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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10 农业2024年高考真题和模拟题地理分类汇编(学生卷)

专题10 农业2024年高考真题和模拟题地理分类汇编(学生卷)

专题10农业(2024·浙江1月)北方产区是我国玉米的主产区。

下表为1999年、2020年北方产区的四省(区)玉米产量及占全国的比重。

完成下面小题。

1999年2020年省(区)产量(万吨)占全国的比重(%)产量(万吨)占全国的比重(%)内蒙古771.462742.711辽宁985.481793.97吉林1692.6132973.411黑龙江1228.4103646.6141.(影响农业生产的因素)四省(区)玉米产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A.全球变暖使温度升高B.饮食结构变化市场需求增加C.环境改善降水量增加D.耕地质量提升复种指数提高(2024·山东)平贝(如图)是一种鳞茎入药的名贵中药材,生长周期长,种植投入大。

黑龙江省铁力市H村平贝种植历史悠久。

在起收平贝后,村民将大鳞茎出售、中小鳞茎作为种茎分级分区栽植,实现逐年轮流起收。

起收的鳞茎附着大量泥土,过去村民常在河中手工清洗鳞茎。

近年来H村新建了沉淀式自动清洗场,将清洗鳞茎后沉淀的泥土重新还田。

在H村的带动下,铁力市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平贝栽培和集散基地。

据此完成下面小题。

2.(农业生产技术)“逐年轮流起收”的主要目的是()A.减少产品损耗B.应对市场风险C.保护种质资源D.降低劳动投入(2024·山东)锡拉岛位于地中海,整个岛屿被厚厚的火山岩和火山灰覆盖,夏季岛上北风频发。

约3600年前的古锡拉岛是一个圆形的大岛(范围包括现在的锡拉岛和附近小岛,以及这些岛屿之间的海域),后来演变成环形群岛,其中最大的岛屿为锡拉岛(左图)。

锡拉岛的西部葡萄种植历史悠久,当地农民在管理葡萄时将葡萄藤盘成圆形的篮子状(右图),并将葡萄果实置于“篮子”内生长。

据此完成下面小题。

3.(农业区位因素)锡拉岛上的葡萄在需水量较大的生长期也无需灌溉,主要是因为()A.大气降水多B.土壤保水性好C.地表蒸发弱D.空气湿度大4.(农业生产技术)当地农民将葡萄藤盘成篮子状的主要目的是()A.保土B.增湿C.防风D.降温(2024·全国甲)位于三江平原的某大型农场开垦沼泽地,最初主要种植小麦,近年来主要种植水稻。

2002年《农村土地承包法案》解析

2002年《农村土地承包法案》解析

2002年《农村土地承包法案》解析自1978年家庭土地地承包制以来,各种土地地纠纷就没有停止过,甚甚至有越演越烈的态势。

这些土地纠纷包括发包包人的(一般是村委会))违约:如提前收回承包包地、增加按土地收取的的各种费用、剥夺承包者者的承包权利、不补偿或或较少地补偿土地占用款款等等,也有承包人的违违约:如土地的弃耕和弃弃荒,过度地攫取土地肥肥力等等。

这些纠纷有些些是因为承包合同不清楚楚而导致的,有些却是在在合同非常清楚的条件下下明目张胆地违约,有些些土地纠纷甚至动用了政政权的力量,影响相当恶恶劣。

虽然中央三令五申申地下文件,各种法律条条文也不断地出台,但是是土地纠纷并未因此而停停息。

那么土地承包合同同违约的根本原因在哪里里?本文以机会主义为前前提假设,对2002年年土地承包法案做一解析析,试图解释这个问题。

1.土地承包法案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制第第一轮承包期限大约在11997、1998年基基本到期(15年期限)),全国农村大约在这两两年内都开始了第二轮土土地承包。

针对第一轮土土地承包出现的承包方与与发包方权利不清、随意意变更承包期限、土地使使用权的流转权限制等问问题及对承包土地乱收费费现象,在第二轮土地承承包开始阶段,政府出台台了关于土地承包和税费费改革两套法案,两套改改革法案都是旨在稳定和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保保障农民权益和减轻农民民负担。

199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通知》文件,该文件确定定了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限为30年,如果承包期期不满30年的,要延长长至30年。

对村集体拥拥有的机动地的数量要求求严格控制在5%以内,,对一些乡和村剥夺农民民权利和乱收费等作了一一些原则上的规定,但是是与以前“关于农村土地地承包”的法律规定没有有什么根本性的不同。

11998年全国人大第四四次会议通过的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管理法》中关于农村土地地承包的部分也基本上与与1997年法案相同。

202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_2

202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_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1[县简称]土包(租)字第[年份]号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 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款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 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年月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

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

中国四大区域自然地理、人文地理比较

中国四大区域自然地理、人文地理比较

中国四大区域自然地理、人文地理比较中国是一个地域广阔的国家,根据地理特征和人文特点,通常被划分为四个主要区域:北方、南方、西北和青藏地区。

以下是对这四大区域在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方面的比较。

一、自然地理比较1、北方地区:包括华北、东北和黄淮海平原等,气候以温带季风气候为主,地形多为平原和高原,植被以温带落叶阔叶林为主。

2、南方地区:包括华东、华南和岭南等地区,气候以亚热带季风气候和热带季风气候为主,地形多为低山丘陵和平原,植被以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热带季雨林为主。

3、西北地区:包括新疆、甘肃、宁夏和内蒙古西部等地区,气候以温带大陆性气候为主,地形多为高原和盆地,植被以草原和荒漠为主。

4、青藏地区:包括西藏、青海和四川西部等地区,气候以高原山地气候为主,地形多为高原和山地,植被以高山草甸和高寒荒漠为主。

二、人文地理比较1、北方地区:历史上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之一,文化底蕴深厚,包括儒家文化、道家文化等。

同时,北方也是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之一,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2、南方地区:南方地区人口稠密,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

南方地区的文化特色包括海派文化、岭南文化和侨乡文化等。

3、西北地区:西北地区是中国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主要包括维吾尔族、回族等民族。

该地区的文化特色包括丝路文化、伊斯兰文化和黄土高原文化等。

4、青藏地区:青藏地区是中国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主要包括藏族、羌族等民族。

该地区的文化特色包括藏传佛教文化、唐卡艺术等。

中国四大区域在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方面都各具特色。

北方地区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重要的政治地位而著称;南方地区以其发达的经济和丰富的文化特色而闻名;西北地区以其独特的民族文化和地理景观而引人注目;青藏地区以其神秘的高原山地文化和少数民族风情而令人向往。

这些区域的自然景观和人文风情共同构成了中国的多元文化和地理多样性。

中国,这个拥有着悠久历史和广阔地域的国家,其自然地理景观的多样性和独特性令人惊叹。

2024年个人土地流转合同参考样本(4篇)

2024年个人土地流转合同参考样本(4篇)

2024年个人土地流转合同参考样本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激活经济、促进发展的需要,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农田若干亩,流转给乙方用于林木种植业的发展。

经过甲方与乙方的充分协商,特此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流转范围双方已共同确认土地界限: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流转期限流转期限定为三十年。

三、流转价格及付款方式1、流转价格:每年每亩土地的流转费为500市斤稻谷。

2、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每年指定日期之前支付当年的租金,并根据上一年度国家公布的早晚稻谷的最低收购价折算成人民币支付。

四、其他约定1、甲方流转给乙方的土地,乙方享有完全的经营权,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在该土地上的任何活动,乙方有权自主决定经营方式和发展规模,并自行承担经营成果。

2、乙方在进行经营活动时,应遵循自然规律,禁止进行破坏性开发,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对于塘、坝的使用权,甲方与乙方享有平等权利。

3、在流转期间,若国家征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将土地归还给甲方,青苗补偿归乙方所有,征地安置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政策协商解决。

4、若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将土地整体流转给第三方,在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5、本合同签订后,该土地之前流转产生的所有问题与乙方无关。

6、在流转期间,若发生农田补贴或税费征收事宜,由甲方享有或承担;若涉及林木补贴或税费征收事宜,则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7、乙方在流转期间应确保安全生产,任何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甲方与乙方任何一方若违反合同条款,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解决未尽事宜。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乙方(公章):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2024年个人土地流转合同参考样本(二)甲方(转包方):乙方(接包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

当前农村土地承包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土地承包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土地承包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汤原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孟伟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村出现了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矛盾与纠纷问题尤为突出,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重要因素。

为此,汤原县纪委对当前农村土地承包中出现矛盾和纠纷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初步掌握了农村土地承包矛盾和纠纷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存在问题的根源,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一、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矛盾与纠纷的情况1、发包方提前终止合同,承包方要求继续履行,此类纠纷在村委换届后表现更为突出。

2、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物价上涨,土地使用价值提升等原因,致使原承包费过低,发包方要求提高承包费,双方发生纠纷。

3、承包方因经营不善,没有取得预期效益,或取得效益过低,导致拖欠承包费,从而造成土地纠纷。

4、因妇女离婚、出嫁等原因未能取得或少取得承包地,而引发纠纷。

5、部分村由于1998年第一轮承包未到期,导致二轮承包时间顺延2-3年,使一部分村民该分地的未分到土地,不该分到土地的确分到了土地,出现矛盾与纠纷无法解决。

6、二轮承包时,由于农民负担较重、农作物价格低下、种田比较效益低,一些村民外出打工,放弃土地承包权,或村组织没有给打工村民预留耕地,现在,这部分外出打工人员回来要地引起矛盾与纠纷。

7、农户因债务将承包地私自低价流转多年,现生活困难,想收回承包地或提高承包费,经合同双方协调未果而引起上访。

8、由于执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新增人口无地要地的上访问题频繁发生。

9、自然灾害或征用土地造成的少地问题占土地矛盾与纠纷。

10、历史遗留问题,如因拖欠农业税、提留统筹而被收回至今又无地可发包的问题;一部分村民多地、另一部分少地,村组织机动地多年发包而引发的土地矛盾与纠纷;因地界不清或历史原因与部门单位之间的土地纠纷等。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1、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已颁布实施,但是由于实施时间较短,相关配套规定和司法解释较少,往往土地承包案件又非常复杂,涉及到许多民间习惯、村规民约,调解和仲裁工作感到很吃力。

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

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

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经济秩序,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与承包经营者签订的明确双方在生产、经营和分配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与承包经营者订立的农业、林业、水利、牧业、渔业等各业、各类生产经营项目的承包合同。

第二章发包与承包第四条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和集体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国家资源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

发包方案(包括项目及发包方式、指标、期限、承包经营者等)应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发包方发包的项目,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优先承包。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放弃承包的,也可以由其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但应当持有合法证明,并提供必要的财产担保。

第六条发包方与其成员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期限三十年不变;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下简称四荒,包括荒地、荒坡、荒沙和荒水等)的治理等开发性生产项目的承包期可以更长,但最长不超过五十年。

第七条发包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法维护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按照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产前、产中、前后服务;对发包的资源、资产制定使用、管理、检查制度,维护集体资产的所有权。

第八条承包方对承包的资源、资产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

承包方应当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使用资产。

承包方应当依法缴纳税金,并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承包费,承担国家规定的劳动积累等义务。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例精选大全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例精选大全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例精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例精选(一)1、自行换地无效裁决恢复返还2、未签土地承包合同打工回乡包地被驳3、擅自将转包的土地再次转包给第三人是否受国家法律保护?4、吉林省九台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裁定5、承包地“去留与否”有“前提条件”6、四川省蓬溪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关于高坪镇马家沟村二社梁敦光与梁敦刚土地承包纠纷的裁决书7、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汀罗镇前邵村村民委员会与邵云永、崔英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8、上诉人廖深华与被上诉人廖雄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9、海南省文昌市新桥镇昌美村委会牛岭经济社诉周金英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11、承包方有权收回代耕的土地12、承包方有权收回代耕的土地13、承包期内果园可以有偿转包14、一起罕见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15、项惠金诉福建省连城县朋口镇人民政府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案16、陈小猪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胜诉17、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责任由谁来承担18、“农转非”转出的土地承包权纠纷19、本案原告是否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20、从一起征用土地纠纷案看法律与习惯的冲突21、一场土地纠纷引出的十起官司22、陆兆如、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霞石村股份合作社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上诉案23、对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的分析思考自行换地无效裁决恢复返还发表日期:2004年6月21日出处:农民日报作者:张爱民日前,江苏省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依法对石淑华与张爱金等8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作出双方将互换的承包地恢复原状,予以返还的裁决。

1994年,石淑华作为家庭承包方与发包方本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取得了村西的东西长127米,南北宽14.2米,面积为2.62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且一直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2004年4月16日,县政府为石淑华补发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该证书载明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

后石淑华又取得0.51亩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两宗土地面积。

村委会土地承包协议范文书

村委会土地承包协议范文书

村委会土地承包协议范文书(一)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维护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强村集体为群众办事的物质保障,现经双方商议允许,以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乡村土地等资产承包管理实际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号文件规定拟定本承包合同书。

一、土地承包期限、承包费和付款方式甲方将把集体亩土地(机动地、红枣园、其他果园、开垦地、或者元)给乙方承包年,合计元(大写:元)乙方自愿承包,承包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准。

地上附着物:红枣树株、杨树棵、胡杨树棵、沙枣树棵、其他棵。

(以现场盘点数为准)土地座落位置:东:南:西:北:二、土地用途:乙方承包后,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对承包地进行农业生产经营,乙方不得从事非农业性生产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其他土地)的使用权每亩元,按照年承包费元, (大写: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照法律有关规定,有土地使用、收益自行分配、经营等权利。

2、乙方应在每年 1 月 10 日前向甲方交清本年度承包费。

若乙方能够提供正当理由并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的,村委会认为理由合理,可以适当延长交款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1 个月,乙方在延期的 1 个月之内仍不能交清承包费,甲方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承包经营,收回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作为合同自动失效终止合同。

若乙方不能提供正当理由并不按约定期限内交纳承包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收取当年的承包费外另收去当年承包费的 50%作为合同违约金。

3、乙方做好承包地上的附着物的管护工作。

在承包当年内需补栽的红枣树株,由甲方提供红枣苗,从第二年起需补栽的红枣苗由乙方承担负责补栽,补栽费用和管理费用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承包期限届满时无偿交给甲方。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青土资房发[2006]334号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青土资房发[2006]334号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青土资房发[2006]334号2006年8月14日)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施规划,从严控制村镇建设用地规模农村宅基地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地上建筑物建设必须按批准的规划要求实施。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尽量不占或少占农用地。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确需使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占用耕地的,区(市)及镇(街道办事处)应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占补平衡措施。

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集中建设村民住宅小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

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

本市中心城区和各区(市)城市建成区内,不再审批单户宅基地。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村村民,可以购买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他人多余的或者户口迁移到外地且不在本村居住村民的房屋。

双方应当到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赠与,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宅基地的审批应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不得滥设收费项目,增加农民负担。

土地承包案例分析

土地承包案例分析

土地承包案例分析案例1:自行换地无效裁决恢复返还日前,江苏省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依法对石淑华与张爱金等8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作出双方将互换的承包地恢复原状,予以返还的裁决。

1994年,石淑华作为家庭承包方与发包方本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取得了村西的东西长127米,南北宽14.2米,面积为2.62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且一直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2004年4月16日,县政府为石淑华补发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该证书载明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

后石淑华又取得0.51亩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两宗土地面积。

2003年7月,石淑华与张爱金等8人自行达成口头协议,将位于该村西石淑华正在经营的3.13亩承包地一贯制,准备用于包括石淑华在内的9户建房所用,后未能办妥建房手续。

并且,石与张等8户达成的口头协议,未经村委会同意并报发包方备案。

但协议达成后,张爱多等8户农民在石淑华的土地上进行了生产经营。

石淑华要求返还自己的承包地,并赔偿损失300元未果,遂申请至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

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庭经过审理该案,查明上述事实后认为,石淑华对依法取得的3.13亩承包地拥有合法经营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石淑华与张爱金等8户农民以口头方式地进行承包地互换,其互换目的在于改变土地承包用途,其流转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该协议为无效协议。

申请人石淑华虽然有权主张自己合法承包经营权,但其作为意向建房9户人之一,自身亦有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

张爱金等人无权占有或强迫他人合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占有、使用的该承包地应依法恢复原状,予以返还。

为此,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依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规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于裁决书生效后七日内,将与申请人互换的承包地恢复原状予以返还,申请人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案例2:未签土地承包合同打工回乡包地被驳因外出打工,两农民在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未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今年二人回到家乡要求继续承包土地未果,遂将各自所在村的村委会告上法庭。

农村个人土地承包合同参考范文(5篇)

农村个人土地承包合同参考范文(5篇)

农村个人土地承包合同参考范文甲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现将甲方农村土地向乙方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信守。

一、土地基本情况该块土地位于县乡村队,位置地名:_____,东西长米,东至,西至,南北长米,南至,北至,土地面积:亩。

二、承包期限、租金及支付办法1、期限年,从年至年。

2、租金:粮食斤/亩.年/现金元/亩.年,合计:粮食斤.年/现金元.年。

3、租金缴纳方式:于每年阳历____月____日前根据双方约定缴纳粮食/现金按年一次性足额缴纳。

三、双方权责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租金按年向乙方收取,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向乙方随意增加/减少租金。

2、如遇地震、旱灾、冰雹等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经济受损时,承包租金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3、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现场划定土地界线,甲方向乙方对该块承包土地界线进行交底。

4、承包期限内,乙方有责任对该块土地进行界线管理,不得由他人抢占,如遇地界纠纷及时向甲方反馈情况,由甲方协商处理。

5、承包期内如乙方原因无意向承包时,应在每年秋收春耕前向甲方提出请求,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与他人承包事宜,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出退包请求,导致该块土地荒耕,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一年的粮食/租金。

6、承包期限内如乙方未按时交纳或未足额缴纳租金的行为,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收回租赁土地。

7、承包期内如遇国家矿产资源开发或国家征收时,地上附着物赔偿属乙方所有,其他赔偿属甲方所有。

8、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协商承包事宜并续签承包合同。

9、承包期满乙方无意向续租,如数交还该块土地,并保证土地地界清楚,如有土地被抢占或缺损,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按照农村土地赔偿标准给予赔偿。

四、违约责任1、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024年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2024年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签订地点: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科学开发利用农村荒芜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价值,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用途,承包方式为非家庭承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三)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_____‰(千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超过30日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承包金总金额的_____%(百分之_____)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二) 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承包土地用途,甲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用途,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如乙方未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整改、恢复合同约定土地用途,或因不合理使用土地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该土地和地上物,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还应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2024年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பைடு நூலகம்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2024年土地种植租赁合同参考样本(4篇)

2024年土地种植租赁合同参考样本(4篇)

2024年土地种植租赁合同参考样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与村民协商,村民们都同意将自己所有的二轮承包田(两补资金仍由农户享受)租给乙方,用于蔬菜的种植。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自愿将位于刘河镇曹庙村四组农户村委会旁的二轮延包田30亩农承租给乙方使用。

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1.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

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三年,自_____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380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11400元。

2.每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所有权。

3.所种植的项目如有国家的优惠政策归乙方享受。

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5.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转租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王泽沛、赵尚英二审行政裁定书

王泽沛、赵尚英二审行政裁定书

王泽沛、赵尚英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登记【审理法院】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24【案件字号】(2021)黔27行终5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夏永刘玉冰冉玲【审理法官】夏永刘玉冰冉玲【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王泽沛;赵尚英;福泉市人民政府【当事人】王泽沛赵尚英福泉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王泽沛赵尚英【当事人-公司】福泉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李文远贵州望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文远贵州望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文远【代理律所】贵州望江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泽沛;赵尚英【被告】福泉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根据2009年8月27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第三人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本院查明,骆天华系一审第三人骆明权之祖父,一审查明骆天华系骆明权之父错误;二审查明的其余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2009年8月27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及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的规定,我国的土地承包有两种方式,家庭承包及其他方式承包,只有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才能以其他方式进行承包,承包经营权应当通过承包人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生效后方可取得。

杜沈永、杜兴之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杜沈永、杜兴之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杜沈永、杜兴之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01【案件字号】(2020)皖11民终164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夏根贺斌张立涛【审理法官】夏根贺斌张立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杜沈永;杜兴之【当事人】杜沈永杜兴之【当事人-个人】杜沈永杜兴之【代理律师/律所】王庆学安徽曲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庆学安徽曲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庆学【代理律所】安徽曲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杜沈永【被告】杜兴之【本院观点】根据双方诉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焦点是:杜沈永堆放红砖等建筑材料的土地是否为杜兴之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河南旱地"承包地范围内。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侵权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新证据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双方诉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焦点是:杜沈永堆放红砖等建筑材料的土地是否为杜兴之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河南旱地"承包地范围内。

本案中,杜沈永上诉称一审未查清杜兴之承包的“河南旱地"四至范围。

经审查,从2016年杜兴之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河南旱地"四至界限(东:房屋,西:房屋,南:房屋,北:集体土地)看,本身四至界限就不清楚、明确,后新建村委会在杜兴之承包经营权证上对“河南旱地"四至明确:…北:集体土地(杜沈永家),此与杜永进户2008年土地承包经营权上“河南旱地"四至:北:杜沈勇(永)相一致。

虽然新建村委会与定远县农业农村局出具情况说明对新建村委会在杜兴之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变更(手写盖章)“河南旱地"四至范围行为效力予以否认,但仅认为变更程序不符合规定,并未对已明确的四至范围予以否定。

二审中,杜沈永虽称其堆放建筑材料在村里给其宅基地上,但未举证证明在其宅基地范围内,也未举证对其堆放建筑材料的土地享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发包方和承包方【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方】

土地发包方和承包方【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方】

土地发包方和承包方【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当前土地承包工作中,尚有“谁是农村土地的发包方”的争论。

我们下到农村,查阅农户按照国家政策签订的《土地承包书》时发现上面载明的“发包方”差不多都是村民委员会。

尽管国家相关法规对村委会的职权范围已作界定,但仍有一些村委会在有意或无意中扩大其“发包方”的权利,模糊或曲解“发包方“的概念,随意处分或侵占不属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由此而来的纠纷层出不穷、令人堪忧。

究竟谁是农村承包合同的真正发包方,本人从以下几方面探讨认为:一、从历史追溯。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体制是从原计划经济体制中的“生产队”嬗变而来的。

生产队作为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原则下的基本核算单位,其前身经历了农村土地的社会主义改造、三包四固定、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等历史进程。

实行“以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建立在原生产队的基础上的。

此后的一系列“稳定政策”都离不开这一基础。

全国大部分地区于1981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由于受“左”的思想的束缚,这项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只好“摸着石头过河”。

国家没有提出这是一项“长期不变的、稳定的”经营政策。

当时为数不少的农民认为“政策”只是“一阵(政)一策”、是“暂时性的”。

社会上也盛传如“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等左倾言论。

包产到户的情形几乎是一夜分光,农民当时抱着的是边走边看的观望心理。

耕地、山林等基本生产资料的处分是“既均匀又粗放”。

“均匀”是采取“均田制”办法,耕地基本上是按人口平均摊分,人人有份。

在此前提下各生产队采取“队分作业组、组再分到户”、或协商或抽阄等办法和形式,最终把千山万壑的田土及山林分解到户。

“粗放”指的是这项“大分家”工程在伧促之中进行。

总体而言有失草率,现在很难找到留存“分家”的文字资料和记录。

甚至很多地块界限也只是大致上的“齐沟”、“齐坎”、“齐路”等模糊的标志物。

27年过去了,随着岁月的推移、人事的变迁,“大包干”后所遗留的问题纷至踏来、日趋凸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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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



青海省农牧厅印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
合同编号:字第号
甲方(出让方):
乡﹙镇﹚村组姓名。

乙方(受让方):
乡﹙镇、单位名称﹚村组姓名(或单位法定代表人)。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流转方式:甲方采用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亩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承包土地情况:
三、流转期限: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不得超过承包方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流转费:每亩每年元(或实物公斤),每年共计元(或实物公斤)。

五、流转费支付方式:每年的月日前,由乙方交付甲方元,分次付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2、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流转土地;
3、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转让方式除外);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农产品处置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2、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或服务。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流转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征占补偿标准,有权获得与乙方投入相应的补偿;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持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损毁流转土地,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3、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流转的土地: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属于甲方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三)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须提前个月通知另一方。

(五)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该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流转期内地上青苗、附着物等补偿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处理。

九、违约责任:
1、
2、
十、其他事项:
(一)流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可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和仲裁解决,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补充如下条款:
1、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2、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村委会、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报村委会备案。

如果是以转让方式流转,须事先经村委会批准同意后方可签订流转合同。

甲方签章: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联系电话:
村委会备案意见(盖章)
鉴证方签章:
鉴证经办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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