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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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已成为我国城乡居民近距离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迅速增长,由此引发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事故等安全隐患屡见不鲜,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我国政府决定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旨在提高电动自行车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和原则(一)目标1. 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排查和整治。

2. 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3. 人民群众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意识得到显著提高。

4. 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数量明显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原则1. 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

2. 源头治理、过程控制、应急处置相结合。

3. 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4. 宣传教育、法规引导、处罚促改。

三、主要措施(一)生产环节1. 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资质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

2.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3. 推广应用高性能、安全可靠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技术。

4.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二)销售环节1.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资质审查,规范销售行为。

2.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3. 引导消费者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三)使用环节1.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路行驶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规。

2.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3.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4. 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参加交通事故责任保险。

(四)停放环节1. 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建设,确保停放安全。

2.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监督检查,杜绝火灾隐患。

保定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保定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保定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18•【字号】保定市人民政府令〔2024〕第3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保定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2023年12月27日保定市人民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 2024年1月18日保定市人民政府令〔2024〕第3号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回收、停放、充电等涉及消防安全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第三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和数据共享机制,保障工作所需经费,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的投入,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协调联动、联合查处和案件移送机制,实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全链条协同监管:(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相关的产业政策,指导本行政区域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生产、流通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管,强化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规范所辖区域内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行为;对从事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等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对驾驶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公安派出所负责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四)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新建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规划工作,并将其纳入规划设计方案;(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督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六)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对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危害消防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七)发展改革、应急管理、财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邮政管理、教育、民政、商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消防

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消防

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然而,由于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

三、管理职责1.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电动自行车使用者:负责遵守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消防演练。

四、管理措施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设置(1)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应设置在室外,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应设置在室外或室内专用充电场所,并与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安全距离。

2.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1)电动自行车停放时,应按照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2)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充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3)充电过程中,应有人看护,防止发生火灾。

(4)严禁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吸烟、使用明火。

3.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设备。

(2)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3)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更换、报废等手续应按规定办理。

4. 消防宣传教育(1)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2)单位应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络等渠道,宣传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

5. 应急预案与演练(1)单位应制定电动自行车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等环节。

(2)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电动自行车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电动自行车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确保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的安全使用,预防交通事故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使用的电动自行车。

三、管理职责
1. 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各部门、各班级负责对本单位、本班级使用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日常管理,确保
电动自行车的安全使用。

3. 学生会、团支部等学生组织负责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四、安全要求
1. 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改装、拼装、加装任何非法配件。

2. 电动自行车需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3. 电动自行车应在指定的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

4. 骑行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超速、
不疲劳驾驶。

5. 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选择安全区域,遵守充电规范,不得在室内、地下空间等
场所充电。

6. 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不得载人搭载其他物品。

7. 电动自行车电池应定期更换,不得使用非原装电池。

五、奖惩措施
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财产损失的,将依法依规承担赔偿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5.15•【文号】安委办〔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05.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8〕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且呈逐年增长趋势,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事故暴露出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治理重点(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

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

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

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

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等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负责、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确保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五条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产、销售和维修第六条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第七条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销售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

第八条电动自行车维修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相应技术条件,按照维修规范进行维修,不得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第九条生产、销售、维修电动自行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不得使用伪劣、不合格的配件。

第十条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维修企业应当对其产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产品安全性能良好。

第三章使用和停放第十一条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年满16周岁,具备驾驶资格;(二)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三)在规定的车道内行驶,不得逆行、闯红灯、超速等;(四)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禁止停放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五)不得违规充电,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

第十二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制度;(二)在单元楼道、公共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设置明显禁停标志,不得允许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这些区域;(三)在适当位置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并加强管理;(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停放、充电等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面治理、规范操作、科学管理、确保安全。

第四条国家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产环节消防安全管理第五条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第六条生产企业应在电动自行车明显部位标注防火等级、额定电压、电流、功率等参数,并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并及时处理火灾事故隐患。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三章销售环节消防安全管理第九条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建立健全销售台账,记载销售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规格等信息。

第十条销售企业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定和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

第十一条销售企业应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摆放消防器材,并提供使用和维护方法。

第十二条销售企业应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醒消费者注意消防安全。

第四章使用环节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装、拆卸、破坏消防设施。

第十四条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应定期检查车辆,确保电池、电路、充电器等部件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电动自行车应停放在安全区域,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十六条电动自行车充电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充电器和电池,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充电。

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小结

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小结

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小结一、前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交通压力的日益增大,电动自行车因其便捷、经济的特点,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然而,随之而来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本文旨在梳理和总结我国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相关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1.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标准,如《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等。

这些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

2.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地政府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非法改装、违法销售电动自行车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

3. 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政府部门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同时,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的认证管理,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

4. 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意识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意识,使群众了解电动自行车的安全使用方法,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5. 完善电动自行车基础设施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的建设,规范充电行为,降低火灾风险。

同时,完善交通设施,合理规划道路,保障电动自行车行驶安全。

三、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成效1. 市场秩序得到有效整治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了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保证了人民群众购买到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2. 产品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使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得到提升。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方案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方案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方案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便捷、环保的出行工具,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

然而,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频发,电动自行车火灾、充电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环节安全管理1. 提高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准入门槛,严格审查企业资质,确保生产企业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

2.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3. 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企业,规范市场秩序。

4. 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如采用智能安全控制系统、高性能电池等。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流通环节安全管理1. 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2.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的认识,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合格产品。

3. 鼓励销售企业建立电动自行车质量追溯体系,方便消费者查询产品信息,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环节安全管理1. 加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

2. 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惩酒驾、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3. 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加强停放场所安全管理,防止充电安全事故发生。

4. 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购买保险,提高事故发生时的赔付能力。

四、加强电动自行车回收环节安全管理1. 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回收利用体系,规范回收市场秩序。

2. 加强对回收企业的监管,确保回收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得到妥善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3. 鼓励企业研发电动自行车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

五、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建设1. 完善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正文:----------------------------------------------------------------------------------------------------------------------------------------------------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

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

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0年5月15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和电助动或者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组织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通行、规范停放和安全充电等保障措施,引导公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的登记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蓄电池等产品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和电动自行车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

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消防救援、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电动自行车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电动自行车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引导、督促成员单位依法从事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

第六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增强本单位人员的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素养。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媒体应当加强对社会公众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公益宣传,增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素养。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鼓励商业保险企业为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提供优惠和便利。

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五条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生产电动自行车,并对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第六条销售者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不得销售不符合标准或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一致性要求的电动自行车。

第七条使用者应遵守交通法规,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不得擅自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八条维修者应具备相应的维修资质,不得使用不符合标准或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一致性要求的零部件维修电动自行车。

第九条报废回收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报废回收资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废电动自行车进行回收处理,防止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二、生产环节安全管理第十条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第十一条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加强产品检验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第十二条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追溯体系,对生产的产品进行标识,确保产品可追溯。

第十三条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销售环节安全管理第十五条销售者应建立进货验收制度,对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0)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0)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0)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文明出行,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电动自行车管理应当遵循保障安全、方便群众、源头管理、协同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保障工作所需经费,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落实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生产、销售和维修的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和道路通行管理。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银保监、邮政管理、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电动自行车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引导、协调、监督会员单位依法从事生产、销售、维修、回收等经营活动,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

学校应当将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等应当开展电动自行车文明出行公益宣传,普及电动自行车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第八条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违法行为。

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投诉举报的方式,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电动车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电动车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电动车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电动车生产、销售、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经费。

第五条消防部门负责电动车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电动车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第六条生产、销售、使用电动车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七条公民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第二章生产、销售和使用第八条电动车生产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电动车。

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电动车。

第九条电动车销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销售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车。

不得销售未经认证、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电动车。

第十条电动车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动车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管理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电动车应当遵守下列消防安全规定:(一)车辆本身应当具备良好的电气绝缘性能,防止短路、漏电等事故;(二)车辆停放、充电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三)车辆充电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充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充电;(四)车辆不得违规改装,不得拆除、损坏电动车消防安全设施;(五)车辆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居民住宅楼道、地下室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充电。

第三章维修和报废第十二条电动车维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维修资质,按照维修技术规范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

大学校园电动车管理方案

大学校园电动车管理方案

大学校园电动车管理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便捷、环保的交通工具,已经逐渐成为大学生们校园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激增,校园交通安全、火灾隐患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出行安全和校园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校园电动车管理方案。

一、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保障校园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 规范管理:加强电动车使用、停放、充电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维护校园秩序。

3. 环保节能:倡导绿色出行,鼓励使用环保、节能的电动车,促进可持续发展。

4. 服务师生:提高电动车管理服务质量,为师生员工提供便捷、高效的出行服务。

二、管理措施1. 电动车登记管理:对校园内的电动车进行登记管理,包括车辆品牌、型号、颜色、车架号等信息,建立电动车档案,实行一车一档。

2. 电动车通行证制度:实行电动车通行证制度,电动车车主需向学校保卫处申请办理通行证,方可在校内行驶。

未办理通行证的电动车不得在校内行驶。

3. 电动车停放管理:划定电动车停放区域,电动车须在指定区域内停放,不得随意占用道路、草坪、公共场所等。

4. 电动车充电管理:设立电动车充电桩,电动车车主需在指定充电桩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充电。

5. 电动车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6. 电动车维修与保养:鼓励电动车车主定期对电动车进行维修与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7. 电动车违规处罚:对违反电动车管理规定的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组织保障1. 成立校园电动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电动车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管理中的问题。

2. 保卫处负责电动车登记、通行证发放、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3. 后勤部门负责电动车停放区域划定、充电设施建设、维修与保养等工作。

4. 学生工作部门负责电动车使用宣传教育、违规处罚等工作。

学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学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学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交通工具。

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一些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政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

一、背景与意义电动自行车数量的激增带来了许多安全隐患,如违规停放、充电不规范、交通违法行为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城市的交通秩序,还可能导致火灾、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

为此,政府部门决定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旨在加强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目标与任务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目标是:合规的电动自行车明显增加,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具体任务包括:1.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管理,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3.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等安全事故。

4.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维修、回收等环节的管理,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安全使用。

三、整治措施与成效1. 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

政府部门加大了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力度,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加强对生产、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

2. 加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管理。

政府部门通过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同时,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3. 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

政府部门推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等安装充电桩,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充电行为。

同时,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的整治,确保消防通道、人行道等区域的畅通。

4. 加强电动自行车维修、回收管理。

电动车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电动车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电动车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动车的消防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全面加强电动车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电动车使用者的消防安全意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当加强对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保障电动车使用的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设施第五条电动车的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应当设置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灭火器等。

第六条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第七条电动车使用者应当注意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得随意堆放物品,以免影响逃生和灭火。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八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组织电动车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使用者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九条使用者在使用电动车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车,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第十条电动车使用者在充电过程中应当遵守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改装充电设备,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第四章灭火与应急处置第十一条电动车使用者应当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灾情况,能够迅速进行灭火。

第十二条电动车使用者在发现电动车着火情况时,应当迅速将车辆转移到安全区域,避免火势蔓延,同时及时报警求助。

第十三条电动车使用者应当定期参加应急演练,提高灾害应对能力和自救互救意识。

第五章火灾隐患整改第十四条电动车使用者应当定期对电动车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不得继续使用存在隐患的车辆。

第十五条电动车停放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和明火警示标识,加强禁止吸烟教育宣传,降低火灾风险。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等。

第十七条对于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未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享受相应的奖励措施。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消防部门负责解释。

学校电动车管控制度

学校电动车管控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安全综合治理,全力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整治校园电动车乱象,防范交通事故,改善校园交通秩序,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校园电动车管控制度。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坚持“依法依规、文明规范、分类管理、禁限结合”的原则,实现“规范、安全、有序、可控”的目标。

二、成立学校电动车管控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组员:党办、办公室、德育处、教务处、教研室总务处、保卫科、新疆内高班管理科中层干部及助理、各年段段长学校电动车管控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电动车管理工作,保证电动车管控制度的落实,并将电动车管控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三、管理办法电动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新能源车)等。

1.严格审批,登记入校。

所有需要进校的电动车行驶者,须证照齐全,须到保卫科办理电动车通行证并登记备案,方可在校内通行。

保卫科负责电动车通行证的制作、发放和管理,并制作电动车信息台账。

(1)申办学校电动车通行标识的车辆须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先到公安机关注册登记,办理相关电动车牌照。

(2)取得牌照后,到保卫科填写《厦门外国语学校电动车通行证申请表》,提供相关车辆材料,签订《校园内电动车安全行驶承诺书》。

经审核,符合入校条件的,由保卫科发放电动车通行证。

(3)严格审批,一旦发现不符合电动车技术标准,办理假牌照或提供其他虚假材料,则取消办理电动车通行证资格。

(4)无法说明来源的电动车禁止在校园内行驶。

2.严格管理,安全有序。

所有办理电动车通行证的车主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的管理,安全、文明、规范行驶和停放。

(1)无校园电动车通行证的车辆,禁止在校园内行驶。

(2)校内限速20公里/小时;靠右行驶,禁止逆行;注意避让行人;非机动车行驶人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行驶时不得接看手机、穿插抢行;禁止车辆之间互相追逐、拖带等。

(3)禁止骑行违法违规改装和超标的电动车;保持所使用车辆运行状态良好,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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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电动自行车electricbicycle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 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 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 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 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现在国内的经济发展, 基本国内人人都能买得起汽车了,汽车的增多除了方便我 们平时出行,也给大家造成了不小的麻烦。买完车后,我们需要办理各种手续,还 要常常面对堵车的烦恼。因为这些原因,很多人都在寻找新的交通出行方式,现在 摩托车被禁行,电动车就自然而然的来到了我们面前,电动车虽然是纯电动,但是 有时候,速度要比堵住的汽车快多了。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一是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技术规范》合理设定了最高车速、整车质量、 外形尺寸等关键技术指标,坚持了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实施后既能有效满 足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基本出行需求,又能减少对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秩序的干 扰,确保了所有交通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通过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全 链条综合监管,将会促进道路交通秩序改善,保障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三是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优化产业结构。《技术规范》在有效提高产品安 全性能的同时,也对生产企业的技术研发和质量保障能力提出了要求。《技术规范》 实施后,能够有效推动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提升技术实力,健全检验检测能力,优 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深化供给侧结 构性改革和质量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
《技术规范》紧扣强制性标准“保基本、兜底线”的根本定位,以引领我国电动自行 车行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确保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所有道路交通参与 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确保广大消费者基本的出行需求和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 车属性为原则,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规 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 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技术规 范》的实施将为社会各界及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带来多方面的积极影响。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GB 17761-2018)《电动自 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由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7 号)》批准发布,自2交通事故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GB 17761-2018)《电动自 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由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7 号)》批准发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二是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水平。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先后发生了多起电动自 行车使用过程中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发社会强烈反 响。《技术规范》补充和完善了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充电器保护等方面的要 求,实施后不仅能够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事故的风险,一旦起火后还能够 延缓车辆燃烧蔓延速度,为人员逃生和外部施救争取更多的宝贵时间,尽可能减少 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第二种、电动车总重量超过55千克的,根据最新的规定,电动车的总质量部的超 过55千克,超重电动车一旦被发现也会强制被报废。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第三种、电动车的最大功率不能超过400W,功率太高的电动车不仅速度会太高, 发生自燃的危险也会更大。所以,为了大家的安全考虑,最新的电动车标准规定 电动车的最大功率不得超过400W,规则实施后,这种电动车被发现,也是要强制 报废的。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因为这些违法操作,关于电动车引起的事故也不断增加,公安部交管部门为了解决 这个问题,也制定了非常严厉的电动车管理条例,公安部下达死命令,电动车禁令 终于来了,新车旧车一律强制报废!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新规定中,凡是以下这些电动车不管新旧都要强制报废,第一种、是最高时速超 过25公里的电动车,2018年以后,我国不断推出新规则,限制电动车的速度。电 动车的速度太高会导致车主反应时间太短,增加事故发生率。有超过标准的会强制 报废。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电动车就这样在我国火了起来,不过随着电动车越来越多,一些问题也逐渐的暴露 了出来。许多电动车都有不遵守交规的操作,最为常见的就是随意闯红灯现象,因 为电动车不需要上牌照,所以他们根本怕扣分。除了闯红灯外,还有逆行,和随意 变道的问题,好像马路是他家建的,想怎么开就怎么开,这种情况也让汽车车主非 常的头疼。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四、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 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 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 会,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 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 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技术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 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 售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技术规 范》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 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 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 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2011年4月25 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 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 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 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 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 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现在买电动车的人很多,电动车确实是一种很好的交通工具,但我们在使用电动车 时一定要遵守交规,这样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现在 新标准下,市面上的很多电动车不能用,所以消费者们不要去买那些违规的电动车 了,不然买回来就要报废。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 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 报。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 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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