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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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工业化不断扩张和农业生产方式的改变,土壤污染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环境问题,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有效防治和治理土壤污染,我国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和政策,净化土壤、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健康。

本文将详细介绍土十条的内容和实施措施。

1. 坚决遏制土壤污染源头土十条第一条的核心要求是坚决遏制土壤污染源头。

这包括严格控制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排放,制定严格的环保标准和监管措施,加强污染物治理和处理技术研发。

2. 推进土壤环境监测与调查土壤环境监测与调查是防治土壤污染的基础工作。

土十条要求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实施全面的土壤环境调查,建立动态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

3. 制定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为了评价土壤环境质量,土十条要求制定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明确土壤中各种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的安全阈值,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体系。

4. 加强土壤修复与治理土壤修复与治理是解决土壤污染问题的关键环节。

土十条要求加强土壤修复技术研究,推广有效的土壤修复方法,建立健全土壤修复资金支持机制。

5. 完善土壤环境管理制度土十条要求完善土壤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理和排污许可制度,建立健全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6. 推动土壤环境相关产业发展为了促进土壤环境相关产业的发展,土十条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投资兴业,推动土壤修复与治理技术产业化和市场化。

7. 加强土壤环境宣传教育土十条要求加强土壤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土壤污染问题的认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共同参与土壤环境保护。

8. 坚决打击违法行为为了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土十条要求坚决打击违法排放、非法倾倒等土壤污染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震慑效应。

9. 加强土壤环境国际合作土十条要求加强土壤环境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环保组织和公约,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共同应对全球土壤污染问题。

土十条

土十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被称为"土十条",从十个方面提出了达到上述目标的"硬任务":--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并建立每10年开展一次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全面强化监管执法,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等行业。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土壤环境划为三个类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着力推进安全利用;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明确管理要求,2016年底前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

--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

--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严控工矿污染,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

--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监督目标任务落实,2017年底前,出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

--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2016年底前,在浙江省台州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常德市、广东省韶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和贵州省铜仁市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大气、水、土十条

大气、水、土十条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攻关研发前瞻技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
五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理顺价格税费,加快水价改革,完善收费政策,健全税收政策。促进多元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增加政府资金投入。建立激励机制。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跨界水环境补偿。
——水十条
2015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水十条》,4月1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最早叫“水计划”,因为与已经出台的“大气十条”相对应,改为“水十条”。
一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九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管理体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
十是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2016年底前,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全文)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全文)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xx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xx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xx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xx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最新)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最新)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我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局部存在污染,高产肥沃农田逐渐减少、土地资源利用不充分、土地退化日趋严重。

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土壤安全利用和土壤风险管控为主线,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综合保护,提升土壤功能、改善土壤生态环境,优化土壤环境系统,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管理、综合治土、污染担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资源保护与污染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治土体系。

三、工作目标到xx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区域稳中有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xx年,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生态系统功能有效改善和提升。

主要指标:到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四、重点任务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一)实施黑土地保护。

开展黑土地保护提升行动,制定《xx 市黑土地保护治理实施方案》,保障黑土区土壤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壤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

重点在以梨树县为主的中部黑土核心区实施保护性耕作、土壤耕层建设、土壤养分平衡和有机质提升等培肥工程。

在以伊通县为主的东南部地区重点进行水蚀治理,以坡耕地治理为中心,采取工程措施和农业措施相结合,提高坡耕地综合生产能力,重点实施坡耕地改造工程、水土保持和土壤养分平衡工程。

在以双辽市为主的西北部地区重点进行风蚀治理,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土地整理工程、养分平衡工程和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

到xx年,逐步恢复土壤肥力,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到2%以上,耕层平均厚度达到20厘米以上,黑土区耕地质量显著提升。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是当前世界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之一,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防治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我国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旨在全面治理土壤污染,确保土壤质量安全,保障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治理。

严格控制工业废物、农业化肥和农药等化学物质的使用和排放,加强工业和农业污染物的减排工作,减少土壤受到的污染。

同时,要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监管和管理,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其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加强土壤修复工作。

对受到污染的土壤进行修复和治理,采取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手段,恢复土壤的肥力和生态功能,减少土壤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风险。

同时,要加强对土壤修复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提高土壤修复的效率和质量。

此外,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还要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

建立健全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对土壤污染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土壤污染问题。

同时,要加强对土壤环境质量的评价,制定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体系,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最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总之,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实质性成效。

我们要坚持科学规划,精准施策,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为保护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希望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能够实现土壤污染防治的目标,让我们的土壤更加肥沃,让我们的生态环境更加美丽。

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的具体内容“大气十条”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水十条2015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水十条》,4月1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是当前环境保护领域中的一大难题,对生态环境和人
类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防治土壤污染,保护好我们的土
地资源,我们制定了以下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土壤污染监测和评估工作。

通过建立健全
的监测网络,对土壤污染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
和掌握土壤污染的分布和变化情况,为制定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我们要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通过加
大科研投入,加强技术攻关,研发出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修复
技术和设备,同时积极推广应用,提高土壤修复和治理的效率和水平。

另外,我们还要加强对土壤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加强土壤
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加强对农业生产、工业开发、城镇建设等活动对土壤的影响监管,减少土壤污染源的排放,
降低土壤污染的风险。

此外,我们还要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建设和执法监管。

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土壤环境保
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形成有效的法治环境。

最后,我们要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保护好我们的土地资源。

综上所述,土壤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
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我们将按照上述行动计划,全面加强土壤污
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积极响应,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讨论了脱贫攻坚、教育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三个规划。

作为本次常务会议研究的重点内容,环境保护就是民生之重,很多时候也就是民生之痛。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全方位的环境保护大战略,本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先后出台了“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十条”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就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就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就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就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就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就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就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就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与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就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加快推进立法进程,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全面强化监管执法。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着力推进安全利用,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明确管理要求,建立调查评估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强化空间布局管控。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严控工矿污染,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监督目标任务落实。

八、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推动
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强化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开展宣传教育。

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落实企业责任,严格评估考核。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关系
三者之间的联系
01
大气、水和土壤的污染防治工作相互关联,任何一项的单独防治都难以取得最 佳效果。
02
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之间存在相互影响和作用,例如大气污染会引发 酸雨,酸雨又会对土壤造成破坏。
03
污染物在大气、水体和土壤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例如某些气体污染物在大气中 转化为气溶胶颗粒物,进入土壤后会对农产品造成污染。
监管部门
环保部门是“土十条”的牵头部 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及 考核评价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监管工作 。
社会参与
鼓励公众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制度 ,及时处理公众投诉和举报。同 时,加强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 提高公众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认识 和意识。
04
空气质量预报与控制
3
发展精准预报技术,实现空气质量的精准预报 和控制。
环境保护政策的方向和选择
强化环境法律制度建设
01
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
02
通过市场手段,实现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污染控制的成本效
益最优。
发展绿色金融
03
将环保因素纳入金融体系,通过金融手段促进绿色发展和环保
03
“土十条”
定义与背景
定义
“土十条”是指中国政府针对土壤污染问题而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 划》,旨在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 。
背景
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土壤污染问题逐渐凸显,土壤环境状 况不容乐观,亟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和防控。
主要目标和任务
“水十条”以“全面控制污染,强化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 明建设”为主题,提出了十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措施,是继 “大气十条”之后又一项重要的环境治理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发布)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发布)

【法规标题】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发布)【发布部门】国务院【发文字号】国发〔2016〕31号【适用区域】全国适用【发布时间】2016-05-28【生效时间】2016-05-28【关键词】环境,土壤与地质环境【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6年5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土十条

土十条

中国经济新闻网2016-06-14 14:27:50《土十条》的颁布实施,为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提供了有力武器,是推进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吴平我国土壤污染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局部地区污染严重。

近年来,如湖南“镉大米”,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土地”等一系列社会事件暴露出我国土壤污染的严峻形势,拷问我国土壤污染的治理成效。

2016年5月31日,国务院公开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

这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由环保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十余个部门编制而成的《土十条》,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

《土十条》的编制工作肇始于2013年5月,历时3年,前后3次征求各省(区、市)和地方的意见,5次征求中央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反复修改达50多稿,彰显了国家对土壤污染问题的深度关切和必治决心。

《土十条》共有10条35款231项具体措施。

从摸清情况到依法治“土”,从分类管理到风险管控,从推进修复到分配责任……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了系统而全面的规划及行动部署,将成为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之后,我国应对重点环境问题的又一行动纲领。

摸清底数,强化监测土壤污染的“家底”是所有防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但我国缺乏全面详细的土壤污染数据,甚至部分地区缺乏监测点位和人员配置。

因此,《土十条》开篇即要求全面掌握土壤污染状况及变化趋势,为治土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第一,要求对农业地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污染情况作重点、详细调查及监督,首次提出建立每10年1次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

第二,通过优化监测点位的规划、整合及设置,构建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要求各省(区、市)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主动性和灵活性。

第三,发挥大数据在治土中的重要作用,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智慧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吸纳各部门土壤相关数据,构建全国土壤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数据共享,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的危害不容小觑。

首先,受污染的土壤会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和品质,导致粮食减产、农产品质量下降。

当我们食用这些受污染的农产品时,有害物质会在体内积累,引发各种疾病,如癌症、心血管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其次,土壤污染会破坏土壤生态系统,影响土壤中微生物、动物和植物的生存和繁衍,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

此外,土壤中的污染物还可能通过雨水冲刷、地下水渗透等途径进入水体,造成水污染,进一步加剧环境问题。

其次,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

将农用地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对不同类型的农用地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对于优先保护类农用地,要加大保护力度,确保其质量不下降;对于安全利用类农用地,要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于严格管控类农用地,要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在建设用地方面,要加强准入管理。

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对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进行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进行开发利用。

同时,要加强对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土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

土壤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企业要
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减少污染物排放,积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公众也要增强土壤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关于“土十条”的实施方案

关于“土十条”的实施方案

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摘引自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实施的难点和重点
• 土壤污染严重
2014年4月,环保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中显示,当前我国 部分土壤污染极为严重,各类耕地土壤质量严重下 降,工矿区废弃地土壤污染严重超标,全国土壤总 的点位超标率达到了16.1%,因肥料滥用、农药污染 等因素导致的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更是高达19.4%, 耕地污染的面积为1.5万亿亩(郭修平等,2016)。
内容提要
• • • • 1、“土十条”基本简介 2、实施的难点和重点 3、实施思路 4、方案规划
1、“土十条”基本简介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土壤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摘引自百科1、“土十条”基本简介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八、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 土壤污染治理的技术突破 • 社会团体及公众的参与
3、实施思路
1、政府主导,权、责划 分,细化土十条,使土十 条更加全面具体,更加容 易落实,而不是光有纲领 和口号的假大空红头文件。
2、土十条的实施离不开 社会公众、团体及单位 组织的参与
3、实施思路
3、长远规划和短期规划相结合,建立完善目标 方案和行动的考察机制
4、方案规划
• 5、实行区域管理,分类管理,根据不同区 域、不同土壤,分别制定符合区域自身发 展的方案和实施条例。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的管控。

工业废水、生活垃圾、化肥农药等都是导致土壤污染的重要原因,因此,应加强对这
些污染源的监管和治理。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废水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业废弃物对土壤的污染。

在农业生产中,要推
广绿色种植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提倡有机农业,减少对土
壤的污染。

其次,加强土壤污染的修复工作。

对于已经受到污染的土壤,
我们需要采取有效的修复措施,恢复其生态功能。

可以通过植物修复、微生物修复、生物堆肥等方法,对受污染的土壤进行修复,降
低土壤中有害物质的含量,恢复土壤的肥力和生态功能。

另外,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

建立健全的土壤环境监
测网络,及时掌握土壤污染的情况,对受污染的土壤进行准确评估,为制定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加强对土壤环境质量的监督
检查,对违法排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护土壤环境的整体质量。

最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认识。

通过
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引导人们从日常生
活中做起,减少对土壤的污染。

同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促使各方面主体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共同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综上所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只有通过加强源头治理、加强修复工作、加强监测评估和加强宣传教育,才能有效防治土壤污染,保护好我们的土壤环境。

希望各级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土十条”向土壤污染宣战

“土十条”向土壤污染宣战

“土十条”向土壤污染宣战
作者:暂无
来源:《世界环境》 2016年第4期
■文/李鹏辉
万物土中生,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土壤的质量直接决定了万物的质量,人类也基
于土壤创造出了灿烂的文明。

随着人口的急剧增长,工业的迅猛发展,人为活动产生的污染物
进入土壤,当污染物积累到一定程度,引起了土壤质量恶化,造成了土壤污染现象,并酿成了
日本痛痛病等公害事件。

近几十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取得了卓越的成绩。

但由于经济发展方式总体粗放,产
业结构和布局仍不尽合理,污染物排放总量较高,土壤作为大部分污染物的最终受体,其环境
质量受到显著影响,也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问题,2016年5月31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简称“土十条”),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内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土十条”也完成了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顺利会师,将加速我国土壤修复进程。

在本期封面故事里,我们呈现了美国、荷兰、日本、丹麦和中国台湾地区等先进地区土壤
污染治理的经验,分析了我国土壤污染治理的进展和未来发展思路,剖析了我国近期典型的治
理案例,从政策、法律法规、技术、产业、经济等角度一一解读,以期为中国的土壤污染治理
提供参考。

土壤污染防治这场战役不仅仅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不可能一蹴而就。

相信在“土十条”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让我们深爱的大地母亲重返青春,早日让每
一个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全文)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全文)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的行动计划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随着
全球气候变暖、污染日益增加,土壤污染是一个重大的环境问题,需
要采取一系列行动来防止和减缓土壤污染。

首先要持之以恒地实施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执行污染排放标准,
加强水资源管理,减少土壤污染源和地表水污染源。

然后,要开展大
力的防治重金属、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机械污物和生物污物等污染物
的源头排放,采取有效的减排政策,改善农田和草地土壤破坏程度,
并保护淡水资源,例如生态河流、湖泊和湿地等多功能湿地区。

同时,加强农业土地管理,实施清洁农业和理性农药施用,落实农药管理,
加强跨界污染控制,合理利用农业土壤,开展有效的生态工程修复和
土壤改良技术,提高农田和草地的生物多样性和土壤质量及其修复技术,防止污染物的有害作用。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加强土壤污染的预防措施,例如预防火灾
和泥石流灾害,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加强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重点研究土壤污染,建立环境治理技术和生态修复技术体系,开展专
门的环境监测、研究和教育计划,并提高全民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认知
和意识。

只有通过改善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计划,才能真正有效地保护土
壤资源,并确保和强调我国土壤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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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制定详查总体方案和技术规定,开展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成果审核。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

(环境保护部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各省(区、市)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

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

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参与)(三)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

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

加强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林业局等参与)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四)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配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

适时修订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

2016年底前,完成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2017年底前,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部门规章。

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

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五)系统构建标准体系。

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完成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修订工作;修订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进一步严格污染物控制要求;修订农膜标准,提高厚度要求,研究制定可降解农膜标准;修订农药包装标准,增加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土壤的要求。

适时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明确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完善土壤中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研制土壤环境标准样品。

各地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等参与)(六)全面强化监管执法。

明确监管重点。

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产粮(油)大县、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

(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加大执法力度。

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

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

对全国环境执法人员每3年开展1轮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

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

(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林业局等参与)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七)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

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2020年底前完成。

划定结果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审定,数据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

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

(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牵头,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

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产粮(油)大县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

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

继续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

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等参与)防控企业污染。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九)着力推进安全利用。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

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2017年底前,出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

到2020年,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4000万亩。

(农业部牵头,国土资源部等参与)(十)全面落实严格管控。

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县(市、区)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

研究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

继续在湖南长株潭地区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

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到2020年,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

(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参与)(十一)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

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

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负责)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十二)明确管理要求。

建立调查评估制度。

2016年底前,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

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

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

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

自2017年起,各地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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