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知识考试题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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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突知识考试题
一、判断题
1、突出危险区的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落煤。
(√)
2、防治突出措施分为:区域性防突措施、局部防突措施。
(√)
3、工作面爆破后,进入工作面作业时间不得少于30min。
(√)
4、在矿井范围内有一次发生过瓦斯突出,该矿井为瓦斯突出矿井。
(√)
5、在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
(√)
6、大多数突出发生在无外力诱导时。
(╳)
7、可以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
8、预抽煤层瓦斯钻孔抽采负压不得小于13kpa。
(√)
9、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压力小于0.74Mpa或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的预抽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
(√)
10、掘进工作面有顶钻、喷孔等突出预兆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
(√)
11、区域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两类。
(√)
12、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采区避难所。
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
掘进距离超过500m的巷道内必须设置工作面避难所。
(√)
13、突出煤层的任何区域的任何工作面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14、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
15、开采保护层时,应同时抽采被保护层的瓦斯。
(√)
16、在突出煤层的无突出危险区内进行采掘作业时,可以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17、在突出煤层中,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
18、断层等地质构造带附近易发生突出,特别是构造应力集中的部位突出的危险性大。
(√
19、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
20、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均为5m。
(×)
21、煤体破坏程度越高,突出危险性越大。
(√)
22.煤与瓦斯突出大多发生在地质构造带。
(√)
23.突出煤层掘进巷道必须采用压入式通风。
(√)
24、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煤层严禁两个工作面串联通风。
(√)
25、在有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中,突出危险工作面可以设置兼职瓦检员。
(╳)
26、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下行通风。
(╳)
27、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遇到构造破坏带,包括断层、褶曲、火成岩侵入时,工作面无突出危险。
(╳)
28、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遇到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时,工作面有突出危险。
(√)
29、突出大多数无突出预兆。
(╳)
30、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在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过程中出现喷孔、顶钻等现象,工作面无突出危险。
(╳)
31、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时,工作面有突出危险。
(√)。
32、突出多发生在地质构造带。
(√)
二、单选题
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从(A)起施行?
A 2009年8月1日
B 2008 年8月1日
C 2010年8月1日
2、下列属于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有(A)
A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B 工作面防突措施
C 安全防护措施
D 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3、下列不属于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有(B)
A 工作面防突措施
B 区域防突措施
C 区域验证
D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4、下列属于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有(C)
A 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B 区域防突措施
C 安全防护措施 D区域验证
5、下列不属于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有(A)
A 区域验证
B 工作面防突措施
C 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D 安全防护措施
6、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C)
A 过滤式自救器
B 瓦斯便携仪
C 隔离式自救器
7、远距离爆破时,回风系统必须(B)。
A 正常供电
B 停电、撤人
C 停电
D 撤人
8、远距离爆破时,爆破后进入工作面检查的时间不得小于(C)分钟。
A 10
B 20
C 30
D 40
9、下山掘进时,不得选用(D)措施。
A 松动爆破
B 超前预抽瓦斯钻孔
C 超前排放钻孔
D 水力冲孔
10、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的单位为(B)。
A mL/min
B L/min
C kg/m
D g/m
11、钻屑量的单位为(C )。
A mL/min
B L/min
C kg/m
D g/m
12、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用(A )符号表示。
A q
B Q
C S
D s
13、突出煤层的任何区域的任何工作面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 A )
A、安全防护措施
B、区域防突措施
14、在突出煤层中,( B )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A、瓦斯检查员
B、专职爆破工
15、对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 A )个检验测试点。
A、1
B、2
C、3
16、一个矿井只要有(A)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
A、1
B、2
C、3
D、4
17、避难所内应根据设计的最多避难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C)。
A、过滤式自救器
B、氧气呼吸器
C、隔离式自救器
18.突出矿井的通风系统中,( c)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
A.可以B.不得C.严禁D.无所谓
19.对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 D)m至少布置1个检验测试点。
A.5~20 B.20~30 C.25~30 D.30~50
20.远距离爆破时,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
爆破后进入工作面检查的时间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B )min 。
A.15 B.30 C.50 D.60
21.突出煤层严禁采用(C )采煤。
A.炮采B.机采C.水力采煤法
22.区域性防突措施主要有(A)和预抽煤层瓦斯两种。
A.开采保护层B金属骨架
C.松动爆破D.水力冲孔
2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局部防突措施(A )。
A开采保护层B.松动爆破
C.钻孔排放瓦斯D.水力冲孔
24、煤与瓦斯突出多发生在( C )。
A. 采煤工作面
B.岩巷掘进工作面
c.石门揭煤掘进工作面
25、最有效的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是(C)。
A、预抽煤层瓦斯
B、大面积煤体注水
C、开采保护层
D、水力冲孔
26、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严禁安设( B )
A、局部通风机
B、辅助通风机
C、对旋式通风机
27、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用远距离放炮时,放炮地点应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以外或避难所内;放炮后( B )分钟,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
A、50 B 、30 C、10
28、开采突出煤层时,采掘工作面应设( A )。
A、专职瓦检工
B、兼职瓦斯查
C、专职兼职瓦检工都可以
29、压风自救系统应设置在距采掘工作面( B )m的巷道内。
A 、5~10 B、25~40 C、45~60
30、突出矿井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 C )。
A 、自救器B、过滤式自救器C、隔离式自救器
31、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进风侧的反向风门,在放炮时应(B )
A.打开
B.关闭
三、填空
1、突出矿井必须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2、区域验证执行“五同时”制度,即瓦检员、防突员、队跟班干部、安检员和机电工同时在场。
3、井下每组压风自救系统一般可供5~8人用,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得小于0.1 m3/min。
4、压风自救系统设置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m 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
5、开采保护层分为上保护层和下保护层两种方式。
6、突出矿井开采的非突出煤层和高瓦斯矿井的开采煤层,在延深达到或超过50m或开拓新采区时,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他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
7、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回采、钻孔、支护以及其他所有扰动突出煤层的作业。
8、所有区域防突措施均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9、在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或者残余瓦斯含量指标对穿层钻孔、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和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必须依据实际的直接测定值。
10、对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若回采工作面长度未超过120m,则沿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1个检验测试点;若预抽区段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区段宽度或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回采工作面长度大于120m时,则在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至少沿工作面方向布置2个检验测试点。
11、对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1个检验测试点。
12、对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20~30m至少布置1个检验测试点,且每个检验区域不得少于3个检验测试点。
13、在煤巷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区域验证(工作面预测预报、工作面效果检验)的方法有钻屑指标法、复合指标法、R值指标法和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14、在工作面首次无突出危险区时,立即连续进行至少两次区域验证;工作面每推进10~50m至少进行两次区域验证;在构造破坏带连续进行区域验证;在煤巷掘进工作面还应当至少打1个超前距不小于10m的超前钻孔或者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
15、石门和立井、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
16、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煤时,要求石门、斜井揭煤工作面与煤层间的最小法向距离是:急倾斜煤层2m,其他煤层1.5m。
要求立井揭煤工作面与煤层间的最小法向距离是:急倾斜煤层1.5m,其他煤层2m。
17、采用复合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在近水平、缓倾斜煤层工作面应当向前方煤体至少施工3个直径42mm、孔深8~10m的钻孔,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和钻屑量指标。
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时,测量室的长度为1.0m。
三个钻孔中,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开孔口靠近巷道两帮0.5m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处。
临界指标分别为5L/min和6 kg/m(鹤煤公司规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临界指标为4.5L/min)。
18、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区域验证超前距、工作面预测超前距、效果检验超前距均为2m。
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区域防突措施超前距为20m,局部防突措施超前距为:煤巷掘进工作面5m,回采工作面3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回采工作面不小于5m。
19、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超前钻孔作为工作面防突措施时,巷道两侧轮廓线外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近水平、缓倾斜煤层5m,倾斜、急倾斜煤层上帮7m、下帮3m。
当煤层厚度大于巷道高度时,在垂直煤层方向上的巷道上部煤层控制范围不小于7m,巷道下部煤层控制范围不小于3m;
20、采煤工作面可采用的工作面防突措施有超前排放钻孔、预抽瓦斯、松动爆破、注水湿润煤体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防突措施。
21、有突出危险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应当优先选用超前钻孔(包括超前预抽瓦斯钻孔、超前排放钻孔)防突措施。
22、安全防护措施主要有:反向风门、金属挡栏、远距离爆破、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隔离式自救器。
23、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不得小于10m,与工作面的最近距离一般不得小于70m,如小于70m时应设置至少三道反向风门。
人员进入工作面时必须把反向风门打开、顶牢。
工作面放炮和无人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
24、突出煤层掘进距离超过500m的巷道内必须设置工作面避难所。
25、煤矿瓦斯抽采应当坚持“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掘采平衡”的原则。
26、抽采达标的工艺方案设计应当由煤矿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
27、瓦斯抽采不达标的煤矿,不得组织采掘作业;擅自组织生产作业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完成的,责令停产整顿。
2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责令矿井所有井巷揭煤、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停产:
(1)未进行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仍组织生产的;
(2)在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评判报告的。
29、公司每季度、矿井每月要组织召开一次先抽后采综合分析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抽采达标工作中所需人、财、物等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分析重点头面抽采达标技术方案,针对抽采达标重点问题进行讨论和技术交流。
公司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高突矿井的例会由矿长主持召开,会议要有记录。
30、通防科、抽放队各配备专职瓦斯抽采工程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人。
瓦斯抽采技术管理人员由矿组织,每半年必须进行1次专业培训。
31、矿井每月必须对达标煤量和抽采达标煤量进行评价,并依据达标煤量安排生产计划。
32、底(顶)板岩石巷原则上断面不少于10m2,距离煤层岩柱厚度应不少于15m,与控制的煤巷条带掘进面平距不得大于50m,并应通过岩石巷对部分回采区域内的煤层进行预抽消突。
33、突出区域采掘工作面投产前或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价报告,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评价小组评价后,报公司审批。
突出区域采煤工作面还应对即将回采的范围以100m为一个单元再次进行抽采达标评价,每次评价循环预留20m超前距;煤巷掘进工作面每执行一次区域防突措施后,都必须进行一次抽采效果评价,有地质构造带或瓦斯异常带时,应进行专项评价。
突出区域采煤工作面分段评价、专项评价、掘进工作面非首次评价,必须报公司备案。
34、采煤工作面投产前要对所有评价单元进行分区域评价,再对采煤工作面进行整体评价,没有整体评价的采煤工作面严禁投产;所有评价单元内最后一个钻孔预抽时间必须达到6个月及以上。
四、概念题
1、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2、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3、区域防突措施:是指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前,对突出煤层较大范围采取的防突措施。
区域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两类。
4、局部防突措施:又称工作面防突措施,是针对经工作面预测尚有突出危险的局部煤层实施的防突措施。
其有效作用范围一般仅限于当前工作面周围的较小区域。
5、两个“四位一体”概念:
区域“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包括:
(1)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2)区域防突措施;
(3)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4)区域验证。
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包括:
(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2)工作面防突措施;
(3)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4)安全防护措施。
6、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进行突出煤层鉴定;鉴定未完成前,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
(1)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的;
(2)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
(3)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
7、预抽煤层瓦斯可采用的方式有:(1)地面井预抽煤层瓦斯(2)井下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3)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4)顺层钻孔或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5)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6)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等。
8、突出矿井的巷道布置要求和原则:
(1)运输和轨道大巷、主要风巷、采区上山和下山(盘区大巷)等主要巷道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
(2)减少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
(3)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地点应当合理避开地质构造破坏带;
(4)突出煤层的巷道优先布置在被保护区域或其他卸压区域。
9、突出煤层的采掘作业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严禁采用水力采煤法、倒台阶采煤法及其他非正规采煤法;
(2)急倾斜煤层适合采用伪倾斜正台阶、掩护支架采煤法;
(3)急倾斜煤层掘进上山时,采用双上山或伪倾斜上山等掘进方式,并加强支护;
(4)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前,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m,并且贯通点周围10m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
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距离小于60m的作业期间,被贯通巷道内不得安排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且在放炮时不得有人;
(5)采煤工作面尽可能采用刨煤机或浅截深采煤机采煤;
(6)煤、半煤岩炮掘和炮采工作面,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除外)。
10、矿井抽采达标评价小组除对需公司负责的抽采达标评价外,还对以下评价负责:
(1)突出危险区采煤工作面分段评价;
(2)突出危险区采煤工作面过地质构造专项评价;
(3)高瓦斯工作面抽采达标评价;
(4)突出危险区煤巷掘进工作面100m外的评价。
(5)其它评价如沿空留巷(掘巷)等消突评价。
以上5项评价需报公司抽采达标评价办公室备案。
11、高瓦斯矿井、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非突出区采煤工作面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评价小组按以下程序进行评判:
(1)对抽采钻孔有效控制范围界定;
(2)对抽采钻孔布孔均匀程度进行审查;
(3)按要求划分评价单元,根据抽采计量、风排瓦斯量等参数计算抽采后的残余瓦斯含量或残余瓦斯压力,并计算可解吸瓦斯量;
(4)间接计算满足预期达标指标要求,对每个评价单元进行现场实测预抽瓦斯效果指标;
(5)所有评价单元都符合要求后,编制抽采达标评价报告,报公司备案。
12、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评价单元按沿掘进面掘进方向不少于100米划分一个评价单元,并且要符合下列要求:
(1)单元内的预抽时间差异系数小于30%;
(2)评价单元内最后一个钻孔预抽时间达到6个月及以上;
(3)保证不少于20米的效果检验超前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