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班线进站经营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3日经第1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春贤二○○五年七月十二日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
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等级评定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
客运班车进站管理服务协议
站客运班车进站管理服务协议甲方:乙方:为维护好车站经营秩序,规范客运班车及驾乘人员的进站经营和服务行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建立安全文明、规范有序的客运站场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山东省道路客运站管理办法》、《山东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公司和甲方班次、稽查、安全等相关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进站经营营运线路至,车辆数辆,车辆明细见附件车辆台账。
第二条甲方为乙方经营的客运车辆提供组织客源、售票检票、行包托运、快件运输、进站服务咨询等服务,在提供车辆清洗、车辆维修及安检等服务项目时,按站级标准或上级有关规定收费,如甲方与乙方公司有协议的,按协议约定执行。
第三条进站经营车辆必须以车站开具的有效检票记录作为结算凭证,结算时按《进站经营结算协议》、《客运班线协议》及《山东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按交通主管部门对乙方车辆行政许可的道路客运经营区域、营运线路和公司客运处审批的班车运行计划以及与对方公司协商确定的对开或单营班期进行管理和考核,可根据客流变化,合理调整班次、科学安排运力,有权调用进站经营车辆组织加班。
2、对乙方班次运营进行管理与监督。
检查监督车辆应持有的相关证件是否有效、车容车貌是否整洁卫生、服务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并据此办理发车手续。
3、对乙方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监督检查班车发车前安全告知、安全视频播放、安全带是否系好。
严格按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检查进站车辆是否配备了有效的GPS安全监控、安全消防器材、应急设备,对超员超限、客货混装等方面进行管理与监督。
4、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
监督检查无票乘车、站外约客约货、倒客甩客、倒货甩货卸货,站内喊客拉客、乱收费、乱涨价、恶意压价;不按核定的班次时间发车、抢点、压点;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和规定站点停靠等违规违约经营行为。
2016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全文
2016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全文《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细化了进入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市场的经营许可制度,设定了客运车辆管理、客运经营管理及客运站经营管理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的多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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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
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2022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真题模拟及答案(3)
2022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真题模拟及答案(3)共645道题1、反三违”是指()。
(单选题)A. 反违反规章制度、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B. 反违章指挥、反违章操作、反违反劳动纪律试题答案:A2、道路运输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达到20分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档案所在地有培训资格的机构,接受不少于()个学时继续教育。
(单选题)A. 12B. 18C. 24D. 30试题答案:B3、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倍。
(单选题)A. 1B. 1.2C. 1.5D. 2试题答案:C4、为什么在迎面车流刚驶过,车队的最后一辆车如果立即超车会非常危险()?(多选题)A. 车队前方的车辆可能会立即超车B. 超车距离不够C. 突遇对面来车时,重新并入车队比较困难D. 车队前方的车辆行驶速度慢试题答案:A,B,C5、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应当包括()等。
(多选题)A. 经营者基本情况B. 经营业绩C. 奖励情况D. 不良记录试题答案:A,B,C,D6、担任超长线路客运的驾驶员,须有安全行车10万公里以上或连续安全驾驶客车()年以上资历。
(单选题)A. 3B. 5C. 8试题答案:B7、省级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的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有()。
(多选题)A. A种B. B种C. C种D. 特别行车许可证试题答案:A,B,C,D8、因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在制作或者灭失而使用的临时客运标志牌有效期不得超过()天。
(单选题)A. 10B. 20C. 30D. 60试题答案:C9、非边境省区的国际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向拟通过口岸所在地的()申领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单选题)A.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B.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C. 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D. 口岸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试题答案:B10、一、二类汽车维修业务以及一类摩托车维修业务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年,三类汽车维修业务、二类摩托车维修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年。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办法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站行业的监管,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完善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告知承诺,是指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的企业提出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申请,行政审批机关一次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能够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由行政审批机构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方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的适用范围为:在常熟经济经济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的企业申请从事等级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的,在办理经营许可时适用本办法.第四条(组织实施)市(县)交通局负责本辖区“证照分离"试点的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工作的总体组织和协调推进。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的审批,并组织实施监管。
第二章经营许可相关规定第五条(审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三)《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十三条、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四)《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详见《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第六条(经营许可条件)申请办理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的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客运站竣工验收合格,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JT/T200)的规定执行;(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详见《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营运客车报停管理制度(2篇)
营运客车报停管理制度编号:营运客车进站经营协议信宜市城东汽车客运站客运客车进站经营协议甲方:信宜市城东汽车客运站(以下称甲方)乙方:(以下称乙方)根据国家____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六条规定,结合本站的实际,为了共同搞好道路旅客运输业务,更好地为广大旅客提供安全、舒适、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
现就有关车辆进站经营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营宗旨和服务原则。
双方必须坚持“旅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的原则;共同遵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____省汽车客运站管理实施细则》、《____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自觉服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乙方车辆进入甲方站场营运线路、车型及班次1、运行线路:(起讫站点)至途径全程公里,线路牌号码:线路牌所属单位:经营方式(①直达班车②普通四定班车③普通两定班):2、车辆。
车号。
道路运输证号:车型:车辆等级:____,技术等级,核定座位3、班次时间:(隔天、每天、专线循环)班次,安排班次发车时间:三、车辆进站经营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本站实行经营诚信保证金制度,为确保经营诚信,签协议时,乙方现甲方一次____诚信保证金人民币元,不计息,期满时,乙方不违约、不续签,在办理退站手续后,凭诚信保证金收据如数退还。
属乙方自行违约停班,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凭乙方的申请及相关合法手续(有效的车辆____、营运证、线____志牌、司乘人员的上岗资格证),办理车辆进站经营的有关手续。
2、核定发班时间,为乙方提供发班车辆停放的车位。
3、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平台,给予乙方售票配客和办理行包托运等业务,为旅客提供优良的售票、候车环境,及时广播导乘。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工作规范
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一)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省际、市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二)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县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三)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县内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二、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条件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 18565)的要求;(2)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1589)的要求;(3)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路线长度在800 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 /T 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4)营运路线长度在400 公里以上 800 公里以下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5)其他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路线长度在 800 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 3000 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 辆以上、客位900 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 40 辆以上、客位: 1200 个以上;(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 50 辆以上、客位 1 500 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 15 辆以上、客位 450 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 20 辆以上、客位 600 个以上;(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 10 辆以上、客位 200 个以上;(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 1 辆以上;(5)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 辆以上、客位 600 个以上;(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 5 辆以上、客位 100 个以上。
客运经营管理办法
客运经营管理办法一、客运市场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客运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规范经营行为。
(一)查处违反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行为。
(二)查处违反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规范的行为。
(三)查处违反客运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查处违反道路旅客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行为等。
二、班车客运管理(一)客运线路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班线客运经营者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禁止其擅自暂停、终止班线运输或者转让班线经营权。
2.客运班线实施经营期限制。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满,道路客运经营者的线路经营权自然终止。
(二)班线客运的运营管理1.监督客运班车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督促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按正班车有关要求运营。
2.监督道路客运经营者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票价和里程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运价规定,使用规定的票证。
3.监督客车驾驶人员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等有关证件,并在规定位置放置客运标志牌。
4.监督道路客运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在客运班车上配备灭火设备,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疲劳驾驶。
5.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各类台账和档案,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
(三)客运班线许可档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客运班线许可档案。
客运班线许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2.客运班线可行性报告;3.进站方案以及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的进站意向书;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5.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6.拟投入车辆承诺书以及投入该班线的客车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复印件;7.征询意见表或征询意见函;8.《道路客运班线许可决定书》;9.班线变化情况、班次调整和班线的基本情况记录表;10.其他需保存的原始凭证和材料。
5. 客运相关业务办事指南
客运相关业务办事指南一、从事县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审批(一)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九、十一条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二十、二十五条(二)办理流程受理→承办→批准→办结(三)办理时限(即时办)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四)需提交资料清单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2.进站方案;3.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5.已购置或现在客车车辆技术性能证明;6.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7.已购置或现在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8.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人员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9.可行性报告;10.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11.进站意向书12.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13.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道路运输证》;14.拟投入车辆承诺书;15.委托书;16.企业章程文本;1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18.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二、从事县内道路旅客运输包车经营审批(一)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八、十、十二条、十三条;(二)办理流程受理→承办→批准→办结(三)办理时限(即时办)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四)需提交资料清单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2.拟投入车辆承诺书;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4.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资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5.企业章程文本;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7.委托书;8.拟聘用或聘用的驾驶员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9.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10.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11.已购置或者现有客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1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8年修正)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8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08.07.23•【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10号•【施行日期】2005.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4月20日实施日期:2009年4月20日)修正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二00五年七月十二日交通部发布根据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三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
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修订解读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修订解读为进一步深化道路客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道路客运市场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高效的出行需求,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以下简称《客规》),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便于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客运相关经营者更好地理解《客规》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客规》出台背景及主要修订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工作背景道路客运是综合运输体系中运输量最大、通达度最深、服务面最广的运输方式。
部于2005年制定出台《客规》,并结合运输管理费收取政策调整、完善包车客运管理、“先照后证”改革、落实长途客运实名制管理等工作需要,对部分条款先后作出6次修正,对规范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经营活动,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客运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受私家车保有量持续高位增长、综合运输体系日趋健全特别是高铁成网运行、互联网+运输服务深度融合等因素影响,客运市场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高品质、个性化、多元化的出行需求逐步释放,客运结构持续调整、竞争日趋激烈,亟需深化道路客运“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道路客运营商环境,提升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更好发挥道路客运机动性强、便捷度高的比较优势,切实保障客运市场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特别是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道路客运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经营者普遍出现经营困难,亟需在守住安全稳定底线的基础上,强化政策扶持,促进行业复工复产达产,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工作。
为此,迫切需要对《客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二、主要修订内容《客规》修订后,包括总则、经营许可、客运经营管理、班车客运定制服务(新增)、客运站经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等8个部分。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要求,调整客运许可层级,并对客运班线的划分标准、类型及协商决定机制作相应调整。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04.11•【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4号•【施行日期】2005.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7月12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08年7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1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2年12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
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公路客运站管理规定(二篇)
公路客运站管理规定1. 公路客运站管理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具备开展公路客运站业务的经营资质,必须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 公路客运站应提供安全、舒适、秩序良好的候车环境,包括宽敞整洁的候车厅、洗手间、饮水设施等。
4. 公路客运站应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站务管理、车辆调度、票务管理、安全防范等。
5. 公路客运站应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经过规范的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
6. 公路客运站应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在线售票、公告信息发布等服务。
7. 公路客运站应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维修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营。
8. 公路客运站应加强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工作。
9. 公路客运站应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做好噪音、污染物排放等环境管理工作。
10. 公路客运站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乘客投诉和纠纷。
公路客运站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
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道路旅客公路客运班车进站经营协议书
车辆进站经营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班车进站经营的要求1、乙方进站经营,其驾驶人必须资质齐全、证照有效、身体健康,甲方予办理进站手续。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如下资料:(1)乙方应提供其客运线路标志牌(含在有效期内的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道路运输证、行驶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驾驶证、驾驶人从业资格证复印件,供甲方存档备案。
(2)乙方如果提供伪造或虚假的资料,甲方有权移送有关执法部门处理,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企业进站申请(须注明车牌号、线路标志牌编号、道路运输证号)及相关营运资料,在工作范围内协助乙方办理文山州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进站通知书。
2、甲方按交通运输(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安排乙方的发班时间、班次等计划。
为乙方代售客票,公布线路的里程、班次、发班时间和票价,并提供必要的客运服务。
3、甲方可根据客运市场情况,在不违反国家物价部门相关政策的前提下,调整平时和节假日班车的票价计划,4、如因甲方站场总体规划调整或站场设施、设备改造等原因,需要调整发班车位及发班时间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发班车位及发班时间进行调整,乙方需积极配合。
5、根据客运市场需求和客流出行规律变化,甲方可以视情况对乙方进站经营客运班次的发车时刻、发车位、进站候客时间作相应调整,具体由双方协商决定。
6、对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有堵站罢运、欺行霸市、站外揽客、扰乱站场秩序等行为,除报告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外,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对该车的进站经营协议。
7、甲方为乙方提供车辆安全例检服务,乙方驾驶人需配合例检员搞好车辆安全例检,服从安全例检结论和指示,以确保安全营运,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实名制有效身份证件类别2020、
附件8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经营许可证号班车客运标志牌编号许㊀可㊀事㊀项经营主体客运班线类型日发班次下限车辆类型等级起讫地(起点地)至(讫点地)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客运班线经营期限自㊀㊀年㊀㊀月㊀㊀日至㊀㊀年㊀㊀月㊀㊀日备㊀案㊀事㊀项起点地客运站点讫点地客运站点途经路线车牌号码特殊事项签注线路公司Ѳ农村道路客运Ѳ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Ѳ班车客运定制服务Ѳ许可机关(盖章)年㊀月㊀日说㊀㊀明1.本表贴在班车客运标志牌背面,缺一无效.2.本表不得转让㊁涂改或者伪造,过期作废.3.途经路线可填写1条常用路线㊁1条备用路线.4.特殊事项签注栏:勾选 线路公司 或者 农村道路客运 的,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注明 站点自定 ;勾选 班车客运定制服务 的, 起点地客运站点 ㊁ 讫点地客运站点 栏注明 站点自定 , 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 注明 中途停靠地 和 站点自定 ;勾选 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的, 日发班次下限 调整为 日发班次 , 车牌号码 栏填写具体车牌号码;其他客运班线的 车牌号码 栏不予体现. 94附件9实名制有效身份证件类别一㊁人工售票有效身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中国人民解放军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军官证㊁警官证㊁文职干部证㊁义务兵证㊁士官证㊁文职人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㊁消防员证,海员证,公安部门出具的临时乘车身份证明.二㊁网络㊁电话㊁终端等方式售票有效身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㊁护照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05。
公路客运站管理规定(3篇)
公路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客运站的管理,保障旅客和货物的安全和便利,促进公路客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客运站是指为旅客乘坐客车提供上下车、售票、候车、停车、加油等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公路客运站管理应遵守安全、便利、文明、高效的原则,保护旅客和货物的合法权益,提高客运站服务质量,保证旅客和货物的安全运输。
第四条公路客运站的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专业的管理人员、有完善的设施设备,保证客运站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设施设备第五条公路客运站的基本设施包括车站大楼、售票厅、候车室、货运区、停车场等。
第六条车站大楼是公路客运站的主体建筑,应具备坚固、美观、通风、亮度适宜等基本条件,能够容纳旅客的集散、候车、购票等需要。
第七条售票厅是公路客运站的票务管理区域,应设置售票窗口、自助售票机等设备,保证旅客购票的通畅和便利。
第八条候车室是公路客运站旅客休息和候车的场所,应设有舒适的座椅、通风设备、便利设施等,保证旅客的舒适度。
第九条货运区是公路客运站货物储存和装卸的区域,应设有货物检查台、货物储存区、货车停靠区等设施,保证货物的安全和便捷运输。
第十条停车场是公路客运站停放客车的场所,应设有合理的停车位、专用通道、引导标识等设施,保证客车的有序停放和安全出入。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公路客运站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具备公路客运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和通信技术处理客运站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公路客运站的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保障旅客和货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公路客运站的管理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遵循服务宗旨,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公平公正的服务,切实保护旅客和货物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公路客运站应配备足够的安全检查员和售票员,确保安全检查和售票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
省、市际道路客运经营申请事项资料提交清单
省、市际道路客运经营申请事项资料提交清单一、省际、市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一)适用范围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原有经营者扩大经营范围申请从事省际、市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设立子公司,申请变更经营主体。
(二)申办材料1、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原有经营者扩大经营范围申请从事省际、市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③企业章程文本(属个体的则不需提供);④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⑥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
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并已办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核对签章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车籍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维修管理部门审核签字签章的“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实车核定表”及其复印件;⑦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⑧可行性分析报告;⑨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含自有资金购车、自有员工经营,一律不得承包或挂靠等内容);⑩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属公司分立成立新公司的,还应提供:原公司同意分立的报告,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11 公司需提供安全员、车辆技术管理员及GPS监控员相关证件及养老保险和劳动合同;○12申请包车或旅游客运经营的需提供与旅行社签订的合作协议。
○13经营场所,停车场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其复印件;2、申请设立子公司①《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②企业章程文本;③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⑤拟投入车辆(从母公司调剂)汇总表,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核对签章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⑥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⑦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⑧可行性分析报告;⑨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含自有资金购车、自有员工经营,一律不得承包或挂靠经营等内容);⑩母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2母公司出具的同意该子公司按照其已取得的经营许可范围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书面材料;○13 公司需提供安全员、车辆技术管理员及GPS监控员相关证件及养老保险和劳动合同;○14申请包车或旅游客运经营的需提供与旅行社签订的合作协议;○15经营场所、停车场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其复印件;(三)申请变更经营主体1、企业申请变更经营主体的报告;2、企业章程和章程修订案;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变更情况证明”;4、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5、班线、车辆转户报告和承诺(由车籍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注意见);6、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7、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开具的委托书。
客运班线进站经营证明范本参考模板范本
起点地客运站名称(章):
年 月 日
讫点地客运站名称(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证明以一个班次为单位,一个班次填写一份证明,若一条线路上有几个班次的就填写几份证明。
客运班线进站经营证明
编号
兹有我公司经许可经营的××—××(省际、市际客运班线起讫地名称),共投入×辆客车、日发×班,并与(如有对开客运企业应填写名称)对开。现因该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期限即将届满,特向该班线起、讫地客运站请求出具进站经营书面证明(有关需证明事项见下表),以便我公司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延续经营许可手续。
请给予证明为谢!
客运企业名称(章):
年月日
经营
业户
××
起点地客运站名称
讫点地客运站名称
客运
班线起讫地
××—××
××汽车客运站××汽车客源自站日发班次(班)1
是否
进站经营
是否
连续服务
是否
进站经营
是否
连续服务
运营
车辆牌照号
车辆牌号
车辆牌号
车辆牌号
车辆牌号
车辆牌号
车辆牌号
车辆牌号
车辆牌号
对开
企业名称
(如有应填写)
客运班车进站协议书
客运班车进站协议书甲方:河北保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满城汽车站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车属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运营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规范进站客运班车经营秩序,加强对进站客运班车管理,保障旅客合法权益,确保客运班车安全、正点、有序,为广大旅客提供诚信、优质、方便、舒适的满意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甲方所隶属的集团公司要求,甲方、乙方自愿签订进站经营协议书。
第一条进站方式甲方按照国家二级汽车客运站的规定和集团公司要求,为乙方提供站内服务,统一编排发车班次和时间,经一配发旅客,统一售、检票服务。
乙方自愿将(牌照号)—座客运班车一辆,进入甲方站发车,服从甲方站客运班车统一管理。
乙方需按其现有审批的运营线路自_________ 始至_________ 站止进行客运营运。
第二条售票结算及费用提取1甲方每月4日前,将班车售票收入分队列报,按规定上报集团公司或告知经营者,乙方凭甲方开具报单,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统一到甲方结算。
集团公司按国家二级汽车客运站规定提取相关费用。
2、结算报单必须注明发车时间或过路时间、起止站点、结算金额(大小写)等。
涂改、丢失、损坏、过期、无印章一律作废。
第六条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拒和集团公司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外,甲、乙双方均不能违约否则责任自负。
2、如果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负担,直至终止协议。
3、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行为,致使甲方社会名誉、市场声誉、旅客信誉及甲方经济损失,按甲方和甲方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并由乙方承担相就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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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客运班线进站经营证明
编号
兹有我公司经许可经营的(市际客运班线起讫地名称),共投入辆客车、日发班,并与(如
有对开客运企业应填写名称)对开。
现因该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期限即将届满,特
向该班线起、讫地客运站请求出具进站经营书面证明(有关需证明事项见下表),
以便我公司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延续经营许可手续。
请给予证明为谢!
客运企业名称(章):
年月日
说明:1、本证明以一个班次为单位,一个班次填写一份证明,若一条线路上有几个班次的就填写几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