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现存大量出土文物的属性界定及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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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博物馆文物收藏的规范建议解读

民族博物馆文物收藏的规范建议解读

民族博物馆文物收藏的规范建议解读在当今社会,民族博物馆作为传承和展示民族文化的重要场所,其文物收藏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文物不仅是历史的见证,更是民族文化的瑰宝,对于研究民族的发展历程、文化传承以及社会变迁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

然而,要做好民族博物馆的文物收藏工作,必须遵循一系列规范和建议,以确保文物的妥善保护、合理利用和有效传承。

首先,文物的来源必须合法合规。

这是民族博物馆进行文物收藏的首要原则。

任何非法获取、盗窃、走私或者未经授权的文物交易都是不被允许的。

博物馆应与相关的文物管理部门、执法机构以及文化遗产保护组织保持密切合作,共同打击文物犯罪,维护文物市场的正常秩序。

同时,对于民间捐赠的文物,也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鉴定,确保其来源合法,并且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在文物的鉴定与评估方面,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民族博物馆应组建一支由考古学家、历史学家、文物专家等组成的鉴定团队,对拟收藏的文物进行全面、深入的鉴定和评估。

鉴定过程中,要综合考虑文物的年代、材质、工艺、文化内涵等多个因素,以确定其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

对于一些难以鉴定的文物,可以邀请国内外知名的专家进行会诊,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文物的分类与编目也是收藏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分类要科学合理,便于管理和研究。

可以按照文物的质地、用途、文化属性等进行分类,如将文物分为陶瓷、书画、金属器、纺织品等类别。

编目则要详细准确,包括文物的名称、编号、来源、年代、尺寸、重量、保存状况等信息。

通过完善的分类与编目系统,能够快速准确地查找和调用文物,提高工作效率。

文物的保存环境对于其长久保存至关重要。

民族博物馆应配备先进的保存设施,如恒温恒湿的库房、防火防盗的设备、良好的通风系统等。

不同类型的文物对保存环境有不同的要求,例如书画类文物需要控制湿度,防止受潮发霉;金属类文物要注意防锈防腐蚀等。

因此,要根据文物的特点,提供个性化的保存条件。

中国民间收藏文物领域的现状

中国民间收藏文物领域的现状

中国民间收藏文物领域的现状、问题及出路张建国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要“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然而,由于现有文化管理体制的束缚,长期来在计划经济思维习惯的影响下,相当一批有话语权的文博界专家及其管理者,他们不思进取、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抱残守缺,不与时俱进,不深入实际,不深入群众,不深入研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古纸堆里打转转,有的热衷于在电视上亮相,用陈旧观念、陈旧信息、陈旧思维方法对待日新月异的文化发展新形势、新情况,传播错误理念、错误观点、错误判断,下意识地都在自觉不自觉地利用有利地位维护本利益群体的既得利益,对社会对人民群众造成了极大伤害。

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及到国家安全、国家形象、国家声誉、国家利益、国家发展后劲,以及国家在7000万收藏爱好者心目中的威望。

在这样一件涉及到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重大事件面前,全国各行各业中涌现出一大批酷爱中华文化的有识之士挺身而出,为了悍卫祖国文化尊严,为了全民族的根本利益,也为了恢复中华历史文化遗产的本来面目,与错误舆论、错误言行作了不懈地斗争,己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一、中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及问题中华五千年文明史证明,中华民族运用聪明才智创造了大量的具有历史性、艺术性、研究性价值的文化遗产,这些遗产承载了各个时期的科技、文化、民俗、资源、生产力等信息,是不可再生的人类宝贵财富。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现在不被保护,继续破坏、流失的事件比比皆是,请看事实: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估计,中国文物在全世界各国有1700万件,仅47个国家200多个博物馆统计,有中国文物164万件。

《南方人物周刊》报道,清末民初流失海外文物有1000万件,其中,国家一、二级文物达100余万件。

博物馆民俗文物的保护与利用分析

博物馆民俗文物的保护与利用分析

博物馆民俗文物的保护与利用分析
博物馆民俗文物的保护与利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民俗文物是我国丰富的文化遗
产之一,它们代表了我们祖先的智慧和创造力,承载着重要的历史和文化信息。

保护与利
用民俗文物既是一项重要的文化使命,也是一个重要的经济资源。

保护民俗文物是非常必要的。

民俗文物往往是非常脆弱的,它们容易受到时间、环境、人为因素等的破坏。

如果不加以保护,这些宝贵的文物将会逐渐消失,无法为后代传承。

博物馆应当采取措施对民俗文物进行有效的保护,包括建立专门的保护机构、加强文物的
防护和修复工作、加强文物的科技研究等。

只有通过科学管理和保护,我们才能让这些宝
贵的文物得到长久的保存。

在保护与利用民俗文物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缺乏专业的保护人才和资金支持,一些博物馆在保护民俗文物方面存在困难。

民俗文物的利用也需要在尊重文化遗产原
则的前提下进行,不能过度商业化和粗制滥造。

保护和利用民俗文物还需要加强法律和政
策的支持,加大对侵犯文物权益行为的惩罚力度。

博物馆民俗文物的保护与利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保护民俗文物既是对历史和文化的
尊重,也是对后代的责任。

利用民俗文物则可以促进文化传承和经济发展。

在进行保护与
利用时也需要注意平衡各种利益,确保民俗文物得到适当的保护和利用。

只有充分发挥博
物馆的作用,我们才能更好地传承和利用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

浅析文物保护与利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浅析文物保护与利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浅析文物保护与利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1. 引言1.1 文物保护与利用的意义文物保护与利用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传统文化,更重要的是它承载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记忆和文化基因。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是文化的载体,是民族的精神支柱。

通过文物的保护与利用,可以传承历史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激发民众的文化自信和自豪感。

文物保护与利用还可以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带动当地经济的繁荣。

许多古建筑、古文物等都具有很高的文化价值和旅游价值,能够吸引大量游客,形成一定的文化旅游经济效益。

文物的保护与利用也有助于拓展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发展。

文物保护与利用还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保护文物是保护社会记忆、树立社会价值观的重要途径,让人们更加珍惜传统文化,加强社会凝聚力和认同感。

文物利用的丰富多样也能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促进社会文化的繁荣发展。

文物保护与利用不仅仅关乎历史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更是促进文化传统的发展、社会经济的繁荣以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对文物保护与利用的重视将有助于推动国家文化事业的发展,提升国家软实力,增强国际影响力。

1.2 文物保护与利用存在的问题1. 缺乏专业人才:由于文物保护与利用需要具备历史学、考古学、文物修复等专业知识,但目前相关专业人才数量不足,导致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受到限制。

2. 资金匮乏:文物保护与利用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是目前政府财政预算有限,私人捐赠和社会资金也难以覆盖所有需要保护的文物项目,造成文物保护工作的难度增加。

3. 文物盗窃与非法流失:由于文物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市场价值,很多文物会遭到盗窃和非法流失,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4. 缺乏统一规范与标准: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缺乏统一的管理规范和标准,导致工作人员在实践中缺乏统一的指导,从而影响了文物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5. 公众意识不足:公众对文物保护与利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参与意识,使得文物保护工作难以开展和推进。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XX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Ts-XX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XX市文化局局长XXX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是一个民族和地区最可珍惜的宝贵财富。

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持我们的文化基础,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X X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广大文化文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解决。

一、XX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状XX地处金沙江、岷江汇合处,是长江正源的起点,有“万里长江第一城”的美誉。

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筠连县巡司镇拱猪洞发现了距今4万年的古人类臼齿化石,翠屏区、XX县等地发现的新石器时代石器,部分带有云贵高原史前文明特征,证明这里曾是古代文明交汇和融合的地方。

西汉高后六年(公元前182年),乂乂筑焚道城,迄今已有2180余年的历史。

同时,XX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有古语言文字、口述文学、传统民间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6大类,90多个项目,其中屏山县的“金江号子”、江安县的“竹簧工艺”、翠屏区的“面塑”和XX县的“小彩龙”等均有较高的知名度。

由于XX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众多,198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6年5月,市境内共保存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1000 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僰人悬棺、真武山古建筑群、夕佳山民居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3处(旧州塔、大观楼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4处(云南会馆、武庙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5处(北岩寺、叙府会馆等)。

另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处(翠屏区李庄镇),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处(江安县),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处(屏山县龙华镇),历史文化古街区1处(冠英街)。

文博单位共收藏有石器、铜器、陶器、字画等各类馆藏文物9222件。

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和保护对策

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和保护对策

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和保护对策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和城乡差距的逐渐拉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失传,对于保护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

本文将从现状和保护对策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现状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流量下降。

随着城市的繁荣,许多年轻人离开了农村迁居城市,导致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流量下降。

这意味着更少的人去学习和传承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加速了这些传统文化的流失。

2、传统文化缺乏保护机制。

与物质遗产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更难以保存和保护。

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保护机制,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危险,可能会被遗忘和丧失。

3、市场竞争、文化鄙视的冲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人,特别是年轻人,更容易接受新兴的流行文化,而忽视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

农民们也面临农业社会文化的冷落,野蛮的、排除异己的文化吸收和某些文人、官员或城市民的鄙视,这些都是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大挑战。

4、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被遗弃和破坏。

由于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负面影响,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破坏和废弃。

尤其是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情况下,许多传统文化面临被淘汰的危险,对文化的保存带来了巨大的难题。

二、保护对策为了保护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该积极推动传统文化的传承。

政府可以推出传承文化的活动和工程,增强人们的文化自信,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举办读书、演出、讲座等方式来传承和宣扬传统文化。

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法和现状,制订法律保护和维护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策和规章,建立专门的协会、机构和销售平道为保护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有利环境。

3、适度更新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

为了适应时代的要求和市场需求,在保留传统文化的同时,需要适当地更新和调整传统文化,使其更符合当今的审美和文化需求。

4、推广非物质文化学习教育。

应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习和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以便更好地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总之,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浅谈当前文物保护现状及对策

浅谈当前文物保护现状及对策

浅谈当前文物保护现状及对策浅谈当前文物保护现状及对策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当前文物保护的现状,以及现阶段文化保护方面的不足及亟待解决的问题,最后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文物保护政策建议一、当前文物保护现状及问题1.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周边环境遭受建设性大破坏在热衷关注经济发展、改善生活条件和崇尚现代建筑的今天,许多文物古迹、历史建筑或地段、世界文化遗产等在经济建设过程中遭到了无情的破坏,甚至在推土机的轰鸣中轰然倒塌,永远消失。

我国原有古代存留下来的城池约五千座,这些经历百年、千年沧桑的古城、古镇、古村落曾经拥有的古城墙、古城门、古城楼、古建筑数量之多、形式之丰富令世界为之震撼,而如今这一切在今人肤浅、缺乏文化素养的现代化建设中,在几年、几个月甚至几天内就被破坏、拆毁了。

导致这种种令人痛心疾首现象出现的根源就在于部分官员急功近利、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和GDP增长的政绩心理,就在于政府容忍开发商无知、反文化的掠夺式的开发。

实际上,保护与发展孰轻孰重这个问题是一个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必然面临的痛苦抉择,欧洲许多国家都曾经历过大破坏的阶段,但他们及时醒悟,及时立法,及时抢救,因此保留得多,保护得较好。

欧洲人是从意识、情感和制度等几个层面来维护历史的存在,因此,在欧洲不会有政府或官员去为了“政绩工程”而拆毁古建筑、毁坏古城风貌。

2.重建、恢复历史古迹以及“仿古”、“复古”之风盛行当前在历史建筑、文物古迹保护方面明显存在这样一个误区,即热衷于对古迹遗址的修复和重建,而忽视了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实物遗存的保护,从而降低了文化遗产的价值。

威尼斯《宪章》强调文物建筑修复时添加的部分必须保持整体的和谐一致,但又必须和原来的部分明显地区别。

禁止任何重建,这是历史古迹的保护都应遵循的原真性原则。

因此,任何随意地、不分界限地进行“复古”、“仿古”,都是不负责任的,是对历史的讹传。

对“已经不存在的东西,已被损坏,或早已湮没的建筑或构筑物”重新建造或按所谓的原样恢复,即使符合部分历史记载,但用现代的材料、工艺及施工方法再掺以现代人理解臆想的东西,建成的充其量称之为名胜,但决不是历史古迹,不具有文物价值。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与对策分析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与对策分析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与对策分析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由民间传统文化创造的、代表民族传统文化特征的文化现象和文化作品。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知识和实践技艺等方面的传统文化,是我国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和社会变革,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和消失的危险。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在需要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我们来分析一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数量庞大,但是受到的保护程度并不一致。

一些受到广泛重视和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京剧、昆曲、传统工艺等,在传承和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还有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一些地方性和民间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的保护程度较低,甚至已经濒临失传。

造成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失传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价值观的变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文化交流的增多,一些传统技艺和习俗逐渐被遗忘和淡化。

也有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的衰减和传承意识的淡薄,使得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得到有效的传承和保护。

针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所面临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来加以解决。

我们要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和保护。

在社会各界普遍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大背景下,应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保护好具有显著社会参与度和群众基础的非遗。

在加大资源投入的要实现与政府、社会、非遗实践者多方合作、多渠道合力的非遗资源开发。

要采取措施鼓励和培养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提高非遗传承人的技能水平和传承意识,培养一大批合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

要加大文化教育的力度,加强对非遗传承者的培训和引导。

我们还要大力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渠道。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推广,使更多的人了解和熟悉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强社会对非遗保护的认知和参与度。

文物保护与利用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文物保护与利用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文物保护与利用的现状与对策研究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与经济的迅猛增长,文物保护与利用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作为人类历史与文化的瑰宝,文物的保护与利用不仅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传承与发展,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文化自信与软实力。

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文物保护与利用依然面临许多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从文物保护的现状、文物利用的现状以及相关对策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来看文物保护的现状。

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但是实际执行的效果却存在很大的差距。

一方面,文物保护工作还存在着不少的漏洞和盲点,如保护力度不够、监管不够严格等。

另一方面,文物资源的保护工作也面临着人力不足、资金不足等问题,这导致许多文物在保护过程中存在被盗、被损坏的情况。

因此,我们亟需完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并加大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投入,提高保护力度和制度执行力,从而更好地确保文物的安全。

其次,我们来探讨文物利用的现状。

文物利用是文物保护的重要一环,它既能增加文物的价值,也可以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目前,我国文物利用的水平还比较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文物利用的理念还偏传统,很少有新颖与创意的文物利用方式。

其次是文物利用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很多文物利用项目都只是停留在单纯的旅游观光层面,无法真正发挥文物的价值。

此外,文物利用和保护往往存在矛盾,有些文物由于过度利用导致了一定程度的受损。

因此,我们需要更加注重创新理念和提高市场化水平,积极推动文物利用与保护的有机结合,通过有效的管理与运营,使文物得以更好地服务社会。

最后,我们来讨论一些相关的对策。

在文物保护方面,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落实,严厉打击文物犯罪行为,加大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投入力度。

同时,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的管理机构,加强监管与考核,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规范化与专业化。

在文物利用方面,应提升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物利用领域,推动文物利用从传统旅游观光向更多元化、创意化的方向发展。

文物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文物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文物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文物,是我们人类历史遗存中的瑰宝。

加强文物保护,对于研究历史,发掘深厚的文化底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保护文物不仅仅是把文物保护起来,更重要的是体现文物的价值,使之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文物“曾经辉煌,再现璀璨”。

怀远历史文化悠久,自元至正二十八年(1291年)建县以来,名人辈出,文化底蕴深厚。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县政协党组针对怀远县文物保护的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针对问题提出对策,现将我县文物保护调查情况介绍如下:一、怀远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怀远县文物管理所人员编制5名,现有工作人员4人,有建于80年代的办公室一间,简易库房2间。

为改善办公条件,在有关部门协调帮助下,现迁入怀远一中南校区“清留居”办公。

(一)文物保护工作现状近些年来,我县文物保护事业在各届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现已公布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处,馆藏文物7745件,其中国家一、二、三级文物共511件。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禹王宫、教会建筑旧址、常氏三王墓3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白乳泉、卞和洞、皇姑坟、杨应聘墓、关帝庙、卢公纪念碑、意大利天主教堂旧址(黑鬼子楼)、涡河一桥、桓氏墓、古城乡古城址、新四军淮上行署旧址、启母石、双崮堆遗址、龙王庙遗址、清明远将军常自懋墓、君王秦汉遗址及古银杏树16处。

国家一级文物5件,分别为:汉代“镂空玉雕”1件、新石器时代“兽面纹玉饰件”2件、汉代铜质“犁范”1件、战国金质“郢爰”1件;国家二级文物8件,分别是:明代绢本“董其昌行书中堂”、清代纸本“戴熙山水”、清代纸本“郑板桥竹画”、金代铜质“总领之印”、唐代铜质“莲生贵子镜”、新石器时代“玉镯”、汉代陶质“铺首罐”、汉代铜质“龟钮印”;国家三级文物有:战国“青铜剑”、汉代铜质“熏炉”等498件。

此外,民间文物收藏丰富。

这些馆藏文物的质量和数量在三县一市名列前茅,是皖北地区的文物大县。

“出土文物捐赠事件”向现行法律发起质疑

“出土文物捐赠事件”向现行法律发起质疑

“出土文物捐赠事件”向现行法律发起质疑2000年8月24日,“马家浜文化”的发源地――浙江嘉兴,发生了一起“合理不合法”的出土文物“捐赠”事件:27岁的青年农民俞星伟为支持筹建新的嘉兴博物馆,将自己多年收藏的496件史前文物“慷慨捐赠”。

当地媒体称其为“民间收藏家”,并以《精心收藏慷慨捐赠》为题进行了大篇幅的报道。

与民间的赞扬相反,审慎的文保部门却“依法”纠正,明确表示:俞星伟此举不属于“捐献”,而应视为“主动上缴”。

争议由此引发。

除了当地市级、省级媒体,《解放日报》、《文汇报》、上海电视台、《北京青年报》、《检察日报》、《羊城晚报》等众多新闻媒体相继参与,震动华东,波及全国。

争议的焦点集中在:承认“捐赠”即承认俞星伟“收藏”出土文物的行为“合法”;认定“上缴”即认定俞星伟“收购”出土文物的行为“非法”。

文保部门一方面承认俞星伟上缴文物“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值得肯定”,另一方面又表示俞星伟“此前多年收集、购买、占有出土文物的行为”违背了“现行法律”。

这种“好事不提倡”,违法追究又“于心不忍”的暧昧态度,将现行的《文物保护法》逼到了十分尴尬的境地。

“要么修改法律,要么依法追究”,“出土的不能收藏,传世的不能随便买卖,民间收藏死定了”。

社会的强烈反响,使关注这一事件的人们不得不对现行的《文物保护法》提出质疑:计划经济时期制定的《文物保护法》同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间收藏活动还相适应吗?《收藏》杂志不愧为中国内地民间收藏的代言人,从2000年第10期开始,组织展开了一场关于“民间收藏与法”的大讨论,意在“促生一个科学的、完备的关于民间收藏的法律法规体系”。

《收藏》此举,功莫大焉!随着嘉兴“出土文物捐赠事件”的沸沸扬扬,民间收藏家能否收藏“出土文物”这个讳莫如深的要害问题已经公开挑明,讨论很有必要。

笔者也实话实说,谈谈一孔之见。

一、允许民间收藏“出土文物”有利于文物保护按照邓小平同志“三个有利于”的指导思想,笔者认为文物立法的根本宗旨和最终目的应着眼于调动全民保护文物的积极性,鼓励其行为结果有利于文物的最终保护。

浅谈民间文物的收藏和保护[权威资料]

浅谈民间文物的收藏和保护[权威资料]

浅谈民间文物的收藏和保护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近些年来,我国收藏品市场盛况空前,民间各类文物市场和鉴定机构不断涌现,民间收藏者数目剧增。

民间文物收藏的目的由本来的喜爱者的乐事闲情逐渐演变成一些收藏者的投机投资。

民间收藏越来越被社会人士重视,已然成为一种生活时尚。

本文就民间文物的收藏和保护做相应探讨,以期对民间文物收藏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参考作用。

关键词:民间文物;收藏;保护K854A1005-5312(2011)08-0234-01一、引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也得到长足的发展。

文物作为一种极富观赏价值、艺术价值和升值空间的特殊商品,越来越受到社会人士的重视,民间对文物的收藏逐渐成为一种时尚生活。

据统计,目前我国已有的民间收藏品交易拍卖行达200余家,从事文物收藏的人数将近百万人。

我国在2002年就在修订的《文物保护法》里新增了“民间收藏文物”一章,从法律上肯定了民间文物收藏的重要性,同时也规范了民间文物收藏的合法途径,促进民间文物收藏市场走向规范、有序。

二、民间文物的收藏及现状民间收藏的内涵和范围都比较非常广泛。

既有历朝历代的历史文物,也有一些现代的工艺品。

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目前民间盛行的现代收藏品种有:邮票、火花、烟标、钱币、报纸、商品标证、动物玩具、参观券、字画、挂历、年历片、贺年片、纪念章、磁带等,当然,我国目前对历朝历代文物的收藏是民间收藏的主旋律。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这些方式取得的文物:(1)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2)从正规文物商店购得;(3)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4)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5)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同时,也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下列文物:(1)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2)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3)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和建筑构件;(4)来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文物。

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现状及前景

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现状及前景

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现状及前景民间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和传统,是国家文化的瑰宝。

然而,随着现代化的进程,民间文化遗产面临着日益严峻的保护与传承问题。

本文将探讨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现状及前景。

一、民间文化遗产的定义与价值民间文化遗产是指由普通民众创造、传承并代代相传的文化表达形式,包括传统技艺、民俗习惯、民间音乐舞蹈、传统戏曲等。

它们是人们对生活的感悟和表达,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艺术内涵。

保护和传承民间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价值。

首先,它们是一个国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国家的历史和传统。

其次,民间文化遗产是人们对生活的感悟和表达,反映了社会的价值观和审美追求。

最后,保护和传承民间文化遗产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多元发展,增加人们的文化自信心。

二、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目前,我国对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传统技艺和民俗习惯正逐渐失传。

由于现代生活方式的改变和经济利益的冲击,一些传统技艺和民俗习惯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困境。

其次,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还存在着地域性和专业性不足的问题。

一些地方对本地的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不够重视,专业人才的缺乏也制约了保护工作的开展。

再次,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不力和监管不到位等。

三、民间文化遗产传承的现状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是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

目前,我国的民间文化遗产传承工作也面临着一些困境。

首先,传承人的流失和传承环境的变化是传承工作的主要问题。

由于现代生活方式的改变和经济利益的冲击,许多传统的传承人已经过世或者放弃了传承工作,传承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其次,传承工作的专业性和系统性不足。

传统的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是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进行的,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

再次,传承工作缺乏有效的培训和教育机制。

民俗文物的征集与利用管理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民俗文物的征集与利用管理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民俗文物的征集与利用管理的主要问题与对策【摘要】民俗文物是历史百态的实物依据,也是人民群众享用、传承和创造的活态文化,其中包括精神文化遗存和物质文化遗存。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已经延续了千年的民俗文化正在逐渐淡化甚至趋于消亡,民间工艺的水平也在逐渐下降,一些民间的技艺正濒临消失,民俗文物的征集和抢救已经迫在眉睫。

因为受到了现代工业文明和信息时代的冲击,民俗文物和相关的实物资料的利用管理工作和抢救征集正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

总的来说,博物馆需要拓展眼界,以民俗为窗口,向公众普及社会常识和历史知识,从而岁民众进行文化的熏陶和爱国教育,增强民族的凝聚力。

【关键词】民俗文物;征集;利用管理;主要问题;对策一、前言民俗文物是伴随着人们的生产、生活传承下来的实物资料,其范围相当广泛,包括社会民俗、物质民俗、精神民俗三方面内容。

其中物质民俗包括交通、生产、衣食住行和工艺制作的实物资料。

社会民俗主要包括民间团体、社会机构、岁时礼仪、节日活动等实物资料。

精神民俗主要包括宗教信仰、诸多禁忌、民间文学、民间习俗、和口头传承的文字资料。

民俗文物的价值丰富,涉及全部的文化领域和社会生活,既反映了上层建筑的意义形态和制度建设。

当前,我国并没有综合性的国家民俗博物馆,而地方性的博物馆在进行民俗文物保护的工作中又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所以,无法有效全面的开展民俗文物保护和民俗文物征集。

二、民俗文物征集、利用工作的主要问题1、民俗文物的征集往往会被忽视,征集的界定标准和范围比较模糊我国有物品随葬的风俗,千年的随葬文化为我们留下了一大批精美的文物。

长久以来,博物馆尤其是小型博物馆,将工作重心放在丧葬物品的保护盒挖掘上,所以忽视了民俗文物的保护和征集。

和具有传世价值的古代书画、陶瓷、玉器等相比较,民俗文物四流传于近现代的实物资料,随手可得。

加上许多民俗文物本身的工艺粗糙,所以它的历史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相对比较低。

这就造成了许多的博物馆没有把民俗文物征集和利用摆上议程,致使我国大量的民俗文物没有及时得到保护,甚至流失、损坏成为绝品。

关于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的建议

关于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的建议

尊敬的读者:在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我国的文物和文化遗产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这些珍贵的历史遗迹和传统文化在现代化的冲击下,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破坏和流失。

为了保护和传承我国的文物和文化遗产,我们迫切需要加大保护传承力度,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来实现这一目标。

我们需要加强对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作为每一个公民,我们都应该意识到文物和文化遗产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文物保护的理念。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也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文物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需要加大对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

我们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文物遗产的修复和保护工作。

在文物修复过程中,应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作用,加强研究和实践,力求修复后的文物能够保持原真性和历史性。

也需要加强对文物的安全防护工作,建立健全的文物库房和安全防护系统,确保文物不受损失和破坏。

再次,需要加强对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传承力度。

我们应该注重对文物的传统工艺和技术的传承,培养一批批懂得保护和传承文物的专业人才。

还应该注重对文化遗产的传统习俗和文化价值的传承,鼓励民间组织和个人参与保护传承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传统生活方式得以保留和发展。

加大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只有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才能够有效地保护传承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让后人能够继承和发扬光大。

希望我们共同为文物保护和传承贡献自己的力量!写手:assistant日期:2023年01月12日尊敬的读者:文物保护与传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持续关注。

在加大对文物保护传承力度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不断完善措施,确保文物和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与传承。

我们应该加强对文物和文化遗产的调查和研究工作。

在加大保护力度的需要全面了解我国各地的文物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其所面临的保护困境,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

中国文物保护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中国文物保护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中国文物保护的问题及解决方法中国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国家,其文物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自明。

可是长期以来,我们不可避免地遇到了许多文物被盗、被损坏、被破坏等问题,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文化遗产流失,更是对整个文化传承的拙劣表现。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中国文物保护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文物保护的意义与价值文物作为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标志,蕴含着强烈的历史文化价值、时代精神的遗产和科学价值。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文化的载体,不仅可以反映出古代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方面的信息,更可以帮助人们审视当下、展望未来。

二、目前面临的文物保护问题目前,文物保护面临着许多问题,比如窃取、伪造、私运、破坏、买卖等。

中外势力和个人都在过去的几百年间疯狂掠夺了中国大量的文物,尤其在20世纪初的时候,许多古陶瓷、青铜器及其他文物大批外流。

同时,也存在许多文物保护协会不够专业、政策制定不够完善、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相关法律法规缺乏执行力等问题。

三、解决文物保护问题的方法在文物保护的过程中,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将立法工作落地实施,加强应急响应,加强科技支持,促进社会公众化及国际合作,那么文物保护的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

1.加强管理文物保护是长期任务和重大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决策机构和专业机构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并落实衔接多部门联合保护的机构。

2.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控制文物交易市场,制止文物赝品的生产和流通,同时建立文物霸权主义国际关系,积极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和协助。

3.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文物保护需要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出现文物受损、遭盗窃等情况,立刻启动相关机制,快速响应,采取应急措施。

4.加强科技支持文物保护应依靠科技手段,提高文物保护的专业性、科学性、规范性,有效地推动文物保护的指导性、技术性和信息化管理。

5.促进社会公众化及国际合作将文物保护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并在学校、社会中普及保护文物、传承文化的知识;在国际文化与科技交流中加强合作,传承与保护世界文化遗产。

如何调动民间力量保护出土文物

如何调动民间力量保护出土文物

如何调动民间力量保护出土文物我国历史悠久,文物数量庞大,很多处文物遗址是无法移动的,因此保护任务繁重。

如果仅靠政府的力量保护出土文物,一定会出现很多遗漏。

现阶段,应尝试调动民间力量参与到保护文物的工作当中,一方面能给予文物更周详的保护,另一方面能提高全民保护文物的意识,让更多尚未被国家发掘的文物资源得到妥善的保护。

本文将具体分析调动民间力量参与到保护出土文物工作中的具体措施。

标签:民间力量;出土文物一、调动民间力量保护出土文物的重要意义国务院在制定加强我国文物安全工作意见中提到,目前可引导社会各界的力量参加到文物保护工作当中,建立多元化的文物保护渠道。

目前保护出土文物已经成为社会上的热点话题。

就以我所在的明溪县南山遗址为例:这是福建地区目前保护状况良好的新石器时代的遗址,在我国的学术界具有重要的价值。

在南山遗址的发掘和考古研究过程中,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注,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才能取得现在的成绩。

事实上,我国近些年一直在探索保护出土文物的新路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收效甚微,这与我国的文物分布情况和基本国情有直接关系。

我国曾经创造了无数的辉煌成就,所以遗留下很多可供后世研究的文物遗产。

其中包括众多原始的村落和古墓王陵以及很多重要的文物遗址等,这些文物资源由于不能移动,所以必须遗留在民间,如果不能得到妥善的保护,必将在未来的岁月中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因此发动民间力量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十分意义深远。

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1.很多出土文物流落民间,比如原始的村落,现在还有很多产权属于当地的居民,以民居的形式存于世间。

但是其中大部分由于年久失修,这些传统民居的损毁情况比较严重,长此以往将会失去考古价值。

对于这类出土文物资源,仅仅依靠国家力量保护是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所以必须吸收民居力量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当中,这样才能实施更加周详的文物保护计划。

2.我国目前出土文物保护机构和人员的配置方面缺乏合理性,重点区域和大城市的文物保护工作比较周详,但是县级以下地区几乎不具备文物保护能力,并未设置专业的管理部门,也没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出土文物保护工作。

文物的出土与保管措施

文物的出土与保管措施

文物的出土与保管措施文物是反映人类历史和文化的重要载体,对于研究和传承人类文明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文物的出土与保管是保护文物的重要环节,本文将介绍出土和保管文物的措施及其重要性。

一、文物的出土措施1. 遗址勘探与挖掘文物的出土首先需要进行遗址勘探与挖掘工作。

这一步骤是通过历史文献、地貌调查和考古勘探等手段,确定文物遗存的可能位置。

随后,考古学家将根据勘探结果,在遗址上进行系统的挖掘,逐步发掘并保护文物。

2. 挖掘技术与方法挖掘文物需要采用一系列科学的技术和方法。

例如,使用精密的测量工具和设备,记录文物出土的位置和深度;运用合适的挖掘工具,如铁锹和小刀,并遵循规范的操作流程,以确保对文物的不损坏。

3. 文物保护与清理在文物出土过程中,保护和清理工作至关重要。

当文物暴露在地表时,需要保护其免受氧化和日晒雨淋等环境因素的侵蚀。

同时,对文物进行清理,去除旁侧的土壤和尘埃,以便进行后续的鉴定和研究。

二、文物的保管措施1. 建立文物存放库房文物出土后,应建立专门的文物存放库房。

库房应符合所在地的气候条件,具备适宜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条件,以避免文物受潮、变质或受到虫蛀。

此外,库房还应具备安全设施,如防火、防盗等,以确保文物的安全。

2. 文物分类与记录为了方便管理和研究,文物应根据类型、时代和地域等分类。

对于每一件文物,还需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出土位置、出土时间、文物形态以及其他特征。

分类与记录工作有助于文物保管和研究的顺利进行。

3. 文物鉴定与修复出土的文物需要经过鉴定和修复工作。

鉴定工作由专业人士进行,通过研究文物的材质、样式和制作工艺等特征,确定其时代和价值。

修复工作则是针对受损的文物进行修复、加固和保护,以延长其寿命和保存价值。

4. 文物展览与教育为了向公众普及文物知识和历史文化,文物还需要进行展览和教育活动。

在安全的环境下,将文物展示给观众,并配以解说和讲解,以增强人们对文物的了解和关注。

此外,还可开展相关的讲座和培训,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浅谈我国文物保护的现状及对策

浅谈我国文物保护的现状及对策

浅谈我国建筑工程中的文物法律保护(姓名班级学号)摘要: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历史悠久,是世界上文化传统不曾中断的多民族统一国家。

历史遗存至今的大量文物古迹,形象地记载着中华民族形成发展的进程,是中国优秀文化的历史证据。

切实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对于传承和弘扬传统中华文明,满足全人类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自信心与自豪感具有深刻意义。

本文分析了我国文物保护的现状,以及现阶段文化保护方面的不足及亟待解决的问题,最后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文物法律保护对策建议一、引言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中国国务院所属的文物行政部门(国家文物局)在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者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并报国务院核定公布。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记录档案,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目前为止,国务院已公布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为4295处。

再看世界上其它国家,英国文保单位有50万处,法国有4万处,希腊有40万处,甚至以色列、挪威等国都比我国多得多。

《文物保护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4)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二、我国文物保护法的现状近年来,文物保护超出了国家的界限,成为一项全球性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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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间现存大量出土文物的属性界定及政策建议标签:中国出土文物中华文化人民群众文博文化认识篇第一节关于民间现存大量出土文物的属性界定及政策建议中国民间文化收藏领域的一场旷日持久的历经十余年的真伪口舌之战,应该说在广大民间收藏家的不懈努力下,巳经趋向达成共识,国家主管部门领导也公开承认,全世界各国博物馆有中国文物至少1700万件,其中有几百万件是近20年流出去的。

由于改革开放30多年大兴土木及古墓盗掘的事实存在,及传世文化艺术品走出大宅深院,现在国内出现了至少有几百万件的中华艺术珍宝,其中包括大量出土文物,这是不争的争实,而绝非少数别有用心者谎称为都是赝品。

一场捍卫中华文化艺术瑰宝不再流向海外的"文化安全保卫之战"正在进行着,一大批有文化丶有胆识丶有觉悟丶有地位丶有实力丶有众多精美藏品的中国民间收藏家,正在以超人想象的决心和毅力向旧观念丶旧势力丶旧体系丶伪专家在各个领域开展决战,己经引起社会媒体及党中央的关注,这批为捍卫中华文化艺术瑰宝不被亵渎不被诬辱的文化卫士,历经千辛万苦,工作己初见成效,曙光渐露,但他们决心己定,不达目的,战斗不止。

现在可以说,这场文化遗产保卫战,巳经进入第二阶段,对事实的判断已趋于共识,但现在主管部门碰到一个两难的逻辑悖论问题,即"公开承认了这一大批出土文物,担心变为支持盗墓的客观事实,如不承认这一大批出土文物,它就有继续流向海外的危险,担心变为历史的罪人。

"所以,现在我们看到的现实是,体系内的管理者人人"三缄其口""不作为"。

主管部门不研究丶不作为丶无良策,让它永远这样下去吗?!这是失职,人民不会答应,老祖宗不会答应。

拖得越久问题越大,矛盾越尖锐,弄不好将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党和政府工作大局。

笔者认为,复杂问题的解决,首先从理论丶理念上找到问题的症结,基础问题解决了,其它问题就会引刃而解,下面试图从这方面入手解-解这道难题。

一,首先要确立正确的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及判断是非的标准我国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国家,当然思考问题的出发点是国家利益第一,不是少数人利益第一;我们是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换句话说,国家利益第一,就是人民利益第一,在这里"国家"和"人民"是同-概念。

"坚持人民利益第一"是思考一切问题解决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这是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也是我党的性质决定的,这是大前提,绝不容质疑。

思考问题的出发点解决了,那判断事物是非的标准是什么呢?还是"人民标准论",邓小平早就说过,"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支持不支持"是判断事物是非的唯一标准,沒有其它标准。

也就是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的"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

现在的文化主管部门是受人民的委托在管理人民的文化事业,当然包括历史文化遗产,你能不表达7000万收藏大军的意愿吗。

马克思丶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早就说过:“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

现在你在代表人民管理社会,你能不反映人民的期望吗。

《共产党宣言》中还告诉我们一个很普通的原理,即“人们的观念丶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丶人们的社会关系丶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这难道需要经过深思才能了解吗?”我们怎么能死守教条,不面对新情况丶新问题,研究新政策,提出新办法,解决新矛盾呢。

那种面对新情况不作调查研究,不广纳贤言,显得缩手无策丶无所作为的工作态度,与党和人民的要求和迫切愿望合拍吗。

二,怎么客观地界定民间现存的大量出土文物的属性按现行中国的财产所有权界定分类来说,大致是三大类,即国家所有(全体人民所有), 集体所有或叫股份制所有(部分人民所有), 私人所有(个人所有)。

现在面对的事实是, 大量的出土文物(按现行法律地底下财物都是国家所有) 相当部分通过多个环节流入全国数以千万计的大小文化市场(商贩), 又通过交换流入私人手中。

有人撰文称这些是"赃物"(法律有无规定购买商品时要查明是否赃物), 有人认为, 这是国家所有非法变为私人所有, 是不合理的, 因此不能承认。

这种处理问题思路,在现行社会中是否行得通, 请看如下类比。

据有关数据統计, 现在中国有千万富翁几十万个,亿万富翁至少有几千个,他们的财富是怎么来的,是不是全部是个人劳动所得,是否有占有他人劳动的"剩余价值",特别是国企老总们几百万上千万年收入,是他们应得的财富吗。

再如,由于我们国家的性质,可以说“私人一寸土地都沒有”,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然而,靠土地发财的大有人在,这合理不合理。

再有,一些靠国企转改制"空麻袋背米"一夜暴富者不在少数,我们查纠了吗。

至于那些以权谋私,用权力寻租致富者更不用说了。

现今社会,财富的积累情况错综复杂,根本不能用道德尺度去评判,如要用"人民标准"去评判,绝大多数是通不过的。

为什么诸多现象我们容忍了,唯独一些钟情于中华艺术熏陶的文化人,初始于对中华文化的热爱,一步步走上了收藏之路,而且是通过自己劳动的合法报酬,一点一点经过数+年在市场上交换得来的藏品,怎么就变得不合理了呢。

换句话说,这些“流浪儿”“私生子”如沒有众多好心人收养,它流向海外的会更多,当代人责任更大。

鉴于以上情况,笔者建议要更新观念,为不冲突现行法律框架,我提出一个新概念(以前提过),"出土文物持有人"或者叫"出土文物持有权"。

即出土文物进入流通领域后,与盗墓无直接关系的都是"善意持有",应与其它传世文物一视同仁。

再说,绝大多数的传世文物,历史上也是出土文物,明代以前的东西基本上都是。

全国2千多家国有博物馆,现在统计有166万件(套)珍贵文物,绝大多数是出土文物,而且绝大多数是从民间转入的,轮到今天的管理者怎么就想不明白这个问题了呢。

三,需要更新的观念及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保护和传承中华文化历史遗产,需要更新一系列观念。

要树立人民群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持有文物不是坏事是好事的观念;出土文物在国内人民群众手中不存在流失的观念;支持人民群众持有文物是促进中国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题中应有之义,藏宝于民与藏宝于国有博物馆同样在弘扬中华文明,是中华文明发展与传承的必然趋势,也是民族自尊自强自信的有力标志,更是实施文化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中华文化历史遗产保护和传承伟大工程中,"国家"与"人民"共同参与丶同等重要,政策措施"-视同仁"是推进这项世纪工程的坚实基础和前提条件。

政策建议:1实事求是,心胸坦荡,是什么现实,就承认什么现实,再也不要发生熟视无睹或指鹿为马的"世纪笑柄"了。

2,逐步放开流通领域,规范管理,藏宝于民,支持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3,制定政策措施支持人民群众将珍贵文物通过无偿捐赠丶有价收购丶荣誉捐献等方式充实国有博物馆。

4,制定政策措施追究恶意否定中华文化历史遗产的鉴定者的责任,打击不法奸商唯我独尊的市场垄断行为。

为讨好当事人故意乱判者也要有处罚措施。

5,规范仿制行为,再也不能无政府状态下去了,不让以假乱真行为搅乱中国文化收藏领域。

6,尽快推进民间文物认定工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中华文化历史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7,整顿丶监管文物鉴定队伍,制定规范,淘汰劣迹者,吸收新生力量,澄淸伪学毒害,逐步恢复文化收藏领域的诚信体系,当代人的问题由当代人解决,不留下历史遗憾。

第二节唯有“细化分类”才能走出文物管理两难困境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壮观景象之一,中国7000万以上民众参与各类文化收藏,占全国总人口二+分之一强,其中涉及各种文化历史遗存。

现在主管部门碰到-个难题,就是囿于对《文物保护法》的理解,把历史遗存主观分为传世文物和出土文物,按传统思维理解,出土文物归国家所有(暂且不论国家与政府丶国家与人民的关系),现在民间出现了大量出土文物,怎么办?全部沒收,显然不可能; 承认了它, 有悖现行法律; 不承认它, 伪专家称它们都是赝品, 继续堂而皇之大量流失海外,对不起老祖宗。

有人调侃: “神仙也难办”。

笔者认为, 只要我们站在历史进程的角度, 辩证的丶客观的丶全面的丶科学的丶准确的看待这一历史现象, 才能走出思维混沌, 廓清管理思路, 找到一条既着力保护中华文化历史遗存, 调动广大收藏爱好者积极性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 又规范社会秩序, 减少源头管理漏洞, 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文物保护管理双贏之路。

首先, 要克服传统思维中笼而统之下定义的习惯。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 人们在文化建设中的一大进步, 就是把过去认为旧东西是垃圾是包袱, 留着无用弃之可惜, 变成了看到老东西脑海中闪出-个词, 是否文物, 是否值钱。

这是一个进步, 是文化觉醒的标志。

但现在走到另一极端, 什么都是珍贵文物, 什么都看得非常重。

实际上老祖宗留下的东西应该分分档次的,有精华的, 有-般的, 大量的东西观赏价值丶经济价值不大, 只有历史研究价值。

如果把老祖宗留下的东西统统冠以《文物保护法》所调整和规范的文物范围,那文物的概念太宽泛了,这样既不利于重点文物保护,也脱离了中国的实际。

如老祖宗留下一顶旧帽子丶一只旧木箱丶几只粗瓷碗算不算文物,充其量只能称为旧物丶旧日用品。

同理,我们的祖先有生前日常用品随葬的习俗,它们到地底下兜一圈,现在都变成了珍贵文物?可见,笔者认为《文物保护法》所界定的文物和调整丶规范的范围应该是谨慎的丶严肃的丶科学的丶公认的概念,而绝非社会学意义上笼而统之讲的文物概念。

以笔者愚见,在未经过国家授权的专业机构正式认定的所有古器物,都不是法定意义上的文物,好比-个驾车技术高超的人但没有驾照,你能称他为正式驾驶员吗。

其次,应细化文物的分类管理,突出重点,放开一般,全民参与保护和传承。

现在我们看到的文物,虽然归属不同,但本质上都是祖先留下的,当代人都只是暂时保管员。

要做好保护和传承工作,唯有细化分类,明确性质,各司其职,才能实现中华文化历史遗存代代相传的目标。

中华文化历史遗存从它的现状丶归属和性质看大致可分为:1,从物理形态分: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2,从时间丶空间形态分:传世文物(有的是历史上的出土文物),出土(出水)文物;3,从存在方式分:现场发掘确切的出土文物,藏家收藏的按逻辑推理可能是出土文物;4,从法律角度分:善意持有出土文物,现行非法盗掘出土文物;5,从归属性质分:国有(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社会团体(馆藏)文物;6,从名称归类分:把社会学意义上笼而统之称为文物的可分为,馆藏文物,古董,古玩,古器物,旧货,历代字画,古迹,古生物化石等;7,从藏品品质丶数量分:国有(馆藏)文物分一丶二丶三级文物,民间收藏文物分精品丶普品。

数量上分品种稀少丶罕见之物,数量众多,大路货;8,从流通状况分:拍卖市场丶商舖丶古玩城丶古玩交易地摊丶网络交易丶藏友间及与商贩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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