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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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计算:
❖ 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可按下式计算 ❖ E=(CaTa+CbTb+……+CnTn)/8……………(A.1)
❖ 式中,E为8小时工作日接触有毒物质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mg/m3)
8为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小时) Ca,Cb…Cn为Ta,Tb…Tn时间段接触的相应浓度 Ta,Tb…Tn为Ca,Cb…Cn浓度下的相应接触持续时间
❖ 3、最高容许浓度(MAC):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 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 浓度。 4、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指一个工作 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分钟时间加权 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5、工作场所: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6、工作地点:指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 管理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 4、STEL是15min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要求采样检测时间越接近 15min,监测结果越准确、越真实。因此,最好进行15min的采样检 测。
❖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使用或项、粉尘47项、生物因素1 项、物理因素9项。
定义:
❖ 1、职业接触限值: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 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 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 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可分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 浓度、最高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三类。 2、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指以时间为 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制定依据:
❖ 1、有害物质的物理和化学特性资料; ❖ 2、动物实验和人体毒理学资料; ❖ 3、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资料; ❖ 4、流行病学调查资料。
制定原则:
❖ 在保障健康的前提下,做到经济合理、技术 可行。 科学性 可行性
❖ 根据有害因素特征提出不同的接触限值
❖ (1)对毒性大、刺激性大并容易导致急性中毒的 毒物只提出最高容许浓度一个卫生标准值,共53 项。该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工作场所中有毒物质 的浓度必须控制在最高容许浓度以下,而不容许 超过此限值。
❖ [例]乙酸乙酯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200mg/m3,劳动者接触状况 为:300mg/m3浓度,接触2小时;160mg/m3,接触2小时;120mg/m3, 接触4小时。代入上述公式, E=(2×300+2×160+4×120)mg/m3÷8=175mg/m3。此结果 <200mg/m3,未超过该物质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同样是乙酸乙酯,如劳动者接触状况为:300mg/m3浓度,接触2小 时;200mg/m3,接触2小时;180mg/m3,接触2小时;不接触,2小时。 代入上述公式, E=(2×300+2×200+2×180+2×0)mg/m3÷8=170mg/m3,结果 <200mg/m3,未超过该物质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 注意的问题: ❖ (1)当劳动者工作(接触)时间不足8小时时,分母以8小时计算; ❖ (2)当工作(接触)时间超过8小时时,分母仍以8小时计算; ❖ (3)当评价个体接触水平的采样时,应采用个体采样器; ❖ (4)当评价工作场所有害物质危害状况时,可采用常规的定点采样仪
器。 ❖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考虑毒物的协同相加作用(联合作用:外来化
❖ 本标准是根据职业性有害物质的理化特 性、国内外毒理学及现场劳动卫生学或 职业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并参考美国、 德国、日本、前苏联等国家的职业接触 限值及其制定依据而修订和制定的,是 作为工业企业设计及预防性和经常性监 督、监测使用的卫生标准。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 限值。
合物在机体中往往呈现十分复杂的交互作用。或彼此影响代谢动力学过 程,或引起毒性效应变化,最终可以影响各自的毒性或综合毒性。毒理 学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外来化合物对机体的交互作用称为联合作用。 ❖ ①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毒物质具有相同的毒性作用; ❖ ②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毒物质共同作用于同一器官、系统; ❖ ③已知这些有毒物质可产生相加作用。 ❖ (6)当工作场所中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毒物质时,若缺乏联合作用 资料,应测定各自物质的浓度,并分别按各个物质的职业接触限值进行 评价。
职业接触限值的作用:
❖ 1、制定、颁布、实施职业卫生标准,是改善 作业环境、促进工人健康的重要保证。
❖ 2、用来防止劳动者的过量接触、监测生产装 置的泄漏及工作环境污染状况、评价工作场 所卫生状况的重要依据,是保障劳动者免受 有害因素危害的卫生标准。
❖ 3、作为工业企业设计的卫生标准以及预防性 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的定量识别评价标准。
❖ 粉尘
❖ GBZ2—2002卫生标准提出了47项粉尘标准,其中 绝大多数含有呼吸性粉尘标准,均提出了短时间接 触容许浓度和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标准要求尽 量测定呼吸性粉尘浓度来评价,但不具备测定呼吸 性粉尘条件时,可测定总粉尘浓度来评价。
❖ 噪声 ❖ 参见GBZ1-2002
❖ GBZ2对监测提出的要求
❖ 1、在进行职业卫生评价时,制定有TWA和STEL的有害物质,必须监 测TWA;在有过高的波动浓度(峰浓度)情况下,还需要进行STEL 的监测评价。而且,都必须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
❖ 2、进行职业卫生评价时,制定有MAC的有害物质,只需要进行MAC 的监测。
❖ 3、TWA是8h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采样检测时间越接近8h,检测结 果越准确、越真实。因此,最好进行全工作日的监测。
❖ (2)其他毒物和粉尘均提出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和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两个卫生标准。
应用
❖ 毒物 ❖ (1)对于只有最高容许浓度一个卫生标准的毒物
采样,应尽可能地选择一个工作日中工作场所毒物 浓度最高时,并应尽量选择采样时间较短的国家标 准检测方法。 ❖ (2)短时间接触浓度一般采集15分钟的空气样品, 如果时间短于15分钟,以15分钟的时间加权平均浓 度计算。 ❖ (3)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要求采集有代表性的 样品,以8小时工作日内各个浓度与其相应持续时 间的加权平均值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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