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四:合同协议书之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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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建设工程的日益增多,施工合同作为双方合作的法律依据,其内容和条款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新旧版本进行比较,分析其中的变化和影响。

一、合同分类根据施工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可以将其分为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两种类型。

总包合同是指工程项目发包者将全部工程任务交由承包方来完成,并由其负责整体工程的施工管理。

而分包合同则是将工程任务分解为多个分包任务,由不同的承包商完成。

在新旧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的内容基本保持一致,仅在一些条款上存在轻微差异。

二、合同条款1. 工程范围和位置新版本施工合同中,对工程范围和位置的描述更加详细和准确。

不仅要说明具体的工程范围和位置,还要包括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交通等配套设施情况。

这些细节的描述更有利于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沟通和合作。

2. 工程价格和支付方式在新版本的合同中,工程价格和支付方式的条款更加明确和细致。

包括工程价款的总额,以及付款方式和时间节点。

而旧版本的合同中,在这方面的条款相对简单和笼统。

明确的价格和支付方式有利于保障施工承包商的权益,以及防止双方因支付问题发生纠纷。

3. 工程期限和延期条款新版本的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期限和延期条款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不仅规定了工程的开始和结束时间,还对实施各个阶段的工作时间做出了计划。

而旧版本的合同中,只对工程期限做了简单的规定。

新版本合同的细节规定可以更好地保证工期的合理安排,减少工期延误的可能性。

4. 施工质量和验收标准新版本的合同中,对施工质量和验收标准的条款更加具体和严格。

明确了工程施工的各项标准、规范和验收标准,有利于提高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而旧版本的合同中,这方面的条款相对简单。

明确的质量和验收标准对双方来说都是有益的,可以减少后期纠纷和争议。

5. 废料排放和环境保护新版本的合同中,对废料排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更加重视。

明确了施工承包方对废料的清理、处理和处置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双方当事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就具体业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制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依据,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和乙方之间的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并为双方的合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第二条签约合同价甲方和乙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认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以下简称RMB)XXX元。

第三条合同价1. 根据具体业务事项,双方约定合同价为RMBXXX元。

2. 乙方接受甲方支付合同价作为其提供服务或产品的报酬。

第四条付款方式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XX%作为合同订金。

2.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其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后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剩余XX%作为尾款。

第五条付款时间1. 合同订金应在乙方确认合同生效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2. 尾款应在乙方完成其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六条违约责任1. 如果甲方未按照第四条和第五条的约定时间支付款项,甲方应按照合同价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产品,乙方应按照合同价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日期: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用于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在不断演变和更新。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新旧版本进行对比,以了解其在条款和内容上的变化。

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体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变化。

下面将对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几个重要方面进行对比分析。

条款简化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条款上相较于旧版本进行了简化,以提高合同的可读性和操作性。

在新版合同中,对于合同基本信息、工程范围和报价等重要内容进行了更加清晰和简洁的规定,减少了冗余和重复的内容,提高了合同的效率。

风险分担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风险分担方面进行了一些调整。

旧版本合同中,往往将所有的风险全部由施工方承担,而新版本合同中对风险的分担更加合理和公平。

根据新版合同的规定,施工方和业主都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以增加各方的责任感和合作意识。

环保要求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环保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的加强。

在旧版本合同中,环保要求较为简单,而在新版本合同中,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更加严格和细致。

新版合同要求施工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采取一系列环保措施,保护环境和生态。

法律法规的更新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于最新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更新的反映。

根据最新的建筑工程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新版本合同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规要求进行了规定。

这使得新版合同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的法律环境,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

旧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旧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过去使用的版本,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施工需要,但在某些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条款繁琐旧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条款上往往较为繁琐,使用了较多的法律术语和复杂的句子结构。

这使得合同的阅读和理解变得困难,容易导致合同的误解和纠纷。

风险集中旧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风险分担上往往偏向施工方,将大部分的风险和责任都压在了施工方身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四:合同协议书之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四:合同协议书之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四:合同协议书之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四条)王冠华一、新旧合同条文对照GF-2013-0201 GF-1999-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__(¥__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元);。

2.合同价格形式:__。

第一部分协议书……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__元(人民币) $:__元较之于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协议书中关于“合同价款”的规定,《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中关于“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的规定基本是作了全新的修订,不仅在内容组成上由原“合同价款”修订为“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而且在“签约合同价”部分,将“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和“暂列金额”四项费用单列。

二、解读(一)签约合同价1.关于签约合同价首先,合同协议书双方当事人须结合《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正确理解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的区别,以便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正确履行。

“签约合同价”同时界定为“合同价款”,虽与上述“合同价格”“合同价格”,需引起注意。

其次,对于不同的建设工程,签约合同价表现形式不同。

最后,需要关注“营改增”对于签约合同价的影响。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通知指出,“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领域中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规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责任、权益和义务。

近年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一些变化,新旧版合同存在一些差异。

本文将对新旧版合同进行对比,以便更好地理解其变化和影响。

1. 合同形式旧版合同通常以纸质合同形式存在,需要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而新版合同中,电子合同形式被引入,允许双方通过电子签名等方式达成并确认合同内容。

这一变化使得合同签署更加便捷和高效,加快了合同的成立和执行过程。

2. 合同内容新版合同在合同内容的设计上更加明确和详细,对于工程质量、进度、款项支付、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旧版合同相对较为简略,对细节条款的规定较少。

新版合同的详细规定有助于减少争议和纠纷的发生,并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和效率。

3. 合同变更和索赔在合同变更和索赔方面,新版合同对程序和条件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旧版合同对于合同变更和索赔程序缺乏详细规定,容易产生争议和纠纷。

新版合同的规定可以更好地保护双方的权益,规范合同变更和索赔的过程。

4. 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新版合同在违约责任的规定上更为严厉和具体。

旧版合同对违约行为的责任和赔偿条件作出的规定相对较为笼统,容易引发纠纷。

新版合同对于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有助于维护合同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5. 争议解决机制新版合同在争议解决机制方面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旧版合同对于争议解决的方式和机构缺乏具体的规定,容易导致争议的长时间得不到解决。

新版合同将争议解决的方式和机构列入合同的重要条款,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保障。

,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旧版合同相比,在形式、内容、变更和索赔、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机制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的改进和完善。

这些变化有助于规范工程施工的过程,保护各方的权益,减少纠纷和争议的发生,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建设工程相关各方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新版合同的规定,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四:合同协议书之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四:合同协议书之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四:合同协议书之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合同协议书之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起着重要作用。

下面是合同协议书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的新旧对照解读:新条款:一、签约合同价1. 双方约定的签约合同价是指双方在协商过程中达成的,用于确定双方权益的金额。

2. 签约合同价应包含工程施工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设备租赁等。

合同价应明确列出各项费用,以确保费用的透明度和可控性。

3. 如合同价无法明确确定,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前约定一个基准价,后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通过书面协议进行记录。

4. 签约合同价的支付方式应明确约定,包括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等。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款项,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旧条款:一、合同价格形式1. 合同价格形式包括总金额合同、固定费用合同、成本加利润合同等形式。

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价格形式。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2. 总金额合同是指按照约定的总价进行合同签订和支付。

合同价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 固定费用合同是指按照当时确定的费用进行合同签订和支付,不随施工过程中费用的变化而调整。

4. 成本加利润合同是指根据工程实际成本和约定的利润率进行费用的确定和支付。

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新条款与旧条款的对比可以发现,新条款对签约合同价进行了更加明确和详细的规定。

旧条款只是简单地提到了合同价格形式的几种形式,而没有对具体的合同价进行规定。

新条款强调了签约合同价应包含工程施工的全部费用,并要求明确列出各项费用,以确保费用的透明度和可控性。

这样可以避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费用不明确、争议的情况。

而旧条款只是提到了合同的总价、固定费用和成本加利润这几种形式,并没有要求对各项费用进行详细明确的列示。

新条款还对合同价的支付方式进行了规定,要求明确约定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等支付方式和时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一、引言二、合同形式旧合同形式旧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施工范围和标准、工期、价格和支付方式、责任和保证、争议解决等。

新合同形式新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入了数字化技术,可以在电子平台上完成合同签署和管理。

新合同形式主要由电子文件和数字签名构成,可以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合同状态的实时监控。

三、合同条款旧合同条款旧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相对简单,常使用的条款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要求、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工期的约定、合同终止和违约责任等。

新合同条款新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增加了更多的条款,以适应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法律环境的变化。

新合同条款主要包括:工程质量要求、施工监理和验收标准、工程变更和索赔、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合同解除和争议解决等。

四、合同风险管理旧合同风险管理旧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相对较弱,合同当事人对合同风险的认识和处理能力有限。

常见的合同风险包括: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达标、合同价款支付风险等。

新合同风险管理新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入了更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合同当事人对风险的认识更加全面和准确。

新合同风险管理主要通过保密性协议、预付款保障和风险分担机制等方式来降低合同风险。

五、合同履约监督旧合同履约监督旧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监督主要由监理机构负责进行,主要通过现场检查和验收等方式来监督合同履约情况。

监理机构的监督水平和效果受到一定限制。

新合同履约监督新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入了互联网技术,可以实现远程监督和实时数据监测。

新合同履约监督采用大数据和等技术手段,提高了监督的效率和准确性。

六、结论新旧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形式、条款、风险管理和履约监督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新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信息化和数字化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对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解读

对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解读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7〕214号)发布,两部委联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并自2017年10月1日起,新版示范文本正式执行,原2013版示范文本同时废止.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2013版示范文本)是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下称“建纬所")受住建部委托起草的。

2013版示范文本充分借鉴了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的《施工合同条件》等优秀条款,具有结构严密、逻辑性强、内容全面等特点,并且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是一本经典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今年8月,建纬所再次接受住建部委托对2013版示范文本进行修订,建纬所由总所副主任、南京分所主任曹珊律师组织执笔,对2013版示范文本进行修订。

2017版示范文本主要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中对缺陷责任期及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修改内容,对2013版示范文本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中与缺陷责任期和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

虽然2017版示范文本并未进行太多修改,但很多人却对其进行了各式各样的解读,还有很多培训机构也有意进行相关培训.由于部分解读内容与修订的目的和初衷不尽一致,为避免误导广大从业者,有必要从修订者的角度对2017版示范文本进行解读.一、修订背景(一)国办发〔2016〕49号文我国建筑市场存在不同程度的混乱和不规范行为,其中包括发包人利用其优势地位预先设置各种名目的保证金以及高比例保证金条款,此举在损害了承包人利益的同时,也导致资金利用效率低下,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发展信用经济和加快建筑业的转型升级。

2016年6月27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针对如何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采取如下措施:1、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并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

2024年通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24年通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通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本合同目录一览1. 一般规定1.1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2 词语定义与解释1.3 法律法规的适用1.4 合同的开始执行与完成2. 双方主体2.1 承包人的资质与能力2.2 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3. 工程内容3.1 工程项目的概况3.2 施工范围与工程量3.3 施工图纸与技术规范4. 合同价格4.1 合同价格的确定4.2 价格调整的条件与方法4.3 预付款与进度付款4.4 质量保证金5. 工期与进度5.1 工期的约定5.2 进度计划与控制5.3 工期延误的处理6. 质量与标准6.1 工程质量的要求6.2 质量检验与验收6.3 质量问题的处理7. 安全文明施工7.1 安全生产的要求7.2 环保与消防措施7.3 安全事故的处理8. 材料与设备8.1 材料与设备的供应 8.2 材料与设备的质量8.3 材料与设备的验收9. 变更与调整9.1 合同变更的条件9.2 合同变更的程序9.3 价格与工期的调整10. 违约责任10.1 承包人的违约行为 10.2 发包人的违约行为 10.3 违约责任的处理11. 争议解决11.1 争议的解决方式11.2 仲裁或诉讼的程序11.3 仲裁或诉讼的费用12. 合同的解除12.1 合同解除的条件12.2 合同解除的程序12.3 合同解除后的处理13. 合同的终止13.1 合同终止的条件13.2 合同终止的程序13.3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14. 其他条款14.1 保密条款14.2 知识产权保护14.3 不可抗力14.4 合同的转让14.5 合同的修订14.6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一般规定1.1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有);(3)投标书及其附件;(4)专用条款;(5)通用条款;(6)合同技术文件;(7)合同价格清单;(8)其他附件。

建设施工合同新旧对照

建设施工合同新旧对照

建设施工合同新旧对照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建设施工合同作为建筑领域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为了适应建筑市场的新变化,最高人民法院对建设施工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

本文将对新旧建设施工合同进行对照分析,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修订后的内容。

一、合同无效及合同解除新《司法解释》对建设施工合同的无效情形和合同解除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法规,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合同无效:1.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此外,新法规还明确了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1. 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 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在合同价款及支付方面,新《司法解释》对价款的确定、调整以及支付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修改。

新法规规定,建设施工合同价款可以采用固定价、可调价和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确定。

其中,固定价是指在约定的范围内不再调整的价格,可调价是指根据约定的标准在一定范围内调整的价格,成本加酬金是指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加上约定的酬金计算价款。

关于支付方式,新法规明确了以下规定:1. 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 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后,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3. 发包人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4. 当事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保修新《司法解释》对建设施工合同中的工程质量及保修条款进行了完善。

新法规规定,承包人应当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承担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承包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或者赔偿损失。

施工合同范本新旧对比

施工合同范本新旧对比

施工合同范本新旧对比1. 合同结构和条款布局查看新版本是否对合同的章节结构进行了调整,条款的排列顺序是否有所变化。

分析这种结构调整是否更有利于合同的阅读和理解,以及是否更符合实际的施工流程和管理需求。

2. 合同条款内容的变化逐一对比新旧合同范本中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

关注重要条款的修改,如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价款支付、违约责任等。

分析这些变化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影响,以及是否更能适应市场环境和法律法规的变化。

3. 语言表述和用词比较新旧合同范本的语言风格和表述方式。

查看新版本是否使用了更清晰、简洁的语言,避免了模糊和歧义。

注意用词的准确性和专业性,以及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4. 风险分配和争议解决分析新旧合同范本中关于风险分配的规定,如不可抗力、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等方面的处理方式。

对比争议解决条款,包括仲裁或诉讼的选择、管辖法院的确定等方面的变化。

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利益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施工合同范本也在不断更新和修订。

本文将对[旧施工合同范本名称]和[新施工合同范本名称]进行对比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施工合同范本的变化和发展趋势。

一、合同结构和条款布局1. 章节结构[旧施工合同范本名称]共分为[X]个章节,分别为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新施工合同范本名称]在章节结构上进行了优化,将合同分为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及其他补充协议五个部分。

新增的“其他补充协议”部分,为合同双方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和协商空间,便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

2. 条款顺序在通用合同条款中,[新施工合同范本名称]对部分条款的顺序进行了调整。

例如,将“工程质量与检验”条款提前到“工程进度”条款之前,强调了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1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1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用于规定双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法律的变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新旧版本中有一些显著的差异。

本文将对新旧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对比分析,探讨其变化和影响。

新版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特点新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对于旧版本来说,更加注重合同的完整性和明确性。

是新版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特点:1. 条款增多新版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对于旧版本来说,常常会增加更多的条款,以弥补旧版本合同在规则制定上的不足。

这些新条款通常涉及施工期限,质量验收标准,支付方式等方面。

2. 形式更加规范新版本合同通常会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对合同的形式进行更加规范化的要求,要求合同必须有纸质正本和电子版,并且必须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等程序。

3. 引入新的责任追究机制新版本合同常常会引入一些新的责任追究机制,如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追责机制,合同解除或终止条款等。

这些条款的引入旨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可控性。

旧版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特点旧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对于新版本来说,主要存在特点:1. 条款较少旧版本合同通常只规定了双方在工程建设中的一些基本约定,而没有详细说明一些具体细则。

这导致在工程建设中容易出现一些争议和纠纷。

2. 形式较为随意旧版本合同对于合同形式没有明确的规定,造成合同的形式和格式多种多样,缺乏统一性。

这对于合同文本的保存和维护带来了一些困难。

3. 责任追究机制相对简单旧版本合同对于责任追究机制的规定相对较为简单和单一,一般主要涉及施工单位的违约责任。

在工程建设中,这种简单的责任追究机制难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控制。

新旧版本对比及其影响新旧版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条款、形式以及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

这些差异对于工程建设各方都有一定的影响。

1. 建设单位新版本合同的条款较多,规定较为详细,使得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可以更好地保障自身利益。

建筑施工合同中签约合同价

建筑施工合同中签约合同价

建筑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的工程总造价。

它是合同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对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签约合同价的定义、构成、确定方式、调整原则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签约合同价的定义签约合同价,又称合同总价,是指在建筑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工程项目的总造价。

它包括工程量清单内的各项费用,如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等。

签约合同价是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是工程价款支付和结算的基础。

二、签约合同价的构成1. 工程量清单内的费用:包括各项工程量清单细目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措施费等。

2. 工程量清单外的费用:包括合同约定的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索赔等费用。

3. 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如暂列金额、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等。

三、签约合同价的确定方式1. 固定价格: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的工程总造价,在整个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调整。

固定价格适用于工程量明确、施工周期短、市场价格稳定的项目。

2. 变动价格:指在合同签订时,工程总造价根据一定的调整因素进行计算,如材料价格、人工工资等。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对工程总造价进行调整。

变动价格适用于工程周期长、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项目。

3. 成本加酬金:指工程总造价由工程成本和酬金两部分组成。

工程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酬金包括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等。

成本加酬金适用于工程风险较大、施工周期长、技术复杂的项目。

四、签约合同价的调整原则1. 公平合理:合同价调整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双方利益均衡。

2. 客观公正:合同价调整应依据客观实际,如市场价格、工程变更等。

3. 诚实信用: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共同维护合同价款的稳定。

4. 协商一致:合同价调整应通过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

五、签约合同价的意义1. 明确双方权益:签约合同价明确了双方在工程价款方面的权益,有利于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维护合同尊严。

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

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

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甲方, [甲方名称]乙方, [乙方名称]鉴于甲方与乙方就[具体项目/服务名称]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条款,以兹信守。

一、项目/服务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具体项目/服务内容],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要求]。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并确保项目/服务达到甲方的预期效果。

二、合同价格。

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为[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

2. 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费用包含内容],如有额外费用,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付款方式。

1. 甲方应在[具体时间节点]前支付合同价的[具体比例]作为预付款。

2. 乙方应在项目/服务完成后,甲方验收合格并确认无误后,甲方支付余款。

四、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预付款或余款,应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具体利息比例]的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约定完成项目/服务或项目/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应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赔偿或重新进行项目/服务。

五、保密条款。

1. 双方应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 保密期限为合同终止之日起[具体年限]年。

六、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具体日期]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以上合同内容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自愿签订。

甲、乙双方均已充分阅读并理解合同各项条款,自愿遵守并履行本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照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照解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照解读随着我国建设领域的法制建设和建筑市场各参与主体的业务水平、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原有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客观上已经难以满足建筑市场的需要。

为了更好地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

本文将对2013版和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对照解读,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是双方签订合同时对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的约定。

2013版和2017版合同协议书的基本框架保持一致,只是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2017版相较于2013版,在通用合同条款中增加了逾期索赔失权制度和双倍赔偿制度,同时对发承包双方及监理人的工程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2017版专用合同条款在2013版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了合同风险的分配原则,使合同风险在承发包双方之间处于较平衡状态。

四、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合同当事人针对《示范文本》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未约定事项,结合本合同所涉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的特殊约定。

补充条款约定事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17版补充条款在2013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处理方式,以及黑白合同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遏制措施。

综上所述,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2013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更加注重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了合同风险的分配原则,提高了合同的可操作性。

新旧建设工程合同范本比较

新旧建设工程合同范本比较

新旧建设工程合同范本比较在对比新旧建设工程合同范本时,我们首先关注的是合同的结构变化。

新版合同范本在结构上更加清晰,明确了合同的主体部分,包括工程概况、合同价款、工期与质量、变更与结算等关键条款,使得合同的阅读和理解更为直观。

而旧版合同则在这些方面显得相对分散,不够突出重点。

在合同内容方面,新版合同范本更加注重风险的分配和责任的明确。

例如,在工程质量保证方面,新版范本明确了施工单位的责任,强化了对工程质量不合格时的处罚措施,这有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质量意识。

同时,新版范本还增加了环境保护的相关条款,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这也是与旧版范本的一个重要区别。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变更管理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新版合同范本在这方面做了更为细致的规定,明确了变更的程序、变更后的价格调整机制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了因变更引起的争议。

而在旧版合同中,这部分内容往往较为简略,导致实际操作中出现较多的模糊地带。

新版合同范本在支付条款上也做了优化。

它提出了更为明确的支付时间表和条件,保障了承包方的利益,同时也为发包方提供了更为严格的资金管理要求。

这一点在旧版合同中往往较为笼统,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南。

在争议解决机制上,新版合同范本强调了友好协商的重要性,并提供了多种解决争议的途径,如调解、仲裁等,这有助于双方在出现问题时能够高效、合理地解决争端。

相比之下,旧版合同在这方面的设定就显得相对简单,有时甚至忽视了争议解决的重要性。

新版合同范本在附则中增加了一些新的条款,如知识产权保护、保密协议等,这些都是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尤为重要的内容。

这些新增内容不仅体现了民法典的最新发展,也为合同双方提供了更为全面的保护。

建筑施工合同中签约合同价

建筑施工合同中签约合同价

建筑施工合同中签约合同价建筑施工合同是指在建筑工程领域中,由业主与承包商签署的一种合同,约定了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其中,签约合同价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既涉及到工程的成本控制,又直接影响到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利益分配。

本文就建筑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签约合同价的定义签约合同价,简称合同价,是指建筑施工合同中承包商承担工程建设任务和提供相应服务所要求的概算金额。

它一般包括工程造价、施工管理费、税金以及可能出现的变更和索赔等费用。

签约合同价是合同双方在签署合同时约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签约合同价的确定方式1. 招标方式确定合同价在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业主发布招标文件,要求承包商提供报价。

在承包商提交报价后,业主通过比较各家承包商的价格以及其他条件,最终确定中标企业。

中标企业的报价即为签约合同价。

2. 工程量清单和市场行情确定合同价在某些情况下,业主可能提供工程量清单,要求承包商根据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结合市场行情报价。

承包商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人力、材料、机械设备等因素,给出一个合理的签约合同价。

3. 协商确定合同价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签约合同价。

协商的过程中,双方应该充分交流,理解对方的要求和考虑,确保签约合同价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三、签约合同价的变更和索赔1. 变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技术要求变更、业主需求变更等原因,可能导致签约合同价的变更。

双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条款,进行变更的协商和签署变更合同,明确新的签约合同价。

2. 索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商可能遇到业主违约、工期拖延、设计不合理等问题,导致工程造价增加或者产生其他费用。

此时,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要求支付额外费用。

业主则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和决策。

四、签约合同价的支付方式1. 按阶段性支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签约合同价一般按照进度划分为多个阶段,根据工程完成的程度,及时支付相应的款项给承包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2023范文免修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2023范文免修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1. 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业主和施工单位就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工程质量和工程价格等方面达成的协议。

合同价格是合同约定的双方对工程价格的规定方式之一。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格的形式。

2. 合同价格形式的概述合同价格形式是指业主和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工程价格的约定方式。

合同价格形式的选择,既与工程的性质、规模和施工内容有关,也与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的协商结果有关。

2.1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最常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格形式。

根据总价合同,施工单位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进行施工,无论实际工程的成本是否高于或低于工程总价,施工单位都要履行合同的义务。

2.2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根据工程量和单价约定工程价格的合同形式。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确定的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工程款项。

这种形式能够更好地适应工程变更和工程量的浮动。

2.3 成本加酬劳合同成本加酬劳合同是根据工程成本和施工单位酬劳来确定工程价格的合同形式。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工程价格包括实际成本和酬劳。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成本,再加上合理的酬劳,确定最终的工程价格。

3. 不同合同价格形式的优缺点比较3.1 总价合同的优缺点3.1.1 优点简单明了,易于理解和执行。

施工单位可以在合同总价的范围内自行安排施工过程和采购材料,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3.1.2 缺点不适合工程量浮动较大的情况,无法灵活应对工程变更造成的费用调整。

若施工单位实际成本低于合同总价,施工单位可能获得过多利润;若实际成本高于合同总价,施工单位可能面临亏损。

3.2 单价合同的优缺点3.2.1 优点适用于工程量浮动较大的情况,灵活应对工程变更。

明确工程量和单价的约定,方便计算和核算工程款项。

3.2.2 缺点施工单位可能通过调整工程量来获取额外利润,对业主不够透明。

施工单位和业主需要共同监控工程进度和质量,以免工程量被恶意调整。

施工合同范本新旧对比

施工合同范本新旧对比

施工合同范本新旧对比一、合同主体部分旧版合同中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基本信息描述较为常规,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而新版合同在这方面更加详细,增加了诸如联系方式、银行账号等具体信息,以便于更便捷地进行沟通和款项往来。

二、工程概况旧版合同对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等基本情况有明确规定,但新版合同进一步细化了工程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内容,使得工程的具体特征更加清晰明确,有利于避免后期因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纠纷。

三、工期条款旧版合同对工期的起始时间、竣工时间等有大致规定,但新版合同在工期的顺延条件方面做出了更为明确和严格的界定,如明确了因不可抗力、发包方原因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具体情形及相应的处理方式,保障了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四、价款与支付旧版合同中价款的确定方式相对简单,新版合同则增加了对价款调整的相关规定,如因材料价格波动、政策变化等导致价款变动的情况及调整原则,使价款的确定更加科学合理,减少了双方在价款方面的争议。

在支付条款上,新版合同强调了支付的时间节点、支付比例以及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等,进一步规范了款项的支付流程。

五、质量与验收旧版合同对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程序有一定规定,但新版合同更加注重质量的过程控制,增加了对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等环节的详细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同时,新版合同明确了质量缺陷的责任划分和修复期限,保障了工程的质量品质。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旧版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较为笼统,新版合同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具体细分和明确,如发包方在提供施工条件、协助协调等方面的义务,承包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责任,使得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加清晰明确,有利于合同的顺利履行。

七、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旧版合同中对于争议解决的方式规定较为单一,新版合同增加了多种争议解决途径的选择,如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并明确了各自的适用条件和程序,为双方提供了更多解决争议的选择和保障。

通过新旧对比可以看出,新版施工合同范本在诸多方面进行了完善和细化,更加注重合同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规范建筑工程市场秩序,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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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四:合同协议书之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四条)王冠华、新旧合同条文对照较之于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协议书中关于“合同价款”的规定,《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中关于“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的规定基本是作了全新的修订,不仅在内容组成上由原“合同价款”修订为“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而且在“签约合同价”部分,将“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和“暂列金额”四项费用单列。

二、解读(一)签约合同价1. 关于签约合同价首先,合同协议书双方当事人须结合《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正确理解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的区别,以便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正确履行。

签约合同价,根据《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第 1.1.5.1条规定,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

合同价格,根据《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第 1.1.5.2条规定,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2012年12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第1567号公告,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13自2013年4月 1 日起实施。

其中,第 3.1.1、3.1.4、3.1.5、3.1.6、3.4.1、4.1.2、4.2.1、 4.2.2、4.3.1、5.1.1、6.1.3、6.1.4、8.1.1、8.2.1、11.1.1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2.0.47条将“签约合同价” 同时界定为“合同价款”,虽与上述“合同价格”存在一字之差,但显属不同的价格概念,需切实厘清。

根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2.0.51条的规定,竣工结算价,是指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合同价款调整,是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

实质上,这一价格概念即为《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第 1.1.5.2条规定的“合同价格”,需引起注意。

其次,对于不同的建设工程,签约合同价表现形式不同。

对于强制或者约定招投标工程,签约合同价表现为投标价,根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 2.0.46条的规定,是指投标人投标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所报出的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汇总后标明的总价;对于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签约合同价表现为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根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2.0.47条的规定,即包括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的合同总金额。

最后,需要关注“营改增”对于签约合同价的影响。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通知指出,“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属于价内税,税金包含在价格之内,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价格和税金是分离的,两者完全不同。

“营改增”之后,计税依据和模式发生了变化,这不仅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有不同的影响,而且对建筑施工企业收入和费用的影响也很大,需要在建筑施工合同中作出特别约定。

为适应建筑业营改增的需要,2016年2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通知明确了工程造价构成各项费用调整和税金计算方法,要求:(1)为保证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的顺利调整,各地区、各部门应重新确定税金的计算方法,做好工程计价定额、价格信息等计价依据调整的准备工作;(2)按照前期研究和测试的成果,工程造价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X (1 + 11%>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相应计价依据按上述方法调整;(3)有关地区和部门可根据计价依据管理的实际情况,采取满足增值税下工程计价要求的其他调整方法。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就需要按照上述营改增后工程计价调整规则将签约合同价调整为不含税价格(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

另外,填写签约合同价等各种价款、费用或者金额时,根据留白要求,应采用大写加小写的方式,参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标管理办法(试行)》(国机采办[2013]11 号)第二十条规定,“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以元为计价单位时,通常精确到分,即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2.0.22条规定,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为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和搭拆临时设施等所采用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之附件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造价形成划分)》第(二)条第1项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如下四项:(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3.1.5条进一步规定,“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 该条文在性质上为强制性条文,必须得到遵循。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 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上50鸠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这些规定,我们认为,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不得扣减并按规定支付是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施工单位应对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 号)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0.2节相关条款规定:(1)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有关文件和计量规范的规定。

(2)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3)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4)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应由承包人承担。

《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第1.1.5.1条规定:(1)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

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如果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

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

(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

(4)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需要指出的是,《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七条、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0.2节相关条款以及《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第1.1.5.1条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比例的规定是不一致的。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第1567号公告(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均相当于部门规章效力层次,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法律适用原则,自应适用新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第1567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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