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第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五条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安全设计文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保证设计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各相关单位应当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共同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条建设单位在项目申报阶段,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安全生产评估报告,确保项目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工程安全因素,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管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检查和指导。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篇)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篇)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6篇)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1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4篇)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安全可靠,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和避免施工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
二、安全生产责任1. 项目经理担负着全面负责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确保项目的安全施工,做好安全管理、防护工作。
2. 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负责协调和组织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3.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同时,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安全管理小组成员都应按时参加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任何人在不具备相关安全培训证书的情况下,不得参与施工作业。
三、施工现场安全要求1. 施工现场应布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如“注意危险”、“禁止通行”、“安全帽区域”等等。
2. 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设立专门的卫生保洁人员,定期清理施工现场,清除垃圾和杂物,防止施工过程中的跌倒和滑倒事故的发生。
3. 安全设备要经过检测和验收,确保其正常使用。
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网、防护围挡、安全帽、安全带等。
4. 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设施和人员,以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进行演练和训练,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四、安全操作要求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严禁无证上岗和违规操作。
2. 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维护和保养都必须有专职人员进行操作,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范。
3. 施工过程中,必须携带安全装备,并按照规定正确使用。
特殊情况下,需要进入危险区域进行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特殊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隔离措施,确保施工区域与公众区域的分离,并防止施工过程中的交通事故。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建设工程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第四条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各环节的责任和措施。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确定安全设计要求,并结合建设项目特点进行设计。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制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建设工程中的主要施工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条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和警示标识,保障人员的安全。
第十一条对于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变更等重要工程文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风险,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或者生产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任单位应当立即组织处置,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综合评价其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并出具相应的安全评价报告。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的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和指导,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铁路、公路、水利、交通、电力、矿山等各类工程。
第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应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承担全面领导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2.项目部安全员应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工作,监督检查工地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3.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和器材,保障职工的安全。
4.施工现场每日应进行安全生产例会,安全例会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主持,施工人员必须参加。
5.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7.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对工地上的安全设施、器材、人员进行台账管理,及时更新并保持完整。
2.每日进行施工现场日常巡检,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及时整改并报告项目经理或安全员。
3.建立安全生产救援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意外进行预案编制和演练,提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4.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出色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对存在违规和事故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惩罚。
5.建立安全生产投诉处理制度,对工程项目涉及的安全问题、纠纷和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协调。
6.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邀请第三方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7.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进行规范和标准化,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施工现场应设立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标明安全注意事项和禁止事项,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2.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确保职工的安全。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本制度制订。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二、组织机构1.项目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并组织实施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实现。
2.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各部门合作,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职工: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意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的安全生产。
2.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防护方案,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作业的安全可靠。
3.进行安全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4.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5.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工作,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四、监督检查1.每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每月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重点施工环节、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经验,分享教训,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奖惩机制1.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奖励,激励员工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严肃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确保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3.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激励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本制度。
3.本制度如有需要修改,需获得相关部门批准。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科学的管理制度能够提高项目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劳动人数众多,规模巨大,且工作环境复杂多变,安全生产的难度很大。
通过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建设工程的生产行为,对于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是非常重要的。
《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可证管理规定》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政府部门、有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规范,确立了一系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涉及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的监管制度有: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2.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4.政府安全监督检查制度、5.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7.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等;涉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有: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4.意外伤害保险制度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生命安全第一,必须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将安全放在工程建设的首位。
2.预防为主,加强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3.综合治理,采取多种手段、多个环节同时进行安全管理。
三、责任及职权1.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安全培训、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参加安全培训,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新进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参加安全教育。
2.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隐患排查与处理1.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2.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停止施工并上报相关部门。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建设过程中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施工、监理、设计、材料供应等相关单位。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制度(一)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依法接受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
(二)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保证能力。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
(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九条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一)工程施工前,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
(二)施工单位应建立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检查各级交底落实情况。
第十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应急救援制度(一)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二)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第十四条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一)建设单位应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用于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维护和更新。
(二)施工单位应按计划使用安全生产资金,不得挪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单位和人员,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
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的安全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全面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培训等工作。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确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设工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等各阶段,进行安全评估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确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人员都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报告并要求整改。
第四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对于因违反本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导致的安全事故,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责任人应当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确保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人员都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建设工程安全、优质、高效、环保。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四条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明确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设计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设计标准,进行工程设计,确保设计合理、安全。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施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依法实施监理,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八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情况。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十一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五、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第十四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事故调查。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应依法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
六、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篇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篇【第1篇】d建造平安生产管理制度一、施工平安控制1. 建造施工队必需有工程部、现场监理认可的《平安施工措施计划》后,方可开工。
2. 现场施工人员要经过三级平安教导,即项目经理部、施工作业队、班组的平安教导。
3. 电工、架子工、等特别工种必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举行复查。
4. 对查出的平安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光、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5. 必需把好平安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导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6. 施工现场平安设施必需齐全,符合国家及地方平安管理条例,施工设备经平安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平安检查1、日常性检查:主部门对施工队每周、每班次都应举行检查。
工程部、监理定期检查、抽查。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必需佩戴好平安帽,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平安带,施工人员工作服要穿着整齐,工作时光不得穿拖鞋,不准嬉闹、不准醺酒。
2、专业性检查:针对特别工种、特别设备、特别场所,如大风要着重检查防火、防爆,高温及下雨天气要防雷电、防暑、防洪、防触电,冬冷天要注重防寒、防冻。
3、要定期举行平安生产综合检查和遵章守纪的检查。
4、平安检查要查思想、查管理,主要查领导和职工对平安生产工作的熟悉,平安管理是否执行、平安技术是否交底、平安教导、平安措施、平安标识、操作规程、违规行为和平安记录。
5、查隐患、查整改,主要检查现场要符合平安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对提出的问题举行整改。
6、定期对平安生产举行评价和考核,落实奖罚制度。
三、平安措施1、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员教导,严格执行《平安生产规程》。
2、现场危急部位要有《平安标识》,夜间行人经过的坑、洞口旁边应设置围护栏及红灯示警。
3、料库、油库严禁吸烟,变压器旁悬挂"高压危急,请勿逼近'的警示牌。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5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有关责任主体和工程项目,健全完善以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1.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1.2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
1.3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1.4 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
1.5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6 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1.7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8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督促执行等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具有以下职责:1. 监督建筑工程各参与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2. 监督建筑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进行整改;3. 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违法行为;4. 对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5. 执行其他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第五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责1.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3.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本条例旨在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法律责任等措施,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本条例,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建设工程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同时,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国际竞争力,为我国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
2.建设工程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并纳入施工合同。
3.建设工程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4.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周边环境和人员安全。
5.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1.发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安全生产投入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设施的采购和更新;
(2)安全生产投入应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教育、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等需要;
(3)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应当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建筑工程l安全生产 五项制度
建筑工程l安全生产五项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建筑工程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最基本的制度之一。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责任制度应该从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个环节中贯穿始终,每一个参与者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项目负责人应该将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到位,对项目中的所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进行。
同时,需要建立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惩戒。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基础,其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活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该包括施工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多个方面。
其中,施工安全管理是最为重要的一环,施工单位应该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
另外,消防安全管理也是必不可少的,建筑工程项目应该设立合理的防火设施,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撤离。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和技能的重要手段。
建筑工程项目应该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应急预案等。
同时,还应该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安全培训课程,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建筑工程项目应该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项目中的各项安全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检查要有针对性,对重大危险源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同时,建立安全检查档案,保留检查记录和整改情况,以备日后查阅。
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度建筑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制度是在安全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地进行紧急处理的重要手段。
应急预案应该包括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应急处理人员及联系方式、应急救援资源等内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施工队长、施工工人等。
3.所有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的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二、责任与义务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和协调施工作业,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2.施工队长应负责组织施工工人的安全作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施工工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并积极参与相关安全教育培训。
4.所有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的相关人员应互相协作,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1.所有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的相关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特殊工种的安全要求。
2.建设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资源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培训课程、培训教材和安全教育设备等。
3.所有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的相关人员应通过相应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安全生产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立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方案,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报告。
2.施工现场应做好施工区域的划分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绳和防护网等。
4.所有施工材料应符合安全要求,特殊材料应经过合格检验和鉴定。
五、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1.施工现场应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并定期组织事故预演和应急演练。
3.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救援措施,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并尽快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
六、纪律与惩罚1.所有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的相关人员应遵守本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2.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应纪律进行惩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和解聘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是为保障建设工程安全和减少事故发生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组织架构: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架构,包括责任部门、职责和权限。
2.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3. 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
4. 安全生产培训:要求相关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操作。
5. 安全检查与监督: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机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6. 事故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应急预案和应急责任人,及时处置和处理各类事故。
7. 安全责任追究:明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造成事故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追究责任。
8. 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9. 经济奖惩制度:建立相应的经济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10. 风险评估和管理:对建设工程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和控制风险。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旨在加强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同时,还需要对该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对不合规的地方进行整改和改进。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范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工人安全与健康,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建设工程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是指在建设工程的全过程中,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和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建设项目。
第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
采取预先防范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责任明确,各负其责。
明确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
(三)科学管理,依法治理。
按照科学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四)保障措施,社会共治。
通过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共同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第六条政府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社会组织应积极参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发挥监督和协助的作用。
第八条建设工程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第九条建设工程项目的业主或项目单位应对工程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具体包括:(一)组织编制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各项职责和措施。
(四)选择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并与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五)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配备适当的安全保护用具。
(六)组织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七)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具体包括:(一)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经业主或项目单位批准后实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及社会的稳定和谐。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建立一套科学、完善、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要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要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使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施工员要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组织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日常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4、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要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班组长要对本班组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本班组的安全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领本班组人员安全作业。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措施。
1、新入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项目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等。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
4、对变换工种、复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1、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是指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为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并实施一系列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
这些基本制度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1.明确各级责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落实安全责任:各级管理人员要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建立终身追责制和奖惩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二、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1.安全评估论证:在工程开始前,进行安全评估论证,确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
2.定期检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三、建立安全培训制度1.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安全示范工地:建立安全示范工地,各施工单位学习示范工地的经验,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
四、建立事故报告制度1.事故报告要求:建立严格的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事故处理程序:明确事故处理程序,及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进行相应的警示教育。
五、建立安全监督制度1.监督检查机构:建立工程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监督检查措施:采取现场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六、建立应急预案制度1.应急预案编制: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紧急情况下的救援和应对措施,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能力,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是为了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作为支撑产业之一,其相关工程建设也越来越多。
然而,由于建筑工程的施工工艺复杂,变量多,所涉及的人员、材料、设备等多方面因素复杂,使得建设工程的安全风险大幅增加。
因此,为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改造、扩建等,也适用于与建筑工程有关的临时场所和相关生产活动。
3. 主要内容(1) 安全生产理念1.1 安全第一安全生产是首要任务,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以人为本,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1.2 预防为主在各个环节中“预防为主”的思想必须贯穿始终,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除所有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
1.3 统一领导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所有工程需建立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落实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2.1 安全管理人员建设工程中必须设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2.2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流程,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2.3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确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系统,对工程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2.4 安全生产监测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需要进行多方面的监测,包括现场设备监测、工作人员身体状况监测、安全环境监测等,确保施工中所有环节均得到实时监测和有效控制。
2.5 紧急措施制定相应的灾难预警方案,明确各种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影响范围,避免次生事故发生。
(3)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3.1 主要职责主管领导要认真贯彻施工安全生产内容,明确安全生产的主体职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分工表。
3.2 管理机制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要加大,将安全生产相关条例、规章制度具体落实到工作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执行管理,确保全过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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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为加强公司所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1.2、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意识。
1.3、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项目部1.4、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五、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组织宣传与实施。
第二章人员职责2.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技术总监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直接责任人,保证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在公司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各工程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管,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按时向公司技术总监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文件。
2.2、项目部经理作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对本项目部所属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收集有关安全生产的事例、图片,每月组织本项目部工作人员和所属工程的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3、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设安全监管员两名,负责对公司所属各工程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管,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
每一个项目部根据情况配备一致两名安全监管员,负责本项目部所属建设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施工单位应根据所承建的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大型工程、复杂工程、特殊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多位安全员,负责所施工楼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4、安全监管员、安全员应经过云南省建设委员会有关部门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并应定期参加云南建设委员会组织的培训。
项目部的安全监管员应配备一台数码相机,随时记录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的人与事。
第三章安全制度3.1安全检查制度3.1.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项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组一周不少于一次。
对特殊施工项目,烟囱、水塔、梁、基础、大型砼、预制构件吊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
3.1.2、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3.1.3、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
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3.1.4、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
3.2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3.2.1、进场施工机具必须有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或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否则不准入场。
3.2.2、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3.2.3、日常检查:机械设备每次运行都要进行逐点检查,主要由操作人员进行,可与日常保养结合起来,如果发现较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及时组织修理。
3.2.4、定期检查:由专业的维修工人负责,操作工人参与检查,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全面检查设备的性能及实际磨损程度,以确定修理的时间及修理的种类。
3.2.5、对于施工机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现场施工队建立维修组,全面负责各施工工地的机械设备的维修工作,对于技术复杂的大修理工作由专业的机修部门负责。
3.2.6、每次的检查情况及修理情况均应做好记录,并有检查或维修人员签字。
3.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3.1、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3.3.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规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
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工程处会同质安部门对新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为20学时。
职工“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内容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并附考试卷;3.3.3、特殊工种培训: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由培训中心(或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
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3.3.4、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3.3.5、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3.3.6、本制度由项目部实施,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3.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3.4.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对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签字。
3.4.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3.4.3、班组长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特点,做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书面记录。
3.4.4、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3.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3.5.1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3.5.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5.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1)、年满18周岁;(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茜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6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3.6.1防火制度的建立:(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数的10%;(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3.6.2消防器材的配备:(1)、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平米配备2只10升灭火器;(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米,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黄沙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等每25平米配备1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4)、24米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3.6.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直班巡逻;(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
但不得在高压架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制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8)、乙炔发射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9)、氧气瓶、乙炔发射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11)、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①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②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3.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还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条例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所在地县级以上任命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一直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给本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