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医院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制度
医院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制度第一,不准吸烟。
医院是一个公共场所,吸烟会对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所以,医院应该设定严格的吸烟禁区,严禁任何人在医院内吸烟。
第二,不准随地吐痰。
随地吐痰不仅对卫生造成污染,还可能传播疾病。
医院作为一个公共场所,应该对随地吐痰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醒患者和访客尊重卫生。
第三,不准乱扔垃圾。
医院的垃圾产量大,如果乱扔垃圾,不仅会影响医院环境,还会增加环境清洁的成本。
所以,医院应当设立垃圾分类回收箱,提醒患者和医护人员正确处理垃圾。
第四,不准随地大小便。
大小便与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密切相关,医院应该设立足够的卫生间,并提供合适的卫生设施,以方便患者和医护人员进行卫生处理。
第五,不准乱涂乱画。
乱涂乱画不仅会影响医院的整体形象,还会使患者和医护人员对医院的卫生环境产生不满,从而影响医院的治疗效果。
所以,医院应该加强室内环境的管理,并设置提示标语,提醒患者和医护人员不要乱涂乱画。
第六,不准乱停乱放。
乱停乱放的现象给医院内部的交通和医疗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
所以,医院应该设立专门的停车位,并设置合理的停车规定,引导患者和医护人员有序停放车辆。
第七,不准饮食过度浪费。
饮食浪费不仅浪费资源,还会造成环境污染。
医院应该推广餐后不浪费的理念,减少饮食浪费的现象。
第八,不准乱开乱关医疗设备。
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是医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医院应该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防止乱开乱关医疗设备,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不准泄露患者隐私。
医院应该严守患者隐私的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相关医疗记录。
同时,医院应该加强对员工的隐私保护意识教育,确保个人隐私的安全。
以上是医院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制度的内容,通过执行这一制度,可有效改善医院的卫生环境,提高医院工作效率和患者满意度。
九不准内容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3年12月制定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要求:各科室医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以上“九不准”内容,并认真执行。
2013年12月31日。
医德医风-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医疗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 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 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 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 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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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准违规收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 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 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 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者 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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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 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 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 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 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 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接下页……)
建议财务科,修订2010年4月1日下发的《关于接受捐赠财物的 管理办法》(柳妇幼字【2010】19号文)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 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疗卫 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 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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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不准收受回扣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 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 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 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 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例:接受/参加~后,不能客观进行药品、试剂和设备评价,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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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 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 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简述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内容
简述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内容1 不准以权谋私医疗卫生工作中,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处罚等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不得收受财物,或者利益性交易。
2 不准违反诊疗规范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诊疗规范,不允许非法或者超过权限行为。
同时,对影响病人权益和病人健康的行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3 不准推诿扯皮医护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绝不允许敷衍塞责、推卸责任。
对于病人的疑惑和问题,应当耐心解答,提供详尽的病情分析和治疗建议。
4 不准搞特殊化医护人员要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每一位病人都不能有差别对待。
不论贫富、地位高低,都应根据病情提供最适合的治疗及护理。
5 不准强行推销商品、服务医护人员不能利用职务之便,向病人或病人家属强行推销商品和服务,任何的收费行为必须公开透明,并和病人或家属达成一致。
6 不准行贿受贿严禁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涉及到的贿赂行为,无论是行贿或者受贿,均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严惩。
7 不准包庇纵容对于医疗卫生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上级部门和工作人员不能纵容或者包庇,应当及时查处,确保病人的合法权益。
8 不准虚假宣传医疗卫生工作中,不许进行误导病人或者社会公众的虚假宣传行为,所有的医疗广告必须真实,不得有欺诈、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9 不准玩忽职守医疗卫生工作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医护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有任何玩忽职守、草率行事的行为。
以上就是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的九不准。
如有违反,一方面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另一方面也会降低医疗机构的形象和公众信任度,对整个社会形象产生不良影响。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是一个涉及广泛的领域,为了加强行风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
在这方面,我提出以下“九不准”作为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第一,不准搞“非法诊疗”。
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医疗工作,不得擅自扩大医疗服务项目或擅自开展与医疗无关的非法活动。
第二,不准违法乱纪。
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德医风,不得参与医疗腐败、虚报、涉黑涉恶等违法乱纪行为,并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
第三,不准推诿扯皮。
医务人员要提升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不得推诿扯皮,对待患者要有责任心和耐心。
第四,不准随意涨价。
医务人员要遵守医疗服务定价政策,不得在不合理的范围内涨价,确保医疗价格合理、公平,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五,不准收受回扣。
医务人员要坚决杜绝收受回扣的行为,不得与厂家、药商合谋谋取私利,确保医疗工作的公正、公平。
第六,不准无故挂号。
医务人员要加强对挂号制度的管理,不得擅自将患者挂号延后或取消预约,保证患者的就医权益。
第七,不准虚假宣传。
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宣传规定,不得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内容,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准确的医疗信息。
第八,不准乱开药品。
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指南和临床规范开展诊疗工作,不得滥开药品或滥用药物,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九,不准违规行医。
医务人员要遵守医疗规范,严格按照科学、规范的医疗流程开展工作,不得进行违规行医行为,确保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主要是通过约束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医疗服务流程,优化医疗卫生行业的工作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解决机制,为患者提供便捷的投诉和举报渠道,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在推行“九不准”的过程中,我建议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大对医疗行风建设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考核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同时,也需要加强医院管理和服务能力,提高医院环境和设施的配备,为医务人员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
2023年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总结
2023年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总结一、不准怠慢病人,严禁对患者进行歧视和不尊重行为。
医务人员要注重患者的隐私和尊严,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并积极倾听患者的需求和意见,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关怀。
二、不准搞虚假宣传,严禁出现虚构疗效的广告和宣传材料。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坚守职业道德,不得夸大手术和治疗效果,不得以虚假宣传误导患者和社会公众。
三、不准滥用权力,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等行为。
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确保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和使用。
四、不准随意涨价,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通过不合理的价格调整获取不正当利益。
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定价,加强价格监管,保持医疗服务的合理价格,防止医疗费用过高给患者造成负担。
五、不准拒诊急诊,严禁医务人员对急诊病人进行排斥或拒绝接收。
医疗机构要保证急诊医疗服务的正常进行,加强急诊科室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抢救和处理急重症的能力。
六、不准乱开检查检验,请严禁医务人员乱开乱检,盲目开药。
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疾病诊断和治疗规范,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考核,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对患者的不必要检查和治疗。
七、不准滥用抗生素,严禁医务人员滥用抗生素造成抗药性增强。
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抗生素的管理和使用,推行合理用药,提高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降低抗生素滥用的风险。
八、不准大手术轻用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充分考虑手术的必要性和风险,选择合适的手术方式和治疗方法,避免过度治疗和滥用手术。
九、不准违法违规开展科研和临床试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依法开展科研和临床试验,严格遵守研究伦理和法律法规,保护病人权益和人身安全。
总之,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必须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约束和监督,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机制,推行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提高医务人员的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这不仅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也是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
九不准
“九不准”包括: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八、不准收受回扣;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
[1]2013年12月26日国家卫计委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以下简称“九不准”)。
卫计委同时发出通知,将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1]详解编辑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2024年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总结
2024年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总结
1. 不准违反医疗伦理:医务人员不得从中牟利,不得违背患者利益,不得泄露患者隐私等,保持医务人员的高尚职业道德。
2. 不准滥用权力:医务人员不得滥用职务权力,不得给予与患者身份、财产无关的特殊待遇,不得索要或接受患者的回扣等。
3. 不准拒绝救治:医务人员不得拒绝急救和抢救工作,不得将自己的个人喜好和偏见影响对患者的诊疗和救治。
4. 不准虚假宣传: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准发布虚假医疗信息,不得误导患者或公众。
5. 不准擅自开展未经批准的医疗行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擅自开展未经批准的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
6. 不准隐瞒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必须及时如实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不准隐瞒、歪曲、掩盖医疗事故,保障患者权益和医疗安全。
7. 不准弄虚作假:医务人员不得伪造医疗记录、信息等,不准弄虚作假以追求个人或机构的利益。
8. 不准谩骂伤患者:医务人员不得对患者进行侮辱、谩骂等不尊重行为,保持良好的沟通与理解,体现人文关怀。
9. 不准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管理规定,促进医院和工作秩序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内容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1. 引言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话题,为了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九不准作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的基本准则,被提出并广泛传播。
本文将深入探讨九不准的具体内容,并提出个人观点和理解。
2. 不准“以药品、检查、治疗项目投机倒把”。
在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中,医务人员不得以谋取私利的目的,滥用处方、过度开药等行为。
应当严格遵循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确保患者的切实利益。
3. 不准“以药品回扣、检查提成、开药提成换取私利”。
医务人员不得利用自身地位便利谋取个人私利,应当以公正、客观、真实的态度对待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4. 不准“以冗长检查、多余治疗获取私利”。
医务人员不得进行无谓的检查和治疗,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进行科学诊断和治疗,避免过度医疗,减少患者的经济负担。
5. 不准“以虚假诊疗欺骗患者”。
医务人员不得故意隐瞒病情、夸大治疗效果,应当向患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医疗信息,维护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6. 不准“以变相收费、虚高收费谋取私利”。
医务人员不得利用各种手段变相收费,应当公开、合理地对待医疗费用,做到公平、公正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7. 不准“以种种不当理由难为患者”。
医务人员不得以各种借口对患者不当待遇,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提供周到、细心的医疗服务。
8. 不准“以转院(转诊)牟私利”。
医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进行转院或者转诊,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和需求进行合理安排和协调,保障患者的权益。
9. 不准“以不正当理由拖延为患者服务”。
医务人员不得因为私人原因或者其他不正当理由拖延为患者服务,应当尽职尽责,全力以赴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总结与展望九不准作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的基本准则,对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九不准得到切实贯彻执行。
医务人员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12.26•【文号】国卫办发[2013]49号•【施行日期】2013.1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反不正当竞争正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各医疗卫生机构:近期,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明确要求“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严肃纪律,明确要求,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以下简称“九不准”)。
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认真学习讨论,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
通过编辑学习手册、开展集中培训、举行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迅速传达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在全行业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热潮,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
要强化对“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的宣传,曝光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觉行为。
二、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医疗卫生行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研究制订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
医疗行业九不准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
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一、不准收受回扣。
医疗卫生行业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不应该成为牟利的工具。
医务人员不得收取患者的回扣,确保医疗服务的公平公正。
二、不准滥用医疗药品。
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药品时,应该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合理用药,不得滥开处方或使用不必要的药品,避免浪费资源和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
三、不准擅自停药。
医务人员在治疗患者时,不得擅自停药或调整药物剂量,应该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确保患者的疾病能够稳定控制。
四、不准乱开检查。
医务人员在开具检查项目时,应该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检查,不得滥开检查项目或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检查费用。
五、不准推诿责任。
医务人员在承担医疗责任时,应该勇于承担责任,不得推诿责任或将责任推给其他人,确保患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六、不准随意涨价。
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定价,不得随意涨价或以各种名义收取额外费用,确保患者的财产权益不受损害。
七、不准违规医疗操作。
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操作时,应该遵守规范、科学、安全的操作流程,不得违规操作或损害患者的身体健康。
八、不准滥用处方权。
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时,应该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开药,不得滥开处方或以药品回扣等方式牟取不正当利益。
九、不准保健品乱象。
医务人员不得在医疗过程中推销保健品,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违规的保健品销售行为。
以上是对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详细说明。
通过推行这九种不准,可以有效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医疗行业的协调发展。
在落实九不准的同时,还需要强化监管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构建良好的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体系,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的健康发展。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具体内容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具体内容1.不准收受红包:医务人员不能接受病人或病人家属的任何形式的红包,包括现金、礼物、消费卡等。
红包的存在容易引发腐败问题,影响医务人员的公正与专业。
2.不准索取回扣:医务人员不得以各种名义索要医药企业、药商等提供的回扣。
回扣是一种违法行为,容易导致医务人员偏袒一些产品,影响药品选择的公正性与病人权益。
3.不准违规就医:医务人员不得帮助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违规就医。
违规就医会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增加正常患者的等待时间,破坏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
4.不准滥开药方:医务人员不得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滥开药方。
开药过多会导致药物浪费,对患者的身体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同时也增加了药物费用。
5.不准随意开药:医务人员不得根据医药代表或患者的要求随意开药。
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医学需要开具合理的药物。
6.不准虚报病情:医务人员不得夸大或虚报患者的病情。
虚报病情会导致医疗费用的增加,同时也对患者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误导。
7.不准推销保健品:医务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患者推销保健品。
保健品的推销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同时也可能存在不合理的宣传和营销手段。
8.不准泄露病人隐私:医务人员不得泄露病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保护病人隐私是医疗卫生工作的基本原则,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权利。
9.不准抢救病人:医务人员不得因个人利益或其他原因而抢救病人。
医务人员应坚守职业道德,根据病人的病情和自身能力进行适当的救治,不能对病情严重的患者故意拖延或不予救治。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是针对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执业规范和工作作风提出的要求,旨在促进医疗卫生领域的公正、廉洁、科学和个人隐私权的保护,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患者的合理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是当前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一个迫切需求。
行风建设涉及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工作态度等方面,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关键。
为此,制定了九不准的原则,即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不能有不敬、不恭、不和、不顺、不助、不扬、不求、不争、不算计的行为。
本文将详细介绍九不准的内容,并说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的意义。
第一,不敬。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要对患者和同事恭敬有礼,不得有不敬的言行。
尊重患者的选择和隐私,不以身份、地位或疾病轻视患者,不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精神压力。
第二,不恭。
医务人员要尊重患者的意愿和权益,不得对患者产生歧视、嘲笑或冷漠态度。
对待患者的家属和同事,也要保持友善和谦虚的态度,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三,不和。
医务人员要加强团队合作,不得故意制造矛盾和摩擦。
在与患者和家属的沟通中,要注重语言表达和沟通技巧,以和谐的态度解决问题。
第四,不顺。
医务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领导安排,不得怠工懒散、敷衍塞责。
要主动跟进患者病情变化,积极配合其他科室和药品检测,保证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第六,不扬。
医务人员要保守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擅自泄露患者的病情和诊断结果。
同时,不得发布不实言论和谣言,维护正常的医患关系。
第七,不求。
医务人员要勤学苦练,不断提高自己的医疗水平和专业素养。
不以工作的繁忙为借口,放松学习和培训,不断追求进步。
第八,不争。
医务人员要坚守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不参与医疗纠纷和求医纠纷,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
第九,不算计。
医务人员要诚信对待患者和同事,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
不以患者为牺牲品,不追求低廉的利润。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的意义重大。
首先,良好的行风建设能够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医务人员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能够提高医疗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同时,良好的医疗卫生行风也能够增加患者和家属的满意度,提高医疗服务品质。
2024年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总结
2024年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总结一、不准明显违背医疗伦理道德医疗工作者应坚守职业道德,秉持救死扶伤的宗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色交易、索贿受贿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疗行业的廉洁和正直。
二、不准擅自泄露患者隐私医疗人员应保护患者个人隐私,不得私自暴露、泄露患者的病情、病史、检查结果等敏感信息,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权的保护。
三、不准漠视患者权益医疗工作者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知情同意权,不得强迫患者进行无必要的检查和治疗,不得损害患者的权益和利益。
四、不准乱开药医疗人员应按照规定合理开具药品处方,不得滥用处方权力,不得开具虚假处方、超范围处方、超量处方,确保用药的安全和合理性。
五、不准妨碍医疗秩序医疗工作者应遵守医疗纪律,不得无故推诿、延误患者就诊,不得无理取闹滋扰医疗秩序,确保患者能够及时、有序地得到医疗服务。
六、不准无视医疗规范医疗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医疗规范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不得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和药品,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七、不准故意编造医疗记录医疗工作者应如实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过程和效果,不得故意夸大病情、虚假诊断、伪造治疗记录,确保医疗行为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八、不准违反医疗安全要求医疗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操作安全规程,不得违反操作规定和要求,不得因为马虎大意或敷衍塞责而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医疗的安全和可靠。
九、不准不负责任的医疗行为医疗工作者应尽职尽责,不得敷衍塞责、违背治疗原则,不得对患者推诿扯皮,确保医疗过程的专业性和质量。
在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的过程中,上述九不准应成为医疗从业人员的底线要求,医疗机构应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医疗纪律制度和举报机制,加强对医疗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医疗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意识,共同推动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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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以下“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严禁医疗卫
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
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
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切实加强对上述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对违反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邢台县龙泉寺乡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