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规》2019版修改说明57页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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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烧碱生产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烧碱生产工

说明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烧碱生产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烧碱生产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的影响,完善了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顺应时代和社会要求,强化化工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

主要起草人为潘耀中。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主要审定人员有:张福进、高秀芳、李学伟、付垒、马立文、张泉、葛晓霞、高秀芳、戴如康、付垒、沈磊、刘东方、刘佩田、张璇、张晨光。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及荣庆华、葛恒双、王小兵、张晓燕、许可等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总公司《技规》(普速铁路部分)

总公司《技规》(普速铁路部分)
三、新《技规》编制原则 1.中国铁路总公司第一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按照2011年9月
原铁道部第5次部长办公会提出的“制定高铁技术管理规程,修订普速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基本要求,按高速铁路部分和普速铁路部分两本 编制,均分为总则、技术设备、行车组织、信号显示4个部分。
2.按照“科学定位、系统完整,适应设备、体现发展,安全第一、 兼顾效率,先进适用、经济合理,科学规范、协调一致,务实严谨、便 于操作”6个原则,总公司《技规》整合了2006年第十版《技规》(主 要规定普速铁路内容)及《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 《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200-250km/h)、《铁路客运专线技 术管理办法》(300-350km/h)及其8个补充规定。
列车出发情况 4.发车进路信号机发生故障 据
5.超长列车头部越过发车进
绿色许可证(附件 2)
确认道岔位置正确及进路空闲
路信号机发出列车
6. 自 动 闭 塞 作 用 良 好 , 监 督
器故障时发出列车
出站信号机显示
的允许运行的信号
7.双线双向闭塞设备的车站, 反方向发出列车
的调整、完善。 普铁《技规》行车组织部分主要变化
1.纳入动车组在普速铁路运行有关作业要求。 一是增加了动车组司机、随车机械师有关作业要求;二是增加了 动车组编组、调车作业及救援有关作业分工和要求,增加了动车组检 修、制动试验有关规定。三是增加了动车组重量、长度等数据;四是
动车组列车取消车站发车作业;五是增加了动车组列车在站办理客运 业务时,须固定股道、站台、停车位置的规定;六是增加了动车组列
新《技规》作为企业规章,不宜再对社会企业和人员在铁路线路 影响范围内的活动进行规定,这些内容按《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所以新《技规》删除了“严禁在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内挖沟、引水、 耕种、取土和采石采矿”等内容。

2019年技术管理规范word精品文档84页

2019年技术管理规范word精品文档84页

矿井运输安全技术规范为切实加强矿井运输基础工作,提高运输装备和管理水平,保障矿井运输安全、优质、高效。

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矿井轨道运输系统、架空乘人系统、单轨吊运输系统、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系统。

第一章总则第1条认真贯彻执行“采、•掘、运并举,综合治理,系统配套”的方针。

因地制宜,推广应用运输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逐步改善落后的运输方式和装备,向运输机械化、控制自动化、管理科学化、本质安全化方向发展。

第2条建立和完善运输管理体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

1.各矿由生产副矿长全面分管运输工作,设一名专职副总工程师负责运输管理工作。

2.各矿根据实际情况配足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矿井提升运输工作。

3.各单位安全监察处要明确一名副处长分管运输安全工作,每班不少于两名运输安监员负责主要运输线路运输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进一步明确各地点安监员的运输安全管理责任:一是抓好运输各项制度和规定在现场的落实,并突出抓好人的行为;二是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4.运输专业管理人员重点负责现场的工程质量和全面技术管理工作;掘进专业负责人负责掘进运输工程质量和现场管理工作,是掘进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其它专业领导负责本专业运输工作的现场管理;安监员是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实现运输管理的齐抓共管。

5.建立运输管理网络图,明确各单位运输管理人员,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对运输方面有明确的要求。

6.分管矿长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运输专业会议,运输副总工程师每周召开一次运输专业会议,总结部署运输工作。

第3条运输工区要配备技术人员,负责抓好本工区的运输技术管理工作。

各掘进工区必须明确一名区队管理人员分管提升运输工作。

第4条各矿要每月对主巷,每旬对采区运输质量标准化和人车斜巷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每月一次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必须与区队经济挂钩。

第5条完善管理制度文件1.完善运输三十项管理办法:安全活动办法、事故分析规定、交接班规定、质量标准化定期检查考核办法、职工学习培训考核办法、封闭巷道管理办法、行车不行人管理办法、乘人管理办法、设备检查检修管理办法、设备设施(出厂、入库、安装)验收和报废管理办法、停送电管理规定、信集闭管理办法、小绞车(包括梭车、回柱机)使用管理办法、小电瓶车使用管理办法、小上下山管理办法、卡轨车使用管理办法、单轨吊使用管理办法、无轨胶轮车使用管理办法、架空乘人装置使用管理办法、牵引网路检查维修管理办法、轨道线路检查维修管理办法、人车定期检查和试验管理办法、安全设施检查和试验管理办法、机车(包括电机车、柴油轨道机车)年审管理办法、电机车检查维修试验管理办法、连接装置检查试验管理办法、零星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特殊物料运送管理规定、综采设备支架运输和封装管理办法、设备准用证管理办法。

(完整版)《技规》

(完整版)《技规》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总则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

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社会主义企业管理,保证铁路畅通无阻、四通八达、安全正点、当好先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国民经济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

铁路具有高度集中、半军事性、各个工作环节紧密联系和协同动作的特点。

为使各部门、各单位、各工种安全、准确、迅速、协调地进行生产活动,更好地为运输服务,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了铁路各部门、各单位从事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确定了铁路运输设备在设计新建、保养维修、验收交接和使用管理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明确了铁路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法规。

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规程、规范、规则、细则、标准和办法等,都必须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

铁路职工对《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广大铁路职工长期生产实践的总结,它将随着运输生产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逐步充实和完善。

在铁道部没有明令修改以前,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本规程的规定。

第一编技术设备第一章基本要求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第1条铁路的基本建设、设备制造,应在国家统一计划下,综合配套,保证质量,积极采用保证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不断提高运输能力,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各种技术设备要尽力采用先进技术,并加速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要从我国的具体条件出发,逐步实现铁路现代化。

第2条铁路基本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

基本建设项目的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规定的技术标准。

设计工作必须根据已批准的设计(计划)任务书进行,并须充分吸取施工、维修和使用部门的意见。

设计文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

第3条工程施工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概算的要求进行,并应采用科学的施工组织和先进的施工方法,确保工程质量。

《技规(征求意见稿)》新增内容

《技规(征求意见稿)》新增内容

因铁道部对《技规(征求意见稿)》(科技技〔2011〕7号)进行结构调整,将原第三编“信号显示”放到第一编“技术设备”中,并新增第三编“技术规章”。

现对调整后的内容再次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同前次的意见一并于2011年2月19日前报路局总工程师室。

《技规》目录总则第一编技术设备第一章基本要求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限界、安全保护区养护维修及检查救援设备灾害防护行车安全监测设备第二章线路、桥梁及隧道设备一般要求铁路线路线路平面及纵断面路基桥隧建筑物轨道道口、交叉及线路接轨安全线及避难线#声屏障第三章通信、信号设备一般要求信号联锁闭塞列车调度指挥系统、调度集中#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列车运行控制系统#信号集中监测系统驼峰信号道口自动信号及自动通知通信#承载网#业务网#支撑网信号、通信线路及其它第四章铁路信息系统第五章车站及枢纽站场设备#客运设备#货运设备第六章机车车辆机车设备机车车辆设备车辆#动车组设备动车组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第七章供电、给水设备牵引供电电力、给水第八章房屋建筑设备第九章铁路用地第十章信号显示基本要求色灯信号机臂板信号机机车信号机#车载信号移动信号响墩及火炬信号无线调车灯显信号手信号信号表示器线路标志及信号标志线路安全保护标志列车标志听觉信号第二编行车组织第十一章基本要求行车组织原则行车指挥车站技术管理对行车工作人员的要求第十二章编组列车一般要求列车中车辆的编挂列尾装置的摘挂及运用列车中机车的编挂机车车辆重量及长度列车制动限速及其编组要求列车中车辆的连挂列车中的车辆检查及修理第十三章调车工作一般要求领导及指挥计划及准备调车作业在正线、到发线上的作业机车车辆的停留#第十四章列车工作#一般要求#列车乘务组#行车作业#回送#第十五章 CTCS-0/2级区段行车闭塞及列车运行#闭塞方式及变更自动闭塞自动站间闭塞半自动闭塞电话闭塞#命令闭塞通信中断时的行车#接发列车列车被迫停车后的处理救援列车的开行施工及路用列车的开行轻型车辆及小车的使用设备维修及故障处理#第十六章CTCS-3级区段行车闭塞及列车运行#行车闭塞#接发列车#列车运行#列车被迫停车后的处理#救援列车的开行#施工及路用列车的开行#设备维修及故障处理#第十七章动车组限速#一般要求#列控限速#动车组限速#第三编技术规章#第十八章基本要求#第十九章职责分工与管理#第二十章规章制定#第二十一章目录及编号管理第三编技术规章第十八章基本要求第1条铁路技术规章是指铁道部、铁路局、站段制定的技术管理方面的一系列规定的总称。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6001—201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6001—2019
附件K客运索道作业人员考试大》(69)
附件L大型游乐设施作业/尻考试大纲(78)
附件M场(厂)内专用机爻车瓶作业人员考试大纲(87)
附件N安全阀校验人员,;试大纲(102)
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10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 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制定 本规则。
第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且版典二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 级负责。具体发证机关及发证项目由省级市场K莒甘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五条 发证机关委托考试机构组织专兄,或者自行组织考试。
第六条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衣套制前考试机构的具体条件和委托要求。
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发辽机关按照考试机构的具体条件在全国范 围内选择并推荐考试机构,省必冲'无监督管理部门统筹形成本省考试机构备选库 并公布,考试机构备选库:与辱:本省所有的发证项目。
第二十三条 发证机关自行组织考试的,应当符合以上要求。
第二十四条 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考试结果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 工作
第四章复 审
第二十五条 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有效期届满的1个月以前,向工作所在 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复审申请表》(见附件C,1份);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Examination Rules for Special Equipment Operators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
2019年5月27日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考试机构(2)

新技规修改说明(十版)

新技规修改说明(十版)

新技规修改说明(十版)本次技规由原来371条增加到395条,有变化的267条,增加38条,删除14条。

一.适应跨越式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

突出适应消防、环保要求。

充分体现铁路运输“以人为本”的原则。

1、适应铁路机构改革的变化。

考虑铁路机构改革的变化,《技规》中涉及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管理模式做了相应修改;明确了合资铁路、进入国家铁路作业的地方铁路及专用铁道的有关技术管理规定。

2、注重劳保、道口安全、消防、环保要求。

3、新建或改造的铁路设施、设备的责权利提出了具体要求,本次《技规》修改增加了对这些设备、设施的耐久性要求。

4、明确《技规》是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总则中明确了《技规》依据《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制定基本规章。

二.适应提速、新技术、新设备的发展。

1、引入动车组、信息系统、行车安全设备等。

对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管理、维修、运用等做了基本规定。

2、增加自动站间闭塞、修改相对方向同时接发车。

3、调整《技规》中机车车辆限界,补充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4、修改了主要机车车辆重量、长度、换算闸瓦压力和制动限速表,并规定新技术设备的运用条件和检修容许限度。

增加接近信号机。

5、增加特定引导施工,对列车分类和等级重新做了规定,增加了单司机执乘的内容,对《技规》中规定由乘务组承担的工作进行了调整,并修改了机车与车辆连挂、摘解作业的有关规定;不派运转车长执乘的旅客列车,对《技规》中规定由运转车长承担的工作进行了调整。

6、调整以120km/h、160km/h、200km/h划分线路速度等级,取消原140km/h。

7、取消蒸机车相关内容,取消钥匙路签等规定。

8、增加调度集中,列车调度指挥系统,取消调监与遥信。

9、重新定意列车超速防护系统。

新增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三.规范管理、统一用语,用语更准确,涵意更广泛。

1、修改表示数量汉字为数字。

2、少于改为小于。

3、取消混合列车,改客运列车为旅客列车。

4、改制动软管为软管。

TSG 07-2019

TSG 07-2019

TSG 07-2019摘要本文档是关于TSG 07-2019的详细说明。

TSG(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Group)是负责制定技术规范的团队。

本文将介绍TSG 07-2019的背景、目的和主要内容,并提供一些示例。

背景TSG 07-2019是TSG团队于2019年制定的技术规范。

作为一个技术规范,它旨在指导开发人员在特定领域中进行工作。

TSG团队由专业人士组成,他们的目标是提供高质量、可靠和安全的技术规范,以促进领域的发展。

目的TSG 07-2019的主要目的是定义一套标准和规范,以帮助开发人员在特定领域中进行开发工作。

通过遵循规范,开发人员可以提高开发效率、减少错误和提供一致性的结果。

该规范旨在解决特定领域中的各种问题和挑战,并为开发人员提供解决方案和最佳实践。

它还可以帮助组织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并提高开发团队的协作能力。

主要内容1. 引言•介绍TSG 07-2019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定义一些常用术语和缩写词。

2. 要求规定•列出TSG 07-2019的主要要求和规定。

•包括开发过程中的标准、测试要求和质量保证规定等。

3. 技术指南•提供针对特定问题和挑战的解决方案和最佳实践。

•包括示例代码、开发模板和工具推荐等。

4. 附录•提供额外的参考资料和相关资源。

示例以下是TSG 07-2019文档的一个示例,展示了规范中的一些要求:### 2.3 数据验证开发人员在进行数据验证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必须对用户输入的数据进行验证,以确保其符合预期的格式和范围。

- 验证过程应该在服务器端和客户端都进行。

- 验证结果应该及时返回给用户,以便他们能够及时修正错误。

结论TSG 07-2019是一份重要的技术规范,它为开发人员提供了指导、规范和解决方案,以帮助他们在特定领域中进行工作。

通过遵循规范,开发人员可以提高开发效率、减少错误,并提供一致性的结果。

TSG团队将继续努力,为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

铁路运转车长(指导车长)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培训大纲

铁路运转车长(指导车长)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培训大纲

铁路运转车长(指导车长)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培训大纲一、编制依据本计划是依据铁道部《关于铁路运输企业开展全员培训工作的意见》(铁科教[2000]54号文件),关于“原则上要求每个职工每两年都有一次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培训机会。

”和《关于开展全员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沈铁教函[2000]186号)的有关要求,并根据《铁路职业技能标准》、《铁路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及车务系统各行车岗位开展全员培训的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培训对象本培训计划适用于车务系统各行车岗位的工人。

三、培训时间1.特快旅客列车运行区段的车站值班员应保证每人每年不少于15个工作日,每次脱产培训不少于90学时。

2.其他各岗位工人应保证每人每两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每次脱产培训不少60学时。

四、培训目标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工人岗位作业技能,以适应强基达标要求和新技术、新设备需要。

具体要求是:1.提高学员理解、掌握、运用规章的能力。

2.通过学习各岗位的基本作业程序、基本作业技能以及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学员的岗位作业技能,培养其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学习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进一步提高学员的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培训内容运转车长主要讲授与旅客列车运转车长工作有关的运输设备常识;行车闭塞法、旅客列车编组及行车指挥的有关规定;运转车长非正常情况的处理;安全及铁路军交知识等内容。

指导车长在旅客列车运转车长应掌握的全部内容基础上,着重讲授指导车长的职责范围及班组管理知识等内容。

运转车长培训大纲一、培训目的和要求本课程主要讲授铁路运输设备常识、行车闭塞法、旅客列车编组及列车运行、旅客列车运转车长工作、列车运行中非正常情况的处理、安全知识、铁路军交知识等内容。

学员学完本课程后应达到以下要求:1.掌握铁路运输技术设备的特性及运用要求。

2.了解行车闭塞法的有关内容及具体规定。

3.熟练掌握客运列车的编组及列车运行的有关规定,旅客列车运转车长的主要工作、列车运行中非正常情况的处理,安全知识等内容;掌握铁路军事运输的有关规定。

新版《技规》、《行规》修订说明

新版《技规》、《行规》修订说明

15.对接发旅客列车时有关调车作业的要求进一步进行完善
16.增加在超过6‰坡度的线路上,不得无动力停留机车车辆的要求。 17.明确双线(多线)反方向或改按单线行车的补充规定 18.对自动闭塞区间司机发现通过信号机显示停车信号时的处置进一步 进行修改、完善。
19.增加单机、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在自动闭塞区间紧急制动停 车后有关防护及联系要求 20.增加旅客列车双管改单管供风的规定 21.对分部运行的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22.进一步完善列车发生火灾、爆炸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23.增加按自动闭塞法行车时可安排施工路用列车跟踪该次列 车进入区间的规定 24.增加热轴处理限速规定 25.进一步完善特定行车办法
(3)新增最高运行速度140、160kM/h新型盘形制动旅客列车每百吨 列车重量按H高摩合成闸瓦换算压力值为275kN以上. (4)增加140 km/h等级旅客列车和轴重≥25T的货物列车紧急制动距 离限值。
11.取消运转车长后,对旅客列车编组顺序表的交接进行重新规范 12.增加调车作业可不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的情况 13.明确使用调车作业通知单的要求和编制调车作业计划 的规定 14.对调车和岔线限制速度进行了规定
谢谢!!!
பைடு நூலகம்
规章讲座
一、新版《行规》总体情况介绍:
1.修订过程。
2.适用范围。
3.总体变化情况。
二.统一、规范部分名称
(1)根据铁路体质改革,对机构名称进行修改,将“铁道部”修改
为“铁路总公司”。
(2)将“轨道起重机”统一改为“铁路救援起重机”。 (3)将“主要列检所”改为“列检作业场”。 (4)将“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改为“气体类危险货物”等。 (5)将“进行的信号”统一为“允许运行的信号”。 (6)将“旅客乘务组”名称统一为“客运乘务组”。 (7)将“行邮列车”改为“特快货物班列”。 (8)将“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统一规范为“列车运行监控装 置”。 (9)将“通信记录装置”统一为“语音记录装置”。 (10)将“发车”、“发出列车” 统一为“发出列车”。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修改说明 和 高速铁路概述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修改说明 和 高速铁路概述
第一编技术设备,主要对技术设备进行基本规定,提出基本要求,详细的规定和 要求由相关专业技术规章明确。高速版不含TDCS、驼峰信号;普速版含CTCS-2 级列控系统,不含CTCS-3级列控系统。
第二编行车组织,高速版和普速版的写法不同,普速铁路部分维持了既有的编写 模式,高速铁路部分借鉴发达国家铁路规章的编写模式,按场景编写,力求将一 个个行车技术作业场景描述清楚、完整,便于工作人员操作执行。
• 补充了200km/h及以上各专业的 相应内容;
• 删除了政府层面行政方面的内容; • 高铁部分增加了灾害天气行车、
设备故障行车和非正常行车; • 标准和设计规范有详细规定的内
容,新《技规》作了适当简化。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废止文件
•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
• 《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铁科技[2008]222号
普速版部分,共19章462条。 第一编技术设备,9章221条;第二编行车组织,5章186条;第三编信号显示,5章55条。
目录结构-高速版部分
总则
第十一章 编组列车
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十二章 调度指挥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十三章 列车运行
第二章 线路、桥梁及隧道 第十四章 限速管理
第三章 信号、通信
第十五章 调车工作
第十二章 调车工作 第十三章 行车闭塞 第十四章 列车运行 第三编 信号显示 第十五章 基本要求 第十六章 固定信号 第十七章 移动信号及手信号 第十八章 信号表示器及标志 第十九章 听觉信号
附图1 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 附图2 客货共线铁路机车车辆
限界
附件1 路票 附件2 绿色许可证 附件3 红色许可证 附件4 调度命令 附件5 出站/跟踪调车通知书 附件6 轻型车辆使用书 附件7 调度命令登记簿 附件8 书面通知 附件9 半自动闭塞发车进路通

新《技规》普速部分必知必会版

新《技规》普速部分必知必会版

新《技规》普速部分必知必会版第二编1.新技规的名称规范汇总旧技规名称新技规规范名称主要列检所列检作业场列检所列检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气体类危险货物进行的信号允许运行的信号通信记录装置语音记录装置行邮列车特快货物班列行包列车快速货物班列2. 变化项点:旅客列车安装列尾装置,取消运转车长,新技规删除了所有与运转车长有关作业的要求。

相应调整了有关发车作业要求:删除发车指示信号,由车站发车人员发车。

第278条对动车组以外旅客列车编组顺序表的交接进行了重新规范:1.在始发站由车站人员与司机办理交接。

2.中途换挂机车时,到达司机与车站间、车站与出发司机间办理交接。

仅更换机车乘务组时,机车乘务组之间办理交接。

3.列车到达终到站后,司机与车站办理交接。

车站与司机的交接地点均为机车停留位置。

第231条指挥列车运行的命令(运行揭示调度命令除外)和口头指示,只能由列车调度员发布。

(1)受令者取消运转车长。

(2)根据目前实际作业情况,对“因行车设备故障、灾害或施工,以及列车中挂有限速的机车车辆等,需要使列车临时限速运行”增加了“(纳入运行揭示调度命令及本务机车、动车组自身设备原因限速时除外)”的限制条件。

(3)自动站间闭塞法行车转为半自动闭塞法行车及转回的调度命令,由于信号及司机行车方式不发生变化,可不发给司机。

第251条旅客列车、回送客车底不准编挂货车。

注解:251条内容根据车次区分(回送图定客车底,在车次前冠以“0”)第252条客车编入货物列车回送时,客车编挂辆数不得超过20辆,应挂于列车中部或后部。

注解:252条客车编挂位置,从编组顺序表确认客车编挂中部后部位置。

第253条动车组以外的旅客列车应安装列尾装置。

特殊情况下,无法安装或使用列尾装置时,应制定具体办法。

半自动闭塞区段货物列车尾部须挂列尾装置,其他区段货物列车尾部宜挂列尾装置。

货物列车尾部未挂列尾装置时应以吊起尾部车辆软管代替尾部标志。

尾部车辆软管的吊起,有列检作业的列车由列检人员负责,无列检作业的列车由车务人员负责。

2019年新技术管理规定共21页word资料

2019年新技术管理规定共21页word资料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生产技术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矿井设计技术管理第一节矿井设计所有工程开工前都必须按矿井工程设计程序进行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一、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矿井设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并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三、矿井设计、改扩建及、技术改造必须进行方案对比,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大力推广采掘机械化,坚持技术与经济统一,认真搞好采、掘、机、运、通、抽、选综合配套,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工期短、投资省、见效快、经济效益好,凡具备条件的矿井应按安全高效矿井进行设计。

四、矿井延深设计、矿井井下重大技术改造设计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对比,同时要有安全专篇。

五、突出矿井的主要巷道和采区的主要巷道不得布置在突出煤层中,布置在岩层中的主要巷道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和应力集中区,且尽量减少揭穿煤层次数。

六、突出矿井工作面,应设计底板岩中巷或顶板岩石高抽巷,以治理采掘期间的瓦斯。

工作面倾斜长度应根据钻孔设备能力确定,但必须保证工作面开采范围内不留抽采空白带。

七、突出矿井厚煤层开采,不得按一次放全层设计工作面,可以采用预采顶分层网下放顶煤布置,但巷道不得采用外错式布置。

八、对瓦斯、涌水、自然发火、顶板、煤尘等灾害防治工作必须有相应的设计,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二节设计管理职责划分一、新建矿井的设计,由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根据设计管理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二、矿井改扩建和利用国家资金和银行贷款的矿井重大安全技术改造设计,由煤业公司或矿井提出立项申请,集团公司批准并设计管理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三、开拓延深和一般技术改造,由矿井提出申请,煤业公司批准并按设计管理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技规修改说明

技规修改说明
5、增加特定引导施工,对列车分类和等级重新做了规定,增加了单司机执乘的内容,对《技规》中规定由乘务组承担的工作进行了调整,并修改了机车与车辆连挂、摘解作业的有关规定;不派运转车长执乘的旅客列车,对《技规》中规定由运转车长承担的工作进行了调整。
6、调整以120km/h、160km/h、200km/h划分线路速度等级,取消原140km/h。
增加200km/h标准。
增加客运专线最小、最在曲线半径标准表。
※第32条(第29条)
原文:车站必须设在坡道上时,其坡度不得超过1.5‰;在地形特别困难的条件下,经铁道部批准,允许将不办理调车或摘下机车等作业的中间站,设在不大于6‰的坡道上,并保证列车的起动,但两个相邻的中间站,不应连续采用超过1.5‰的坡度。
救援设备
第21条(第20条)
救援、抢修车,增加:配备应急通信设备。便于提高工作效率。
增加:大型养路机械需配备专门起复装备及铁鞋。
进口大型养路机械都配备不同的起复设备,而国产大型养路机械目前还没有明确要求,因此,应统一规定大型养路机械配备专门起复设备
增加:铁道部、铁路局应急救援中心应配备相应的应急通信设备,确保事故现场的图像、话音及数据在规定的时限内传送至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7、取消蒸机车相关内容,取消钥匙路签等规定。
8、增加调度集中,列车调度指挥系统,取消调监与遥信。
9、重新定意列车超速防护系统。新增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三.规范管理、统一用语,用语更准确,涵意更广泛。
1、修改表示数量汉字为数字。
2、少于改为小于。
3、取消混合列车,改客运列车为旅客列车。
4、改制动软管为软管。
用语明确:采砂石改为采石采矿
原文:路基两侧应植树造林,以防护路基和绿化线路,

《铁路技术管理规则》

《铁路技术管理规则》

《铁路技术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2013年实施铁路政企分开体制改革后,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确定的职能,国家铁路局即着手开展《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研究修订工作,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并将规章更名为《铁路技术管理规则》。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根据《铁路法》第八条规定:国家铁路的技术管理规程,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制定,地方铁路、专用铁路的技术管理办法,参照国家铁路的技术管理规程制定。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是我国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统一、规范了铁路技术设备、行车组织及信号显示的管理。

铁道部《技规》(第一版)首次发布于1950年2月,到2006年10月发布《技规》(第十版),已先后进行了9次修订,《技规》内容不断完善,适应不同时期铁路建设、装备制造和运输组织的需要,对规范技术管理、保障铁路安全、促进铁路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现行《技规》主要是普速铁路的内容,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经济不断发展,铁路实施了大范围提速,一大批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投入运营,重载铁路建设运营取得新的进展,铁路新技术、新装备广泛应用,原铁道部先后印发了《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200~250km/h部分)、《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300~350km/h 部分)等技术管理文件,在提速、高速等方面的技术管理作了许多重要补充。

《技规》作为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内容已不适应新的变化,亟待修改,原铁道部于2010年开始启动《技规》的修订工作。

2013年铁路实行政企分开改革,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铁路局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监督铁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铁路工程建设、设备制造、运输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并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新矿技术管理规范2019版

新矿技术管理规范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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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积水及小煤窑开采情况,钻孔的封孔质量情况,采区涌水量预计等。 ㈢煤层赋存条件及开采技术条件 1、煤系地层的层序、厚度及产状变化情况等; 2、掌握可采煤层的层数、主要可采煤层的厚度和结构变化,以及在
煤层中有无冲刷带存在等情况,确定或基本确定各煤层的可采范围,特别 是最上部薄煤层的可采性;
第 1 条 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各矿(公司)必须建立健全以总 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必须设立采掘生产技术、机电运输、矿井“一 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置生产技术、机电、通防、 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及部门技术负责人,有冲击地压倾向的矿井必须设立专 门的防冲机构,配置防冲击地压专业副总工程师,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 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门机构,各类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生产定员 总数均不少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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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主要生产系统; ⑸设计方案编制完成时间。 6、设计人员通过调查研究掌握的设计所必需的原始资料以及“煤炭 工业技术政策”“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等上级有关法规和 规定。 第 5 条 采区设计编制程序 1、矿总工程师根据年度开拓方案、生产接续及集团公司批准的地质 说明书下达设计编制委托任务书、变更设计编制委托任务书; 2、矿设计部门或受委托单位按照设计编制委托任务书,根据《煤矿 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等上级有关规定、规范、文件政策要求, 编制采区设计; 3、设计单位接到设计编制委托任务书于开工前两个月完成采区设计, 按照本规定第一条程序审批、备案;接到变更设计编制委托任务书于一周 内完成变更。 4、采区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审查, 按照本规定第一条程序审批、备案。 第 6 条 采区设计方案内容应包括采区设计说明书(包括特殊安全技 术措施)、采区设计图纸、主要机电设备及器材目录、采区设计经济效益 专篇四部分,并附采区地质报告、特殊开采设计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复等附件。 第 7 条 采区设计技术人员的配置及素质要求 1、为保证设计质量,要求各矿承担矿井采区设计的主要人员须具备 相应的基本条件: ⑴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煤炭事业,能安心从事煤炭技术工作。 ⑵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熟悉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技术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了解煤矿各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方法,熟悉本业务范围内的技术工作

技规行规修改说明20070123

技规行规修改说明20070123

关于《技规》《行规》修改说明《技规》一、新《技规》的修改变化情况及主要特点现行第9版《技规》是2000年5月1日在全路施行的。

新修订的第10版《技规》于2006年颁布,共四编19章395条。

在现行《技规》371条的基础上,新增37条,取消13条,修改295条,修改率达79.5%。

其中,新增补280条,原条文取消部分内容15条,调整合并内容6条。

这次颁布的新《技规》修改变化较大,其特点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一是修改幅度大、新增内容多;二是技术设备新、标准要求严;三是突出实用性、兼顾前瞻性。

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1.体现了规范管理、协调一致的原则。

新《技规》将铁道部印发的若干临时“办法”、“措施”和批复文件一并纳入其中,同时还与现行铁路设计规范、铁路运输安全措施等铁路规章及相关技术标准保持协调统一。

例如:根据《铁路行车组织办法补充规定》(铁运…2004‟99号)、《铁路第五次大面积提速调图有关规章制度标准暂行规定》(铁运…2004‟26号)有关条款,考虑直达特快旅客列车开行的变化,新增加了单司机执乘内容,对乘务工作进行调整,修改了机车与车辆连挂、摘解作业等有关规定;对无运转车长执乘的旅客列车,原运转车长承担的工作相应进行相应调整;为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对在铁路营业线上运行的轨道车及铁路工程建设专用车辆增加了相应内容,对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管理、维修、运用等做出了基本规定。

2.加大了行车安全管理力度。

如新增第26条,明确规定了“铁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设备,应具备监测、记录、报警、存取功能,保持其作用良好、准确可靠、并定期计量校准”,规定了七类铁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

新增第27条规定了铁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的功能和作用,即“应通过铁路通信网络联接,实现信息共享,为运输组织、行车指挥、设备维修、救援及事故分析等提供信息”。

新增第297、298、299条,规定了“列车发生火灾、爆炸应急处理”,“汛期暴风雨行车应急情况处理”,及“列车运行途中发生车辆故障应急处理”的办法和措施。

2019技术管理规范共142页文档

2019技术管理规范共142页文档

《生产技术管理规范》第一篇安全技术审批规范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技术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保障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特制定本安全技术审批规范。

第1条生产矿井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划,报集团公司审批。

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应列入财务、供应计划,保证安全生产需要。

第2条生产矿井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并根据具体情况每季度修订一次。

第3条生产矿井必须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4条开采有冲击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编制防冲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防冲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并建立专门防冲机构,落实防冲队伍,健全预测预报制度,抓好防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第5条“三下”压煤开采,必须按建(构)筑物、铁路、水体的重要程度以及可能受到的影响,编制专项开采设计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集团公司审查后报省级以上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试采,试采结束后,必须提出试采报告,经集团公司审查后上报原审批部门审查。

第6条矿井停产检修、停风、停电要编制计划,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

第7条雨季三防计划和重点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8条根据矿井灾害因素,编制矿井停风、停电、发生水害、火灾、瓦斯(煤尘)事故和冲击地压事故的抢险预案,报集团公司审查,并要全面落实抢险组织机构、人员、物资储备、应急措施和撤出人员的线路标志等。

第9条凡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10条新井建设、新水平延深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都必须有安全专篇,都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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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规》2007版修改说明本次技规由原来371条增加到395条,有变化的267条,增加38条,删除14条。

一.适应跨越式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

突出适应消防、环保要求。

充分体现铁路运输“以人为本”的原则。

1、适应铁路机构改革的变化。

考虑铁路机构改革的变化,《技规》中涉及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管理模式做了相应修改;明确了合资铁路、进入国家铁路作业的地方铁路及专用铁道的有关技术管理规定。

2、注重劳保、道口安全、消防、环保要求。

3、新建或改造的铁路设施、设备的责权利提出了具体要求,本次《技规》修改增加了对这些设备、设施的耐久性要求。

4、明确《技规》是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总则中明确了《技规》依据《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制定基本规章。

二.适应提速、新技术、新设备的发展。

1、引入动车组、信息系统、行车安全设备等。

对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管理、维修、运用等做了基本规定。

2、增加自动站间闭塞、修改相对方向同时接发车。

3、调整《技规》中机车车辆限界,补充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4、修改了主要机车车辆重量、长度、换算闸瓦压力和制动限速表,并规定新技术设备的运用条件和检修容许限度。

增加接近信号机。

5、增加特定引导施工,对列车分类和等级重新做了规定,增加了单司机执乘的内容,对《技规》中规定由乘务组承担的工作进行了调整,并修改了机车与车辆连挂、摘解作业的有关规定;不派运转车长执乘的旅客列车,对《技规》中规定由运转车长承担的工作进行了调整。

6、调整以120km/h、160km/h、200km/h划分线路速度等级,取消原140km/h。

7、取消蒸机车相关内容,取消钥匙路签等规定。

8、增加调度集中,列车调度指挥系统,取消调监与遥信。

9、重新定意列车超速防护系统。

新增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三.规范管理、统一用语,用语更准确,涵意更广泛。

1、修改表示数量汉字为数字。

2、少于改为小于。

3、取消混合列车,改客运列车为旅客列车。

4、改制动软管为软管。

5、改列车无线调度电话为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

7、手制动机(含脚踏式)改为人力制动机。

8、改机车、车辆为机车车辆。

9、用概括定意取替具体名称。

10、建筑接近限界修改为建筑限界11、“进行信号”主要是指半自动闭塞区段出站信号机显示的一个绿色和两个绿色灯光,而“进行的信号”主要是指“进行信号”以外的准许运行的信号。

一总则1、《技规》是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

2、铁路职工原指国家铁路在册工作人员,考虑到铁路工业、建设、设计等单位均与铁道部脱钩,以及加强铁路行业管理的需要,《技规》应对所有铁路工作人员提出要求,故取消了对铁路职工的具体要求。

3、对于铁路的定位描述进行了修改。

第一编技术设备第一章基本要求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第1条一般说明,根据《铁路主要技术政策》对铁路技术发展总原则、总目标的要求,对此条进行了修改。

原文:各种技术设备应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从我国的具体条件出发,逐步实现铁路现代化。

修改:为应采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技术,实现技术设备标准化、系列化、模块化、信息化,加快实现铁路现代化。

第2条明确卫生为劳动卫生,和增加消防要求第3条为了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加:加强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的招投标制度已在我国建设行业全面推广,应严格执行,所以增加了招投标的规定。

第4条:建设竣工要求:1、随着铁路不断提速,铁路运输安全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线路工程验收的重要内容就是能否满足设计行车速度的要求,根据《铁路主要技术政策》对新建120km/h及以上铁路要达到设计行车速度的规定,本条对新建和改建工程竣工后线路验收时的行车速度做了明确的规定。

依据市场经济规则,增加了工程设施质量保证期的要求。

增加:新建、改建的工程设施,施工单位必须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期。

原文:新建和改建线路验收时须达到规定的行车速度。

修改:线路验收时应达到设计速度。

第5条消防设施”是铁路基本建设项目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补充。

原文:水土保持及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修改:水土保持、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及消防等设施,第6条机车、车辆等设备、器材及其零部件,全文修改1.随着铁路技术装备的不断发展,动车组数量有较大增加,而且今后将成为铁路运输非常重要的移动设备,另外,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对铁路运输安全有一定的影响,必须加强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因此,将《技规》中的“机车、车辆”改为“机车车辆”拓展了内涵。

机车车辆包括机车、车辆、动车组及自轮运转特种设备。

第7条,对照新稿说明:1.企业建立健全严格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企业的基本要求,在《技规》中可不再赘述。

进入铁路的产品质量要求进行修改明确第8条新设备使用要求。

增加与管理细则原文:在开始使用修改:投入使用第9条曾加安全技术设备,机车、车辆改为机车车辆第10条机车、车辆改为机车车辆第11条主要设备的报废、调拨增加动车组须经铁道部批准,提高要求,原铁路局批准。

12条无限界增加安全保护区第13条机车车辆原文:建筑接近限界修改:建筑限界※第14条自行对照区间及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标准距离规定原文:站内正线保证能通过超限货物列车。

修改:站内正线须保证能通过超限货物列车。

重点强调“须”。

取消给水站新增15条安全保护区,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养护维修及检查※第16条(第15条),在《技规》中明确综合维修天窗的时间,使之制度化。

原文:基础设施逐步实行天窗修理,提高质量,发挥设备能力。

修改:基础设施实行天窗修理。

※第17条(第16条)原文:铁路技术设备应经常保持完整良好状态。

修改:铁路技术设备应保持完整良好状态。

第18条(第17条)1、增加备品2、对各种机械设备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包含了“作业过程”,突出了安全、技术的要求,对保证作业安全有重要作用;在管理、维护方面也采用了更加科学有效的责任制模式,因此,不再对“包机制”作统一规定。

第19条(第18条)定期检查1.为了保证铁路运输安全,设备定期检查应注重实效。

为使制度适应铁路机构改革的变化,对各级检查委员会的组成部门和人员不作具体规定,由主任委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铁路局具体有关部门和单位。

特、一、二等站有关单位负责人。

增加供电系统三等及其以下车站工务、电务领工员或工长改为等有关专业负责人第20条(第19条)铁路局检查,1.为了适应铁路局机构改革的变化,提高设备检查制度的实际效果,对负责检查的具体部门不做统一规定,由铁路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款增加:、凡跨越江河、水库的特大桥、大桥及其他需要了解墩台冲刷、河床变化、河道变迁及水文动态情况的跨河桥梁,每年应进行桥渡水文检测、检定。

2款明确:使用轨道检查车、钢轨探伤车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查。

工务段段长、领工员删除。

3款:列车无线调度电话改为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6款:增加供电9款:增加:对客运服务设备每年春运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0款增加危险品检查设备,11款对红外线轴温探测设备等安全监测设备增加13款13.每年汛期前组织有关部门对沿线危树进行检查。

增加:除上述检查外,根据线路的年通过总重、线路允许速度,铁道部专业技术机构使用专用设备定期对主要线路进行轨道、钢轨探伤、通信信号、接触网检查。

救援设备第21条(第20条)救援、抢修车,增加:配备应急通信设备。

便于提高工作效率。

增加:大型养路机械需配备专门起复装备及铁鞋。

进口大型养路机械都配备不同的起复设备,而国产大型养路机械目前还没有明确要求,因此,应统一规定大型养路机械配备专门起复设备增加:铁道部、铁路局应急救援中心应配备相应的应急通信设备,确保事故现场的图像、话音及数据在规定的时限内传送至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自然灾害预防防洪、防寒、防暑、防火改为自然灾害预防,定意更广。

第22条(第21条)主要是防洪明确铁路局责任:铁路局增加:在汛期前须将防洪危险处所抄送跨局列车运行的相关铁路局。

增加:对水流量大、河床不稳定的桥梁,要设置必要的监测仪器,增加:加强对电子设备的雷电防护及电磁兼容防护工作,逐步建立雷电预警系统,提高设备抗御电磁干扰能力,减少或防止雷电等自然灾害对设备的影响。

第23条(第22条)防寒要求原文:1、对有关人员进行防寒过冬教育,对缺乏冬季作业经验的人员进行考试;取消“对缺乏冬季作业经验的人员进行考试”。

规定不明确修改:1、对有关人员进行防寒过冬培训,并按规定做好防寒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发放工作;第24条(第23条)防暑要求取消厂、段的高温车间,机构改革。

第25条(第24条)防火要求中:取消蒸汽机车相关规定,增加动车组、大型养路机械增加:计算机机房、行车安全监测设备新增#第26条铁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内容。

新增#第27条行车安全监测设备联接信息共享和提供信息。

第二章线路、桥梁及隧道设备一般要求第28条(第25条)为了保证线路、桥隧的质量的机构设置原文:,大型养路机械段,线路、桥隧大修队。

修改:工务机械段。

第29条(第26条)明确工务段、工务机械段配备设备铁路线路第30条(第27条)段管线增加“供电”※第31条(第28条)铁路建设标准分为三级,修改为客货共线Ⅰ、Ⅱ级铁路、客运专线铁路客货共线Ⅱ级铁路120km/h一般1000改为1200、80km/h一般450改为600,特殊困难400改500。

增加200km/h标准。

增加客运专线最小、最在曲线半径标准表。

※第32条(第29条)原文:车站必须设在坡道上时,其坡度不得超过1.5‰;在地形特别困难的条件下,经铁道部批准,允许将不办理调车或摘下机车等作业的中间站,设在不大于6‰的坡道上,并保证列车的起动,但两个相邻的中间站,不应连续采用超过1.5‰的坡度。

修改:车站必须设在坡道上时,其坡度不应超过1‰;在地形特别困难的条件下,会让站、越行站可设在不大于6‰的坡道上,且不应连续设置,并保证列车的起动设计速度160km/h区段站、编组站车站平面最小曲线半径1000改为1600客运专线入表线路平面及纵断面※第33条(第30条)移交资料要求线路平面及纵断面经常保持改为应保持原文:并标记于竣工图内修改:并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原文:线路平面及纵断面的变动,不得侵入限界。

修改:线路平面及纵断面的变动,必须满足限界要求。

路基第34条(第31条)对路肩宽度作出了新的调整,根据“强本简末”的精神,应重视和提高路基的设计标准。

重新明确路肩宽度:线路设计速度为200km/h路段的路堤、路堑两侧均不应小于1.0m;线路设计速度为160km/h及以下的铁路路堤不应小于0.8m,路堑不应小于0.6m。

路肩标高不低于设计洪水位加波浪侵袭高(或斜水流局部冲高)加壅水高再加0.5m。

路基两侧应留有足够宽度的铁路用地,保证路基稳定,满足维修检查通道、栅栏设置及绿化带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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