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八项规定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游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
三、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在景区门口设立防火检查站,提示游客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
四、旅游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五、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报原审核单位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核准后方可变更。
六、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旅游景区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八、旅游景区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景区工作人员和景区讲解员在讲解时要随时提示游客严格遵守《消防法》,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更不准在景区内用明火野炊。
九、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对发现的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十一、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二、旅游景区应当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寺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寺庙场所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信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寺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组织与职责1. 成立寺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寺院负责人(住持或监院)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寺庙消防安全工作。
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寺庙内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信众和僧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2. 消防安全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 消防设施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定期检查、维护、更换。
4. 用火用电安全:严格控制用火用电,禁止在殿堂、宿舍等场所吸烟、生火、使用明火。
5. 香烛管理:香烛摆放应远离易燃物品,禁止在殿堂、宿舍等场所燃放香烛。
6. 用气安全:禁止在殿堂、宿舍等场所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气体。
7. 电气线路: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确保线路安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8. 火灾应急处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四、消防安全责任制1. 寺院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寺庙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3.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五、奖励与处罚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寺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景区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景区森林防火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景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提高防火工作效率,确保游客和景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遵守规定1.景区管理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防火管理制度。
2.要加强对游客和员工的宣传教育,加强火灾预防意识,增强自防火能力。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受到处理。
三、防火措施1.景区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的防火设施和设备,确保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2.组织定期开展防火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对火源的监控和巡查,确保没有火源隐患。
4.禁止在风力大的天气燃放火源。
5.对高火险地段进行重点监控,加强巡逻防范。
四、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建立完善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流程。
2.组织力量开展火灾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3.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报告火情,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救援。
五、扑火措施1.对发生的火情要及时进行初步扑救,争取将火势控制在初期。
2.集中力量进行扑火,保护森林资源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3.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加强装备和防护措施。
六、后续处理1.对火灾造成的影响要及时进行评估,制定恢复方案。
2.加强对火灾发生原因的调查,挖掘教训,加强防范工作。
七、责任追究1.对于防火工作中的工作人员或者单位,如果涉嫌违规造成火灾,将依法追究责任。
2.对于违反防火规定,造成火灾的个人或单位,将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八、监督检查1.景区管理部门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防火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
2.建立举报和投诉机制,鼓励广大游客和员工积极参与防火工作监督。
九、制度修订1.本制度由景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调整。
2.对于新的防火技术和设备,要及时纳入制度,更新防火设备和设施。
以上为景区森林防火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认真执行,确保景区的安全和游客的满意度。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制度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制度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古建筑系泰山景山景区范围内的寺庙、宫观、楼阁等土木结构建筑(含复建建筑,下同)。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和各类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仓库等也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区管理和群防群管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措施。
第四条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由管理和使用单位负责,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和岗位责任制相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第五条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由景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有文物的管理区应根据古建筑面积、分布状况及消防安全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文物管理所,配齐文物管理人员。
古建筑管理单位与使用单位不能统一的,应明确义务看护员,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措施。
第七条各管理区(乡)所设的文物管理所数量在二个以上的,应设立文物科,明确分管文物的副区长。
第八条各单位应成立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文物安全的领导。
其基本职责:(一)贯彻执行文物、宗教、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要求;(二)组织制定和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措施等;(三)负责本辖区内古建筑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消防技能;(四)规划配置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抓好日常维护保养;(五)结合实际需要,制定古建筑安全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并通过组织演练完善预案;(六)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检测),强化消防安全措施,整改事故隐患;第九条各单位应依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工作规范》(试行),建立健全文物记录档案。
第十条各单位应依照《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建立健全古建筑消防安全档案。
旅管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管业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旅管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管业范围内的所有场所,包括酒店、宾馆、度假村、民宿等。
第三条旅管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第四条旅管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实行单位负责人负责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第五条旅管业单位应当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第七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三)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四)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五)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六)组织应急演练。
第三章消防安全措施第八条旅管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旅管业单位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条旅管业单位应当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标明消防设施设备的位置和操作方法。
第十一条旅管业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旅管业单位应当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疏散、救援等程序。
第十三条旅管业单位应当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四条旅管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第四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十五条旅管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六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三)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四)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五)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六)组织应急演练。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推荐6篇)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推荐6篇)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1篇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确保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二、参加人员: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组织)全体成员。
三、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市两会福音堂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
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四、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五、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六、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七、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2篇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古城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安全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古城及住户宿舍的消防工作。
第三条相关部门消防工作职责1、安保组:负责古城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其他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负责消防培训、消防档案的管理和消防设施的购置、维护、保养。
2、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各区域的消防安全。
3、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住户宿舍、后勤保障物质储备仓库的消防安全。
作好档案资料、财务账簿、贵重物品、通讯设备及票房的防火安全和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消防安全的管理1、消防工作标准(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逐级签定《消防安全管理合约书》,明确消防责任。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八项规定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八项规定一、严格执行法规标准要求(一)遵守法律规定。
各级各类旅游景区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执行行业标准。
贯彻执行GA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三)规范消防行为。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确保景区消防安全。
二、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一)落实主体责任。
旅游景区全面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具体承担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履行消防职责。
旅游景区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景区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景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一)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十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例会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消防宣传与培训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二)完善消防信息档案。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旅游景区应通过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户籍化档案,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确立或变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全面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景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XX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规范》,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跌和园园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2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三条景区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景区实行四级防火责任制,即管理处、园属各单位、班组、职工各为一级。
(二)园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
对本队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三)管理处设12名专职消防干部。
园属各单位设旋职消防干部。
班组要有消防负责人。
(四)各岗位职责见《四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3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四条消防教育、培训制度:(一)各主管单位负责本队在职职工(含各级干部)及临时工的消防知识学习和考核。
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以上集中学习活动。
(二)对新来本阅工作的职工、临时工要由培训部门和各主管单位进行防火教育后方可工作。
(三)对来园施工人员要由主管单位和施工方共同负责消防培训。
(四)园保卫部负责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五条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管理处每周检查一次,队级每周检查两次,班组每天检查。
做到“五查”、“四定”、“三不交”。
“五查”是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
“四定”是定隐患性质、定解决措施。
定解决时间。
定解决负责人。
“三不交”是班能解决不上交队、队能解决不上交管理处、处能解决不上交XX市固林局。
第六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一)全园消防器材统一由保卫部负责配备和更换。
(二)各队要建立消防器材台账,并有专人保管。
严禁挪作他用或随意移动。
(三)园内消火栓的配备、检查和保养由基建队负责。
要保证水源及压力。
新增或减少要及时报告园保卫部门。
(四)每名职工都要熟悉本岗位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并能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旅游景区消防标准
旅游景区消防标准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
建立完善本单位消防组织机构及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加大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
2、安全疏散及消防车道
(1)安全疏散: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其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2)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建筑物应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或疏散楼梯等位置进行安装,应急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墙面或地面上,间距不应大于20m。
(2)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配备数量需结合场所危险等级及面积规模等套用公式计算。
(约每75㎡需配备2具4KG干粉灭火
器)
4、消防设施设置要求
室内消火栓系统: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景区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景区的正常运营秩序,提高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并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
第三条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景区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落实由景区安全管理部门执行。
第四条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防消结合原则,强调预防为主,防范为重。
第五条每年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景区工作人员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章消防设施第七条景区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景区内应当设置消防通道,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第九条景区应当制定消防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条景区应当配备专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工作和应急处置。
第三章消防宣传教育第十一条景区应当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员工和游客的消防意识。
第十二条景区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增强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景区应当配备消防设备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使用。
第四章消防监督检查第十四条景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景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景区应当配合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积极整改存在的消防隐患。
第十六条对于消防隐患严重的景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可以要求其停止营业,直至整改完毕。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消防安全管理不力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景区,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景区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景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十一条如有其他相关规定和制度,以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以上即为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望各单位和个人认真执行,共同维护景区的安全和稳定。
景区消防安全制度
景区消防安全制度
一、景区防火责任人是景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
景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景区要制订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重大危
险源必须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三、对进入景区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
四、在景区内的游客中心等场所设置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和
宣传标语,对游客进行消防安全提示。
五、在景区内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六、每季度对景区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并做好防火巡
查记录。
七、在景区内的主要出入口设置固定的灭火器存放点,配备
足够的灭火器。
八、在游客中心等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并进行定
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九、景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十、在景区内重点部位(如:售票处)设置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和消防安全提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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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在景区内禁止吸烟,并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值班巡逻,禁止火种入山。
十二、在景区内施工作业时必须报备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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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防火管理规范
旅游景区防火管理规范旅游景区防火管理规范为了保障旅游景区内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完善旅游环境,加强景区的防火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以规范景区的防火工作,确保游客的安全出行。
一、应建立完善的景区防火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
景区应设立专门的防火管理部门,负责景区内防火工作的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
同时,还应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和责任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防火责任,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应制定详细的防火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景区应制定详细的防火管理制度,明确各类设施、设备的防火要求,比如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路径通畅的标志设置等。
同时,还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包括日常巡查、防火演练、火灾报警等各项应急预案。
三、应建立健全的景区消防设施设备。
景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消防器材。
如应设置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水枪等,同时保持其完好有效,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
四、应加强景区内景点场所的火源管理。
景区应对景点场所的火源进行严格管控,明确规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景点,比如鞭炮、烟花爆竹等。
景区还应加强对厨房、供电设备等火源部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火源安全。
五、应加强景区内环境的火灾隐患排查。
景区应定期组织对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如堆放易燃物品、积存垃圾、乱拉乱挂电线等。
对于发现的隐患,应及时整改,避免火灾的发生。
六、应加强景区员工的防火知识培训。
景区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防火常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火灾报警和疏散逃生等。
七、应加强景区内火灾报警和疏散指引设施的设置。
景区应在合适的位置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同时,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引标志、安全出口指示牌等,确保游客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
八、应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
景区应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火灾应急处理的能力,增强应对火灾的能力。
演练内容涵盖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灭火器使用等。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一、总则1. 为了保障景区内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内所有区域、设施和活动,景区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均应遵守。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1. 景区消防安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景区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三、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1. 景区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
2. 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 景区内应设置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并保持畅通。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景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和游客的消防安全意识。
2. 员工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火灾逃生技能等。
3. 游客应了解景区内的消防安全设施和逃生路线。
五、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1. 景区应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2. 隐患整改应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3. 对重大火灾隐患,应报请相关部门审批,确保整改到位。
六、消防安全巡查与检查1. 景区应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制度,每日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七、应急处理1. 景区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程序。
2. 景区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
八、其他规定1. 景区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等违规行为。
2. 景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 景区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电气火灾发生。
4. 景区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景区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确保景区消防安全。
文旅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旅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文旅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景区、酒店、旅行社、文化场馆等。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文旅企业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各岗位员工应按照岗位要求,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设施与器材第八条文旅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九条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台账,详细记录购置、使用、维护等情况。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员工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技能。
第五章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第十四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电气线路、用火用电等。
第十五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隐患消除。
第十六条加强夜间、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消防安全巡查。
第十七条对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汇总分析。
第六章火灾应急处置第十八条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火灾扑救等程序。
第十九条建立火灾应急队伍,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二十条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第七章责任与奖惩第二十一条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景区消防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景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景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景区所有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景区售票处、游览区、餐饮区、住宿区、娱乐区、办公区等。
第三条景区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景区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景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编制景区消防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解决景区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对景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条景区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一)景区管理部门:负责景区消防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景区保卫部门:负责景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查,火灾隐患排查,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等。
(三)景区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景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景区物业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一)景区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景区应通过宣传栏、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八条消防设施设备管理(一)景区应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二)消防设施设备应明确标识,确保正常使用。
第九条火灾隐患排查与治理(一)景区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二)景区应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确保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文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文旅行业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游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1.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消防安全管理人:单位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 整改火灾隐患;- 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及时更换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 防火巡查与检查:- 定期开展防火巡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 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严格控制使用明火,确需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加强电气线路管理,定期检查电气设备,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5. 消防安全标识管理:- 在单位内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包括疏散指示、消防设施设备标识等;- 定期检查消防安全标识,确保其完好无损。
四、火灾应急处置1. 火灾报警: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拨打119报警。
2. 初期火灾扑救:组织员工进行初期火灾扑救,确保火灾得到及时控制。
3. 人员疏散:组织游客和员工按照疏散指示迅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
4. 现场保护:对火灾现场进行保护,配合消防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监督检查1. 内部监督检查:单位应定期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寺庙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规定
寺庙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规定一、前言寺庙作为一种宗教场所,拥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众多来访者。
因此,对于寺庙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本文旨在为寺庙制定一套消防安全规定,从而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规范管理1.寺庙应当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寺庙内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和整改,并组织开展定期的消防演练和安全检查工作。
2.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奖惩制度和考核评比制度,并且将其贯彻落实到相关的岗位和人员当中。
3.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寺庙内消防设施配置和管理的具体措施,包括疏散通道、灭火器、疏散标识、应急照明等方面的工作。
三、预防措施1.疏通消防通道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寺庙内的走廊、过道、楼梯等区域经常会被零散物品堆积,若稍不留意就可能形成阻隔疏散通道。
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这类地方进行清理维护,确保疏散通路的顺畅。
2.定期检查电器设备,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寺庙内经常使用一些电器设备,如灯具、电风扇、电视等,管理员应当对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使用安全。
3.禁止在寺庙内燃放任何火种为了避免寺庙内火灾事故的发生,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禁止在室内和室外燃放任何火种,比如蜡烛、香炉等。
4.停放消防车辆场地应规范为了确保消防车辆能够快速到位,管理部门应当划定专门的停车区域,并制定停车规范,避免车辆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
四、应急措施1.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同时通知附近的消防队。
2.面对突发灾难时,寺庙应当建立应急食品、药品等储备设施,以便应对可能出现的情况。
3.寺庙内的人员应当在听到火警或意识到火灾的发生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包括疏散人员、使用灭火器等。
五、结语寺庙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寺庙内部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的管理和预防工作。
在实践中,应当不断总结统计消防安全经验,及时更新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寺庙公共场所的安全稳定运行。
公园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公园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公园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的发生和蔓延,制定本公园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公园内的各类建筑物、设施和活动。
第二条:责任主体1. 公园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园内的消防工作。
2. 全体公园工作人员都应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提高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条:消防设施和器材1. 公园内的建筑物、设施应根据不同用途和规模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2. 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完好状态。
第四条:火灾风险评估公园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公园内的各类活动和设施进行火灾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五条:火源管理1. 公园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园。
2. 各类活动和设施的设置应避免与火源接触,远离易燃物品存放区域。
第六条:火灾预防宣传公园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火灾预防宣传活动,向游客普及火灾防范知识和应急逃生技巧。
第七条:火灾应急预案1. 公园管理部门应制定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措施和责任人。
2. 公园内的工作人员应掌握火灾应急预案的内容,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火灾报警与处置1. 公园内各类场所应设置火灾报警器,并定期测试其可用性。
2. 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启动火灾报警系统,并按照火灾应急预案进行组织和处置。
第九条:火灾事故调查与处理1. 发生火灾事故后,公园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2. 对火灾事故的遗留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进行汇总总结,以便提升公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条:监督检查相关行政部门应定期对公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处罚与奖励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公园管理部门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对于在消防安全管理中表现出色的个人和单位,应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茶溪谷景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景区内从事经营、管理、建设、保护及其他活动的单位与个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景区森林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景区内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景区内工作的任何单位与个人,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深入贯彻执行各类消防法律法规,坚决服从景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安排,保证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按照规定配置相关防火预警设施和消防器材。
2、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工作,同时组织防火自检自查,落实防火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同时鼓励和引导景区内经营性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财产火灾保险。
3、积极参加景区内部组织的各项消防安全演练,提高防火灭火意识。
1第六条:在景区内处置经营、管理的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消防平安职责:1、在其营业之前必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消防隐患整改,确定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经营业主负责。
2、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使用或者管理的,共用各方对自己使用或者管理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共用各方应共同制定管理办法。
3、当事人任何经营活动都不得妨碍建筑消防设施和通道的使用,未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不得经营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擅自对建筑物改建和改造,不得在室内使用明火(食品加工业除外),不得随意改变电线电路,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或没有合格证的电器。
消防队对电力设施、用电线路等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建立档案,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风景区消防管理办法
风景区消防管理办法一、消防管理的重要性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风景区的游览需求不断增加。
然而,风景区的人流量和车辆流量的急剧增加也带来了一系列安全隐患,特别是火灾风险。
因此,风景区消防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变得至关重要,以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责任和机构1. 火灾安全责任风景区的所有权人、经营者和管理机构应当承担消防安全的直接责任,并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2. 消防管理机构风景区应当设立专门的消防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消防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消防管理制度、组织消防培训、检查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等。
三、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1. 消防设施建设每个风景区都应当根据其规模和特点,合理布置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消防通道、报警器材等消防设施,并确保其数量、位置和功能的合理性。
2. 消防设施维护风景区消防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工作,定期对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报警器材等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火灾风险评估和防火措施1. 火灾风险评估风景区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分析风景区各个区域和设施的火灾风险,并据此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
2. 防火措施根据火灾风险评估结果,风景区应采取合理的防火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强消防通道的设置、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设置明显的标识和紧急疏散指示等。
五、应急救援和演练1. 应急救援预案每个风景区都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火灾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应急疏散和救援设施风景区应当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通道、紧急出口、安全通道等,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
同时,还应配备救生器材和医疗设施,及时提供救援和医疗服务。
六、监督检查和处罚措施消防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风景区的消防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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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八项规定
一、严格执行法规标准要求
(一)遵守法律规定。
各级各类旅游景区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执行行业标准。
贯彻执行GA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三)规范消防行为。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确保景区消防安全。
二、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落实主体责任。
旅游景区全面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具体承担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履行消防职责。
旅游景区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景区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
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景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一)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十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例会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消防宣传与培训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二)完善消防信息档案。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旅游景区应通过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户籍化档案,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确立或变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全面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
三、严格落实防火巡查检查
(一)坚持日常巡查。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当每2小时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夜间应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并不应少于2次,其他旅游景区每日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和部位,重点巡查以下内容: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3。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4。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5。
焚香、祭祀场所可燃物品是否规范摆放并与火源保持安全距离,有无遗留火种现象;6。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突出重点检查。
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景区安保、宣传、饭店管理、旅游民俗文化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2。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3。
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4。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5。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6。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7。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8。
工作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9。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10。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消除安全隐患。
建立火灾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形成隐患目录,并在单位内部公示。
隐患治理要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的一系列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四、全面完善消防设施管理
(一)定期维护检测。
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旅游景区应每月对消防设施至少开展一次联动运行测试,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和检测。
(二)规范控制室工作。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旅游景区,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
值班人员应持建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