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
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12.23•【分类】国务院关于行政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正文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2018年12月2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个大事,涉及的主体、包含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必须审慎稳妥推进。
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更好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安排,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授权决定,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组织开展了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现将试点情况报告如下:一、改革试点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作出重要部署。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2015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授权在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法律规定,授权期限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2015年3月23日至25日,原国土资源部召开试点工作部署暨培训会议,正式启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
以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推进土地制度改革
现 土地 资源 的优 化 配置 ,既要 发挥 看 不 见 的手 的作用 ,也 要 发挥 看 得 见 的
手 的作 用 ,要坚 持 两手 抓 、两 手都 要
硬 。实 行用 途 管制 是世 界大 多数 国家
的通行 做法 ,是 确 保 土地 利用 经 济效 益、 社会 效益 、 生态 效益 相 统一 的根本
财产权抵押 、 担保 、 转让 , 探 索 农 民增 加 财产性 收入 渠道 ; 最后 , 建 立农 村产
首先 ,完善 农村 集 体经 营 性建 设
用 地权 能是 治本 之 策 。现代 市 场 经济
的财 产权利 却属 历 史性 的关键 突破 。 首 先 ,以 中央文 件方 式 明确 肯定 了农 民的财 产权 利 即产 权 ,同 时还 提 出了符合 规 划 和用途 管 制 的农村 集 体
产 股 份 占有 、 收益 、 有 偿 退 出及 抵 押 、
改革 不 仅是 经济 体制 改革 的重要 突破
口 ,也是 整个 经济 社 会体 制 全 面改革 的 关键 环节 。作 为一 种最 基 本 的生 产
既关 系着农 村 集体 经 营性 建设 用 地 市
场发展 的空 间 ,也 关 系 到农 民 的切 身 利益 。实 践证 明 , 征 地 引发 的 问题 , 核
Z T专题
是检 验政 府 和市 场关 系 是否 健康 的 重
要指 针 , 也 是市 场是 否 “ 在 资 源配 置 中
起决定性作用”和真伪市场经济的试
金石 。相对 落伍 的土地 制度 , 如 果在 党
的十八届 三 中全会 以后 继 续 采取 拖延
的办 法不 思改 革 , 不 仅影 响 经 济运 行 , 而且 影 响社 会稳 定 。 由于我 国 的土 地
邢台市乡村建设“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邢台市乡村建设“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农村全面进步。
一、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按照“铸精品、靓脉络、重示范、塑形象”的思路,在巩固已有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基础上,学习借鉴浙江美丽乡村建设经验,以村容村貌美、服务设施美、生态环境美、富民产业美、社会和谐美“五美”为主要目标,本着“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提升什么”的原则,着力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强建筑风貌整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打造乡村建设示范样板。
因地制宜推动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
二、分类推进村庄整合和人口集聚按照居民自愿、市场导向原则,分类推进乡村空间整合和集聚发展。
聚焦提升类村庄,要加快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配套功能,推进中心村(新型社区)建设,引导农民向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鼓励具有现代农业、工业、商贸、文化等比较优势的村庄,强化主导产业支撑;城郊融合类村庄,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可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
特色保护类村庄,要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
搬迁撤并类村庄,将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依托移民新村、小城镇、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区等适宜区域进行安置,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安居和转移就业。
三、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积极争取“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加快穿村公路硬化,新改建农村公路,持续提升农村客运班线通达广度和深度。
农村土地制度实现重大突破——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解读新土地管理法
农村土地制度实现重大突破——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解读新土地管理法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19.08.27•【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农村土地制度实现重大突破——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解读新土地管理法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土地管理法修改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进行的?有哪些重大突破?新法的实施对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了哪些新挑战?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
背景: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土地管理法是一部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安全的重要法律。
土地管理法确立的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耕地保护为目标、用途管制为核心的土地管理基本制度总体上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为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土地征收制度不完善,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积累较多;农村集体土地权益保障不充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宅基地取得、使用和退出制度不完整,用益物权难落实;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不够。
针对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由于土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为审慎稳妥推进,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行顶层设计。
201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行政区域内暂停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在33个试点地区暂停实施土地管理法5个条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个条款。
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研究综述
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研究综述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日益受到关注。
在这一背景下,本文对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研究进行综述,旨在总结已有研究成果,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未来研究的方向和建议。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一直在不断深化。
200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与补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019年,国务院再次发布《关于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与补偿制度改革试点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和试点工作任务。
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开展,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二、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1. 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改革试点要求各地要依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确保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并且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 加强征收管理。
改革试点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土地征收程序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征收,确保征收过程的公开、公正和合法。
3. 优化土地利用。
改革试点要求各地要在征收过程中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高效利用,实现土地利用的最大化。
4. 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改革试点要求各地在征收过程中要充分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愿,推动集体经济的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目前,对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政策分析。
学者们对国务院发布的《意见》进行了深入分析,总结了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和政策导向,并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政策建议。
2. 制度比较。
学者们通过对我国现行土地征收制度与国外相关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总结了各自的优缺点,为我国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3. 试点案例。
学者们通过对各地具体的改革试点案例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总结了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为全国范围的改革试点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建议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摘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30年来,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新形势下,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成为制约农民增收的一大障碍。
本文在深入分析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明晰土地所有权,加快实行地权登记,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把启动农村宅基地流转作为促进农村土地生产要素功能提高的突破口;循序渐进地推进农业用地流转,使农业用地生产要素功能伴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而不断提高等六项建议。
关键词:土地制度改革生产要素功能一、引言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农民增收缓慢,农民增收缓慢存在着制度性因素的制约。
只有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才能使土地的生产要素功能有效发挥,使之真正成为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从而切实增加农民的各项收入。
土地是农民谋生的主要手段,也是农民进行投资、积累财富以及在代际间转移财富的主要途径。
可以这样说,民以食为天,农以地为本,没有土地也就没有农民。
选择、设计和安排一种什么样的土地制度,不仅关系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而且关系到及土地价值、地租相关的农民经济利益,关系到农民收入的增加。
我国的土地承包制只赋予农民对土地的排他的使用权和收益的独享权,而根据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的观点,一个产权的基本内容包括行动团体对资源的使用权及享用权,以及自由的转让权。
它的权能是否完整,主要可以从所有者对它所具有的排他性和可转让性来衡量。
由于我国农民所获得的土地资源产权是残缺的,导致利用该资源的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一方面影响农民收入的提高,另一方面影响了资源的有效利用。
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认为,当现存制度不能使人们的需求满足时,就会发生制度的变迁。
也就是说,一项新的制度安排只有在其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时,行为者才会产生对它的需求,并通过各种方式的参及,将信息传递到政府的决策过程之中。
因此, 2000年后随着土地法律政策的调整,有关改革土地制度以增加农民收入的研究受到重视。
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
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作者:白世强来源:《资源导刊》 2014年第9期□白世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对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进行了部署,指明了方向。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配套的改革政策,一些政策已进入局部试点阶段。
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原则,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原则,有利于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权益的原则。
必须坚持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原则。
去年以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均提出,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要严防死守耕地红线,维持现有耕地基本稳定,不断提高耕地质量。
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对贯彻中央精神,严守耕地红线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有力举措。
这些都充分表明国家对于耕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
目前,我国基于“占补平衡”的耕地保护制度,通过近20年的实施,在基本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城市化、工业化用地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周边优质耕地资源未能得到有效保护,耕地空间逐步转移至我国中部、西部、北部地区,大量生态用地转化为耕地,威胁到国家生态安全。
近年来,受种粮经济效益低下,国家支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一些地方片面追求流转规模和流转比例,盲目引进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地,加剧了土地“非粮化”“非农化”趋势。
当前,不少地方开展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如果相关制度和监管跟不上,极有可能加剧违法违规用地,加重耕地流失。
如何在推进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有效保护耕地资源,笔者认为,一是应强化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
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用地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的整体管控作用,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规划硬约束。
农村政策2020试题答案
农村政策2020试题答案一、选择题1.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____。
A. 农业现代化B.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C.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D.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答案:A2.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20年政策强调了____的重要性。
A. 保护农民权益B. 加强集体资产管理C. 促进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D. 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答案:A3. 2020年农村政策中,对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了哪些要求?A.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B. 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C.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4. 2020年农村政策中,提到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主要是指要加强____。
A. 村委会的组织建设B. 农村党组织建设C.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D. 农村青年组织建设答案:B5. 2020年农村政策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主要是为了____。
A.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B. 促进农业科技应用C. 增加农民收入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二、简答题1. 请简述2020年农村政策中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答:2020年农村政策中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二是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三是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2. 2020年农村政策中提到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哪些具体措施?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改善卫生条件;二是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提高处理能力;三是提升村容村貌,加强绿化美化;四是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整治成效。
3. 2020年农村政策中如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答:2020年农村政策中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措施包括:一是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带动农户增收;二是鼓励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三是推动农业与互联网、科技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四是完善农产品加工、流通体系,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对策
缓急, 分类推进改革, 对各种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给予区别对待、 个案 村宅基地“ 一户一宅” 政策依法依规流转, 农户出卖、 出租住房后, 不得
处理 , 暂缓登记 、 颁( 换) 证。 再 申请新的宅基地。
1 I 2 明确任务 : 第一 ,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 宅基地使用权 、 房屋 3 . 4 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以村 、社区股份合作制为基 所有权 、 林权 、 村集体各类资产资源产权( 包括国有村使用) 和其他应 础 , 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为核. , 以资产保值增值 、 增加农民 该明确的产权的确权 、 登记 、 颁( 换) 证工作 ; 第二 , 建立完善农村资产 财产性收入为 目的, 加快推进农时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 , 并严格按 资源规范化、 制度化 、 长效化管理 监督机制。严格耕地使用 , 完善保护 照制定方案、 清产核资 、 资产量化、 股权设置 、 股权界定、 股权管理 、 资 机制 ; 推行农村集体经济“ 三资” ( 资金 、 资产 、 资源) 委托代理 , 完善管 产运营 、 收益分配 、 监督管理的程序进行。 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 第三 , 培育和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 , 推动农村土 4 建立保障机制。 确保顺利推进 地承包经营权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产权 、 林权 的流转 , 加快农 4 . 1 建立让利于民的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应 村产权要素市场化 、 资本化进程 , 激活盘活农村生产要素 , 促进农村资 由财政分级负责。 坚持让利于民、 能减则减 、 能免则免的原则, 农业 、 城 产资源优化配置和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 乡建设 、 国土资源、 林业 、 畜牧兽医、 住房保 障和房产管理等相关部 门 2 把握关键环节 , 积极稳妥推进 不能向农户收取各种权证工本费之外的任何费用。 2 . 1 严密程序, 规范操作 。1 ) 认真开展调查摸底 、 清产核资 、 核实确认 4 2 建立完善农村资产资源规范化 、 制度化 、 长效化管理监督机制。 工作 。 抽调专业人员和乡镇 、 街道干部组成工作组 , 会同村组 人员进村 加强耕地使用和管理 , 完善保护机制; 全面推行农村集体经济“ 三资” 入户 , 调查 、 核实 、 统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基本情况 , 收集群众反 委托代理, 完善资产资源管理机制; 加大政务和财务公开力度 , 完善监 映的问题 , 并将核实的情况向群众反馈。在权属合法 、 数据准确 、 界址 督机制 。 清楚 的基础上 , 依法逐户登记 ,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汇总造册 , 作为颁 4 - 3 建立健全服务于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的金融新体制。 ( 换) 证的依据。 2 ) 深入做好数据复核 、 公示 、 建档造册工作 。 通过清查 农村信用社 、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适应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 摸底 、 核实确认无误后, 相关部门按照要求进行数据录入 , 以村或组为 革的需要 ,积极探索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金融服务和投资方 单位 , 将各部 门会审后形成的确权核实情况进行 7天公示 , 公示期满 式, 进一步拓宽农业和农民的融资渠道。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如何破解历史遗留问题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如何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城乡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改革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问题复杂多样,解决起来颇具挑战。
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常见的历史遗留问题1、土地权属不清在过去,由于土地登记工作不完善、土地流转不规范等原因,导致部分农村土地的权属不清晰。
有的土地存在争议,多个主体声称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这给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土地分配不均在一些农村地区,土地分配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
例如,新增人口没有及时分到土地,而一些家庭由于人口减少却仍然占有较多的土地。
这种分配不均不仅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容易引发社会矛盾。
3、违规占用和滥用土地过去,由于监管不力,存在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建厂等现象,导致耕地面积减少,影响了国家的粮食安全。
同时,还有一些土地被滥用,如过度开发、破坏土地生态等。
4、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缺乏规范的流转程序和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土地流转纠纷时有发生。
农民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土地流转的效益也难以充分发挥。
二、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原因1、政策法规不完善过去的农村土地政策法规存在一些漏洞和不明确的地方,给土地管理和使用带来了不确定性。
2、管理体制不顺畅农村土地管理涉及多个部门,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协调不畅,导致管理效率低下,问题难以得到及时解决。
3、农民土地意识淡薄部分农民对土地的价值和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保护土地的意识,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存在随意性。
4、经济发展的压力在追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忽视了土地的合理规划和保护,为了短期利益而牺牲土地资源。
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破解历史遗留问题的策略1、完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加强对农村土地的调查和测量,明确土地的权属、面积、位置等信息,建立健全土地确权登记制度。
通过颁发土地权证,给农民吃上“定心丸”,保障他们的土地权益。
推进农地流转制度改革 积极完善流转配套政策——当前深化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过 土 地 流转才 能加快 实现 农业 适度 规模 经 营 , 改变农 业 生产 的主体 ,即 由 以农 民为 主体 的单 一经 营模 式 , 向 以企业 为主 体 的 多元化 经营 模式 方 向转变 , 进土 促 地 所有 权 与经 营权 的转 换 , 改变 细碎 化 的小块 土 地经 营模 式 , 实现 传统 农 业 向现代 农业 转型 提供 必要 的 为 条 件 , 而 推 动农 业 发 展 方 式 的转 变 , 现 我 国农 业 进 实
缓慢, 土地 经 营分 散 、 粗放 的现 状依 然 , 一些农民的土地 流转
收 益 受到损 害
部分 流转土 地产权 不 明、 流转 收益 分配 关系混 乱、 管理监督功能薄弱, 农民的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
的第 二 个 飞跃 。
3 . 稳妥推进农地流转, 是适应农村 经济社会发展 的客 观 需要 土地流转既是一种市场机制的创新 , 又是一种生 产 方 式 的转 变 , 是农 村经 济 社 会 发 展 、 村人 口 向城 农 镇 和非 农领 域转移 的必 然结 果。改革开放 3 0多年来 , 我 国农 村 的经 济 、 口、 业 结构 与 城 乡规 划 布 局 发 人 就
差 , 险 较 大 风
当前 , 土地 流转 的法律 法规 仍 不健 全 , 管理 机 构 、 管理 程 序 尚不 规范 , 转 操 作 困难 、 管 不足 。据 统 流 监 计 ,09年 , 国平均土 地流转 率不足 1%。 20 全 0 农业 大省 黑龙 江 2 0 0 9年 的土地流转 率也仅 有 2 %E 1 。同时, 对 农 民进 行土 地流 转政策 及 土地法 、 同法 等 相 关政 策 合 法 规普 法宣传 教育 较 为薄 弱 ,部 分 农 民思想 落 后 、 保 守 , 制观念 不足 , 约守法意 识较差 , 同履 约率低 , 法 守 合 违 约责任 无法 执行 ,农 地流 转接 受方 的风 险 无保 障 ,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亮点解读四:多项改革齐发力 农村有望迸发新活力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亮点解读四:多项改革齐发力农村有望迸发新活力河北华图官方微信:hebhuatu河北华图官方微博:@河北华图【文件摘要】文件提出,必须把农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
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
【文件解读】[权威论述]我国改革是从农村起步的,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为实现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了重大贡献,为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习近平农村改革要从实际出发,试点先行,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坚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李克强[原因分析]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现代化落在了后边,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形成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呼唤更深入的体制突破。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矛盾日益尖锐,“中央要粮食、地方要财政、农民要收入”的不同利益协调难度增大,保护农业资源、保障农民利益需要更刚性的制度保障。
农村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的流动长期被禁锢,产权归属不清晰,如何“唤醒”农村大量“沉睡的资产”,已成“三农”发展的一大挑战。
小规模的分散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不相适应,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更加紧迫,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亟待农业经营体系创新。
农村人口大规模流动,“三留守”问题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心头牵挂”,完善和创新乡村治理机制,让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跟上经济社会结构变化步伐成为当务之急。
总之,“三农”发展的很多难题,不靠改革破解不了;农村生产力发展,不靠改革适应不了;农民群众的期待期盼,不靠改革实现不了。
[对策措施]一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作者:暂无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2016年第21期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现就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办法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之初,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设,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积极性,有效解决了温饱问题,农村改革取得重大成果。
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并行,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三权分置”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展现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持久活力,有利于明晰土地产权关系,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三权分置”的重要意义,妥善处理“三权”的相互关系,正确运用“三权分置”理论指导改革实践,不断探索和丰富“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科学界定“三权”内涵、权利边界及相互关系,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实保障。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在哪里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在哪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关键领域,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城乡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究竟在哪里呢?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
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能够给农民吃下“定心丸”,让他们敢于在土地上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资金,促进农业的长期发展。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一政策的明确为广大农民提供了稳定的预期。
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明确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等信息,减少土地纠纷,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土地流转机制的完善是改革的重要环节。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大量土地需要流转给有经营能力的主体。
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提供规范的流转平台和服务,让土地流转更加公开、透明、有序。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管,防止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同时,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确保流转收益合理分配。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改革的一大突破。
这一举措赋予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的地位,能够增加农村集体的土地收益,促进农村产业发展。
在推进过程中,要明确入市的条件、程序和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土地入市的公平、公正、公开。
同时,要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衔接,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开发。
宅基地制度改革关系到农民的居住权益和农村的稳定。
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在保障农民基本居住需求的前提下,鼓励通过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同时,要加强宅基地的规划和管理,防止宅基地无序扩张和浪费。
土地征收制度的改革旨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要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提高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确保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同时,要加强对土地征收行为的监督,防止滥用征地权力,侵害农民利益。
十八届三中全会涉土政策解读
十八届三中全会涉土政策(zhèngcè)解读土地制度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战略部署的一个重要方面。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对农村改革提出若干意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相继在北京召开,提出经济工作、城镇化工作和农村工作重点。
浙江省委、宁波市委、奉化市委相继学习(xuéxí)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并对其中涉土政策进行了深化和拓展。
正确理解《决定》涉土政策,对于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加快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国土资源工作又快又好发展(fāzhǎn)意义重大,本文拟对《决定》易引起误读之处进行简要解读。
一、关于(guāny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决定》指出:“在符合(fúhé)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是顺应城乡统筹发展要求,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必经之路。
在具体工作中哪些农村土地才可以入市?是否等同于原来的乡镇企业用地?首先,属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而不是(bù shi)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所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以纯粹盈利为目的,进行相关建设的土地,正如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
我国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乡镇企业用地、村民住宅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
其中(qízhōng)村民住宅用地即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能申请,用于自住,不能建商业住房。
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需要关注的四个问题
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需要关注的四个问题【编者按】土地制度改革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需要着力解决的几个重大问题之一,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一个重点任务。
本文选自农业部经管司司长,也是“三农”问题专家张红宇等,在浙江调研、思考后撰写的《当前深化农村改革需要关注的十个问题》,希望借助更多的信息,帮助我们更好地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土地制度是农村最基本的经济社会制度,三中全会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主要是在承包地确权登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等方面加强引导、稳妥推进。
1.开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浙江有比较好的基础。
2003年,浙江省组织开展了延包后续完善工作,96.2%的农户签订了承包合同,94.1%的农户落实了承包地面积、四至、合同、权证“四到户”。
省农业厅负责同志反映,通过延包完善,已基本解决承包地面积和四至问题(“四至”是指地籍上每宗地四个方位与相邻土地的交接界线,一般填写四邻的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单位和个人名称),目前的确权登记试点主要着眼完善承包地块空间定位、登记簿等。
平湖市同志认为,如果确权登记要管长久,建议二轮到期后,把地调一次,然后登记,并长久不变。
我们认为,开展确权登记颁证,重点是解决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
对浙江省这类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应按照中央要求,“缺什么、补什么”,重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明晰土地权属关系,既让农民认可,又能满足当前和今后农村发展需求,要通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夯实现代农业发展,特别是土地规模经营基础,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
2.土地流转中政府需发挥引导规范作用。
宁波市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面临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导致土地撂荒问题,当地累计引进近10万外地种养能手来务农,约占当地农村劳动力总数1/4。
到2013年底,浙江省承包地流转比例达到45%,宁波市62.9%,均居全国前列。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升农村承包地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升农村承包地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2.06•【字号】冀政办字〔2021〕15号•【施行日期】2021.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承包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升农村承包地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不断深化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着力提升农村承包地管理水平,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扎实执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有关部署,以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核心,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妥善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主线,不断丰富农村土地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强化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广大小农户走同现代农业相结合的发展之路,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将承包地打乱重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
坚持依法保障农民权益。
维护承包经营合同和证书的法律效力和法定权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流转、收益权利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等权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
权威解读: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
权威解读: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全面定调201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
这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1年聚焦“三农”。
今年的关键词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意在用“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
相比往年,今年的一号文件有何新意?变化何在?粮食安全为何不能“遍撒胡椒面”“尽管国内丰收,但是进口还在增加,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问题。
我们农业农村有这样的发展,除了各个方面的因素之外,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采取了一系列强化土地使用的措施,比如说使用化肥、使用农药、使用薄膜等等,这方面使农产品在短期内能够得到比较快的增长,但是另一方面也对生态环境带来了破坏,造成了压力。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主任、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1月22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今年一号文件的最大亮点体现在把粮食安全提到了重要的位置。
在大的农业现代化的提法中,这次花了较多篇幅来强调粮食安全,说明这次中央非常重视这个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指出,粮食安全中,“量”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而农产品和加工食品“质”的问题比较迫切,这关系到每一个老百姓的健康。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
今年的一号文件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
这也是整个文件的基调,诸多内容都在围绕粮食安全方面展开。
”郑风田说,其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课题,任何时候这根弦都不能松。
近几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线基本上都是在围绕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展开的,主要背景是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未来粮食需求会更大。
一号文件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陈锡文表示,严守耕地红线,这个法律规定早就有规定了。
“占补平衡,占一补一,占多少补多少,谁占谁补。
讲得很清楚,但是在补的过程中,确实出现占好补劣,占近补远,占水田补旱田,占熟地补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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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确权可因地制宜试点
【报告】积极推进农村改革。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抓紧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慎重稳妥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
【解读】全国人大代表高春艳介绍,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
高春艳表示,土地确权意义重大,实施难度更大,可以因地制宜,适度推进,试点探索。
新型城镇化:解决好“三个1亿人”问题
【报告】今后一个时期,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
【解读】全国政协委员、中农办主任陈锡文称,城镇化进程中,“人”不能掉队。
城镇化是稳增长的潜力、调结构的支撑、促改革的方向和惠民生的手段,最大的阻力在城乡二元结构。
“三个1亿人”目标,就是创造公平制度环境,比如,剥离户籍背后的隐形福利,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并轨”,让更多人通过改革分享“福利蛋糕”,共建共享城市现代文明。
户籍改革:城市间差别化落户
【报告】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实行不同规模城市差别化落户政策。
把有能力、有意愿并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
对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建立居住证制度。
【解读】全国人大代表蔡继明称,要有序推进城镇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就必须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消除阻碍农民进城落户、人口迁徙定居的户籍制度障碍。
同时,要遏止“大城市病”,也确实需要差别化对待“北上广”特大城市的落户政策。
粮食安全:中国碗要装中国粮
【报告】发挥深松整地对增产的促进作用,今年启动1亿亩试点。
坚守耕地红线,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把13亿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解读】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农业厅厅长朱孟洲称,尽管我国粮食实现“十连增”,但背后隐忧不少。
一是有相当数量耕地污染严重不宜耕种,二是土地“非粮化”倾向加剧。
种植面积减少,耕地质量低,必将危及粮食安全。
要改善土壤质量,就要在农村改革上做文章:抓紧土地确权,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改革就是要让农民获得更多“土地红利”。
水污染问题:让水资源管理红线硬起来
【报告】今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经过今明两年努力,要让所有农村居民都能喝上干净的水。
【解读】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称,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0%,国际经验表明,城镇化率达到50%之后,是水污染危机的高发期,也是修复水生态的关键期,一旦错过这个机会,将会付出极为高昂的治理代价。
还有代表建议,必须切实调整官员考核的指挥棒,让水资源管理“红线”硬起来。
扶贫开发:精准扶贫体现了底线思维
【报告】创新扶贫开发方式。
加快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
地方要优化整合扶贫资源,实行精准扶贫,确保扶贫到村到户。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事业。
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
我们要继续向贫困宣战,决不让贫困代代相传。
【解读】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成贵认为,这体现了政府施政的底线思维,体现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追求。
只要我们能不断加大扶贫力度,加强精准扶贫,一定会收到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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