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样程序及文书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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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散装液态食品可采编辑样课件方法
(4)熟肉制品(猪、牛肉等): 大块熟肉采样,可在肉块四周外表均匀选择几个点,小块熟肉 整块称量。尽量由被抽样单位的工具切制均匀。
(5)样品采样量及后处理 一般抽样时,抽样量应当不少于检验需要量的3倍。样品现场分 装为三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检,一份留样;抽样量应当满足实验 室处理分样的需要,检验前将抽取的样本分为三份,同时做好记录 。抽样量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规定。 对于未检出问题的样品,应当自抽样之日起3个月内完好保存 (超出保质期的除外);检出问题的样品,应当在检验结果异议期 满3个月内完好保存。对过了保存期的备用样品,应进行无害化处 理,并保留样品保存和处理记录。
泄露抽样计划和内容,并对样品和技术资
料和检测结果等负责。
•
3.合法、科学、可公编辑正课件、统一采样,不得
五.采样前的快检程序
•
按照方案规定,经由快速检测方法初
筛后须送实验室进行确证检验的样本比例原
则上不得低于抽检样本总量的23%。也就是
来自百度文库
说不得少于200批次。市局2013年11月所下
可编辑课件
三.采样方法
• (1)小包装食品采样方法 • 如月饼等小包装食品,应根据产品同一
批号随机取样,直接食用的小包装食品,尽 可能取原包装,直到检验前不要开封,以防 止污染。
• (2)肉类、水产品等食品: • 应按照分析项目要求分别采取不同部位
的样品或混合后采样。大鱼可只割取检测所 需局部作为样品,小鱼可采全鱼作为样品, 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二.抽样
• 1.原则 • 按照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
测工作规范(试行)》(食药监办食监三 ﹝2014﹞55号 )、参照《流通环节食品安 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监督抽样工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0]342 号)等 。 • (1)抽检分离,抽样与检验人员不得为 同一人;
• (2)不得预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个人;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容器盛装,包括熟肉制品、非发酵豆制品
• • 冷链工具:冷藏箱、冰袋、温湿度计
等,并做好温湿度记录(样品采样入箱 时间、温湿度,运输途中的温湿度,出 箱时间、温湿度记录)。
• 2.执法文书: • 常用“八表一封签”:《国家食品安
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国家食品安全 抽样检验抽样单》、《工作纪律反馈单 》、《样品购置费可编辑用课件告知书》、《现场
可编辑课件
四.行为规范
•
1.抽样人员在执行抽样任务时应做到
着装整洁卫生、语言规范、礼貌待人、保
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采样人员,不得佩戴
戒子、手表、手链等饰物,不留长指甲或
染色,体表裸露外不得有可能造成污染的
伤口或异物。必要时要戴一次性手套,穿
洁净的工作服、戴工作帽。
• 2.抽样人员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私自
• 3.相关抽样资料
• 包括抽样文件、编号规则、检验方法及判 定依据细化表、抽样数量表等,在制作现场 检查笔录、填写文书的时候会用到。
• 4.抽样单位的确定
• 监督抽检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管 机构实施,风险监测可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 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
• 5.其他
•
包括相机、印泥可、编辑封课件 口胶、签字笔等。
可编辑课件
• 3.注意事项
• (1)合法性
• “七不抽”:查看被抽样单位《营业执 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 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法定 资质,确定被抽样单位属合法生产经营, 确定拟抽检食品属于允许生产经营的类别 。以下情况不予抽样:
• ①基数不符的;
• ②标签、包装、说明标有“试制”或“样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程序 及文书制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 李 磊
可编辑课件
主要内容
• 一、食品监督抽检程序及注意事 项
• 二、文书的制作 •
可编辑课件
食品监督抽检程序及注意事项
• 一.准备 • 1.抽样工具: • 食品抽样存放工具主要有无菌瓶、无菌
袋和食品袋等。生产环节:调味品等20类 323批次,流通环节:酒类等14类(食品和 食用农产品)400批次,餐饮服务环节:淡 水鱼类等11类155批次,共计878批次。 • 生产、流通环节原则上都采用原包装或 厂家、商家提供的包材;餐饮服务环节11 大类中涉及微生物检测的食品必须用无菌
可编辑课件
• (4)不污染
• “有菌观念,无菌操作”。所采样品应 尽可能保持食品原有的品质及包装型态 , 不能污染样品,特别是做微生物检测的食品 。如执法人员没有专用的无菌采集工具,应 全部由被采样单位的人员用平时使用的工具 采样,比如说抽检淡水鱼虾,让餐饮服务单 位工作人员用切割鱼虾的工具在平时所用菜 板上切好,用平时的称量工具称量,由餐饮 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装入袋中。抽样人员全 过程中尽量不接触被可编抽辑课件样食品,直到食品被
2.场所 (1)食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企业成品库的待销产品。 (2)食品流通环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副食品点等经营场所销 售的食品。 (3)餐饮服务环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 厨房、建筑工地食堂和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 所使用和销售的食品。 覆盖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 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 厨房)。 样品不得由被抽检单位自行抽样。
6.现场信息采集
•
抽样人员应通过拍照或录像等方式
对被抽样品状态、食品库存及其他可能影
响抽检监测结果的情形进行现场信息采集
。
• (1)被抽样单位外观,被抽样单位悬挂 厂牌;
• (2)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法定资质 证书复印件;
• (3)抽样人员从样品堆中取样照片,应 包含有抽样人员和样品堆信息(可大致反 映抽样基数);
品”等字样的;
可编辑课件
厂家同一生产批号的;如散装月饼、煎 炸用植物油、火锅底料,应为同一人同 一时间生产;如淡水鱼虾,应为同一单 位同一时间购进;如餐饮具,应为同一 人同一时间消毒。
(3)及时性 采样应迅速并及时送检。被检物质理
化、生物学特征随时间发生变化的,特 别是样品中水分、微生物等易受环境因 素影响的成分,样品中含有易分解破坏 物质时,应及时采样并尽可能缩短送样
(4)熟肉制品(猪、牛肉等): 大块熟肉采样,可在肉块四周外表均匀选择几个点,小块熟肉 整块称量。尽量由被抽样单位的工具切制均匀。
(5)样品采样量及后处理 一般抽样时,抽样量应当不少于检验需要量的3倍。样品现场分 装为三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检,一份留样;抽样量应当满足实验 室处理分样的需要,检验前将抽取的样本分为三份,同时做好记录 。抽样量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规定。 对于未检出问题的样品,应当自抽样之日起3个月内完好保存 (超出保质期的除外);检出问题的样品,应当在检验结果异议期 满3个月内完好保存。对过了保存期的备用样品,应进行无害化处 理,并保留样品保存和处理记录。
泄露抽样计划和内容,并对样品和技术资
料和检测结果等负责。
•
3.合法、科学、可公编辑正课件、统一采样,不得
五.采样前的快检程序
•
按照方案规定,经由快速检测方法初
筛后须送实验室进行确证检验的样本比例原
则上不得低于抽检样本总量的23%。也就是
来自百度文库
说不得少于200批次。市局2013年11月所下
可编辑课件
三.采样方法
• (1)小包装食品采样方法 • 如月饼等小包装食品,应根据产品同一
批号随机取样,直接食用的小包装食品,尽 可能取原包装,直到检验前不要开封,以防 止污染。
• (2)肉类、水产品等食品: • 应按照分析项目要求分别采取不同部位
的样品或混合后采样。大鱼可只割取检测所 需局部作为样品,小鱼可采全鱼作为样品, 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二.抽样
• 1.原则 • 按照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
测工作规范(试行)》(食药监办食监三 ﹝2014﹞55号 )、参照《流通环节食品安 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监督抽样工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0]342 号)等 。 • (1)抽检分离,抽样与检验人员不得为 同一人;
• (2)不得预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个人;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容器盛装,包括熟肉制品、非发酵豆制品
• • 冷链工具:冷藏箱、冰袋、温湿度计
等,并做好温湿度记录(样品采样入箱 时间、温湿度,运输途中的温湿度,出 箱时间、温湿度记录)。
• 2.执法文书: • 常用“八表一封签”:《国家食品安
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国家食品安全 抽样检验抽样单》、《工作纪律反馈单 》、《样品购置费可编辑用课件告知书》、《现场
可编辑课件
四.行为规范
•
1.抽样人员在执行抽样任务时应做到
着装整洁卫生、语言规范、礼貌待人、保
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采样人员,不得佩戴
戒子、手表、手链等饰物,不留长指甲或
染色,体表裸露外不得有可能造成污染的
伤口或异物。必要时要戴一次性手套,穿
洁净的工作服、戴工作帽。
• 2.抽样人员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私自
• 3.相关抽样资料
• 包括抽样文件、编号规则、检验方法及判 定依据细化表、抽样数量表等,在制作现场 检查笔录、填写文书的时候会用到。
• 4.抽样单位的确定
• 监督抽检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管 机构实施,风险监测可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 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
• 5.其他
•
包括相机、印泥可、编辑封课件 口胶、签字笔等。
可编辑课件
• 3.注意事项
• (1)合法性
• “七不抽”:查看被抽样单位《营业执 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 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法定 资质,确定被抽样单位属合法生产经营, 确定拟抽检食品属于允许生产经营的类别 。以下情况不予抽样:
• ①基数不符的;
• ②标签、包装、说明标有“试制”或“样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程序 及文书制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 李 磊
可编辑课件
主要内容
• 一、食品监督抽检程序及注意事 项
• 二、文书的制作 •
可编辑课件
食品监督抽检程序及注意事项
• 一.准备 • 1.抽样工具: • 食品抽样存放工具主要有无菌瓶、无菌
袋和食品袋等。生产环节:调味品等20类 323批次,流通环节:酒类等14类(食品和 食用农产品)400批次,餐饮服务环节:淡 水鱼类等11类155批次,共计878批次。 • 生产、流通环节原则上都采用原包装或 厂家、商家提供的包材;餐饮服务环节11 大类中涉及微生物检测的食品必须用无菌
可编辑课件
• (4)不污染
• “有菌观念,无菌操作”。所采样品应 尽可能保持食品原有的品质及包装型态 , 不能污染样品,特别是做微生物检测的食品 。如执法人员没有专用的无菌采集工具,应 全部由被采样单位的人员用平时使用的工具 采样,比如说抽检淡水鱼虾,让餐饮服务单 位工作人员用切割鱼虾的工具在平时所用菜 板上切好,用平时的称量工具称量,由餐饮 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装入袋中。抽样人员全 过程中尽量不接触被可编抽辑课件样食品,直到食品被
2.场所 (1)食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企业成品库的待销产品。 (2)食品流通环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副食品点等经营场所销 售的食品。 (3)餐饮服务环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 厨房、建筑工地食堂和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 所使用和销售的食品。 覆盖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 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 厨房)。 样品不得由被抽检单位自行抽样。
6.现场信息采集
•
抽样人员应通过拍照或录像等方式
对被抽样品状态、食品库存及其他可能影
响抽检监测结果的情形进行现场信息采集
。
• (1)被抽样单位外观,被抽样单位悬挂 厂牌;
• (2)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法定资质 证书复印件;
• (3)抽样人员从样品堆中取样照片,应 包含有抽样人员和样品堆信息(可大致反 映抽样基数);
品”等字样的;
可编辑课件
厂家同一生产批号的;如散装月饼、煎 炸用植物油、火锅底料,应为同一人同 一时间生产;如淡水鱼虾,应为同一单 位同一时间购进;如餐饮具,应为同一 人同一时间消毒。
(3)及时性 采样应迅速并及时送检。被检物质理
化、生物学特征随时间发生变化的,特 别是样品中水分、微生物等易受环境因 素影响的成分,样品中含有易分解破坏 物质时,应及时采样并尽可能缩短送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