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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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
2015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成府发[2011]33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1.07
【实施日期】2011.11.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成府发〔2011〕3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成都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11月7日《成都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全民健身条例》,构建成都市全民健身多元化
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全民健身长效发展机制,使广大市民人人参与运动,人人拥有健康,推进发展“运动成都”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城乡社会体育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和完善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使体育健身成为市民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

二、目标任务
通过大力推进“运动成都”全民健身工程,到2015年,城乡居民参与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市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公共体育设施更加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基本健全。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进一步增加。

城乡居民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比例达到45%以上,其中16岁以上的城市居民达到28%以上,农村居民达到17%以上。

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不断提高。

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

(二)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成都市民体质健康标准》,推广科学健身方法,城乡居民体质测定合格以上的比例达到86%。

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比例超过25%,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青少年平均身高增长1-2厘米;市民人均寿命提高到78岁。

(三)市民体育健身保障水平处于西部城市前列。

全市各级各类体育场地达到5000个以上,人均体育健身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

区(市)县基本建成“111”工程
(一场、一馆、一池)的比例达到85%,全市社区和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85%和60%,体育彩票公益金的50%用于全民健身活动,初步形成亲民、便民、利民的体育健身服务保障体系。

60%以上的区(市)县建立“全民健身活动(指导)中心”。

健康绿道体系基本建成。

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有较大提高。

(四)“运动成都”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

推广和普及我市特色体育运动项目,着力推进市民天天羽毛球、广场健身、百万市民绿道(徒步)健身、特色农耕赛事等系列活动,棋类进基层系列活动,乡村趣味体育运动会、古镇全民健身活动、世界行走日等系列体育活动,青少年系列活动,妇女和家庭体育健身活动、残疾人轮椅健身操活动等。

(五)全民健身组织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建立健全市、区(市)县、街道(乡镇)三级全民健身组织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及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学生、职工等人群体育协会及社会体育俱乐部建设。

区(市)县社区(乡镇)体育(文体)指导中心(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健身站(点)进一步发展。

85%以上的城市街道、65%以上的农村乡镇建有体育指导组织,各乡镇、街道文体专干覆盖率达到100%。

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广场站(点),5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

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服务网络。

(六)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

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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