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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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为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监管职责,严格责任追究教育局食安办负责对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内部管理,督促各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学校食品安全特派员对所在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管,参与和监督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的全过程,每餐与学生共同就餐,及时向教体局反馈监管情况。如果所在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出现问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首先追究食品安全特派员的责任。乡镇、办事处中心校负责人是本辖区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辖区学校发生30人以上(含30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律先免去中心校负责人职务,再追究其相关责任。中小学校长(园长)是本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发生30人以上(含30人)或造成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律先免去校长职务(科级单位报请组织部门),再追究其责任。学校(幼儿园)对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不按要求整改的,第一次,取消本年度该学校及校长评先表优资格,扣除本学期校长绩效工资;第二次,本年度校长绩效考核定为不合格,扣除本学年绩效工资;第三次,直接免去校长职务(科级单位报请组织部门)。民办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以上安全事故或违规行为,第一次,取消本年度该学校及校长评先表优资格;第二次,建议学校董事会免去其校长职务,对查出的问题函告xx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进行处理;第三次,取消其办学资格。二、落实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管理

(一)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制度。教局食安办要对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总结,学校食品安全特派员要认真执行每餐与学生一同吃饭,开餐30分钟后把检查结果和食品安全情况以短信形式向教体局报告等制度,各中心校、局属学校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日报告、周报告、月总结制度,各学校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台账管理等制度,形成全市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大网络”。(二)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过程管理制度。各学校要认真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卫生制度、餐具消毒制度、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度、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台账记录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投诉受理制度等各项食堂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实现对学校食品安全的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三)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各中心校、学校要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置职责、程序、办法、措施等。一旦发生问题,要立即上报,迅速处置,确保反应敏捷,处理得当。

三、改善食堂条件,满足基本需求

凡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要抓紧改善食堂基础设施条件,尽快达到标准要求并取得证件。否则,要取缔学校食堂。凡正在经营的学校食堂,必须在粗加工切配区、烹饪区、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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