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俄能源领域经贸合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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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中俄能源领域经贸合作的几点思考
孟 英 丽
摘 要 中俄能源领域的经贸合作是促进中俄两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对拉动中俄经贸合作具有决定性作用,是两国实现各自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可以成为带动东北亚地区合作的突破口。

近些年来,中俄在石油、电力等领域的经贸合作取得了一些实质性进展,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发展中俄能源领域的贸易合作,必须加强两国政府间的沟通与协商,制定长期合作战略,开发加强能源技术,发展新型可替代能源和矿业能源等领域的贸易与合作。

关键词 中国 俄罗斯 能源 经贸合作
作者孟英丽,牡丹江师范学院欧亚语系副教授 (牡丹江 157012)。

能源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通关注的重大问题。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能源安全对保障经济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它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当前的中俄能源经贸合作既包含有利因素,也存在着阻碍因素,中俄能源经贸合作不仅有利于解决中国的能源安全问题,也是利于俄罗斯加快经济发展,对东北亚以至亚太地区的安全和稳定也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中俄能源领域经贸合作的重要意义
1、中俄能源领域的经贸合作是促进中俄两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

能源开发在俄罗斯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俄罗斯燃料电力部门可以创造50%的出口和40%左右的财政收入。

在俄罗斯G DP中,石油天然气的产值占20%。

俄罗斯90%的G DP增长都得益于能源出口的拉动。

因此,发展中俄能源合作,增加俄罗斯能源生产可以有力促进俄罗斯出口的增长、财政收入的增加和经济发展速度的提高。

进口能源对中国经济发展越来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通过中俄能源合作,可以就近从俄罗斯获得能源,大大降低能源运输成本,直接增加中国的G DP;通过中俄能源合作,可以满足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求,缓解中国能源短缺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促进中国经济可持续性发展。

2、中俄能源合作对拉动中俄经贸合作具有决定性作用。

中俄经贸合作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中俄资源能源合作的带动。

这是由中国对能源有巨大需求和俄罗斯有巨大能源供给决定的。

中国人口众多,但石油储量仅占世界储量的2%,其他能源也十分短缺。

俄罗斯不仅有大量的能源剩余,而且石油、天然气资源绝大部分分布在离中国很近的西伯利亚地区和远东地区。

而且,在中俄贸易中,资源能源贸易占很大比重。

因此,中俄能源合作将会有力地拉动中俄经贸合作。

3、中俄能源合作是中俄两国实现各自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只有解决能源短缺这一制约因素,我国才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俄罗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恢复全球性大国地位,提高国家经济实力和竞争力,能源生产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4、中俄能源合作可以成为带动东北亚地区合作的突破口。

目前,东北亚经济的合作是由非制度性的经济联系机制带动的,没有形成稳定的结构性系统。

因此,需要选择合作的突破口。

合作是东北亚能源合作的前导和组成部分,中俄两国能源合作的顺利进行,将加强东北亚各国间的相互联系,增加国家间的相互信任,从而推动其他领域的合作,为该地区的合作提供良好的机遇,优化东北亚各国之间的关系,为广泛开展其他领域的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根据中俄两国的情况,中国的劳动力众多,劳动力成本较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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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劳动生产率较高,能源产品的价格相对较低,而中国能源相对贫乏,成本相对较高;俄罗斯能源储量丰富,劳动生产率较高,这类产品的价格相对较低。

中俄能源合作可以成为带动东北亚地区合作的突破口。

二、中俄能源合作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中俄能源合作的现状。

中俄两国领土接壤,油气输送十分便捷,经陆地运输还可避免海上运输所带来的风险。

然而,在中国每年大量进口的石油中,俄罗斯的石油所占的比重并不大,这主要是受运输方式的制约。

俄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缺乏有效的石油和天然气运输系统,即缺少输油管道和输气管道。

俄罗斯石油公司和尤科斯石油公司曾经分别通过后贝加尔斯克和纳乌什基口岸向中国出口石油,前者与中方签署了长期供油协议,而后者的石油出口量不断减少。

由于受铁路运输限制,不仅运输能力不大,而且运输成本也很高。

2003年,中国从俄罗斯进口的石油只有200多万吨,不到中国石油进口总量的2%。

根据中俄两国所达成的协议,从2004年开始,中国从俄罗斯进口石油的数量迅速增长,但预期的目标并未达到。

据俄方统计,2005年,俄对华实际石油出口量为760万吨,虽然比2004年增长30%以上,但离协议中规定的1000万吨的目标还相差240万吨。

按照有关协议规定,2006年俄罗斯向中国出口石油1500万吨。

根据俄罗斯铁路公司所提供的资料显示,2006年第一季度,俄罗斯通过铁路向中国出口了226万吨石油,比2005年同期增长了2212%。

为了促进我国油气进口的多元化,进一步增强我国的油气安全系数,还应当进一步加强同俄罗斯的能源合作,开发和引进该国的油气资源。

自1994年俄罗斯率先提出与中国合作铺设石油管道的合作项目以来,双方围绕该问题做了很多工作。

由于石油出口国都在积极实行多元化的政策,使得石油产品的全球化趋势不断发展。

随着石油生产国在全球寻找销售市场的发展,俄罗斯也必然加入其中,解决油气出口多元化问题已成了俄罗斯所面临的一个紧迫任务。

中国这个巨大的能源市场对于俄罗斯来说,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是极为重要的。

中国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国家,对能源的需求增长将是长期的。

如果俄罗斯真的想成为世界能源大国,就必须进人这个市场。

否则,俄罗斯将在能源领域失去主动性。

20世纪国际石油格局的变化与调整,以及大国能源政策的演进历史均表明,“竞争下的合作”将是21世纪国际石油领域发展的主要态势。

因此,尽管目前中俄两国之间的能源合作还面临着激烈的竞争。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方通过协调必将把务实合作当作首选。

中俄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是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向高水平发展。

煤炭、电力及天然气等能源在我国都存在着缺口,均应在中俄双方的能源合作范围之内。

2006年3月俄罗斯总统普京访华期间,中俄双方就能源领域的合作签署了22个文件,这些文件不仅涉及石油与天然气管道的修建项目,还包括油气勘探、开发、加工以及电力等方面的合作。

其中,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分别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俄罗斯石油公司和俄罗斯管道运输公司签署了三个能源合作协议。

电力是中俄能源合作的主要方面。

双方签署的《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与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面开展从俄罗斯向中国供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协议》中,将中俄电力合作分为三个阶段。

(1)扩大边境出电规模,通过建设边境直流背靠背工程。

(2)从2010年起,通过直流电运输工程,从俄远东到辽宁远东电网输电,功率为3000兆,年供电量为165亿—180亿千瓦时。

(3)2015年后,从俄远东或东西伯利亚电网向东北、华北输电,功率为6400兆,年输电量为300亿千瓦时。

2、中俄能源合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俄罗斯投资环境问题。

俄罗斯的投资环境不够理想,则严重制约着中国对俄的投资。

虽然近年来俄罗斯的政策调整使俄罗斯的投资环境有所改善,但政府效率仍然较低、社会不安定、各利益集团之间恶性竞争、对外投资进入战略性行业本能的排斥等因素严重阻碍着俄投资环境的改善。

俄现存的投资环境制约了中国对俄投资。

(2)中俄能源合作缺乏长期的战略指导。

目前,中俄能源合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制定出两国认同的切实可行的中俄能源合作战略。

由于中俄能源合作没有合作战略的指导,且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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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主义 2009年第4期
一些有地位、有影响的大公司去影响政府的决策,这种合作是小范围、小规模、低层次、低水平、应急性的。

双方政府所起的主导作用还不够。

(3)中俄能源合作面临着一些不确定因素。

俄罗斯的“能源外交”战略,使它利用“能源牌”作为开拓政治关系的手段,因此,俄与其他国家开展能源合作不仅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也受到政治因素的限制,中国与俄开展能源合作也受到这种政治因素的限制。

俄罗斯目前发展国内经济急需资金,需要靠能源出口获得所需资金,而一旦俄经济复苏,必然会改变这种战略,确保本国资源满足本国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从而加大国家对能源的控制力度。

这些不确定的制约因素也将影响中俄能源合作。

三、加强中俄能源合作的途径
1、加强两国政府间的沟通与协商,制定长期合作战略。

随着中俄能源合作的扩大,必然要求形成双边双赢的局面,这就要求中俄双方政府相互协商,共同制定中俄能源合作的长期战略,从而使中俄能源合作在这种战略的指导下,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这也就要求我国加强对俄投资的宏观环境与微观环境的跟踪监测,包括对俄罗斯整体战略调整、具体经济政策法规以及国际因素对俄罗斯能源战略走向的影响等情况都应全面详尽地了解,从而为制定长期的合作战略提供依据。

2、加强中俄能源开发技术合作。

目前,中俄能源合作还停留在能源资源合作的层次,双方合作的动力是能源需求和供给。

若要实现双方合作的扩大和深化,则应加强双方在能源开发技术方面的合作。

俄罗斯在开发油气资源、节能技术、核能技术、油气储备技术等方面有很强的优势,专业化程度较高,而我国在这方面的技术则较薄弱。

因此,我国可通过向俄罗斯石油、天然气公司加大开放力度,提供优惠政策,以吸引他们参与我国油气资源勘探工作和油气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我国的油气开采效率,从而实现我国石油、天然气的战略储备计划,更加有效地保存和利用我国的油气资源。

3、加强中俄两国在发展新型可替代能源方面的合作。

单纯地从俄进口和与俄合作开采石油等资源并不是长久之计,中俄两国都应认识到能源的不可再生性,而共同致力于研究新型的可替代能源,才能满足两国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长期需求。

研发新型的可替代能源可以从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具有可再生性的能源人手,使其成为可以替代石油的能源。

另外,核能、电能等清洁型能源也可以成为新的替代石油、天然气的能源。

目前,中俄两国在核能发电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已实现了连云港田湾核电站l号机组的成功发电。

因此,中俄两国可以继续在这方面进行更深入的合作,以此推动在研究其他新的可替代能源方面的合作,进而实现能源来源多元化,能源形式多样化,以缓解我国能源短缺的危机。

4、加强中俄在矿业能源领域的合作。

俄罗斯远东地区,地下资源极为丰富,已发现和探明储量的矿物有70多种,而这些地区的矿山设备老化、资金不足、勘探开发能力严重不足,地方政府对合作开发往往态度积极,因此,我国可利用此机会,发挥我国在矿产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对其矿产资源的合作开发。

中俄两国在地域上是友好邻邦,在经济上有很强的互补性,在政治上是战略协作伙伴,尽管当前中俄两国的能源合作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只要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制定长期的能源贸易合作战略,双方的合作前景则是光明的,可以在合作中实现双赢。

参考文献:
[1]吕松泽:《中俄能源合作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黑龙江对外经贸》,2007年9期。

[2]张蕴岭等:《面向未来的中俄合作》,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版。

[3]刁秀华:《中俄能源合作的前景》,《西伯利亚研究》,2005年5期。

[4]周延丽:《中俄能源合作发展前景分析》,《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6年2期。

[5]李靖宇等:《关于开创中俄经贸合作新局面的思考》,《西伯利亚研究》,2003年4期。

(责任编辑 梁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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