:
A类项目: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被认定为A类项目:➢合同金额(应用软件部分)在150万以上
➢打算工时超过50人月
➢技术系数超过2.0,具有重大的技术创新意义B类项目: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被认定为B类项目:➢金额(应用软件部分)在100~150万之间
➢打算工时在30~50人月之间
➢技术系数在1.5~2.0,具有重大的行业应用推广
意义
C类项目: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被认定为C类项目:➢合同金额(应用软件部分)在50~100万之间
➢打算工时在10~30人月之间
➢技术系数在1.0~1.5,具有较大的行业应用推广
意义
D类项目: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被认定为D类项目:
➢合同金额(应用软件部分)在50万以下
➢打算工时在10人月以下
➢技术系数在1.0以下,具有一般的行业应用推广
意义的项目;
注:
1.项目分类在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由技术总监、总经
理确认;
2.依照项目的不同分类,项目经理需要符合相应的
业务要求,在第五章的岗位职责中进行详细讲
明。
第五章岗位职责
按照公司技术序列划分,各岗位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一、技术总监
1、组织启动项目会议;
2、选择、任命项目经理;
3、分配人员成立项目组;
4、审批项目进展情况;
5、审批设计结果;
6、审批更改的设计。
二、项目经理
项目治理采纳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项目经理的要紧职责,是在项目组成员的协助下,为其负责的项目肩负起最终的责任去满足质量、成本和进度的要求,项目经理具体负责:
1、召开项目会议,协调项目组其它成员的工作。
2、确定项目质量保证及操纵要求。
3、拟定、监督、治理项目总体打算。
4、向项目组其他人员分配任务。
5、制订、复查及审批(若有需要)其它重要的项目文件材料治理、分包进度。
6、指导项目组并进行定期的项目复查会议。
7、起草并治理项目治理报告。
8、联络客户及现场其它有关的单位。
9、预备和出席客户定期的复查会议。
10、按照要求接收并审批由供应商及分包商提供的材料(包括系统软件、设备及资料)。
11、向公司领导简述及分发项目报告。
12、负责材料的存储和分配保存适当的记录。
13、负责每月对项目小组成员进行考核,向主管领导提交考核报告。
14、关于超过一个月的外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依照蓝凌机构相关财务规定,负责项目费用的申请、治理以及操纵,并定时向主管领导、公司财务部提交项目费用明细表。
15、监督项目组人员按照ISO9001中有关软件开发的要求进行系统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以及实施。
注一:项目经理的资格
依照项目分类的划分,项目经理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A类项目:
➢为蓝凌机构服务超过一年半
➢担任过一个以上A类项目或者两个以上B类项目
经理
➢具有优秀的项目经理任职纪录
B类项目:
➢为蓝凌机构服务超过一年
➢担任过一个以上B类项目或者两个以上C类项目
经理
➢具有良好的项目经理任职纪录
C类项目:
➢为蓝凌机构服务超过一年
➢担任过一个以上C类项目或者两个以上D类项目
经理
➢具有良好的项目经理任职纪录
D类项目:
➢为蓝凌机构服务超过半年
➢担任过一个以上D类项目或者具备较强的综合
能力
注二:项目经理的考核
每个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公司对项目经理进行评分,项目经理的任职纪录将作为年终评定、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工程师
1、协助项目经理完成项目工作。
2、优质高效完成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分配的任务。
3、负责相关文档的及时编写、存档。
四、项目协调员(由技术总监委任)
1、协助项目经理完成项目监督工作。
2、定期按项目进度收集及汇总项目文档。
第六章工作流程图及流程讲明
在应用软件开发项目或工程实施项目中营销部已与客户签订合同,即向技术总监发出合同授予通知。
技术总监通知工程部并分配合同中有关软件设计以及开发、实施等工作,使工程部能够作好预备启动项目以满足客户的要求。
工程部或研发部自有研发项目通过可行性分析并报批技术总监、总经理后,由技术总监指定项目经理以及项目小组,按照项目治理的流程进行实施。
第一步、项目启动
项目启动流程讲明:
1、合同提交 / 产品研发立项,由部门经理;
2、外接项目以部门经理或者技术总监接到销售部提交的项目合同为起点,并以合同软件功能规划书作为项目范围,并以此制订项目打算;
3、研发产品以部门经理或技术总监提交产品研发可行性报告并由总经理批准后为起点;
4、选择及指定项目组;
5、部门经理、技术总监针对不同的项目召开会议,选择并任命一个项目经理及项目组的其它人员;
6、安排项目启动会议;
7、项目经理应与部门经理,依照项目规模和要求,进一步汲取其它成员加入项目组;
8、部门经理应与项目经理、销售以及其它有关的职员(该项目有关的软件人员)一起开会;
9、销售应将所有有关的项目投标书和合同文件(价格、承诺等敏感部分除外)转交部门经理或被指定的项目经理;
10、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应对有关文件作出分析、推断,若有疑问,应与销售商量,咨询营销部的意见和关心,项目经理应保存
转交的记录和有关的文件并保存启动会议记录;
11、项目协调员应参与项目启动会议并记录会议纪要分发给项目组全体成员及上报技术总监;
12、分派工程任务;
13、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应向项目组其它成员简单介绍和分配项目任务,以便预备重要的项目文件和完成重要的工作任务;14、项目经理向项目组的成员介绍该项目任务,编写、更新和检验项目进展状态报告,要紧责任及任务可参考项目工程启动记录;
15、项目经理应将项目的分工及进度打算转交给项目协调员,便于协调员及时跟踪项目进度;
16、预备开始制订总体打算;
17、项目经理应向项目组成员分析项目要点。
分析的目的如下:(1)、组成一个能发挥功能的项目组织结构。
(2)、了解项目的范围和建议的工作方法,以及在合同期内应完成的内容以及提供的服务。
(3)、确定需要特不关注的条件约束和实施领域。
(4)、着手制订项目总体打算,包括进度打算以及质量治理打算。
18、检查销售移交的资料及完成项目启动纪录;
19、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应对项目工程启动记录上的任务和文件的打算性及完整性进行评估、检验和记录,要紧参考合同中<<软件任务规划书>>的内容以及规约。
;
20、项目经理填写<<项目启动纪录>>,项目正式启动。
第二步、项目总体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