磅房管理制度_磅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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磅房管理制度_磅房管理制度磅房管理制度_磅房管理制度范文

磅房管理制度篇1

一、目的

明确司磅员、计重员岗位职责,加强过磅计重管理,强化员工服务意识,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子汽车衡专用磅房的管理。

三、职责与权限

司磅员负责过磅操作及磅房日常维护和管理,有权拒绝过磅过程中的违规操作和各种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办公室负责对磅房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司磅员、计重员岗位职责与要求

1.交接班时间为早上8点钟,交班时必须交代当班未尽事宜,以便接班后处理,否则出现差错由交班者负责。

2.负责电子汽车衡系统及磅房的日常清洁、维护和安全工作;

3.负责按操作规程和公司业务流程进行过磅计量操作,并对所出具的过磅计量单的准确负责;

4.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坚守岗位,维护公司利益,司磅员、计量员工作态度端正,工作需细心,认真负责,精益求精,慎之又慎,不得弄虚作假;

5.精通业务,熟练掌握相应的操作规程及有关电脑、打印机设施的有效使用方法;

6.精心操作、细心观察,熟悉运输货物车辆的毛重、皮重、净重的真值及允差值,随时注意地磅的零点及灵敏度是否正常,同一辆车或同一类型车辆的毛重超载太多,皮重轻于车辆自重等一系列问题,警惕各种计量作弊事件的发生,并经常对称重系统进行检查,以防止安装遥控器等作弊行为的发生;

7.计量的帐、表、票要求数字准备清晰,数据真实可靠,如因主客观原因造成数字不准确、票据涂改、各种票据错、漏等问题,处以当事人200元罚款;情

节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除追究损失外,对本人给予停职处分,调离本部门;造成无法弥补损失的,交予司法部门处理;

8.爱护磅房设备,做好磅房“三防”工作。防火(离开磅房应切断所有电源);防盗(关、锁好门窗,保证随时有人值班);防雷(检查接地线是否完好,特别是雷电天气更要细心维护,做好安全防范准备),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9.加强磅房及磅面的卫生管理工作,及时清除磅面杂物、积水,疏通排水道,避免造成传感器、接线盒等故障;发现问题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处理,司磅员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10.洁身自好,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一经发现,对当事人进行辞退处理;

11.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磅房称重计量使用统一的票据,按编码顺序打印,若因操作等原因打印磅单有误,应及时核实发现,注明该份磅单作废,并签名保管留存;如粗心大意、操作失误等主观原因造成的磅单有误而未及时核实发现,给予当事人200元罚款,月失误超过了二次者,除处罚外,调离本部门;

2.磅房一般由两人在岗,若因设备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打印过磅单时,需提前告知销售科与统计,但必须使用公司统一手写单代替磅单,并做好细致核对工作;

3.过磅操作时,应仔细核对磅单每一项,核对货物数量是否相符,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办公室和主要领导联系,核对无误后方可打印磅单;

4.磅房要加强对原始数据登记票据的管理,正确保存所有称重数据,不得擅自删除和向无关人员提供任何进出产品数据;

5.当日称重磅单最迟于次日上午9时前整理后转交统计;

6.严格执行《电子汽车衡使用和维护保养规程》,按规定步骤称重,禁止违规、违章操作;

7.公司汽车衡原则上不对外服务,特殊情况下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过磅,并收取一定的费用交财务部。

六、责任追究与处罚

1.因管理与使用不当,设备损坏或损失,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磅房管理人员要负连带责任;

2.司磅员、开票员有吃、拿、卡、要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除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开除外,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因司磅员、开票员责任心不强或麻痹大意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损失由当事人全额赔偿,损失在千元以上,除赔偿金额外,对管理人员和当事人处以1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4.司磅员与其他人员合伙弄虚作假的,无论数额大小,一律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对磅房管理者给予处罚。

七、本制度从2014年10月起开始实行。

磅房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司磅作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确保司磅记录准确和公正,进一步完善公司对各项物资进出数据的监督管理,保证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出公司大门并使用机动车辆装卸的各类物资物料的所以司磅作业。

第二章基本内容

第三条入门过磅:包括公司采购的各项原料、辅助材料、燃料、合金等,凡公司采购的按吨位计价结算的物品一律必须经过公司磅房过磅,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进行结账付款;

第四条出门过磅:包括公司销售的各项产品、副品、废品等,凡公司对外销售的按吨位计价结算的物品一律必须经过司磅房过磅,否则公司门卫有权拒绝任何载公司物品车辆出门;

第三章过磅操作要求(司磅员)

第五条司磅员接岗上班后,必须先对公司地磅进行检查,确保地磅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后再进行业务接待;

第六条司磅员应在地磅微机通电二十分钟并清零后,方可进行操作。开机后仪表出现数字不稳定应清零后,方可正常使用。地磅刚启用会出现回零不及时现象,司磅员称量完毕要及时清零,方可进行下一次称量。

第七条司磅员在检查过地磅无误后,对司机指示上磅,车辆上下磅过程中不允许称重操作,避免车辆不完全上磅就进行称重。

第八条收料过磅前先与司机索要对方过磅磅单,将对方磅单信息输入程序对比保存,对于对比后

对方磅单比公司磅单重量轻的情况按对方磅单为准并加扣2‰。

第九条车辆上磅后司磅员观察显示屏,显示屏数字停止跳动稳定后,并查看监控图像车辆没有异

常状态,才能点击称重按钮。

第十条司磅员过磅错误情况下,或销售车辆未装货,或进料车辆未卸货,保存称重信息后应将

此磅单点作废处理,并将作废过磅信息填写在磅房日志记录。

第十一条磅表为负值状态时不允许过磅,避免人为减少磅的基数(正常应当是空磅时为“0”)。第十二条对于跳动不定的数据,应取时间显示较长者,以公司不亏为准。

第十三条司磅员在输入车号、货名、单位等关键词时应仔细认真,反复核对,确保过磅的准确性。第十四条司磅员在复磅时,必须核对车号、皮重与微机上的相符后,方可读出毛重并打出磅单。第十五条若车号,货物名称,单位打印错误,当日磅单,过磅员可以把错误磅单收回,标记作废记好过磅异常日志,经科长同意可以修改,若非当日需要请示经理做决定,并填写磅房日志记录。

第十六条若车号,货物名称,单位打印错误若涉及到质检取样的,需要找到质检主任签字,方可以修改。

第十七条磅单车号,名称,单位打印错误,若是司磅员责任,负激励50元,班长连带20元负激励,科长连带10元负激励;供应商责任罚款200元,若是涉及到无法再次取样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原料回皮时必须有收料人,质检人员同时签字的物资传递单才能回皮;设备处贵重物品回皮必须有库房收料人,库房主管,验车保安人员同时签字才能回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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