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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第1篇】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本机关依法查明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法情况说明)。

以上事实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证。

你(单位)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

现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____________的行政处罚。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xx日内缴至______________银行,地址____________。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__委员会或______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______县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盖章)____年____月____日【第2篇】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单位:xxxxxx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4304xx0001xx3组织机构代码:750xx279-0法定代表人:吴xx地址:xx省xx市xx镇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根据20xx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数据显示,xx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冶炼厂废气总排口二氧化硫污染因子实测浓度从1月份至12月份,全年度阶段性超标排放xx2次,其中3月27日二氧化硫实测浓度最高值为2354.27mg/m3,(标准值为400mg/m??3),超标4.8倍。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证:1、询问笔录,检查笔录;2、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常环责改字〔20xx〕10号);3、20xx年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数据(20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在线监控数据日报表)。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报告书的规范制作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报告书的规范制作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报告书的规范制作与范例近期法制部门在进行网上执法监督中发现许多办案单位民警没有规范制作行政处罚报告书和决定书,主要存在问题有:1、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填写不完整。

如:户籍地址没有填写或者填写不完整(不详或只写到区镇);对已确认的身份证号码没有填写。

被处罚人是单位的,未写明法定代表人情况。

2、对查明的违法事实和证据填写不规范。

如:案情内容过于简单,对违法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后果等未描述,有的仅简单写为,XXX于X年X月X日因盗窃XX物品或你因涉嫌盗窃等,有的写成办案单位抓获经过,有的使用“你”、“涉嫌”、“嫌疑人”、“我公安机关”等不规范语言。

3、对公安机关掌握的案件事实证据种类填写不规范。

如:不完全列举证据,使用“其他”代替;使用不规范的证据种类——“嫌疑人笔录”。

4、对一并作出收缴、追缴决定的,收缴、追缴决定及其法律依据没有在处罚决定书中注明,附清单栏目中没有填写所附的清单。

现结合公安机关行政法律文书制作要求,对公安行政处罚报告书和决定书的格式作出如下规范,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呈请公安行政处罚审批报告书》的制作规范呈请公安行政处罚审批报告是承办案件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人需要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时,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派出所领导审批的文书。

它是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的必须过程,是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依据。

对同一起案件,制作呈请公安行政处罚审批报告,可以一书一人或者一书多人。

《呈请公安行政处罚审批报告》由首部、正文、尾部三个部分组成。

1、首部。

包括领导批示栏、审核意见栏、经办意见栏和文书名称。

2、正文。

正文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1)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应依次写清姓名、性别、年龄或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籍贯、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单位及职业、违法犯罪经历。

对单位进行处罚的,还应写明法定代表人情况。

(2)公安行政处罚审批的理由。

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的可处罚性

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的可处罚性
我国对食品生产实行目录式许可制度,企业应当在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内从事 食品生产活动,不得超出许可的品种范围生产食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企业超出许 可范围生产食品的,属于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除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 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外,货值金额 1 万元以上的,并 处货值金额 5 倍以上 10 倍以下罚款。
案例
16/2012
案例 参考 文/何向东(二审主审法官) 孙 宏
035
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的 可处罚性分析
【裁判要旨】 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对于 未获得生产许可证而从事食品生产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但前者系由全国人大常委 会 制 定 的法 律 ,而 后 者 则 是 由 国 家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制 定 的 部 门 规 章 ,故 应 适 用 食 品安全法的规定。
案例 036 参考
案例
16/2012
货值金额 511820.1 元。 1 月 20 日, 被转移的查封产品全部追回并重 新进行了查封。
另查明,美通公司已取得肉制 品 (酱 卤 肉 制 品 )、方 便 食 品 ( 其 他 方便食品)、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 品)三个单元成品的食品生产许可 证,但其于 2010 年 10 月开始生产 的新产品速冻调理生肉制品不包 含在已获证产品范围内。 美通公司 自 2010 年 10 月 15 日开始至 2011 年 1 月 13 日共生产速冻保鲜调理 食 品 91365 公 斤 , 货 值 金 额 1999693.8 元。
行为要件。 4.处罚程序合法。 该案 从立案、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 送达文书、延长办理期限、告知权 利义务等方面,均符合行政执法的 程序规定,有相关证据佐证;原告 提出刚生产时就应责令停止生产 销售不符合法定程序;原告应对自 己无证生产和持续生产负责;关于 货值金额计算上,已经销售的产品 也属于实际生产货值的一部分。 5. 行政处罚书不存在显失公平的问 题。 我局在案件事实完全调查清 楚、证据确凿充分的前提下,才做 出行政处罚,向上级请示也是办理 许可证案件的工作程序。 因此,我 局的行政处罚行为符合办案要求, 并无不当。 故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 请求。

伏聪聪、诸城市公安局、李海军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

伏聪聪、诸城市公安局、李海军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

伏聪聪、诸城市公安局、李海军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7【案件字号】(2020)鲁07行终40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周建明李长明林少华【审理法官】周建明李长明林少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伏聪聪;诸城市公安局;李海军【当事人】伏聪聪诸城市公安局李海军【当事人-个人】伏聪聪李海军【当事人-公司】诸城市公安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伏聪聪;李海军【被告】诸城市公安局【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证明听证管辖行政处罚第三人改判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由于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本案本次执行程序可先予以终结。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21-11-04 08:27:29伏聪聪、诸城市公安局、李海军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07行终407号(2020)鲁07行终407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伏聪聪。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诸城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李凡,局长。

委托代理人马丽。

原审第三人李海军。

上诉人伏聪聪因与被上诉人诸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行政处罚一案,不服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2020)鲁0782行初3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多选题

多选题

A1、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哪个选项有权设定没收违法所得、(ABC)2、按照一般程序,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当进行调查(ABCD)3、按照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ABCD)4、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 )。

B1、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ABD )。

C1、除涉及(ABC )外,行政处罚听证公开举行2、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ABCD)。

3、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ABC )。

4、出现下列那些情形时,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ABD)5、长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暂扣一违法工厂生产原料后,其所应当采取的正确(ABD)6、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强化(AB )、()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7、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ABCD )、()、()、()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D1、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的情况有哪些?(ABCD)2、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ABCD )3、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ABCD),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当事人(ABC),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5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ABD)。

6、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ABCD)。

7、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ABD)。

8、代履行决定书内容包括(ABCD)9、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那些规定(ABCD )。

10、导致行政处罚无效的原因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有?(ABD)11、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有(BC )12、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CD)13、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说法正确的是(AC)14、对于部门规章中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规定中,一定数量是指(BC)15、对行政处罚监督包括的内容有(ABCD)F1、范某因超载被公路管理机关执法人员李某拦截(BCD)2、赋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的资格、资质的,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的(ABD)的考核3、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ABC )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4、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进行(ACD)G1、根据《行政处罚法》,下列情况不予行政处罚的是(ABD )2、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下列(ABCD )情形中,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3、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ACD)4、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BC)5、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设定权限,行政法规可以设定(ABD)6、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政府规章可以设定(CD )的行政处罚7、根据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ACD)8、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ABCD )。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6月目录1.行政处罚委托书 (1)2.案件登记表 (1)3.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2)4.(行政机关名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2)5.询问笔录 (3)6.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5)7.(行政机关名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6)8.抽样取证审批表 (7)9.(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通知书 (8)10.(行政机关名称)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9)11.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11)12.(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1)13.(行政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12)14.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4)15.行政处罚审批表 (14)1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5)17.(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16)18.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17)19.(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8)20.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19)21.陈述(申辩)笔录 (20)22.(行政机关名称)案件移送函 (21)23.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24)24.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24)25.(行政机关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26)26.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27)27.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28)28.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30)29.(行政机关名称)复工通知书 (31)30.(行政机关名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1)31.(行政机关名称)限期拆除决定书 (31)1.行政处罚委托书委字〔〕第号委托机关: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受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根据(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内容)的规定,经研究,现由××(委托机关)××(受委托单位)实施:(处罚事项和实施范围)。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委托期间,受委托单位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注意事项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注意事项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注意事项1.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是否需要出示证件?答: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等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

2.行政执法时对执法人员人数有何规定?答:行政机关在调查、检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执法行为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什么情况下可以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答: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4.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需要制作哪些文书?答: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需要制作《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5.填写《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需要特别注意哪些事项?答:需要写明所登记保存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形态及处理结果,由当事人确认并签字,执法人员签字并盖章,对登记保存的物品需要在七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追诉时效是如何规定的?答: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7.实施行政处罚时,是否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答: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8.对同一违法行为可否给予两次罚款的行政处罚?答: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9.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多个法律规范,按哪个处罚?答: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10.什么是行政处罚适用的“从旧兼从轻”原则?答: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本怎么写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本怎么写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本怎么写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本:正文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公安行政处罚审批的理由、公安行政处罚审批的依据;尾部。

写上“妥否,请批示”,并写明承办单位的名称,呈请人姓名,注明制作文书的日期。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本怎么写1、首部。

包括领导批示栏、审核意见栏、经办意见栏和文书名称。

2、正文。

正文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1)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应依次写清姓名、性别、年龄或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籍贯、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单位及职业、违法犯罪经历。

对单位进行处罚的,还应写明法定代表人情况。

(2)公安行政处罚审批的理由。

首先,要把已经查清的违法事实叙述清楚,包括行为的时间、地点、人物、手段、经过、危害后果等。

其次,概括叙述依法获取的证实违法行为发生以及与违法嫌疑人相关的证据情况。

证据种类有当事人的陈诉、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

(3)公安行政处罚审批的依据。

在这一部分中,要依据上面叙述的处罚理由,说明违法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了什么法的哪一条哪一款哪一项(或者哪一条哪一项),是什么违法行为,依据什么法的哪一条哪一款哪一项(或者哪一条哪一项)作出处罚决定。

3、尾部。

写上“妥否,请批示”,并写明承办单位的名称,呈请人姓名,注明制作文书的日期。

范例:呈请公安行政处罚审批报告书违法嫌疑人陈ⅹⅹ,男,汉族,19ⅹⅹ年ⅹ月ⅹ日出生,身份证号码ⅹⅹ,户籍地:福建省ⅹ市ⅹ镇ⅹ村ⅹ号,现住福建省ⅹ市ⅹ镇ⅹ村ⅹ号,无业。

违法事实:现查明违法嫌疑人陈ⅹⅹ于2010年X月XX日17时许至23时许,在ⅹⅹ市ⅹⅹ区“ⅹⅹ”茶楼一包间内,和宋ⅹⅹ、王ⅹⅹ利用扑克牌以打“斗地主”的方式,以每盘输赢40至320元进行赌博时,被现场查获。

当场从陈ⅹⅹ处查获赌资750元。

认定以上事实的证据有:陈ⅹⅹ、宋ⅹⅹ、王ⅹⅹ询问笔录、检查笔录、辨认笔录、到案经过、赌资、赌具等。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淮市监处字〔2020〕40号当事人: XXX(XX区方政烟酒商行)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2T1AT550 住所(住址): XX市XX区淮舜南路新康医院斜对面负责人: XXX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其他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2020年1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对位于XX区淮舜南路新康医院斜对面的你商行(XX区方政烟酒商行)进行执法检查,在你商行内发现批号为*********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献礼版)8瓶(425ml/瓶)、批号为2018/12/24/202的六年型口子窖2瓶(450ml/瓶)、批号为2019/11/08/627的六年型口子窖4瓶(450ml/瓶)、批号为2019/06/16/206的五年型口子窖2瓶(400ml/瓶)、批号为2019/11/08/627的五年型口子窖白酒8瓶(400ml/瓶),经厂家鉴定,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白酒予以扣押。

经初步审查,你商行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于2020年1月20日予以立案。

经调查,你商行(XX区方政烟酒商行,经营者王满想)于2019年10月从无销售资质的个人手里购进如下白酒:批号为*********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献礼版)白酒8瓶(425ml/瓶),购入价60元/瓶,销售价80元/瓶;批号为:2018/12/24/202的六年型口子窖白酒2瓶(450ml/瓶),购入价60元/瓶,销售价100元/瓶;批号为2019/11/08/627的六年型口子窖白酒4瓶(450ml/瓶),购入价60元/瓶,销售价100元/瓶;批号为2019/06/16/206的五年型口子窖白酒2瓶(400ml/瓶),购入价60元/瓶,销售价80元/瓶;批号为2019/11/08/627的五年型口子窖白酒8瓶(400ml/瓶),购入价60元/瓶,销售价80元/瓶。

迟xx卖淫嫖娼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区公(顶)行罚决字〔2021〕19号

迟xx卖淫嫖娼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区公(顶)行罚决字〔2021〕19号

迟xx卖淫嫖娼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区公(顶)行罚决字
〔2021〕19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新区公(顶)行罚决字〔2021〕19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660100
【处罚日期】2021.06.01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江北新区分局顶山派出所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南京市
【处罚对象】迟xx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07 16:42:50
江北新区分局顶山派出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区公(顶)行罚决字〔2021〕19号
被处罚人迟xx。

现查明:2021年5月31日22时许,顶山派出所民警在南京市浦口区明发城市广场水上云涧足浴店检查发现王xx正在接受该足浴店女性服务员迟xx提供手淫服务。

以上事实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迟xx罚款伍佰元。

执行方式和期限本决定书送达后,由江北新区分局送达xx拘留所执行拘留。

限被处罚人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xx银行交纳罚款。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或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北新区分局顶山派出所
二○二一年六月一日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赵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赵公(范)行罚决字〔2021〕0552号

赵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赵公(范)行罚决字〔2021〕0552号

赵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赵公(范)行罚决字〔2021〕0552号【主题分类】公安【发文案号】赵公(范)行罚决字〔2021〕0552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处罚日期】2021.10.19【处罚机关】赵县公安局【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处罚机关】赵县公安局范庄派出所【处罚种类】行政拘留【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赵县【处罚对象】张xx【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10.28 17:36:19赵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赵公(范)行罚决字〔2021〕0552号被处罚人张xx,男,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 族,xx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xx乡xxx村xx巷xx号现住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xx乡xxx村xx巷xx号。

现查明:2021年10月15日16时许,在工作中发现:在赵县xx乡xxx村武x、高xx、李xx、张xx等人用麻将进行赌博,现场共收缴赌资1290元。

其中武x130元,高xx440元,李xx180元,张xx54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勘验笔录、出警视频、身份证明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张xx行政拘留三日。

执行方式和期限:由赵县公安局送石家庄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石家庄市公安局或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赵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赵县公安局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孔令胜与潜山市公安局治安处罚复议纠纷上诉案

孔令胜与潜山市公安局治安处罚复议纠纷上诉案

孔令胜与潜山市公安局治安处罚复议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公安治安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30【案件字号】(2020)皖08行终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明徐珂可刘鑫【审理法官】李明徐珂可刘鑫【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孔令胜;潜山市公安局;安庆市公安局【当事人】孔令胜潜山市公安局安庆市公安局【当事人-个人】孔令胜【当事人-公司】潜山市公安局安庆市公安局【代理律师/律所】朱映川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朱映川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朱映川【代理律所】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孔令胜【被告】潜山市公安局;安庆市公安局【本院观点】本案中上诉人对其与叶张焰等人2019年1月8日晚在源潭镇汽车站新天地娱乐四楼房间打“十底五花"麻将的事实无异议,但认为其四人为亲属或朋友关系,打麻将的目的是娱乐,且实际发生的输赢金额只有30元,故潜山市公安局认定上诉人为赌博的事实错误。

上诉人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潜山市公安局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诱骗等行为,上诉人的该上诉理由没有事实根据,不能成立。

上诉人要求调取的视频与本案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无直接关联性,且达不到上诉人的证明目的,故一审法院未予调取并无不当,上诉人的理由不能成立。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罚款行政拘留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拘留复议机关证人证言调取证据质证关联性合法性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证据保全【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8-20 12:01:08孔令胜与潜山市公安局治安处罚复议纠纷上诉案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皖08行终5号上诉人(一审原告)孔令胜,男,1962年11月4日生,汉族,住安徽省潜山市。

中国银保监会徐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徐银保监罚决字〔2021〕19号)

中国银保监会徐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徐银保监罚决字〔2021〕19号)

中国银保监会徐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徐银保监罚决字〔2021〕19号)【主题分类】银行【发文案号】徐银保监罚决字〔2021〕19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修正)30139700000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343439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252626116060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2526261710000【处罚日期】2021.06.30【处罚机关】徐州银保监分局【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处罚机关】中国银保监会徐州监管分局【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市级【执法地域】徐州市【处罚对象】李文华【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6.30 10:56:40徐银保监罚决字〔2021〕19号徐银保监罚决字〔2021〕19号当事人:李文华住址:徐州市泉山区火花街道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身份证320303196704******职务:总经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分局对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人寿徐州中心支公司)违法违规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在法定陈述申辩期内,当事人提出了陈述申辩意见,我分局对陈述申辩意见进行了复核。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当事人对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管理责任:一、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保险诈骗2016年10月,在被保险人王XX理赔案件中,民生人寿徐州中心支公司客服部主管张X 一人调查并形成理赔调查报告,最终赔付11万元。

2020年4月27日,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X犯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证实张X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根据《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工作指南》相关规定,高额案件是指赔付金额超过10万元的理赔案件。

张振中、太和县公安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张振中、太和县公安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张振中、太和县公安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8【案件字号】(2020)皖12行终23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郭敏迟莹耿牛牛【审理法官】郭敏迟莹耿牛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振中;太和县公安局;陈宗礼;杨平【当事人】张振中太和县公安局陈宗礼杨平【当事人-个人】张振中陈宗礼杨平【当事人-公司】太和县公安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张振中【被告】太和县公安局;陈宗礼;杨平【本院观点】上诉人张振中在询问笔录中陈述了其与陈宗礼、杨平发生对骂和打架的行为,上诉人的兄弟张振京亦陈述了张振中与陈宗礼、杨平打架的过程,该二人的陈述与陈宗礼、杨平、张成海等人的陈述相符,能够证明张振中对陈宗礼、杨平二人实施了殴打行为。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行政拘留拘留第三人合法性回避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一审法院对证据的分析与认定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依据采信的证据,二审认定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无异。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张振中在询问笔录中陈述了其与陈宗礼、杨平发生对骂和打架的行为,上诉人的兄弟张振京亦陈述了张振中与陈宗礼、杨平打架的过程,该二人的陈述与陈宗礼、杨平、张成海等人的陈述相符,能够证明张振中对陈宗礼、杨平二人实施了殴打行为。

太和县公安局受理案件后,经过调查取证、处罚告知等程序,对张振中作出处罚决定并依法送达,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综上,一审判决并无不当,依法应予支持,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张振中负担。

彭彦涛与穆棱市公安局马桥河边境派出所治安行政处罚纠纷申请二审行政判决书

彭彦涛与穆棱市公安局马桥河边境派出所治安行政处罚纠纷申请二审行政判决书

彭彦涛与穆棱市公安局马桥河边境派出所治安行政处罚纠纷申请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8【案件字号】(2020)黑10行终1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秀玲关丹宁杨弘智【审理法官】赵秀玲关丹宁杨弘智【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彭彦涛;穆棱市公安局马桥河边境派出所;穆棱市公安局;刘福江【当事人】彭彦涛穆棱市公安局马桥河边境派出所刘福江【当事人-个人】彭彦涛刘福江【当事人-公司】穆棱市公安局马桥河边境派出所穆棱市公安局【代理律师/律所】冯雪岩黑龙江冯雪萍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冯雪岩黑龙江冯雪萍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冯雪岩【代理律所】黑龙江冯雪萍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彭彦涛【被告】穆棱市公安局马桥河边境派出所;刘福江【本院观点】马桥河派出所接警后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前,履行了法定程序,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根据彭彦涛、刘福江的询问笔录、其他证人证言等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之规定,对刘福江作出穆公(马)不罚决字[2019]19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二)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警告罚款共同被告第三人复议机关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质证证据确凿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在本院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对原审中提交的证据再次进行质证。

黄石欣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黄石市黄石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纠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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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欣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黄石市黄石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城乡建设城市规划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11【案件字号】(2020)鄂02行终16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星河汪洪安刘海军【审理法官】张星河汪洪安刘海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黄石欣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石市黄石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当事人】黄石欣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石市黄石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当事人-公司】黄石欣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石市黄石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袁继坤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卢云燎湖北善远律师事务所;温涛湖北群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袁继坤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卢云燎湖北善远律师事务所温涛湖北群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袁继坤卢云燎温涛【代理律所】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湖北善远律师事务所湖北群力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黄石欣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黄石市黄石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被诉行政行为和原审裁判进行全面审查。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罚款拒绝履行(不履行)第三人复议机关质证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另查明,2002年6月,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在黄石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试点工作,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试题及答案

行政处罚试题及答案

一、行政处罚法单选题试题1、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A、不予B、减轻C、应予2、行政机关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责令停产停业B、行政拘留C、没收10000元以上财物3、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可以由()设定.A、法律B、司法解释C、部委规章D、地方性法规4、( )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A、收容教育B、强制戒毒C、拘役D、行政拘留5、()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A、没收违法所得B、责令停产停业C、罚金D、罚款6、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该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的法律责任应该由()承担。

A、委托行政机关B、受委托的组织C、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的组织共同D、委托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7、下列选项中,效力最高的为( )A、法律B、行政性法规C、部委规章D、地方性法规8、违法行为在( )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六个月B、一年C、二年D、三年9、( )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A、不满十四周岁B、不满十六周岁C、不满十八周岁D、不满二十周岁10、()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A、已满十周岁不满十四周岁B、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C、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D、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11、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A、三日B、七日C、十日D、三十日12、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A、乡镇级以上B、县级以上C、地市级以上D、省级以上13、以下哪一个不是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必备条件()A、违法事实确凿B、有法定依据C、符合当场处罚的范围D、当事人对当场行政处罚无异议14、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行政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A、由先受理的行政机关管辖B、由级别高的行政机关管辖C、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制定管辖D、由级别低的行政机关管辖15、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内提出。

2017年行政处罚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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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4)11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刘晓忠、吴福利)当事人:刘晓忠,男,1962年2月出生,住址:河北省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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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号
当事人:
地址: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根据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履行方式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或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中对于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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