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2011年医改宣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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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医院新医改政策宣传的总体目标及措施

城市医院新医改政策宣传的总体目标及措施

城市医院新医改政策宣传的总体目标及措施夏鹏程【摘要】当前,随着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宣传工作在医院建设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日益重要。

如何营造良好的医改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在医改大环境下保证宣传质量、扩大宣传效果,是值得深思和探讨的问题。

该文通过总结分析宣传新医改意义、相关措施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对新医改政策及总体目标的宣传工作进行了初步探讨。

%Along with the deepening of the nation's comprehensive health system reform, the propaganda work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hospital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How to create a good atmosphere of public opinion and social environment for reform,and to ensure the quality of publicity and expand publicity in the health care environment, those are questions which need consideration and discussion. Through considering the significance of publicity of new reform, the related measures, and some problems which need us to pay attention to, this paper will discuss new medical reform policy, overall objectives and related issues.【期刊名称】《安徽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年(卷),期】2015(000)003【总页数】3页(P15-16,23)【关键词】新医改;宣传;改革创新【作者】夏鹏程【作者单位】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合肥 23004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197.1公立医院改革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广受社会关注。

省卫生厅2011年政府目标细化分解(定稿)

省卫生厅2011年政府目标细化分解(定稿)

19
医政 20 处
60
推广优质护理服务。
21
各市所有三级医院、50%县医 1.各市三级医院有1所未开展常见病种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扣5分。2.各市确定的试点县医院有1所未开展常见病种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扣5分 院开展常见病种临床路径管理 10 。3.三级医院试点病种数不得少于30个,县医院不得少于15个;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入组率不得低于50%,入组后完成率不得低于70%。抽查1所三 试点工作。 级医院、1所县医院,病种数、入组率和入组后完成率每有1项不达标者每所医院扣2.5分。 每个市确定至少1所三级医院 10 有三级医院的市没有1所三级医院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扣10分。 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 推进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 各试点县:1.县政府未成立组织机构的,扣2分;2.县财政对卫生投入增长幅度未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的,扣2分;3.召开形势分析会少于2次,扣 改革,各市选择1至3个县开展 12 2分;4.未开展县乡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扣2分。 试点工作。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各市 各试点医院:1. 未成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构的,扣3分;2. 未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扣4分;3. 未开展人员绩效考核的,扣4分;4. 未实行医保 抓好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 15 病人住院费用及时结算的,扣2分;5. 未实行基层首诊负责和双向转诊制度的,扣2分。 作。 96个农业县30万人口以上的县 有一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太 原1所、大同1所、朔州1所、 15 根据各市指标,每少1所扣5分,扣完为止。 阳泉2所、忻州2所、吕梁4所 、晋中3所、长治2所、晋城3 所、临汾4所、运城9所。 全省三级医院全部开展预约诊 疗服务工作,各市县级医院综 合改革试点医院要开展预约诊 疗服务工作。

新医改政策

新医改政策

门诊统筹实施范围

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 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 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 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 要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医 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
鼓励地方结合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
同步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 按人头支付、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 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导乡村医生和村 卫生室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要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室诊疗和 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 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7.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 升基层服务能力。 8.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 生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适宜人才。 9.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提 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0.全面开展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居 民健康素质。 11.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 预防为主方针。 12.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提高服务可及性。

新医改,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是世界 性的难题,是医药卫生体制重构的庞大工 程,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热切期 盼,为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度医药卫 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工作任务,卫生部并 联合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一 系列的配套文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
医改工作,相继出台了有关 政策,重视的高度史无前例。






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3.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形成公立 医院综合改革经验。 14.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 工协作机制,提高医疗体系整体效率。 15.以病人为中心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 制,方便群众就医。 16.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调动医务人员 积极性。 17.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加 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01•【字号】晋政发[2011]4号•【施行日期】201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1〕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为进一步落实“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实施范围(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立足省情,借鉴兄弟省市经验,着眼于人人享受基本医疗服务,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全面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牢牢把握公益性方向。

--坚持立足省情,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坚持综合改革,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并举,维护公益性与调动积极性相统一。

--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实现改革成果共享。

--坚持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促进有序竞争,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三)总体目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和高效规范的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公平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有效减轻城乡居民医药费用的负担。

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来源:规财处| 发布日期:2009-12-24 | 阅读次数:3615】【选择字号:大中小】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已经2009年11月6日省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这项改革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群众关注度高。

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2009至2011年三年近期改革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将组织实施《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改革的重点工作,坚定信心,强力推进,积极筹措资金,强化组织培训,建立有效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甘肃省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精神,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为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结合我省实际,突出改革重点,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全面完成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实现三年改革的阶段性目标,稳步推进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关于柳林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总结

关于柳林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总结

关于柳林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总结山西省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民生工程。

医改工作启动实施三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要求和“回归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改革思路,特别是今年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深化基层综改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幸福工程,摆在突出位置,严把时间节点,狠抓关键环节,扎实稳妥推进改革。

8月27日,完成乡镇卫生院卫生院院长公开选聘和医务人员竞聘上岗;8月28日,完成人员分流安置,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9月1日,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全部实现一体化管理。

截止9月1日,全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顺利完成。

现将我县基层综改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强化保障,奠定基础(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中央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长武跃飞同志担任组长的县医改领导组,县级8个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领导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多方参与的原则,强化了部门医改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了任务分解到位,部门职责明确,工作协调推进,全县上下联动,全面协调医改各项工作,形成了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医改领导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改革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党政联席会、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分工协作、乡镇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吃透精神,完善方案。

改革成效如何,政策把握是关键。

及时组织开展了县、乡镇和医疗卫生机构等三个层次的动员大会,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医改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

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对医改政策、精神的学习把握,吃透精神。

医院医改宣传工作计划

医院医改宣传工作计划

医院医改宣传工作计划
一、宣传内容
1. 制定医改宣传工作内容,包括医院改革政策、医疗服务优化、医保政策等方面的信息。

2. 设计医改宣传资料,如海报、手册、宣传册等,突出医院医改的重点和亮点。

3. 制作医改宣传视频,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

二、宣传渠道
1. 利用医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医改宣传资料和信息。

2. 制作医改宣传展板,放置在医院重要位置供患者和家属阅览。

3. 通过医院内部广播、电子屏幕等方式进行医改宣传。

三、宣传活动
1. 开展医改知识讲座,邀请医改专家解读政策和改革效果,吸引患者和社会公众参与。

2. 组织医改宣传活动,如医院开放日、义诊活动等,展示医院改革成果并宣传医改政策。

3. 配合相关部门举办医改宣传周或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升医院医改形象和知名度。

四、宣传效果评估
1. 设立宣传效果评估指标,对医改宣传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宣传策略。

2. 收集患者和社会公众对医院医改宣传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宣传方式和内容。

柳林县成家庄镇行政村卫生室改革方案

柳林县成家庄镇行政村卫生室改革方案

柳林县成家庄镇行政村卫生室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行政村卫生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在行政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为农村居民提供方便、廉价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根据《山西省行政村卫生室改革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牢牢把握公益性方向。

2.坚持综合改革,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并举,维护公益性与调动积极性相统一。

二、村卫生室的基本工作任务村卫生室主要协助乡镇卫生院做好承担辖区农民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

具体任务有:1.负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

2.负责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协助做好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3.开展健康教育,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4.参与农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更新,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的随访。

5.协助做好儿童免疫规划预防接种,老年人保健、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性病防治,村级爱国卫生运动实施。

6.积极宣传新农和政策,协助做好筹资和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公示等工作。

7.使用适宜技术和国家基本药物,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急重病人的初级救护、及时转诊和家庭康复指导。

、三、改革的具体办法(一)统一卫生室设置根据《山西省行政村卫生室改革方案》和《柳林县行政村卫生室改革方案》的要求,每个行政村建设一所村卫生室,这个要求已经达到,全乡20个行政村实现了每个一所的目标。

从2007年达标卫生室建设以来,我镇40%的村卫生院达到了标准化卫生院建设要求。

业务用房的面积要求全部达标。

卫生室统一设置,四室完全分开,医疗器械统一配备(上级配备),人员统一聘用,制度统一制作上墙,统一实行所长负责制,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例会,全体乡医全部参加。

乡医人员结构:现在共有正式聘用乡村医生24名,其中所长20人,乡医4人,男15人,女9人;年龄最大63岁,最小25岁。

[2011]28第三季度督查整改

[2011]28第三季度督查整改

汉滨区石转镇中心卫生院文件
石医卫字【2011】28号
石转镇中心卫生院第三季度检查督导的整改措施
区卫生局:
2011年10月12日,由张世新副局长带队,一行三人组成的检查小组,对我院第三季度的卫生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并下发了督导意见书,根据检查反馈情况,我院于2011年10月13日召开了全院职工大会,全面部署整改任务,具体如下:
1、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及各诊疗常规及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师徒带教制度(具体为:陈琴副主任医师带教陈义华、李柏青主治医师带教王俊),对于无资质医务人员,要求带教医生亲临指导,医疗文书必须亲自审核并及时签字后方可执行。

2、认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入开展药品三统一工作,要求药房负责人及时建立我院的药品三统一登记册和台账,并做每月分析总结。

(具体由李柏青同志和药房的工作人员负责)
3、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督导,并指导他们开展工作。

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情况、村级医疗服务及药品三统一情况等。

(具体由卫生办王常学同志负责)
4、持之以恒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努力改善诊疗环境及医疗质量;认真听取基层群众的反映,以及社会监督员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结合我院“创建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的深入开展,不但改进,提升我院形象。

(具体有李传奇院长及院务会负责)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医改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医改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医改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4.07•【文号】•【施行日期】2011.04.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新闻出版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医改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2011年医改新闻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医改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医改工作的政策举措和重要进展,宣传医改取得的成效和群众得到的实惠,宣传各地典型经验和优秀医药卫生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提振改革信心,为完成医改五项重点工作和实施“十二五”规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现就做好2011年医改新闻宣传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突出重点,加大医改新闻宣传力度(一)积极宣传工作成效。

要积极宣传各地全面推进医改重点工作,尤其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三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群众得到的实惠。

要配合新闻媒体通过深入基层采访,报道鲜活生动案例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提高医改新闻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深入宣传典型经验。

要深入挖掘和总结各地医改实践中形成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积极开展宣传和推广,充分发挥先进经验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广泛宣传典型人物。

要宣传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在医改各条工作战线上,创先争优、精诚团结、勇于探索、攻坚克难、甘于奉献的感人事迹,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医疗卫生人员投身医改、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开展舆论引导。

要做好有关舆论引导工作,客观宣传医改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引导社会各界正确理解、积极支持和参与医改工作。

(五)持续宣传健康知识。

要把医改新闻宣传和健康知识宣传有机结合起来,配合医改政策的宣传,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权威科学健康知识,澄清错误、虚假健康信息,引导公众科学合理就医,提高公众健康素养。

柳林县2011—2015年传染病防治规划

柳林县2011—2015年传染病防治规划

柳林县2011-2015年传染病防治规划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在我县发生、流行与蔓延,保证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全国传染病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目标(一)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传染病防治可持续发展机制;(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类传染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全县人口健康水平;(三)到2015年,全县无重大法定甲、乙、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95%以上。

二、具体规划和指标(一)法定传染病发病维持在较低流行水平,力争平均发病率控制在500/10万以下;(二)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覆盖100%的医疗机构,法定甲、乙、丙类传染病医疗机构报告率在98%以上,疫情漏报率控制在2%以下;(三)巩固和提高儿童免疫接种率,儿童全程免疫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5%。

消除麻疹、控制乙肝,开展预防接种效果和安全评价,保证预防接种安全注射。

(四)建立全县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新生儿入网率95%以上,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达标率在95%以上。

(五)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腹泻病监测,加强霍乱、O157∶H 7大肠杆菌等相关疾病的快速诊断和检测检验能力建设,确保在全县范围内不出现霍乱疫情中、高强度流行,发病率控制在3/10万以下;伤寒发病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痢疾发病率稳中有降。

(六)麻疹发病率到2012年控制在1/100万以下。

(七)巩固消灭脊灰成果,加强急性迟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确保无脊灰野毒株病例发生。

(八)积极推广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到2015年,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覆盖率达100%,涂阳结核病发现率达70%,结核病治愈率达85%以上。

(九)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全民预防艾滋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城市达85%以上,农村达50%以上,高危人群达90%以上;做好重点人群干预,阻断艾滋病病毒经采供血途径的传播,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阻断传播工作以县为单位覆盖率达到9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90%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加强对HIV感染者管理和规范化治疗,力争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23•【字号】桂政办发[2011]18号•【施行日期】2011.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三年任务的攻坚之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认真落实“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定信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考核,狠抓落实。

各市、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区医改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各牵头部门要对牵头任务全区范围内的完成情况负总责,各有关方面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完成医改各项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8号),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工作安排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09〕29号)精神,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目标,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20•【字号】吕政办发[2011]110号•【施行日期】2011.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吕政办发[2011]1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吕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日吕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医疗保险体系,进一步满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09]25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指导意见》(晋政发[2010]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统筹坚持的基本原则: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统筹管理、调剂使用基金的原则;全市统一政策、业务分级经办的原则;方便就医、提高管理水平的原则。

第三条市级统筹的基本模式: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预决算管理、统一经办模式、统一信息系统。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退休、退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中央、省驻市单位及其职工均应按照本办法参加市级统筹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第五条市级统筹的内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第六条市和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市级统筹的各项工作。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16•【字号】晋政办发[2012]57号•【施行日期】2012.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2〕5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及我省相关政策要求,为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着力落实“三升三降”(门诊人次、出院人次、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门诊患者次均费用、出院病人次均费用、病人县外转诊率逐步下降)指标,力争使居民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30•【字号】晋政办发[2013]96号•【施行日期】2013.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9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9月30日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2013年是全面实施医改“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力抓好国务院统一部署及我省医改“十二五”规划要求的贯彻落实,持续不断把医改推向深入,现就主要工作安排如下:一、总体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全面实施医改“十二五”规划,巩固扩大在医保、医药、医疗三个关键领域的改革成果,统筹做好相关领域改革工作,全面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由打基础到提质量、由搭框架到建制度、由试点探索到加快推进转变,为实现“十二五”阶段性改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1.巩固全民参保覆盖面,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率稳定在98%以上。

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学生、学龄前儿童和新生儿参保管理工作。

继续推进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困难群体参保工作。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人均筹资标准均提高到34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认真落实门诊统筹政策。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市编办等三单位关于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市编办等三单位关于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市编办等三单位关于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3•【字号】吕政办发[2011]82号•【施行日期】2011.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市编办等三单位关于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吕政办发[2011]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现将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和市编办等三单位共同制定的《关于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六月三日关于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市编办)为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意见》(晋人社厅发[2011]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增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机与活力,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要把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

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础工程和重要环节。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一定要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步骤和措施,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确保队伍稳定,工作有序。

二、要准确把握相关政策。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意见》(晋人社厅发[2011]27号)、《山西省乡镇卫生院分流人员安置办法》(晋人社厅发[2011]28号)、《山西省乡镇卫生院改革方案》(晋卫[2011]12号)、《关于全省乡镇卫生院。

卫生机构编制调整意见》(晋编字[2011]8号)文件精神,在编制核定、机构设置和人员竞聘分流工作中,在不突破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各县(市、区)基层的实际情况执行。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6.01施行日期2011.06.01文号朔政办发[2011]42号主题类别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1〕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朔州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经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三年任务的攻坚之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认真落实“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定信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攻坚克难,强化考核,狠抓落实。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区医改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各牵头部门要对牵头任务全市范围内的完成情况负总责,各有关方面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完成医改各顶任务。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朔州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方案为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医改工作,特制定朔州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方案如下:一、2011年工作重点1、提高新农合参合率和保障水平省政府要求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我市应参合农民参合率已达到99.25%。

政府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由120元提高到200元,人均筹资达到230元。

卫生院2011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卫生院2011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卫生院2011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卫生院2022年行风建设实施方案__卫生院行风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我院行风建设工作水平,构建和谐医院,树立良好形象,现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我院2022年行风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以加强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突出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重点,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为目的,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探索建立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和措施,促进我院行风明显好转,让群众满意。

二、行风建设工作1.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坚持正面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廉洁行医意识;落实医德考评办法,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2.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

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开展处方点评工作、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规范高值耗材、贵重药品和医学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推行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严格执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的标准。

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减轻患者负担。

3.严格收费管理,认真治理医疗服务乱收费。

执行国家有关卫生院2022年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

4.加大查处收受“红包”力度。

加大对收受“红包”的治理力度。

除了加强教育、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外,还要把群众反映的“红包”问题、组织调查结果与医务卫生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和医师考核工作紧密联系起来。

对查实的“红包”问题,要按照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本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

从制订方便群众就医的业务流程、符合病人需求的工作制度入手,简化服务环节,方便病人就医。

重点抓收费、药房、门诊急诊等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医院环境改善与管理,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认真治理“脏、乱、差”,为病人提供一个卫生、安全、安静、舒适的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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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2011年医改宣传工作方案
自2009年国家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医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医改工作,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的医改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和基层综改,运用多种宣传形式,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对医改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与报道。

充分展示我县医改工作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增强医改工作的信心;科学解读医改相关政策,提高人民群众对医改工作知晓率,合理引导群众预期;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参与医改的积极性、自觉性;宣传医改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提升医改的创造性与活力;提高社会各界对医改的支持率,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医改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主题
2011年县医改宣传主题为“医改在基层,基层在医改”。

三、宣传重点
根据国家和省市对2011年医改的部署,确定以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和基层综改为宣传重点。

(一)宣传医改的目标、意义和要求。

(二)宣传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进展情况。

具体包括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提高新农合基金管理水平,方便群众就医。

(三)宣传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展情况。

具体包括基层医疗单位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四)宣传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展情况。

具体包括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充分发挥卫生室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网底功能。

(五)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进展情况。

具体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

(六)宣传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进展情况。

具体包括优化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完善管理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推进按病种收费试点改革;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推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

(七)宣传基层综改效果。

基层医疗机构“五项新机制”运行情况。

(八)宣传全县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
意”活动情况。

着力宣传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改进服务,提高质量方面所做的工作。

(九)宣传各乡镇医改先进经验和医疗卫生单位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

四、具体宣传措施
2011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全面深入开展医改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典型宣传为主,多角度、全方位、有声有色地进行宣传报道。

(一)充分展示我县医改成果。

积极配合县医改办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展示我县医改成果,重点突出改革前后对比。

(二)专题宣传柳林医改特色、亮点。

实施医改以来,我县不仅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而且在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方面都已
取得重要进展,许多领域凸显柳林特色。

1、新农合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突出参合率、筹资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即时结算等,通过数据对比反映医改前后新农合工作情况。

可选取典型宣传报道参合农民受益情况和新农合工作情况。

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突出体系建设、项目争取、项目投资、人才培养、对口支援,突出改
革前后的对比和成效。

3、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效明显。

突出基本药物目录、药品降价水平和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等成果,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完成相关任务。

突出指标和做法。

(三)开展全县卫生系统先进典型系列宣传活动。

结合全县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在《今日柳林》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

(四)认真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

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榜样在身边”、“身边的感动”、“身边的故事”等先进人物宣传活动。

重点宣传一线卫生工作者,体现先进人物身上的“平凡、坚守、执着、行动和大爱”。

可每月、每季、每年在本单位利用单位宣传栏和网站、当地报纸和电视进行先进人物宣传。

开展评选百姓“心中的好医生”、“心中的好护士”活动。

通过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组织媒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从人民群众对医改的感受角度宣传医改。

围绕五项重点改革,选择一批工作上有亮点、做法上有特色、群众满意的基层单位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医改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

县卫生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县直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医改宣传工作领小组”。

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宣传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职责。

要积极与新闻媒体、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协调,争取支持。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为进一步加大各单位医改宣传工作力度,卫生局将组织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对医改宣传工作执行不力,进度迟缓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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