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八项规定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旅游景区特殊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旅游景区内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和活动,以及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和旅游者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证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保护旅游景区内的文物古迹和环境资源。
第四条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责任明确、防火措施到位、救火设备齐全、消防教育有力。
第二章景区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是旅游景区内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旅游景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旅游景区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景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文化设施、特种设备等使用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规定做好日常消防工作。
第八条旅游景区内举办的大型活动,应当由旅游景区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安全防范,明确责任分工,保障消防安全。
第九条旅游者有责任遵守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擅自在景区内使用明火,不得破坏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
第十条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章消防设施与装备
第十一条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消防法规和相关标准,合理布置消防设施和装备。
第十二条旅游景区应配备消防水源,保证消防用水供应充足,并设立标志明显的水源标识,方便消防人员使用。
第十三条旅游景区应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并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必要的消防器材。
景区消防管理制度
景区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保障游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景区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消防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景区内所有建筑物、设施和活动,并适用于所有游客和员工。
第三条景区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灾减灾、全员参与的原则,秉承“消防安全,人人
有责,安全责任,终身追责”的管理理念。
第四条景区消防工作由景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景区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必须积极配合、严格执行。
第五条违反本消防管理制度的,将按照景区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必要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消防组织管理
第六条景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景区消防工作的决策、计划和协调。
第七条景区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消防人员,并设立消防安全巡查组,负责景区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
第八条景区建立专门的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保证对突发火灾等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
第九条景区设立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全天候保持消防安全值班员,保障景区消防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检查。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
第十条景区消防设施和设备必须按照《消防法》和相关规定建设完善,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景区建立完善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并制定火灾应急预案,确保火灾发生时可以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第十二条景区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对景区内各类建筑、设施进行定期排查和整治,消除火灾隐患。
第四章消防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景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知识,增强游客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制度目的和依据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景区内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游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消防法规和法律法规。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内所有场所和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3. 责任部门和人员
3.1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2 景区管理部门:负责景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日常巡查和检测,定期维护设施设备,组织消防演练等。
3.3 景区员工: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措施的正确使用和实施。
4. 消防设施设备
4.1 景区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器具、消防水源、疏散通道等,并定期维护和检查。
4.2 消防设施设备的摆放位置应明显标示,易于员工和游客找到。
4.3 消防设施设备不得被用于其他非消防用途。
5. 消防安全培训
5.1 景区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景区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包括消防知识、灭火器具使用方法、疏散逃生等内容。
5.2 景区员工在入职时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
5.3 景区员工定期参加消防演练活动,熟悉应急预案和逃生路线。
6. 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测
6.1 景区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消防隐患。
6.2 巡查员应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和频次进行巡查,并记录巡查结果,及时整
改存在的问题。
6.3 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7. 火灾报警和应急灭火
关于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引言
旅游景区作为旅游活动的重要场所,其消防安全直接关系到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景区内游客及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设施建设与管理
1. 消防设施配备:景区必须按照国家消防标准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
消防水泵等消防设施,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景区应设置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3. 消防水源:景区应配备充足的水源,确保消防用水需求。对于缺水地区,应采
取临时水源措施,如消防水池、水罐等。
4. 消防设施维护:景区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
1. 景区消防安全责任人:景区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景区消防
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2. 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确保本部门
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员工消防安全责任:景区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主动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四、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1. 景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景区应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技能。
3. 景区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火灾隐患排查与治理
1. 景区应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景区进行全面、细致的火灾隐患排查。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八项规定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八项规定
一、严格执行法规标准要求
(一)遵守法律规定。各级各类旅游景区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执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GA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三)规范消防行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确保景区消防安全。
二、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落实主体责任。旅游景区全面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具体承担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履行消防职责。旅游景区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景区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景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一)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十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例会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消防宣传与培训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消防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景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景区的综
合管理水平,树立景区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景区内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结合
景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景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景区管理部门、游客、游乐设施运营商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景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消防
安全培训。
第五条景区内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景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
第六条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当与景区的其他管理制度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
体系。
第七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对景区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
演练等进行记录和备份。
第二章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
第八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景区内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疏散通道等。
第九条景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消防设施使用和维护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程序。
第十一条景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合理设置和布局,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
时有效地使用。
第三章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包括消防知识、应急处理、火灾逃生
等内容。
第十三条景区内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第十四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定期消防演练,检验消防预案的可行性和效果。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是指为了保障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其中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旅游景区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包括消防水源、消防设备、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等的设置和维护,以及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2.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明确景区各级管理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
3.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包括通过宣传栏、宣传册、宣传视频等方式向游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游客的自防自救能力。
4.火灾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的制定,包括定期对景区进行火灾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火灾防范措施,如设置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等。
5.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包括景区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日常巡查制度的建立,及时发现和处理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景区的消防安全。
6.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包括制定景区应急灭火预案和疏散预案,建立应急疏散通道和疏散点,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7.消防安全监督和检查,包括相关监管部门对景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消防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保障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非常重要,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景区管理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应按照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景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XX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规范》,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跌和园园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2章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景区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景区实行四级防火责任制,即管理处、园属各单位、班组、职工各为一级。
(二)园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本队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三)管理处设12名专职消防干部。园属各单位设旋职消防干部。班组要有消防负责人。
(四)各岗位职责见《四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3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条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一)各主管单位负责本队在职职工(含各级干部)及临时工的
消防知识学习和考核。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以上集中学习活动。
(二)对新来本阅工作的职工、临时工要由培训部门和各主管单位进行防火教育后方可工作。
(三)对来园施工人员要由主管单位和施工方共同负责消防培训。
(四)园保卫部负责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五条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管理处每周检查一次,队级每周检查两次,班组每天检查。做到“五查”、“四定”、“三不交”。“五查”是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四定”是定隐患性质、定解决措施。定解决时间。定解决负责人。“三不交”是班能解决不上交队、队能解决不上交管理处、处能解决不上交XX市固林局。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背景介绍
在旅游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旅游景区的消防管理工作十分必要。因此,制定和实施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二、制度目的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保
障游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规范景区内的消防工作,提高应
急救援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制度适用范围
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旅游景区内的建筑物、设施和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景区内的酒店、景点、停车场等。
四、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 消防设施建设:景区内必须按照消防法规要求建设消防设施,包
括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这些设施应定期检查、维
护和更新,确保其完好可用。
2.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景区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
高游客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如组织消防演习、制作宣传资料等。
同时,景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安全公告牌,明确消防通道、灭火
器的位置等信息。
3. 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景区内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消
除各类火灾隐患。对于发现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整改,
确保景区内消防安全。
4. 增强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景区应配备专职的消防人员和消防器材,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同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
立紧密合作关系,保障灭火救援能力。
五、责任与处罚
1. 景区负责人应对景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指定专人负责消
防安全管理,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资源。
2. 对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包括但不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内所有单位、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景区消防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
第四条景区消防安全工作属于全员参与、全面负责的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由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
第六条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景区领导班子成员担任,负责景区消防工作的决策和领导。
第七条景区消防安全工作要与景区日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促进消防工作职责落实。
第八条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使用情况,组织消防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第二章火灾预防
第九条景区要加强火灾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定,确保景区内各种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和整改。
第十条景区要建立消防安全台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第十一条景区要加强火灾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第十二条景区要建立健全火灾报警系统,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报警并进行应急处置。
第十三条景区要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第十四条景区要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各项防火措施有效执行。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第十五条景区要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设备齐全完好。
第十六条景区要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景区要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和验收,确保其完好有效。
旅游消防管理制度
旅游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旅游景区的安全和秩序,保障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旅游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游景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管理、消防演练、应急处置等方面。
第三条旅游景区应当依法成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意识。
第四条各级旅游景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消防设施管理
第五条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将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六条旅游景区应当设置消防通道和疏散指示,并保持畅通、清晰。
第七条旅游景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当定期组织演练和检查,保障其正常运作。
第八条旅游景区应当设置消防水源,并保持水压稳定,防止因消防设施不全或者故障导致火灾无法及时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九条旅游景区应当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其自护自救意识。
第十条旅游景区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意识。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十一条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处置流程。
第十二条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加强对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置培训。
第十三条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火灾情况报告和处理流程,及时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火灾情况,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和处置。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景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游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景区的所有单位及人员,包括景区管理部门、景区企业、游客和员工。
第三条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
第四条景区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消防安全的认识和应变能力。
第五条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消防安全标准,落实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景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景区日常管理之中。
第七条景区应当定期组织演练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景区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景区应当单独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景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景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对景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十条景区各单位应当按照景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景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景区内的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火灾事故的应变能力。
第十二条景区内的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宣传,提高游客对火灾事故的防范意识。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保障景区内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景区制订了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内所有场所及活动。
二、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1.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由景区确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2.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当设置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挥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景区消防安全设施
1.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材、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景区应当制定灭火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可以及时有效地进行扑灭,减少火灾扩散和损失。
3.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评估。
四、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景区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的责任、职责、制度和常规,确保景区内消防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2.景区应当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在紧急情况下的职责和任务,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景区游客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
1.景区应当在入口、出口和主要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和标识牌,增强游客消防安全意识。
2.景区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3.景区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游客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景区消防安全违规行为处理
1.景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执法制度,依法依规进行消防安全执法。
2.对于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景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依法予以处罚。
旅游景区消防标准
旅游景区消防标准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
建立完善本单位消防组织机构及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加大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
2、安全疏散及消防车道
(1)安全疏散: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其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2)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建筑物应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或疏散楼梯等位置进行安装,应急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墙面或地面上,间距不应大于20m。
(2)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配备数量需结合场所危险等级及面积规模等套用公式计算。(约每75㎡需配备2具4KG干粉灭火
器)
4、消防设施设置要求
室内消火栓系统: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游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景区
文物、建筑等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
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
四、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
五、旅游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
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六、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报原审核单位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
核准后方可变更。
七、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旅游景区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九、旅游景区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十、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一、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对发现的和公
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十二、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三、旅游景区应当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
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景区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景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设施与器材
1. 景区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和标准,设置消防
设施和器材,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消防通道、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报警系统等。
2. 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3. 景区管理部门应设立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专人负责,负责日常巡查、检查、维护
和更换工作。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
1. 景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景区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
全第一责任人。
2. 景区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3.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定期对景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整改。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 景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和应急处置能力。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景区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火灾预防措施
1. 景区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使用明火。
2. 景区内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超负荷用电。
3. 景区内禁止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4. 景区内禁止在高压线下、变压器附近等危险区域进行施工、作业。
六、火灾应急处置
1. 景区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报警、疏散、救援等流程。
2. 景区内应设立消防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负责火灾报警、接警、处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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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八项规定
一、严格执行法规标准要求
(一)遵守法律规定。各级各类旅游景区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执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GA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三)规范消防行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确保景区消防安全。
二、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落实主体责任。旅游景区全面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具体承担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履行消防职责。旅游景区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景区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
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景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一)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十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例会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消防宣传与培训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二)完善消防信息档案。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旅游景区应通过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户籍化档案,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确立或变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全面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
三、严格落实防火巡查检查
(一)坚持日常巡查。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当每2小时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夜间应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并不应少于2次,其他旅游景区每日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和部位,重点巡查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3。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5。焚香、祭祀场所可燃物品是否规范摆放并与火源保持安全距离,有无遗留火种现象;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突出重点检查。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景区安保、宣传、饭店管理、旅游民俗文化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5。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8。工作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9。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10。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消除安全隐患。建立火灾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形成隐患目录,并在单位内部公示。隐患治理要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的一系列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四、全面完善消防设施管理
(一)定期维护检测。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旅游景区应每月对消防设施至少开展一次联动运行测试,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和检测。
(二)规范控制室工作。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旅游景区,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应持建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