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区级医学会在继续医学教育中的作用
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教育部•【公布日期】2008.08.24•【文号】卫科教发[2008]49号•【施行日期】2008.08.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教育正文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卫科教发[2008]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有关部属单位,有关学术团体: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围绕卫生工作重点和队伍建设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成为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核心竞争力和提高卫生技术人员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在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针对当前继续医学教育的需求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领导(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不断提高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发展继续医学教育事业,完善教育制度,健全教育体系作为加强卫生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医疗卫生工作水平、实现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和根本保证。
要把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规划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和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把开展继续医学教育作为提高单位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把促进全员学习、建设学习型单位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要落实管理职能部门和负责人,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改进管理方法和手段,不断增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自觉性;要制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切实落实继续医学教育经费,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扩大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覆盖面,提高继续医学教育对象的学分达标率。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依据原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原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通过培训班、远程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获得的学分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二、学分分类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备案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准、公布的项目。
2.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等(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学(协)会等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 推广及必修项目推广及必修项目是根据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医德医风以及适应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和批准的培训项目(包括远程教育项目)。
该项目须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
4. 经单位批准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
(二)II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成果)、单位、科室组织的学术活动、大查房、疑难病例讨论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 类学分。
三、学分要求(一)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
卫生部关于扩大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试点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扩大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试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1.07.01•【文号】•【施行日期】1991.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关于扩大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试点的通知(1991年7月1日)为了加强我国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素质,促进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扩大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试点,希望更多的省、市、自治区按照卫生部制定的《继续医学教育暂行规定》的精神和要求开展继续医学教育试点工作。
现将《继续医学教育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根据《规定》的要求,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研究在你省(市、自治区)试行的可行性,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与方案。
此项工作可先在临床学科内进行,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其他专业。
决定参加试点工作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请于1991年10月底以前报卫生部教育司,以便对《规定》的试行情况进行了解和总结。
附:继续医学教育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素质,促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开展,逐步建立起连贯性医学教育的完整体系和制度,以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技术为主的一种终身性的医学教育。
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专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医德医风,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跟上医学科学的发展。
第三条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毕业后通过规范或非规范的专业培训,正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既是广大卫生技术人员应享的权利,又是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领导。
各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和医学学术团体应将开展继续医学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鼓励、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从制度上予以保证。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一、医务科负责本院继续教育工作;日常工作由医务科指定科内工作人员负责。
二、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根据省、市、县继续教育工作需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专题类、学术类由各临床科主任根据本科室业务情况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并且是承办全县卫生系统的),报医务科备案,以备验收。
各临床专业科室必须每年按各自的专业承办一次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如有科室当年度内完不成承办活动的,扣罚科室负责人当年度十二月份的全部绩效工资,当年度科室人员不能评为优秀。
四、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医院继续教育计划,学分完成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
五、继续教育管理要突出“四性”(针对性、实用性、全员性、先进性)、“四新”(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特点,依法规范的进行组织管理。
六、建立计算机管理,完善电子版继续医学教育档案.七、继续教育的项目包括:1、国家、省、市、县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院内的自学项目;3、自学和其他形式项目;4、远程医学继续教育(“好医生”网上医学教育项目).八、继续教育内容:1、基础理论知识;2、本专业技术知识;3、相关学科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等。
九、继续教育形式:1、以科室为单位,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
2、以科室为单位,每季度末进行业务闭卷考试及技能考核。
3、每年10月份,医院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
十、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方法:1、Ⅰ类学分:国家、省、市级继续教育项目及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Ⅱ类学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继续教育项目,发表医学论文或医学著作、远程教育、进修、在职高等医学学历教育、区县级科技成果奖,以及卫生局规定的自学学分。
十一、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登记制度,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度一般不低于25学分,其中:1、职务到期续聘、执业注册需20学分: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需25学分: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2、取得各类学分证书后,一周内交院医务科备案入档。
对继续医学教育的几点思考
最 初的继续教 育方式主要是 学术会 议 、 讲座 、 学术 专题 讨 论、 专题讲习 、 调研和考察 、 专题 疑难病例讨论 、 学历教育 、 研 科 和文章 、 短期或长期培训和进修等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 特别 是 多媒体 和英 特网在各个领域的渗透 , 医务人员 的继续教 育方 式 也 引入 了现代信息技术 。
医学 的发展和循证 医学 的建立 ,使 医务人员 面临服务手
段、 服务方式 、 知识结构 、 工作技 能等方 面的改变 , 这些改变要
求在职医务人员必须进行继续医学教育 ,以不断更新知识 、 补
教育规划 , 用学习一 提高一再学 习—再 提高的循环方式 , 采 培
养敏锐 的观察力 和综合判断思维 能力 ,拓 宽知识 面和思路 , 提 高业务能力。
2 补充专业知 识, 高业务能力 . 1 提
专业知识 和业 务能力是 为病人 服务 的基础 , 也是医务人员
必备 的素质。随着循证医学的发展和新技术的应用 , 医务人员 专业 知识显现 出老化 , 要求其 加强学 习 , 业知识 和医学发 使专
展 同步 。因此 , 医务人员应针对工作 中的问题 , 制定相应 的继续
的需要 。
医务人员从事 的是平凡却责任重大 的服务性 工作 , 法 随着 制建设 的加强 和病人 自 我保 护意识 的增 强 , 医务人员稍有不 慎 就会引发医疗纠纷。因此 , 应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 自我保护意
识 、 据意识 提升到 较高 的位 置 , 证 换位 思考 , 真诚对待 每位 病
() 3经费问题。 参加任何继续 教育都需付 出一定 的经费 , 这 笔经费 的出处是单位领导或学 习者个人棘手 的问题 , 因此经费
医务人员获取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途径与方法
医务人员获取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途径与方法继续教育是以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适应工作发展需求为目标的终身教育,包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公需科目为专业技术人员应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学习内容根据年度情况确定。
专业科目为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医务人员获取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途径与方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科普1、什么是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度目的旨在使在职卫生人员不断学习同本专业有关的新知识、新技术,跟上医学科学的发展。
因此,从教育的职能上看,它属于成人教育的范畴,是专业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完善。
对已完成院校医学教育的卫生人员进行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终身性的训练活动。
目的是使卫生人员在整个专业生涯中不断更新知识,以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医学科技、卫生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
2、继续医学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对象每年都得参加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且实行年度和阶段相结合的学分制,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对于乡镇,社区卫生院工作人员每年获得学分不得低于2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医学继续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
按相关要求授予学分。
二、获取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途径与方法(一)I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评审,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项目。
充分发挥学术团体在继续医学教育中的作用
作“ 可有可 无 ” 的教 育 形 式 , 别 一 些 基 层 单 位 , 特 由 于人员 少 , 临床任 务重 , 领导更 多 的是考虑 临床 工作 和经 济收入 , 存在 组织机 构不 健全 , 相关制 度不 完善
的现象 。我 们 在 问 卷 调 查 中显 示 :4 的人 反 映 , 2% “ 领导 不重视 ” 是影 响个 人参加 C E直接原 因 。 M
产 、 肤性 病 3个 专 科 分会 的专 家 5 皮 0多人 次 , 县 在
( ) 生局 、 市 卫 医学 会 的支持 下 , 入 到全 省 2 深 O多 个
县( ) 办 4 市 举 O期 、2 10多 场 的 专 题 讲 座 , 众 达 受 1 0 多人 , 到 当地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和 医务 人 员 的 300 受
江苏省 医学 会 人 才荟 萃 , 识 密集 。多年 来 我 知
们 调动各专 科分 会 的积极性 , 根据 学科特 点 , 极开 积
展 继续 医学 教育 活动 。从 20 00年部 分专科 的项 目,
逐 步发展 到现在 各个 专科全 面展 开 ; 从在 省城举 办 , 到 进县 到乡 。近 1 0年来 举办 项 目达 5 1 9 项次 , 教 受 育人 数达 5 0 00 0多人次 , 继续 教育 工作蓬 勃发展 。
疗方 法 , 高 医疗 质量 起 到 积极 作 用 。还 有 胃肠 动 提 力学 术讲 座 , 年在 各 市 县 开展 了 4 两 5场次 ; 毒 性 病
肝炎 规 范 化 诊 治 培 训 班 , 入 到 苏 北 的 市 县 举 办 深
多次 。
应 紧密配合 卫生 工作 的重 点展 开 , 以提 高对 突发公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和依据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务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
三、管理职责和权限1.医院设立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核医院继续医学教育计划,并协调各科室的培训需求。
2.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成员包括医院领导、各科室主任和相关教育专家。
3.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并监督执行。
4.科室负责人负责根据医院继续医学教育计划安排本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5.医院负责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资源,包括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学术交流会等。
四、培训内容和形式1.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学知识更新、临床技能提升、医学伦理与法规、患者安全和质量管理等。
2.培训形式可以是线下和线上相结合,包括继续教育讲座、学术会议、病例讨论等。
3.医院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培训,也可以利用内部资源组织培训。
五、培训考核和证书1.经过培训的医务人员需要参加相应的考核或评估,以确保培训效果。
2.医务人员通过相关考核或评估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或学分。
3.医院可以对获得培训证书或学分的医务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六、效果评估和改进1.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对医院的继续医学教育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培训计划进行调整和改进。
2.医院可以邀请独立的专业机构进行培训效果的评估和反馈。
3.医院可以通过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积累情况、学术成果的发表等来评估继续医学教育的效果。
七、违纪处罚1.对于不按照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进行培训和学习的医务人员,医院将视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2.对于严重违反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医院有权考虑处罚甚至终止其合作关系。
以上仅为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实施细节还需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院相关部门和医务人员都应积极配合执行,共同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一、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二、学分分类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一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2、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广西区卫生厅批准和公布的项目.2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广西区卫生厅公布的项目.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二Ⅱ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和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三、学分授予标准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2、参加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3、上述1、2中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1、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者,应制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经审核,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负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接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3、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刊物类别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1国外刊物10-8学分2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6-4学分3省级刊物5-3学分4地市级刊物4-2学分5内部刊物2-1学分4、科研项目:已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课题类别课题组成员排序余类推123451国家级课题109876学分2省、部级课题87654学分3市、厅级课题65432学分5、科研成果:1国家级成果奖第1-第7完成人余类推一等奖25-18最低10分二等奖20-15最低8分三等奖18-10最低6分2省部级成果奖第1-第5完成人余类推一等奖15-10最低6分二等奖10-6最低5分三等奖8-4最低3分3厅级成果奖第1-第5完成人余类推一等奖10-6最低5分二等奖8-5最低4分三等奖6-3最低2分6、出版医学着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7、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8、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9、由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主讲人可授予2学分,参加者授予0.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10、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0.2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11、学术会议以下类别计算学分:会议类别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国际会议8-6全国会议6-4行政区级会议5-3省级会议4-2在会上宣读论文者,按上述标准给分,书面展出和摘要等的作者,记总分2学分,仅列标题者记总分1学分.Ⅱ类学分由单位主管继续教育部门负责审核.三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授予按该项目所属等级及规定的学分数办理;编制远程教育课件的脚本,按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属级别授予标准记分.未确定学分的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的Ⅱ类学分按每15个学时1学分计算,每年最多不超过15个学分,由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四、经单位批准,凡到外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援外6个月及其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每年规定的25学分I类学分算5分,Ⅱ类学分算20分.五、学分登记和考核一项目主办单位授予相应项目类别的学分,学员所在单位负责登记.现代远程教育仍按此原则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教学单位和教学站点需密切配合.二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按照统一样式印制和发放继续医学教育登记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日期、形式、认可部门、学分数、考核结果、签章等.由本人保管,作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凭证.三各单位主管职能部门每年应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基本情况和所获学分数登记,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桂卫继字19962号同时废止.八、本办法由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安徽省卫生厅、人事厅《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分类(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 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三)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I、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开展的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四)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我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为各省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省辖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二、项目内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各类项目必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①本学科的国际发展前沿;②本学科的国内发展前沿;③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④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⑤填补国家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⑥中医药经典著作学术思想研究新进展。
(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①本学科的国内发展前沿;②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③省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④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⑤填补省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⑥中医药经典著作学术思想研究新进展。
《卫生部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一篇:卫生部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通知卫生部人事部文件卫科教发[202x]477号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人事厅(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xx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事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人事局,部直属单位,有关高等院校,有关学术团体:xx年卫生部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我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目前,我国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已基本建立,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已在全国普遍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规定》的一些内容已经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的全行业管理,使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更好地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在《规定》的基础上,由卫生部、人事部共同制定了《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卫生部人事部二00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卫生部办公厅二ooo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印发校对:敬蜀青附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国家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依据《教育法、《执业医师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应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第三条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继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谈区级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发展对策
谈区级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发展对策[摘要] 区级医院正面临着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激烈的行业竞争,本文从继续医学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两个方面阐述了继续医学教育发展已成为区级医院“科技兴院”战略中的重要措施。
6年来,本院通过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使医院的医疗质量不断提高,增强了医院的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 区级医院;继续医学教育;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 g64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3)01(c)-0148-02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医学院校毕业后,以学习四新(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身性教育。
目的是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1]。
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既是医院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人才培养开发的重要手段,又是提高医疗质量的根本保证,促进医院持续发展重要手段之一[2]。
本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二级甲等医院,始终把继续医学教育作为实施“科技兴院”战略的重要措施,使医院的医疗质量不断提高,增强了医院的核心竞争力。
本文针对区级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1 继续医学教育存在的问题1.1 对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虽然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继续医学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但仍有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继续医学教育在卫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认为有了毕业证书和文凭就可以一劳永逸了;认为只要把业务工作搞好就行;认为只要有足够的经验,许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了,没有必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
还有人认为晋升职称尚需几年,到时想办法找来学分应付即可。
也有一些小科室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认为听课与自己业务联系不大或听不懂,没有兴趣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
1.2 学术论文撰写不规范学术论文是对某个科学领域中的学术问题进行研究后表述科学研究成果的理论文章。
发挥学会优势 开展继续医学教育
一
、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
项 目申报是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 目的第一步 ,
也是非常关键 的一步, 因为继续医学教育项 目的举 办必须得 到国家或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的批 准。 目的内容要具有针对性 、 项 实用性和先进性 , 不 同级别的项 目申报有不同的要求 , 国家级项 目必 如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学科 的国际发展前沿; ( ( ) 二 本学科的国内发展前沿 ;三) ( 边缘学科和交叉
级 继 续 医学教 育 项 目, 因此 , 医学 会 在确 定项 目的
主题 时就显 得更 有选 择性 。 ( ) 目师资整 体 实力 强 二 项
二、 继续医学教育项 目的实施
每年年初 , 通过审批 的各级继续 医学教育项 目 将会通过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公布 , 目一经批准举 项 办, 学会就协助项 目负责人着手准备工作 : 落实讲
学科 的新 发 展 ; 四 ) ( 国外 先进 技 术 、 果 的引 进 和 成 推广 , 内先进 技 术 、 国 成果 的推广 ;五 ) 补 国家 空 ( 填 白 , 显 著社会 效 益 的技术 和方 法 。 有 内容确定 以后 ,
步确立 了继续教育在国民经济发展 中的战略地 继续 医学教育是指继高等医学院校教育 、 毕业
课老师 、 确定 讲 课 内容 f 则 上 按 照 申报 材 料 上 的 原
授课 内容和学时进行 , 教师可作个别调整)组织讲 , 课老师集体备课 、 编写讲稿并编印教材 、 确定上课 时间和地点 、 发通知到各相关医院和单位。 讲课的内容和形式 , 多利用多媒体技术的多样 性、 灵活性 、 交互性 、 适应性 的特点 , 将枯燥的理论
知识 , 通过 文 本 、 图形 、 图像 、 声音 、 画 、 频 等形 动 视
发挥学会优势积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
最高 水平 。“ 才 荟萃 、 识 密集 、 向联 系、 息 畅 通”学 会 在 开展 继续 医学 教育 方 面 具 有 自己 的独 特 优 势 。 人 知 横 信 , 总 结 了 中华 医 学 会 多 年 来 在 卫 生 部 和 中 国科 协 的 领 导 下 , 展 继 续 医 学 教 育 的 作 法 和 体 会 。 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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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编号 :0 4—6 6 (0 2 一 5 0 3 3 10 7 3 2 0 ) 0 —00 —0
发 挥 学 会 优 势 积 极 开 展 继 续 医学教 育 *
杨 民
( 中华 医 学会 继 续 教 育部 , 京 10 1 ) 北 070
摘 要 :中 华 医 学 会 集 中 了 我 国 医 学 界 各 个 专 业 的 优 秀 人 才 和 学 科 带 头 人 , 表 着 我 国 医 学 科 学 技 术 发 展 的 代
教 育 的实 际 问题 。
1 1 承 担 卫 生 部 继 续 医 学 教 育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的 部 .
分 职 能 19 9 8年 底 , 生 部 科 教 司 发 文 , 卫 生 部 卫 将 继 续 医学 教 育 委 员会 办 公 室 的 部 分 职 能 交 给 了 中 华 医学 会 , 科教 司 的 领 导 下 , 年 我 们 向 全 国各 省 、 在 每 市、 自治 区征 集 继 续 医学 教 育 项 目 , 助 组 织 召 开 卫 协 生 部 继 续 医学 教 育 委 员 会 学 科 组 工 作 会 议 , 织 学 组 科 组 的专 家 审 定 国 家 级 继 续 医 学 教 育 项 目, 3年 来
关
键
词 :学 会 ; 势 ; 续 医学教 育 优 继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随着医学知识的日新月异,医学工作者需要不断通过医学继续教育获得新知识和技能,以保证其专业水平和医疗质量。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是指医务人员通过参加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一定数量的学习积分。
那么,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的获取方式和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一、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获取方式1.参加临床专题教育活动:如临床培训、学术交流会、病例讨论、科研项目等,可根据活动的学时、学分等情况获取医学继续教育学分。
2.参加学术会议:医务人员可以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如国际会议、全国会议、地区会议等。
该方式能够让医务人员了解最新医学进展、学习新知识和技能。
不同级别的会议,会给予相应的医学继续教育学分。
3.在职培训:医务人员可以通过在职培训课程学习最新医学知识和技能,从而获取医学继续教育学分。
4.参加学术讲座:医务人员可以参加各种学术讲座,如院内讲座、学校讲座等。
讲座的学时和主题确定后,参加者可以获取相应的医学继续教育学分。
二、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相关规定1.学分获取的标准和要求:医务人员需要注意学分获取的标准和要求,在满足规定的学习时间和学科要求的情况下,才能获得医学继续教育学分。
2.学分的有效期:医学继续教育学分有一定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医务人员需要继续参加相关的学习和教育活动,使学分得以延续。
3.学分的计算方法: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的计算方法一般为学时计算,即一定时间内学习的时间和内容。
这其中还包括公开报告、研究成果展示等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4.学分的课程内容: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的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医学基础知识、临床诊疗技能、医疗安全、医疗法律及伦理、文化和学术素养等方面。
5.学分的管理: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的管理主要由各级医学管理部门负责,各级医学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学分管理机构,管理医学继续教育学分。
总的来说,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对医务人员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
医务人员需要认真对待医学继续教育,在学习和教育活动中不断学习吸收新知识,并将其应用到实际医疗工作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医疗质量。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规定一、继续医学教育对象1、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以及具有师级以上(含师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护理技术人员。
2、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的临床住院医师的继续医学教育按《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粤卫[1996]第57号)执行,实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其它初级卫技职务的卫技人员的学分达标要求按相应类别的卫技人员标准执行。
二、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总学注:在一个验证周期5年)内,I类学分可累计计算,11类学分不累计,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三、学分分类和院外学分授予标准按《关于印发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细则的通知》(珠卫(2004)279号)执行。
四、院内学分授予标准及要求(一)授予标准1、由院内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学术活动,每次主讲人可授予2学分,参加者授予0.5学分。
2、院内组织的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参加的病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0.2学分。
3、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如自学考试等,不属于继续医学教育,不授学分。
(二)要求1、各教研室、临床科室或临床学会组织的院内继续教育项目(包括各种讲座、学术报告等),需年初向科教科提出申请备案以便统一安排学习的时间,后方可按相关标准授予院内学分。
2、科教或医务科要求必须参加人员无故缺席者每次扣0.5学分。
五、学分登记和考核按《关于印发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细则的通知》(珠卫(2004)279号)执行。
六、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挂钩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内必须取得规定的学分,才能参加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定或考试。
具体要求按照职称工作安排意见及有关文件办理。
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与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挂钩1、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和取得学分的基本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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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区级医学会在继续医学教育中的作用
摘要】随着医药卫生事业的迅猛发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得到快速发展,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更加完善。
区级医学会具有“人才荟萃、知识密集、信息快捷、职能充实”的优势,是发展我区医学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在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关键词】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作用
【中图分类号】R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5)34-0346-02
随着医药卫生事业的迅猛发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得到迅速发展,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更加完善、健全。
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广大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跟上医学科技的飞速发展,从而提高卫生技术队伍整体素质。
医学会是群众性学术团体,是党和群众联系广大医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具有“人才荟萃、知识密集、信息快捷、职能充实”的优势,是发展我区医学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医学会是社会团体中成立时间最长、规模最大、人数最多、影响最广的学术团体[1],我区医学会是3A级社会组织,有常务理事20人,理事66人,团体会员单位18个,会员2134人。
学会在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1.发挥学会优势,承担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科教职能
1.1承担市卫生行政部门下达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
根据无锡市卫生行政部门下达我区基层医疗单位培训目标,学会积极动员,下达各单位培训任务,部署江苏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务实进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人员、七类人员等培训计划。
学会每年都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任务。
1.2组织开展基层适宜卫生技术项目推广工作。
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市卫生局开展基层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区医学会为推广单位与承办单位搭建“科技牵手”沟通平台,加强推广过程管理,协调、督促基层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
1.3弘扬科学精神,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工作
区医学会受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我区卫生系统每年均有2~3项科研课题被市卫生局、市科技局立项。
我区科研创新工作在全市区级卫生系统中处于前列,推动我区卫生事业的发展。
学会努力为基层医务人员提供科研平台,特邀江苏省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袁勇忠博士生导师来我区作了一期科研项目书写专题讲座,广大学员学到很多科研项目申报技巧,增强了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科研工作能力。
1.4承担原区卫生局委托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承担原区卫生局委托的社会性医疗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助手,为社会性医疗机构医师参加定期考核工作提供了方便。
2.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是医学会的主要工作
继续医学教育是培养人才、提高医学科技人才素质的有效途径,是医学会主要职能之一。
区医学会充分发挥学会优势,积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2.1积极开展市级继续医学教育
学会对无锡市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通过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发挥我区
人才荟萃优势,发挥专业学组组长作用,精心选题,组织授课老师认真编写教材,保证继续教育质量,确保继续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2.2举办针对性和实用性的继续医学教育
结合我区卫生知识结构特点,针对内、外、妇、儿科、中医等临床专业举办
专题讲座,满足不同层次医务工作者继续医学教育需求。
在注重专科培训同时,
侧重考虑针对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学、乡村医生等培训,提高基层综合
服务能力,提高我区医学科技整体水平。
2.3采用“请进来”的办法,邀请外地专家来我区作专题学术讲座
学会专业学组组长大部分在锡山人民医院工作,自锡山人民医院成为南京东
南大学中大医院分院后,学会学术交流频繁,各专业学组均不同程度邀请中大医
院专家教授来我区作专题讲座。
现场学术气氛非常活跃,学员们普遍反映受益匪浅,开拓临床业务思路,提高了卫技人员的业务水平。
2.4创新培训形式,与中华医学会等单位联合召开高层次学术活动
学会积极构建学术交流平台。
经与有关单位沟通、联系,学会与中华医学会
等单位联合召开高层次学术活动,邀请外地专家来我区作专题讲座,浓厚了学术
气氛,极大地满足了卫技人员Ⅰ类学分的需求,深入大家欢迎。
3.积极落实原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十二五”指导意见》,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学
分管理
按原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指导意见》提出的继续医
学教育的总体目标,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
3.1建立健全学分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学分实行分类管理。
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I类学分项目管理;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Ⅱ类学分项目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医
疗卫生机构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学分管理工作。
3.2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
学会加强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的规范化管理,保障继续医学教育的教学
秩序,保证学习质量和教学效果,培养合格的医学专业技术人才。
结合我区培训
班学员实际情况,加强培训管理,刷卡考勤实行不定期性,学员须参加所学培训
项目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方授予相应继续教育学分。
区医学会在办好学会培训班的同时,加强对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市级继续医学
教育项目举办的管理,协助区卫生行政部门制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加强相
关单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质量评估和监督。
区医学会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医学会和区科协关心指导下,紧紧围
绕区卫生中心工作,在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我区卫生系统中引起了积极的、良好的反响,医学会的声誉和地位随之提高。
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学会的学术平台还不能
满足不同层次会员的需求。
如何进一步发挥学会的优势,为广大医务工作者提供
高质量学习机会是学会今后努力的方向。
加强继续医学教育规范化管理,提高办
班质量,使我区的继续医学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志泰,杨民,等.继续医学教育 [J]. 2003(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