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镇中心校主题活动之3—“最美教师“评选方案””复习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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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镇中心学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努力营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育人氛围,以传递正能量,凝聚主旋律,经洪山镇中心学校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最美教师”评选活动,中心学校树立、宣传一批典型的高素质教师楷模,对他们奉献教育的情怀给予表彰和鼓励,为广大教师树立起身边的榜样,努力建设“才正、品高、人和、德美、绩优”的教师队伍,大力弘扬全镇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的崇高师德风尚。
二、参评对象
全镇中小学(园)在编在岗教师(含夕阳红支教人员)。
三、评选名额
1.各校根据教师数评选出40%的校级“最美教师”。
2.中心学校从各校推荐出校级“最美教师”中评选60名镇级“最美教师”。
四、评选标准
1.为人师表,能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
以身作则;关心集体,能团结协作,有较好的合作意识。
2.爱岗敬业,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能注重学生品德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效果良好,业绩突出。在学生及家长中享有较高威信。
3.事迹典型、有代表性,能展现洪山教育人倾心教育,于平凡、平静、平常之中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风采。
4.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修养。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具有大局观念,具有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勇于承担教育教学重任,服从组织安排,人际关系和谐;甘于奉献,化苦为乐,关爱学生,深受学生的崇敬和爱戴,得到各级领导的认可和赏识。
5.具有勤学的精神和丰富的知识。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课堂教学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积累较多的教育学生的典型事例,堪称学生的良师益友.
6.具有研究的意识和先进的理念。主动参加学科交流活动,积极进行教育科研试验和探究,师生关系融洽,课堂气氛活跃,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教师既是知识的传播者,又是学生人生的引路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成长目标,为学生的终生发展服务。
7.具有文雅的举止和阳光的心态。教师要举止文明,言行高雅,习惯良好,堪称学生的表率。具有乐观向上的心态,
用微笑面对生活和困难,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时时处处树立教师自身和学校的形象。
8.具有出色的智慧和育人的艺术。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积极思考,主动发展,善于把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凝成智慧的金钥匙,用高超的育人艺术开启每个学生的心智,促进学生成功成才,努力践行着“为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负责”的教育教学理念。
9.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具有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参评:
(1)最有爱心之美;(关心学生,富有大爱、乐于奉献,钟情教育,能为学生的终生发展奠基。)
(2)最富管理之美;(班级管理有方,德育工作突出,工作扎实有效,班级管理有特色。)
(3)最勤学习之美;(博览群书,善于学习,不断思考,学用结合,能将所学用于教学中。)
(4)最佳教改之美;(敢于展示,敢于创新,在镇及学校的课堂教学上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最具人气之美;(有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积极、热心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具有很好的亲和力,团结同志、心胸宽广、集体观念较强,乐于付出)
(6)最佳才艺之美;(才艺出众,富有特长,在学校的相关活动开展中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
(7)最有孝心之美;(敬老、爱老、富有爱心,团结同志,尊重他人,深受大家赞赏。)
(8)最具奉献之美;(乐业敬业,默默无闻,任劳任怨,朴素实干。)
(9)最具运动风采之美:富有朝气,热爱体育锻炼,积极引导学生树立运动健体、健康生活的理念。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最美教师”评选活动
1.教学过程中有体罚和或者变相体罚行为造成影响的;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乱收费的;
2.班级管理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违反规范办学行为,有违师德形象的;
4.推诿学校的工作安排,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者不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
5.经常请假、迟到、早退,有旷课、旷职现象的;
6.与同事关系紧张,与家庭关系紧张,影响教师队伍声誉的。
7.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
五、评选程序
(一)校级自评(2017.9.15—2017.11.15)
各校根据教师数的多少评选出不少于40%的校级“最美教师”,各校结合实际制定评选方案。
(二)中心学校复评
1.报名推荐:11月20日前,各校根据评选标准,按照中心学校分配的指标推荐“最美教师”人选。被推荐者需填写“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申报表、事迹材料(见附件),将材料报中心学校办公室。
2.初选审查:11月20日-12月10日,活动评审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到校、入班进行座谈、审核,确定“最美教师”候选人共60名。
3.评选公示:12月10日-12月25日,评审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候选人进行考评,以所在学校教师直接考核打分占30%;抽取所任教班级的学生或家长代表考核打分占30%,评审小组考核打分占40%的比例计入总分,各项投票得分折合后,高于85分的确定为“最美教师”,公示无异议后印发获奖名单。
4.表彰奖励:举行年度先进人物颁奖仪式,为当选镇级“最美教师”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奖品等。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成立“最美教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云友副组长:刘玉军
成员:李靖、孙恒严、唐强、祝先淼李云山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玉军主任负责本次
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最美教师”活动是我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优秀教师团队、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校要高度重视,由校长和所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期间各校要大力宣传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意义,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推荐、评选、学习“最美教师”活动中来,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3.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校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等现象,要真正把德能兼备的“最美教师”推荐出来。
4.各校注意积累、保存“最美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日常材料(图片、音像及日常考评材料等),作为宣传、表彰时的展示材料所用。
5.综合各方面测评结果,获评人员作为评先、评优的参考条件,并从中确定推选出若干名教育系统后备培养人才。
附件:洪山中心学校“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推荐表
太和县洪山中心学校
2017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