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人承保—海上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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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险金额
目录
01 保险金额的含义 02 保险金额的确定 03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
01 保险金额的含义
01保险金额的含义
依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金额(Insured Amount)是指 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金额在海上保险合同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既是计算保险 费的依据,也是双方当事人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重要依据。
海上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险标的
01 含义
目录
02 分类
03 海上保险标的
01 含义
01保险标的含义
保险标的(Subject Matter Insured)是保险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保 险保障对象。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 的寿命和身体。 海上保险标的指的是海上保险所承保的财产或有关利保险标的的分类
a) 有形财产,如船舶、货物、集装箱等; b) 无形财产,如责任——对第三人的责任、保险人的责任; c) 利益,如工资、运费、货物预期利润。
03 海上保险标的
03海上保险标的
海商法—— (1)船舶:
根据我国海商法第3条的规定,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 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 ① 船舶包括船舶属具。 ② 船舶包括哪些项目取决于保险合同的具体规定,不同类型的船舶保
03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03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海上保险合同是财产保险合同的一种类型,具有一般商业保险 合同的特征: 1、海上保险合同是一种赔偿性质的合同 2、海上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 3、海上保险合同是一种附意(格式)合同 4、海上保险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
02 保险金额的确定
02保险金额的确定
保险金额根据保险价值来确定,不能超过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 在海上保险实践中,同保险价值的确定一样,一般由双方当事人 在合同中约定实际投保的保险金额。
03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的关系
03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
保险金额根据保险价值来确定,可以等于或低于保险价值。 ① 如果被保险人按保险价值等值投保,称为足额保险或全额保险。 ② 如果被保险人按保险价值中的部分投保,称为不足额保险。对于不足额保险,
⑺由于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受到损失的其他财产和产生的责 任:例如:海运集装箱、代理人的代理费、经纪人的佣金等。
保险人可以将上述保险标的的保险进行再保险,除合同 另有约定外,原被保险人不得享有再保险的利益。
海上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险价值
目录
01 保险价值的含义 02 保险价值的确定 03 保险价值未确定的计算 04 保险价值与保险标的价值的关系 05 适用
(4)货物预期利润;指的是货主对于货物的期得利益,可以 单独投保。但在海上货物保险实践中,一般同货物一起投保,采 用投保加成方法,即以货物CIF价格加一成投保。
(5)船员工资和其他报酬;指船员对其工资和应得的报酬等。
03海上保险标的
⑹对第三人的责任:指的是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人应承担 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如船舶保险中的碰撞责任,货运代理 人责任等。
价值,因此保险价值可能等于或大于或小于保险标的的实 际价值。 ③ 从司法解释来看,保险人以约定的保险价值高于保险标的 的实际价值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应不予支持。
05 适用
05保险价值仅适用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价值的规定只适用在财产保险中,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因为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人的身体或寿命,没有确 定的价值,不存在确定保险价值的问题。
02保险事故
02保险事故
《海商法》明确规定,“保险事故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的任何 海上事故,包括与海上航行有关的发生于内河或者陆上的事故。”
海上保险事故实际上是指保险人承保的风险,如自然灾害、船舶碰撞、 战争与罢工等风险。我国法律将风险当作保险事故来使用。
根据海商法的规定,保险事故的具体范围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不 但包括海上可能发生的事故,还包括内河或陆上可能发生的事故。
约定。
03 保险价值未确定的计算
03保险价值未确定的计算
⑴船舶保险价值 船舶保险价值,是保险责任开始时船舶的价值,包括船壳、
机器、设备的价值,以及船上燃料、物料、索具、给养、淡水的 价值和保险费的总和。
⑵货物的保险价值 货物的保险价值,是保险责任开始时货物在起运地的发票价
格或者非贸易商品在起运地的实际价值以及运费和保险费的总和。
2. 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 合同中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明确说明,指 在保险单上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对有关免责条款做出能够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并且应当对有关免责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做出解释。保险人对是否 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01 保险价值的含义
01保险价值的含义
保险价值(Insured Value)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保险标的的价值,也可以说是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① 是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保险金额不能超过保险标的的价
值,但可以低于保险标的的价值。 ② 是保险人确定保险赔偿的基础。保险人赔偿的最高限额为
保险价值,对于超出保险价值的部分,保险人不予赔偿。
在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负赔偿 责任。 2009年保险法第54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 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海商法规定,保险人赔偿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以保险金额为限。
海上保险合同的概念
目录
01海上保险合同的定义 02保险事故 03 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03保险价值未确定的计算
⑶运费的保险价值 运费的保险价值,是保险责任开始时承运人应收运费总额
和保险费的总和。 ⑷其他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 其他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是保险责任开始时保险标的的
实际价值和保险费的总和。
04 保险价值与保险标的 价值的关系
04保险价值与保险标的价值的关系
① 理论上讲保险价值应等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② 实际上,双方当事人约定一个价值以作为保险标的的实际
海上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险期间和保险费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Duration of Insurance Coverage)是指保险人 所承担的保险责任从开始到终止的时间。 ① 在保险期间发生的承保风险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害,保险人
承担赔偿责任。 ② 不同的保险合同对保险期间的规定是不同的。
保险费
保险费(Premium)是指被保险人按约定向保险人交纳的金额,作为 换取保险保障的对价。 保险费是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的乘积。保险费由纯保费和附加保费构 成,纯保费是保险人用于赔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金,它是保 险费的最低界限;附加保费是由保险人所支配的费用,由营业费用、 营业税和营业利润构成。 保险费的交付时间由保险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按照我国海 商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在合同订立后立即支付保险费。
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一条对海上保险合同所下的定义为:“海上保险 合同是保险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承保范围对被保险人遭遇海上损失时,即当其遭 遇海上风险而发生损失时,承担赔偿的合同。”
A contract of marine insurance is a contract whereby the insurer undertakes to indemnify the assured, in manner and to the extent thereby agreed,against marine losses, that is to say,the losses incident to marine adventure.
险合同对此规定不一致。如船上燃料和物料。
03海上保险标的
(2)货物: 我国海商法规定“货物,包括活动物和由托运人提供的用于
集装货物的集装箱、货盘或者类似的装运器具。”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标的的货物:国际贸易货物、非国际贸易
货物(如对外经济援助物资、展览品、艺术品等)。
03海上保险标的
(3)船舶营运收入,包括运费、租金、旅客票款;指的是船 舶经营人对其的收入进行投保。
除外责任
除外责任(Exclusions)是指保险人按照海上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标的物损害不负赔偿责 任的范围。保险人的除外责任取决于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具体约定。
1. 我国海商法规定,对于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另外,除非 合同另有约定,对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也不负赔偿责任:航行迟延、交货 迟延或者行市变化;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身的缺陷和自然特性;包装不当;船舶不适 航;船舶的自然磨损或者锈蚀。
01海上保险合同的定义
01 海上保险合同的定义
海上保险合同(Contract of Marine Insurance)是保险合同的一种 特殊形式。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 关系的契约。”
根据海商法的规定,“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对被保 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 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
海上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保险责任
1. 保险责任(Coverage)是指保险人按照海上保险合同的约定, 所应承担的保险标的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这是保险人的主要 义务。
2. 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范围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 3. 保险人的承保责任分为两种方式: ① 一切险减除外责任 ② 列明风险责任
02 保险价值的确定
02保险价值的确定
① 理论上,保险价值应等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② 实践中,被保险人很难准确测定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船舶
价值,有建造价、合同价、账面价、市场价。) ③ 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一般是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议定。 ④ 我国海商法规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