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差 格式条款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面积差约定条款”是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设定的,用于处理房屋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不一致的情况。根据《商品房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如果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当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的部分,其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支付。此外,一些示范文本,如《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之《特别告示一》第五条,也规定了关于公摊面积补差款的约定,这并不构成无效的格式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房屋面积差异为正负百分之0.6%以内的,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这样的条款被视为格式条款,由开发商提供。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开发商有责任对该条款进行说明。如果合同中的面积差异处理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拟定且未与购房人协商的,那么这些条款将被视为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