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建筑物归属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其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的处理分以下情况:、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
在这种情况下,其1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不发生变动,依旧由原所有人所有;、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如果需要继承使 2如果该续用土地,应当至迟在该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否则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所有权不发期申请获得批准,除非另有约定,生变动,仍由原所有权人所有;、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 3除非另有约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该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否则其上的建筑物也归国家无偿所有或者国家适当的补偿后归国定,家所有,原所有人丧失对该建筑物的所有权。
有关这个问题还没有出现,由于我国实行商品房政策时间不久,专家已提出,国家要研究土地使用权年限满后的房产问题。
相关法律依据:《物权法》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1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收回该土地的,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后,无论是自动续期,还是经批准续期,都应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其他附着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并依照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是如何处理的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是如何处理的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是如何处理的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如属于住宅建设用地,会自动续期。
其它用途的土地,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能够申请续期。
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过期了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过期了怎么办?按照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我们国家规定,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土地收归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仍归业主所有。
现在有相当多的的老旧小区面临国有土地使用期限过期的问题,那么一旦到期后,我们还能居住在原有的房屋中吗?相信这是很多人的疑问,下面我们就来解答一下大家的问题。
一、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国有土地使用期限过期了怎么办?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2、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
工业土地出让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Enjoy accomplishment at high tide, enjoy life at low tide, do meaningful work when you are thinking, and do interesting things when you are not in the mood.(页眉可删)工业土地出让年限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五十年。
具体的土地使用年限还是要以出让合同的约定为准,在出让土地使用到期后,业主如不和政府重新签订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将依法收为国有。
现在我国境内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基本上已经到了一种饱和的状态。
所以说各地的国土资源局在审批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开发的时候都是非常的严格的,而且我国公民都知道,国家对于土地的出让年限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不同的用地的出让年限都不一样。
下面为大家介绍的是,工业土地出让年限是怎么规定的?一、工业土地出让年限是怎么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一般来说,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那么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到期是否也按照这个执行暂时没有出台相应的法文法规来规定到底该怎么做。
根据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土地使用年限3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30年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在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的土地则是归集体所有的,大家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
有的人以为自己买了一套房子。
对这个房子的使用年限就是永久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很多人并不知道土地使用年限30到期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
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
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
五个案例看懂土地期满如何续期
五个案例看懂土地期满如何续期原标题:所有房东都只是国家租户?五个案例看土地期满如何续期凤凰财经2016年04月17日这个周末全国舆论最关切的重大新闻莫过于下面这件事。
据报道,温州部分市民发现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到期了。
据悉温州在90年代出让过一批20年期限的国有土地,这批土地使用权到期或即将到期,而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求缴纳1/3到一半左右房价的土地出让金才能续期,重新办理土地证。
这一新闻缘由是,2016年 3月温州市民王先生买了一套二手房,过户的时候才发现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只有20年,而且已经在3月4日过期了。
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称:要拿到新的土地证,必须补缴费用延长土地使用期限,初步估算,这笔续期费大约要30万元,而这套房子总价才65.8万元。
对此,温州国土局解释到:“目前房地产市场透明度不足,很多买房人可能没有意识到土地使用权年期对房产价值的意义,房子本身说白了就是砖块水泥,房产的价值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土地的价值。
”土地使用权70年的房子,好比4S店里的新车,而只剩两三年使用权的房子,好比开了10多年的二手车,这两者的价值哪个高哪个低,大家一看就知道。
这次温州的这个新闻引发舆论重大关注的本质在于触及了中国越来越紧迫的“土地期满如何续期”问题。
这个问题自2007年物权法出台一直悬而未决。
物权法“自动续期”语焉不详,自动续期怎么个续法亟待有关部门进一步说明澄清。
凤凰财经整理发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本身温州并不是首例,至少在青岛、深圳就有不下四个案例。
青岛的案例是黄岛区阿里山小区。
阿里山小区5071户业主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分别为20年、30年、35年,其中310户业主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在2009年6月底就到期了。
媒体给这些房子取名“撞限房”。
据报道,当时青岛政府提出的续期方案是:1、物权法细则不明,土地期满应有偿续期,出让金需要续交。
2、以区域过去1年的平均地价为计算基准,折算到建筑面积大约是60%,因为当时黄岛区的地价是1000块,所以100平方米的房子业主要补缴地价6万块。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怎么续?
If you are doing your best,you will not have to worry about failur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怎么续?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怎么续?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准备相关的资料到当地土地局办理续期申请,工作人员将申请提交核实后,予以准批,续期成功。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关于该问题的具体回答有哪些?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怎么续?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准备相关的资料到当地土地局办理续期申请,工作人员将申请提交核实后,予以准批,续期成功。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关于该问题的具体回答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
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
商铺使用权40年到期后怎么办
商铺使⽤权40年到期后怎么办我们知道,⽆论是商铺,还是个⼈住宅,都有⼟地使⽤权,⼟地的使⽤权是有期限的。
商铺的使⽤权是40年。
那么,商铺使⽤权40年到期后怎么办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铺使⽤权40年到期后怎么办40年指的是房⼦下⾯的⼟地的使⽤权是40年。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地使⽤权到期后,如果不再续期,国家⽆偿收回⼟地使⽤权,包括地上的房屋。
可以到有关部门进⾏续期,可能需要缴纳⼀定的⼿续费⽤。
续期以后,房⼦还是⾃⼰的。
1⼟地使⽤年限最⾼70年据市国⼟部门有关⼈⼠介绍,⼟地使⽤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地使⽤证之⽇开始计算,即国家⾸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根据1990年5⽉19⽇开始实⾏的《中华⼈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地使⽤权出让和转让暂⾏条例》规定,⼟地使⽤权出让最⾼年限按下列⽤途确定:住宅⽤地(也就是⼈们常说的商品房⽤地):全国统⼀执⾏的⼟地使⽤年限为70年;⼯业⽤地(也就是⼈们常说的⼯⼚、⼯业区):全国统⼀执⾏的⼟地使⽤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化、卫⽣、体育等公益事业性⽤地:全国统⼀执⾏的⼟地使⽤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地:全国统⼀执⾏的⼟地使⽤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地:全国统⼀执⾏的⼟地使⽤年限为50年。
2⼟地使⽤年限期满可⾃动续期根据《民法典》(2021.1.1⽣效)第三百五⼗九条【建设⽤地使⽤权的续期】住宅建设⽤地使⽤权期限届满的,⾃动续期。
续期费⽤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建设⽤地使⽤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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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
(二)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并申请续期获得批准
根据国务院55号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与土地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支付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四、我市目前的做法
(一)即将到期的土地使用者
首先土地使用者应当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日,以便在即将到期时及时续办手续。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土地使用者在到期后或到期后很长时间才办理续期手续,延误了续期时间,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出让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这就要求出让人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一年就要办理续期手续。出让人在办理续期手续之前,应当先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咨询土地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办理城市规划手续,持新办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才能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续期手续。
三、出让令实施后各地依据该条例在20世纪90年代初出让的使用权大多以探索、尝试性为目的,出让期限都较短。我市的土地有偿使用自1995年实行。实行之初,以出让金缴纳标准低、出让期限短为操作原则,出让年限都较短,短的有5年,长的有10年、15年。以10年的居多,自1995年起算10年到现在以至今后的几年内,出让土地到期的将会出现很多。结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出让合同文本精神,出让土地在到期后会出现两种情形同时也有两种解决方法。
(三)到期后土地使用者申请办理续期但未经批准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按照法律规定期限提出续期申请,但因为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得批准,则其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目前我市还没有对这种情形实际操作过。
不动产法对土地使用权出让与续期的法律规定
不动产法对土地使用权出让与续期的法律规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使用权出让与续期成为了不动产法中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本文将对不动产法对土地使用权出让与续期的法律规定进行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规定根据不动产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所有的土地资源由国家行使所有权,依法授予土地使用人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授予特定的使用人,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不动产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在实际操作中,土地使用权出让通常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
例如,某市政府计划将一块位于市中心的土地进行出让,以供商业开发使用。
该市政府依法公开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并设立了相应的招标程序。
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参与竞标,最终,土地使用权将授予出价最高的企业。
二、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的续期是指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土地使用人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方式。
根据不动产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土地使用人有权依法续期。
不动产法第十七条进一步规定,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具体办法由国家规定。
在实践中,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具体办法由各地政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
例如,某市政府规定土地使用权续期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土地使用人需按时足额缴纳土地使用费,且使用土地符合规划要求。
如果土地使用人满足这些条件,便可以向市政府申请续期,市政府将依法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续期。
三、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不动产法对土地使用权出让与续期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某市政府将一块位于市郊的土地出让给某企业,用于开发建设工业园区。
土地使用权期限为50年,期限届满后,企业希望继续使用该土地。
根据不动产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因此,该市政府在出让土地时,应当依法公开招标或拍卖,并选择出价最高的企业作为土地使用人。
对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问题的探讨
的使 用 权 实 行 权 利 人 一 致 的 原 则 ,除 法 律 法 规 另 有 规 定 之 外 ,不 得 分 离 。 ”
一
方 面 ,房 屋 所 有 权 作 为 不 动 产 物 权 ,其 权 能
具 有 完 整 性 ,所 有 人 享 有 对 其 房 屋 占有 、使 用 、收
益 和 处 分 的 各 种 权 能 ,所 有 人 享 有 的 这 些 权 利 只 受
2 . 地上附着物所有权 的处理。在土地使用期 限届
满 时 ,无 偿 收 回 地 上 建 筑 物 和 其 他 附着 物 ,有 违 民
法 的公平原则 ,正确的作法应是给予合理的补偿 。
对 土 地 上 的 房 屋 和建 筑 物 无 偿 收 回 ,实 际 上 是
置 国家 以优 越的地位 ,而不是一般 的商业或平等交
活 动 。在移交 这些建筑 物等地上 物的时候 ,土地 所 有 人要给予 一定 的折价 来赔偿 ,这个价格一 般来说
会 低 于 实 物 价 格 。土 地 使 用 权 人 也 可 以 在 建 筑 物 的
有 效试用期 内和土地 所有人协商续期 年限 ,这样 土 地所有人 可 以免于 支付地上权 的赔偿 金 ,这个 续期
pRo BL EM D l USS1 N SC 0
对城市 国有土地使用 期满 问题 的探讨
文 \中国农业 大学 资源与环境 学院 李婧 怡
海市规划 与国土 资源管理局公 布的 《 国有 建设用 地使用权 出让 预 申请须 知 》规定 ,
上海 市 嘉 定 、普 陀 等 区域 内 的 数 片 地 块 在 土 地 使 用
对于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的做法有待探讨。
5 国土资源 2 1年2 4 0 2 N号
50年产权的房子可以买吗,土地产权到期了该怎么处理
50年产权的房⼦可以买吗,⼟地产权到期了该怎么处理如果⼟地产权四⼗年、五⼗年或七⼗年到期,是不是房⼦就不是房主的了,如果要交费每年得交多少啊?很多购房者买房的时候都会有这样的疑惑。
那50年产权房能买吗?我们从⼟地产权上来看,⼟地产权到期了该怎么办?所谓房屋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住宅建筑,商⽤建筑,⼯业⽤建筑。
按建筑⽤类型有所不同,⼀般民⽤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综合⽤地房屋建筑产权年限是50年。
⽬前,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致分为:1.)住宅⽤地,产权年限是70年;2.)综合⽤地,产权年限是50年;3.)商业⽤地,产权年限是40年。
50年产权住宅,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地规划⽤途与开发⽤途并不完全⼀致的情况,⽤40或者50年产权的公建⽤途⼟地开发住宅物业只是其中的⼀种,在房地产市场上,还存在着其他的类似情况,例如⼯业⽤途⼟地开发办公物业,70年居住⽤途⼟地开发办公物业等等。
使⽤年限是根据不同的⼟地性质来决定,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地使⽤权出让和转让暂⾏条例》第⼗⼆⾏规定:“⼟地使⽤权出让最⾼年限按下列⽤途确定:(⼀)居住⽤地70年;(⼆)⼯业⽤地50年;(三)教育、科技、⽂化、卫⽣、体育⽤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地40年;(五)综合或者其他⽤地50年。
”50年产权住宅与普通住宅项⽬的不同:很多购房者渴望了解“50年产权住宅”项⽬与普通住宅项⽬有什么不同。
主要以下五点主要区别:⼀、未来使⽤费⽤不确定。
前者如按公建⽤途规定,其⽔、电、暖等使⽤费⽤都将采取商⽤价格。
所以,对于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
⽬前,开发商⼤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能按民⽤价格缴纳。
⼆、相关税费的差异。
普通住宅项⽬初次购买和未来转让时契税为1.5%,⽽50年产权的住宅,其契税按3%缴纳。
三、贷款条件的限制。
购买此类房屋⼤多不能申请公积⾦贷款,但是也有少数项⽬在开发商的努⼒下能够办到。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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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任何情况下都保留对出让土地的管辖权力,另外,各地的国土资源部具体负责对土地的行政管理权。
在国家依法将国有土地资源下发到民众的几种不同的方法当中,出让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向国家有关部门交了土地出让金以后就能够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了。
但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这也是很多人都非常关心的。
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另外,在实际生活中,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由国务院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二是指出让人和受让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让人使用土地的年限,但不得高于法定的最高年限。
在我国,享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其享有的期限受到严格限制。
不同的土地用途,土地收益有很大的差异。
国家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确定不同的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体现了国家的土地政策,也说明了土地使用权出让不是土地买卖,国家对土地使用享有最终处置权。
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具体规定为: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国有土地使用证20年年限到期怎么办?
Bravery never goes out of fashion.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国有土地使用证20年年限到期怎么办?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致。
分别对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作了区别性规定。
即: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非住宅用地到期后,按当时的法律规定处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生活中,大家都知道我们的土地使用证是具有一定的年限的,并不是永久使用的。
那么此时大家就会担心这样的一个问题土地使用证年限到期我们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对于不同的用途的使用年限也是不同的。
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20年年限到期怎么办?一、国有土地使用证20年年限到期怎么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致。
分别对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作了区别性规定。
即: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非住宅用地到期后,按当时的法律规定处理。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取得方式?(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国有工业土地使用证年限到期怎么办
Not every effort will yield results, but every harvest must be worked hard. This is an unfair and irreversibleproposition.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国有工业土地使用证年限到期怎么办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公司不断涌出,企业的发展需要用地这就导致工业用地不断增多。
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就必须还要进行购买或者租赁土地修建厂房,但是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证也是有年限的。
很多朋友对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不知道如何处理,本文将针对国有工业土地使用证年限到期怎么办这一问题给大家介绍。
一、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国有工业土地使用证年限到期怎么办一般来说,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公寓3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公寓3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土地使用证是有使用期限的,不同的土地使用类型,有效期限也是完全不一样的。
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期限基本上为二十年到七十年不等,公寓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情况下是三十年。
如果公寓30年土地使用权限到期了,那么是否还需要土地的使用者缴纳土地使用费用续期。
一、公寓3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土地使用三十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三十年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在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在农村集体使用的是集体土地所有制,杂此基础上大家所拥有的就是对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权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国家相关的法律对最高的期限作出了相关规定,那么如果▲土地使用三十年就到期了怎么办呢?下面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一、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
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
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
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40年到期怎么办?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40年到期怎么办?总所周知,商品房是建立在国有土地上的,而房地产开发商使用国有土地,是有年限的,像普通住宅产权一般是70年,而酒店式公寓的话,则产权在40年到50年左右。
现在很多人买了房之后对产权到期的处理方式非常关心。
那么商品房土地使用权40年到期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权40年到期怎么办?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二、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我国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到国家会无偿收回吗
我国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到国家会无偿收回吗近些年来,我国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一直是公众关心的一大问题,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确定。
商业、娱乐、旅游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
那么我国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到国家会无偿收回吗?近些年来,我国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一直是公众关心的一大问题,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确定。
商业、娱乐、旅游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
那么我国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到国家会无偿收回吗?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
这里所说的4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和70年。
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
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
而这里面耽误的两三年或者十几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和70年里的。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呢?关于此问题,目前还没有执行的实例。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之后续期的问题不用担心,但是,目前尚无关于续期的细则,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是什么,都没有定论。
而商业用地届满之后的续期,则无明确的规定。
以上就是对于我国▲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到国家会无偿收回吗这一问题的解答,同时也要体行大家,在购买房产时要注意房屋的用途及其土地使用权年限,还有其土地使用权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处置探讨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处置探讨我国地基本土地制度不断的在进行完善和修改,其中依法、有偿、有权限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我国现行的基本土地制度之一。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这项制度在全国逐渐的开始推行,有效的对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管理问题进行了划分和规范,同时也解决了商业用地的问题。
标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出让,促进了国计民生的发展也规范了我国国有土地的使用情况。
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土地到达了使用年限,后期使用大笔的资金缴纳“延期”费用的报道不绝于耳。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处置问题,得到了全国人民的广泛关注。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处置问题现状我国虽然实行了土地有偿制度,但是制度中的许多内容还不完善,导致后期实践当中问题重重。
国有土地出让制度中,土地的出让期限和到期处置问题得到了人们广泛的关注。
虽然不同用途的土地可使用的最高出让年限经过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在处理中仍然有许多模棱两可的地方,这些规定大多都会比了土地出让续期的问题,关于续期是否需要交费、如何交费、交费比例多少等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了在管理当中面临无据可依的问题,切实的影响了我国国有土地的管理和再利用。
目前,我国在逐步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限到期处置问题,这样既符合当前我国土地管理的需要,有能够促进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为我国的土地管理工作提供更合理的方案。
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处置问题,能够有效的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推进了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进程;实现了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问题,并能够完善我国现有的土地管理制度,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2、权限处置在国内外的实践2.1深圳经验:缴纳方式与产权效力的平衡为了更好地解决到期土地续期问题,深圳市规定,如果续期,业主必须支付地价。
有两种支付方式可供业主选择:一是一次性支付,补交地价数额为相应用途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約定年期修正;二是采取年地租的方式,业主每年交付租金,标准由国土部门定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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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怎么
处理?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在我国土地并非私有,而是以公有制为主体,想要适用土地就得先申请到土地使用证。
但是在土地使用证登记后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者可以无限时的使用土地,一般会在合约中明确的规定土地的使用年限。
那么国家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会如何处理呢?下面就由的小编为大家做详细介绍,以供大家了解。
一、国家出让土地使用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国家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期满的处理办法
1、收回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
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
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2、续期
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综上所述,国家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是有所限制的,最长只能是7年的使用年限。
当年限期满后就由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一般是以无偿的方式收回。
倘若土地使用者仍有使用该片区土地的需求,就需要在收回前一年及时提交续期申请。
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