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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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确保公司从业人员所必须的能力,并对从事与危险化学品生产相关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能满足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的要求,特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 、职责3.1总经理确保公司培训管理能满足公司《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的需要,并为人员能力的提高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3.2安全管理员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负责建立从业人员档案3.3安全管理员负责厂级安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厂务部负责车间级安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班组长负责班组级安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3.4各责任部门负责配合安全员和管理部实施公司级的安全培训计划;3.5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部门内人员日常安全培训与考核。

4、程序4.1安全培训的编制和审批根据国家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及安全标准规范体系的要求,由安环企管处负责在每年年底编制次年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培训项目。

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安全培训项目纳入《年度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4.2管理人员培训4.2.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国家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由国家有关资质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方可任职。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4.2.2其他管理人员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他管理人员(指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单位负责人)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由企业安全员和管理部负责每年一次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继续进行培训,通过补考后方能上岗。

4.2.2.1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2)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3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公司内安排的各种安全培训,以增强安全意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风险管理、应急等方面的培训为重点,在岗职工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20学时。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1、为加强和规范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项目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3、项目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4、企业三级安全教育4.1 生产岗位员工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场员工必须进行公司级、部门级(项目部)、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其时间不少于 15、15、20 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

4.1.1 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委托项目部组织和教育,时间不少于 15 学时。

其教育内容为:4.1.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4.1.1.2 公司安全生产的概况,安全生产的特点、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的介绍;4.1.1.3 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考核奖罚及安全注意事项;4.1.1.4 安全、环保与健康方面的基础知识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4.1.1.5 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等。

4.1.2 部门级(项目部)安全教育(二级)部门级(项目部)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安全员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 15 学时。

其教育内容为:4.1.2.1 本部门(项目部)的概况、特点、生产经营手段和方法,工作程序及风险源;4.1.2.2 本部门(项目部)安全、环保与健康方面的组织、专业知识,工作环境、危险区域、要害重点部位及应急措施;4.1.2.3 本部门(项目部)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所从事的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要求;4.1.2.4 本部门(项目部)所从事的工种及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及原因,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注意事项;4.1.2.5 公司安全、环保与健康方面的规章制度中与本部门(项目部)相关内容;4.1.2.6 分析本部门(项目部)的安全状况和有关事故案例;4.1.2.7 安全设施、工器具、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和维护方法,自救互救、火警和急救联系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企业的安全,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二、培训对象全体公司员工及相关从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对《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2.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对危险源的辨识和分析、事故的分类和防范、应急措施的制定和执行等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3.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对各种设备和作业流程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强化员工对安全操作的重视和遵守。

4.安全意识教育:通过实例分析和事故案例的介绍,引导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提高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防范意识。

四、培训形式1.线下培训:定期组织专业的安全培训人员进行面授培训,结合实际案例分析,进行互动交流。

2.在线培训: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在线安全培训,包括视频教学、在线测试等方式,方便灵活,时间自主安排。

3.现场实操:通过参观访问、实地考察等方式,让员工亲身体验实际工作环境,加深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

五、培训计划及考核1.公司将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方式、时间和责任人。

2.参加培训的员工需签到并参与培训,参加线下培训的员工需填写培训反馈表。

3.员工需要通过培训考核,取得合格分数方可合格,否则需要进行补考或重新参加培训。

4.员工参加培训并合格的,公司将在员工档案中进行记录和备案。

六、培训效果评估1.培训后,公司将进行培训效果评估,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员工对培训内容和方式的满意度,并对培训制度进行调整和改进。

2.结合事故案例分析和员工安全行为观察等方式,对培训效果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及时做出改善措施。

七、制度执行和改进1.公司将组建专门的培训管理小组,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和组织培训活动。

2.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委员会,对培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

3.通过内外部安全生产专家的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水平,并及时修订改进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定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规范安全教育管理行为,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素质,防止各类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车间,以及与各形式形成劳动关系的全体从业人员。

3、实施原则3.1 安全教育应当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

3.2 各部门、车间必须依法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

3.3 各部门、车间应当依法规范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2 4公司人事部对各部门、车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和监督。

各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组织实施。

4、安全教育范围4.1 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在任职三个月内,应当参加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

4.2 各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前,应当参加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

4.3 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年度安全生产再培训。

4.4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I,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工作。

4.5 新进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1.3 6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

4.7 各部门、车间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专业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含开工第一课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含开工第一课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含开工第一课制度)1主题内容为落实安全生产有关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3内容与要求:3.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必须经过应急管理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每年还应接受至少一次的企业内部自培教育。

3.2公司级干部、中层干部、工程技术管理干部、安全技术干部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3三级安全教育:对所有新进公司的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部室(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3.3.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生产部具体实施。

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安全技术知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分析等。

3.3.2部室(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室(车间)安全负责人和公司安全员负责实施。

部室(车间)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本部室(车间)生产工作环境和危害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和急救办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

3.3.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排除不安全因素的紧急措施,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有关事故案例等。

3.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按各自工种要求进行定期复审。

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知和应对本领,规范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行为和操作。

本规章适用于全部在本企业工作的职工。

2.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2.1 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职工应了解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以便正确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2.2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通过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职工可以更加深刻地认得到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可能的原因,提高防范意识,避开仿佛事故再次发生。

2.3 职业病防护知识针对不同岗位和工作环境,进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培训,包含职业病的种类、病因、防备方法等,提高职工对职业病的认知和防备意识,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2.4 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措施对各个岗位的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措施的培训,确保职工能够正确使用和操作设备,规范工作流程,敏捷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2.5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引导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包含防护服、安全帽、护目镜等,教育职工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保护。

2.6 安全生产学习资料和资源为职工供应安全生产方面的学习资料和资源,包含书籍、视频、在线学习平台等,鼓舞职工乐观自动学习和更新安全生产知识,不绝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本领。

3. 培训方式和周期3.1 培训方式•面对面培训:通过组织专业的安全培训师进行面对面的培训教育,通过讲解、案例分析和互动沟通等形式,使职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

•在线培训:通过内部的在线学习平台,供应多样化的安全生产学习资料和课程,供职工自主学习和学习沟通。

3.2 培训周期•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必需参加基本的安全生产培训,了解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基本的安全操作规程。

•定期培训:依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和职工岗位的特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周期不超出12个月。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目的1.1为规范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企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1.2本规定适用于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新员工、外来参观、学习人员、业务单位人员的培训教育。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部门及相关方单位。

3.职责3.1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厂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组织工作和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3.2安全管理员:负责新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的实施。

3.3各部门:负责新职工的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以及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的规整。

3.4各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对口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培训教育。

4.培训教育管理4.1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每年第一季度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结合公司安排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a).各部门按培训需求,制定本部门培训计划,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b).公司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4.2相关安全管理部门要及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管理人员,不得上岗。

4.3安全教育应进行档案管理,各种安全、消防、职业卫生教育记录应及时进行记录台帐,并建立完善个人档案。

4.4厂内调动转岗及因病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工作)岗位复工六个月以上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转岗后进行岗位强制性安全培训。

考试合格,保证其具备保本岗位安全操作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4.5各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对口外来人员的培训教育,方可入厂进行参观学习。

5.管理人员培训教育5.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培训。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范文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范文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各行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也在不断变化。

为了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职业能力,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成为必要的管理手段之一。

本文将围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展开讨论,并提供一个范文作为参考。

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1. 培训内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内容应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从业人员的工作内容进行个性化设计,以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职业能力的目的。

2. 培训形式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用多种形式,例如面授培训、在线培训、实地实训等。

不同形式的培训可以互补,满足不同从业人员的需求。

同时,培训形式应灵活多样,以增加培训的吸引力和参与度。

3. 培训计划为了确保安全教育培训的有效性,应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方面的具体安排。

通过制定培训计划,可以合理利用资源,保证培训的顺利进行。

4. 培训评估在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应进行培训评估。

培训评估可以通过问卷调查、考试、实操测试等形式进行。

通过培训评估可以了解培训效果,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三、从业人员安全考核制度1. 考核内容从业人员安全考核的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应急处置的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考核内容应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从业人员的工作内容进行合理设计,以反映从业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2. 考核方式从业人员安全考核可以采用笔试、实操考核、模拟演练等方式进行。

考核方式应灵活多样,既能考察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又能考察从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3. 考核周期从业人员安全考核应定期进行,具体的考核周期可以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从业人员的工作内容进行具体规定。

一般来说,较为复杂和危险的行业应考核周期较短,以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职业能力。

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人员教育培训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培训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3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教育培训内容2.1 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

2.2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3 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企业、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4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数量、岗位特点等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计划,确保从业人员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2.5 企业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三、教育培训方式3.1 企业应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课堂教学、现场演示、实际操作、模拟演练等,以适应不同岗位和从业人员的需求。

3.2 企业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线上线下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培训效果和覆盖面。

3.3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演练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教育培训管理4.1 企业应设立安全教育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2 企业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生产培训教师和教员,确保培训质量。

4.3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效果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为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杜绝违章作业,提高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知识,增强保护自己及不伤害他人的技能,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部应对所有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使用分包商、劳务派遣人员和接收中等职业学院、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时间不得低于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对临时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应当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分为四个类别: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教育培训、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其他形式安全教育培训。

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指新入职员工、新进场人员应接受公司级、项目级和班组(岗位)级安全教育与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未参加三级教育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违反者按照项目有关规定处罚。

五、公司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参与;培训时间不少于15 学时;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

六、项目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15 学时;内容主要包括:本工程项目特点、安全风险,相关管理制度和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危害的安全事项,现场管理要求,典型伤亡事故案例,应急处置措施等。

七、班组或岗位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由其所在部门或班组组织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内容主要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责任,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关系着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一、培训目标和原则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目标是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能够主动识别和排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培训的原则是以员工为中心,注重实效和可持续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内容应包括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

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如讲座、演示、模拟演练等,以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

三、培训对象和周期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对象应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全体员工。

新员工应在入职前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每年应定期进行一次全员培训。

同时,应根据岗位特点和需要进行不同级别的安全培训。

四、培训方式和场所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方式可以通过面对面教学、网络学习、电子教材等形式进行。

培训场所可以选择企业内部的培训室、班级或者员工多的地方,也可以选择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培训。

五、培训评估和考核机制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效果需要进行评估和考核。

可以通过随堂测试、实际操作演示、培训后练习等方式进行。

培训考核结果应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等方面的依据。

六、培训记录和档案管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过程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档案管理。

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材料、培训人员名单、培训成绩等方面的记录,并进行长期保存,以供查阅和备案。

七、持续改进和经验总结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应进行持续改进和经验总结。

每次培训结束后,应开展培训效果评估,收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改进。

同时,要加强与其他企业、相关机构的交流,学习借鉴其他企业的好经验和做法。

八、宣传和推广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宣传和推广是非常重要的。

可以通过内部刊物、企业内部电视台、公开宣传等方式进行,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重视度和参与度。

双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双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双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减轻职业危害,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工作职责:1.生产部是安全培训教育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1.1 组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1.2 对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中的厂级安全教育和承包商施工人员的厂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1.3 负责参观研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1.4 协助生产部做好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效果评估;1.5 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2.生产部负责定期识别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按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教育,并对培训教育进行效果评估和效果评价,持续改进。

3.各车间负责:3.1 组织职工参加各类安全培训教育;3.2 对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中的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负责;3.3 对转岗、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负责;3.4 对承包商施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的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

4.各职能部门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投用前,负责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管理内容与要求:1.一般要求:1.1 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1.2 每年至少一次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1.3 按计划组织落实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1.4 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按有关要求记录变更情况并保存相关变更记录;1.5 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详细和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1.6 培训组织单位应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根据培训要求选择卷面考试、实际操作、现场提问等;1.7 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持续改进安全培训教育工作;1.8 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加强和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培训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治及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三条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

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并经安全培训合格后,需实习满6个月,并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后,方可独立工作。

(1)上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①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②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③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部门事故案例;④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2)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①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②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③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④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⑥有关事故案例。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高/低压电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金属焊接与热切割工、起重机械操作工应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特种(设备)作业离开岗位6个月以上,但《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仍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需要重新从事原特种作业的,必须重新报名参加实际操作能力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从业人员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随着新冠疫情逐渐得到控制,各行各业开始逐步复工复产。

为了确保从业人员安全生产,需要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主题
1.疫情防控知识
2.安全生产知识
3.紧急处置预案
二、培训对象
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普通员工、临时工等。

三、培训方式
1. 线上培训
通过网络视频、在线教育等方式进行线上培训,确保不聚集人群,防止疫情传播。

2. 线下培训
在保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分批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培训。

四、培训内容
1.疫情防控知识
(1)掌握疫情防控基础知识,学习防护措施和常见症状等相关
知识。

(2)了解公司的疫情防控措施,掌握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

2.安全生产知识
(1)掌握自身工作领域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掌握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了解事故防范和应对措施等。

3.紧急处置预案
(1)学习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法和操作流程。

(2)掌握紧急救援知识和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培训效果评估
通过考试、模拟演练等方式进行培训效果评估,确保从业人员掌握了相关知识和技能。

以上就是从业人员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有效的教育培训,可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确保企业的平稳运营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目的为确保从业人员上岗所必备的安全能力,确保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能满足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职责3.1新员工入厂教育分工负责1)一级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实施。

2)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的安全员或车间经理负责实施。

3)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

3.2日常安全教育,由安委办提出,各车间、部门组织实施。

3.3特种作业教育,由安委办负责跟进培训及取证和日常检查工作,杜绝无证上岗。

4管理程序4.1入司安全教育1)凡新招聘的员工、外单位和学校来公司培训、实习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公司、车间或部门、班组)安全教育,新招聘员工一级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协调组织。

2)公司级(一级)安全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规定,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基本的安全知识,重大事故案例,本公司生产概况、特点,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以及厂规厂纪等。

3)车间或部门级(二级)安全教育内容为:经公司级安委办教育考试合格后,持《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到车间或部室,由车间安全员或部门负责人进行教育,内容有:本部门的工艺流程及生产特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等。

教育考试合格后签字。

4)班组教育(三级)经公司、车间或部门两级教育后,由班组安全员或班组长进行教育并签字。

教育内容:生产特点、岗位操作规程,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灾害事故措施,安全装置及器具,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工艺流程及生产设备设施等。

教育后签字。

5)外来培训和实习人员,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安全教育,经安全基本知识教育后才能上岗位培训或实习。

6)临时参观人员由安委办进行-般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后,按规定穿戴好劳护用品方可进入车间、部门参观学习。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1 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员工和公司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与公司各车间部门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进入公司各车间部门的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参观和实习的人员。

3 职责3.1安环办是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并对各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

3.2各车间部门必须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教育制度,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4 内容与要求4.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4.1.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1.2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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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1.1搞好企业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杜绝或减少
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2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产生、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出现的基本措施;通过安全生产教育;
1.3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3 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审批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3.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检
查、督促、监督“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3.3各部门经理、主管负责组织本部门“部门级”、事故教育安全培训。

3.4各部门主管或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3.5所有新入公司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6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并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3.7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外来人员和外包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培训。

4具体内容
4.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4.1.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4.1.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12学时。

4.1.3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4.1.3.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4.1.3.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4.1.3.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
定;
4.1.3.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1.3.5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4.1.3.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1.4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4.1.4.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4.1.4.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等知识;
4.1.4.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调查处理方法;
4.1.4.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4.1.4.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1.4.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4.1.4.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2新员工“三级”的安全教育培训
4.2.1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必须经“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
方可上岗作业。

4.2.2岗前安全培训时间总共不得少于24小时。

4.2.3“公司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授课人为安全管理人员。

4.2.4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编写“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大纲,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公司级”
安全教育培训。

4.2.5“公司级”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
4.2.
5.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4.2.
5.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2.
5.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知识;
4.2.
5.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2.
5.5有关事故案例等。

4.2.6“部门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各部门主管为授课人。

4.2.7“部门级”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
4.2.7.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4.2.7.2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2.7.3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4.2.7.4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4.2.7.5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安全考核奖惩及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4.2.7.6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2.7.7有关事故案例;
4.2.7.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2.8“班组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部门主管或班组长为授课人。

4.2.9“班组级”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
4.2.9.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2.9.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4.2.9.3岗位事故应急救援及防范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4.2.9.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2.10新从业人员的“三级”培训教育,每一级培训考试结束,各自负责填写本级新工“三
级”培训教育卡,行政部负责整理“三级”安全培训记录,并建档备查。

4.2.11从业人员转岗或脱离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部门级”、“班组级”
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3“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4.3.1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
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3.2有关岗位操作人员按照“部门级”“班组级”的要求重新进行培训,培训内容符合新
工“三级”教育培训“部门级”“班组级”教育培训内容;
4.3.3做好培训的记录,变更三级教育卡、培训成绩登记表等相关内容;
4.3.4行政部做好相关记录、文件等内容的存档工作。

4.4转岗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4.4.1岗位操作人员转岗和离岗一年重新上岗者,工人变换工种(以人事部门调令为依据)
时,必须进行变换工种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4.2其程序为企业内车间之间调动,进行车间、班组级教育;车间内班组之间调动进行
班组级教育;教育后填写《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卡》
4.4.3培训内容符合新工“三级”教育培训“部门级”“班组级”教育培训内容;
4.4.3做好培训的记录;
4.4.4行政部做好相关记录、文件等内容的存档工作。

4.5离岗复工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4.5.1工伤休工人员和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职工,本单位行政部必须安排对其进行复
工安全教育。

4.5.2对工伤休工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其他复工人员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复工人员须经安全教育后,方可安排工作。

4.5.3复工教育内容符合新工“三级”教育培训内容要求
4.5.4复工教育后填写《复工安全教育卡》,由行政部进行存档。

4.6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4.6.1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6.2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
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4.6.3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
考试合格。

4.6.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
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4.4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4.6.5公司每年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此类培训可纳入危险岗位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4.7相关方安全教育培训
4.7.1相关方包括参观、办事、访问和学习人员及外包工程施工人员;
4.7.2凡参加公司新、改、扩建项目施工的外包工程人员,根据从事工作的性质及公司有关
规定,由行政部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相关方签定安全协议书、安全技术交底,做好教育记录。

4.7.3公司门卫负责参观、办事、访问等外来人员的登记及入公司证发放,告知外来人员安
全注意事项。

4.7.4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到公司学习人员及外包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
容包括:
4.7.4.1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
4.7.4.2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4.7.4.3安全告知内容;
4.7.4.4工程基本概况和工程危险分析,施工过程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8事故教育培训
4.8.1发生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学习。

4.8.2发生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部门主管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学习,吸取事故
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8.3培训的内容包括:
4.8.3.1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4.8.3.2公司规章制度;
4.8.3.3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4.8.3.4相关事故隐患及事故后果分析;
4.8.3.5相关事故原因、责任、处理,并提出安全防范措施。

4.9其他教育培训
4.9.1其他教育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法律法规等教育培训;
4.9.2教育培训内容符合其相应规章制度规定;
4.9.3教育培训记录由行政部存档。

4.10安全培训教材编制
4.10.1安全管理人员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编制培训教材,也可以利用购买安全书籍资
料或利用安全服务方式外请专家编制培训教材;
4.10.2公司级培训教材安全教育重点是告知员工有关全厂的公共安全方面的情况,以及通
用于全厂的一些规章制度;
4.10.3部门级培训教材安全教育重点告知生产车间的一些重点危险有害部位、场所、机器
设备等方面的情况及其防范措施,以及本车间的特殊安全管理要求;
4.10.4当公司的生产工艺发生改变或出现新的危险有害因素时,适时修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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