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备管理制度
•相关推荐
关于设备管理制度范本(精选20篇)
现如今,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设备管理制度范本(精选2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备管理制度1
一、设备基础技术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技术管理,为设备管理提供管理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设备的技术基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标准化、设备管理定额、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台帐图纸资料等工作。
二、设备标准
1.设备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等环节,我厂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备技术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设备检修规程、设备制造工艺规程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等规程。
设备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管理工作内容制定工作程序,并根据各级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
我厂制定标准时,应该认真总结我厂工人,技术人员的实践与吸收国内先进经验相结合,经过充分讨论,最后交厂部批准颁发实施。
三设备管理定额
1.设备管理定额主要有设备设备检修周期定额、检修工期定额、检修工时定额、维修费用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和备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贮备定额。
我厂应保持定额的严肃性,定额的制定和修改需严格执行有关审批程序。
2.我厂应建设执行定额和严格考核定额标准制度。
对执行结果应
有记载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四设备技术档案
1.设备技术动力科要有全厂主要设备的技术的档案,车间要有本车间全部的设备技术档案。
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目录
(2)安装使用说明书。
设备制造合格证及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设备调试记录等。
(3)设备履历卡片。
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
(4)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图纸。
(5)设备运行时间累计。
(6)设备检修、试验与鉴定记录。
(7)历年设备缺陷及设备事故记录。
(8)设备评级记录。
(9)设备润滑记录。
2.基础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项目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应归入设备技术档案。
3.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五设备技术台帐
1.设备维修车间应健全全厂设备技术台帐。
设备技术台帐是全厂设备的综合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技术内容:
(1) 设备主要技术状况汇总表(设备完好率,泄漏率和主要设备缺陷)。
(2) 主要设备运转状况汇总表(设备运转时间、停机时间<计划检修停机、事故停机、备用停机、停机待料>)。
(3) 设备检修状况汇总表(大修项目、实际完成项目、计划外项目、计划检修工时、维修费用支出等)。
(4) 设备事故汇总表(事故次数、停机累计时间、停机损失等)。
(5) 备品配件、材料消耗汇总表。
(6) 主要设备技术革新成果汇总表。
2.设备维修车间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技术台帐的汇总工作,并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填报设备动力工作季报。
六图纸资料保管
1.厂生产部负责保管和供应全厂设备的图纸。
2.维修车间负责保管复制和供应全厂设备备品配件的图纸。
3.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均应随设备调出,设备报废后档案致于厂生产部存查。
4.基础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其竣工图纸交厂生产部保管。
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屏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维修车间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5.维修车间还应复制锅炉、压力容器的有关图纸、建立定期检验记录。
设备管理制度2
1.设备技术状态的考核单位,按考核的设备目录划分。
主要生产设备属B类设备,其它设备为C类设备。
建立设备台帐和卡片。
企业拥有的机电设备,由机械动力部负责统一分类编号,按设备的类型,以厂(部、室)为单位逐台建立台帐和卡片。
2.帐卡一式三份,设机械动力部、资产财务部、各基层单位各执一份,每半年核对一次帐卡物,每季末基层单位向机械动力部报送设备内部变动、增减表、均列为管理的考核内
3.制成的代号和编号,逐台制成金属号牌,固定在工作机构本体的醒目处。
4.建立完整的设备技术档案。
4.1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应有机电设备主、辅机性能参数,检修技术规范,设备维护状况,主要备件目录,消耗及储备定额,运行记录,检修记录,技术改造记录,润滑状况,设备事故记录,装用轴承,调拨记录,封存报废记录,图纸目录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4.2设备技术档案要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保存,机械动力部平时不定期抽查,每半年定期检查,管理的成效列入评选考核内容。
厂内设备调拨时将设备技术档案一并办理移
5.设备的移装、外借和调拨
5.1设备的移装。
基层单位因生产需要对某些设备作内部移装,必需提出申请和移装方案,经生产技术部门鉴定认可后报主管经理审批,然后由机械动力部组织实施。
5.2设备外借,必需经领导批准。
借方必需承担借用期内的固资折旧费和维修费,并要保质保量按期归还。
外借设备原则上是企业闲置的设备。
5.3本企业内部调拨,统一由机械动力部按规定办理。
调入、调出单位统一凭机械动力部办理本单位设备固定资产台帐的增减,资产财务部凭调拨单办理使用单位及折旧费用的转移。
5.4设备外调须经领导批准,按上级规定的财务手续办理,该机的备品配件随机按价调拨。
5.5设备的让售、出卖、拆套转移和拆除等项工作,统一由公司机械动力部按规定办
6.备用封存和闲置设备的管理
6.1备用、封存和闲置设备的所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妥善维护保管,建立档案并做好防潮、防锈防变质、防腐蚀的维护保养工作,严禁擅自拆套拆配件使用。
6.2审定封存闲置设备,首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生产部门签署意见,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办理封存闲置设备的有关手续,通知财务部门停止折旧提成、然后原则上就地封存。
6.3封存闲置设备启用,首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生产部门签署意见,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办理启用手续,并通知财务部门恢复折旧提成,启用投入生产。
设备管理制度3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期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
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
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
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
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设备管理制度4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必须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仪器设备报废帐》等管理帐册。
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
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
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
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
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审批后予以报废。
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设备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
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
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
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人身安全。
设备管理制度5
1.所有设备执行定人定机,操作者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润滑及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正确使用设备,保养设备。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故障,立即停车检查报告,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知检修。
3.操作者应认真按三级保养要求保养设备:
(1)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
(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和丝杠等处无油污,无碰伤,
无划痕;
(3)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杯齐全,油毡、油线、油杯清洁,油路畅通;
4.爱护设备,不得任意拆卸机床的零部件,机床床身、导轨及滑动面禁止放工具、量具、工件等物。
校正工件时,禁止猛击机床,不运转时,要关闭电机。
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关闭照明灯。
5.设备的维修人员(电工、机修)应经常巡视、负责监督设备的合理使用,有权提出意见,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使用。
6.在生产和实习工作中如果发生设备或人员事故,首先应切断电源,保持设备现状(如果有人员伤害情况发生,应即时对伤员进行相关处理或送医院治疗。
相关处理办法见工伤事故处理办法)。
由中心领导、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责任鉴定。
设备管理制度6
一、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巡回点检的管理组织及工作内容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工艺线上的生产设备管理;
二、管理组织
1、根据本公司设备巡回点检的实际需要,建立以岗位人员为基础,工段技术人员为关键,设备管理部门巡回点检为督促检查的三级管理网络。
2、生产设备由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工段应建立健全定人定机制度。
岗位操作人员坚持不离设备,设备有人管理,做到手勤、眼勤、耳灵,把本岗位的设备维护好,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报告相关人员及时排除。
3、工段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要掌握好本工段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各岗位工人对设备的点检及维护情况,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4、设备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对全生产工艺线上的在线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不定期对主机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以便掌握全线设备的运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工段,班组的设备巡回点检工作,以达到生产设备安
全、高效运转。
并做好巡回点检记录及问题处理记载,巡回记录要保存齐全。
三、点检的工作内容
1、设备管理部门
⑴由设备主管组织,各工段设备段长或技术人员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月一次,对生产主机设备定期点检。
⑶点检内容:
a、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b、检查日常点检和巡回点检记录。
c、检查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
d、对异常情况的设备组织监测和提出解决措施。
2、工段级点检:
⑴由工段设备段长主持,技术人员班组长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周一次。
⑶点检内容:
a、按点检标准书规定的项目进行,监督并复核岗位与维修班组的日常点检记录。
b、检查主要设备和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发现设备异常,损坏和磨损情况应做好记录以便确定修理部位,更换零件,修理的种类和时间,以此安排维修计划。
c、检修设备测试、维护情况和设备环境卫生。
⑷检查方法:
除人的感官外,对重要的设备定期用检查工具和仪器进行检查、测定,做好记录,便于准确掌握设备的技术状态。
3、班组岗位点检:
⑴岗位点检由岗位操作人员进行。
⑵点检周期:岗位工按照各工段制定的“岗位点检标准”规定的周期进行,负责点检分管范围的全部设备。
⑶点检内容:
a、设备运行中的异音、震动。
b、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压、油位、冷却水等)。
c、运转件是否移位、窜位等。
d、目测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e、设备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f、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g、检查安全保护装置。
h、检查设备跑、冒、滴、漏等现象。
i、变电站及各电气控制等专业电气设备按设备规定内容进行。
⑷点检方法:
运用眼看、手摸、耳听、鼻嗅等方法,结合设备的仪表和信号标志。
四、考核
1、结合工段经济考核责任制,纳入工段考核。
2、对点检工作不负责而造成不该发生的设备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事故大小酌情处理。
附则:
1、各级点检工作记录,应记载在点检标准书上,并存档备查(填写时一式两份,工段留一份,上交设备管理部门一份)。
2、运行中岗位点检也应使用点检标准书,并签名,对于运行中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做详细记录。
3、对于点检中不能查看的零部件可安排在停机后进行定查。
4、制定点检考核细则。
设备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善工厂的劳动条件,保护工人职员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国营、地方国营、合作社营和公私合营的大型工厂。
第二章厂院
第三条人行道和车行道应该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
备。
道路和轨道交叉处必须有显明的警告标志、信号装置或者落杆。
第四条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和池,应该有围栏或者盖板。
第五条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卸时候的便利和安全。
第六条厂院应该保持清洁。
沟渠和排水道要定期疏浚。
垃圾应该收集于有盖的垃圾箱内,并且定期清除。
第七条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如果有损坏或者危险的象征,应该立即修理。
第八条电网内外都应该有护网和显明的警告标志(离地二点五公尺以上的电网可不装护网)。
第三章工作场所
第九条工作场所应该保持整齐清洁。
第十条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的宽度不能小于一公尺。
第十一条升降口和走台应该加围栏。
走台的围栏高度不能低于一公尺。
第十二条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堆放要不妨碍操作和通行。
废料应该及时清除。
第十三条地面、墙壁和天花板都应该保持完好。
第十四条经常有水或者其他液体的地面,应该注意排水和防止液体的渗透。
第十五条在易使脚部潮湿、受寒的工作地点,要设木头站板。
第十六条排水沟渠应该加盖,并且要定期疏浚。
第十七条工作场所的光线应该充足,采光部分不要遮蔽。
第十八条工作地点的局部照明的照度应该符合操作要求,也不要光线刺目。
第十九条通道应该有足够的照明。
第二十条窗户要经常擦拭,启闭装置应该灵活;人工照明设备应该保持清洁完好。
第二十一条室内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高于摄氏三十五度的时候,
应该采取降温措施;低于摄氏五度的时候,应该设置取暧设备。
(注解:一九五七年十月十四日国务院发出总念字第79号通知,将第二十一条原文作了修改,修改前原条文为:“室内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高于摄氏三十二度的时候,应该采取降温措施;低于摄氏十度的时候,应该设置取暧设备。
)
第二十二条对于和取暖无关的蒸气管或者其他发散大量热量的设备,应该采用保温或者隔热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经常开启的门户,在气候寒冷的时候,应该有防寒装置。
第二十四条通风装置和取暖设备,必须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并且应该定期检修和清扫,遇有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二十五条对于经常在寒冷气候中进行露天操作的工人,工厂应该设有取暖设备的休息处所。
第二十六条工厂要供给工人足够的清洁开水。
盛水器应该有水龙头和盖子,并且要加锁;盛水器和饮水用具应该每日清洗消毒。
第二十七条在高温条件下操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供给盐汽水等清凉饮料。
第二十八条禁止在有粉尘或者散放有毒气体的工作场所用膳和饮水。
第二十九条工作场所应该根据需要设置洗手设备,并且供给肥皂。
第三十条工作场所要设置有盖痰盂,每天至少清洗一次。
第三十一条工作场所应该备有急救箱。
第四章机械设备
第三十二条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三十三条压延机、冲压机、碾压机、压印机等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都要有安全装置。
第三十四条机器的转动摩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或者蓄油器;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该停车注油。
第三十五条起重机应该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
桥式起重机应该有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和自动联锁装置。
第三十六条起重机应该由经过专门训练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驾驶。
第三十七条起重机的挂钩和钢绳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经常检查。
第三十八条起重机在使用的时候,不能超负荷、超速度和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
第三十九条起重机应该规定统一的指挥信号。
第四十条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五章电气设备
第四十一条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
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栏和显明的警告标志。
第四十二条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关。
第四十三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四十四条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三十六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不能超过十二伏特。
第四十五条电钻、电镐等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四十六条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第四十七条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定期检修。
第四十八条电气设备的开关应该指定专人管理。
第六章锅炉和气瓶
第四十九条每座工业锅炉应该有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表,并且要保持准确、有效。
第五十条工业锅炉应该有保养、检修和水压试验制度。
第五十一条工业锅炉的运行工作,应该由经过专门训练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
第五十二条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的时候,必须距离明火十公尺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曝晒;搬运时不能碰撞。
第五十三条氧气瓶要有瓶盖和安全阀,严防油脂沾染,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第五十四条乙炔发生器要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且应该距离明火十公尺以上。
第七章气体、粉尘和危险物品
第五十五条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所,应该严禁烟火。
第五十六条发生强烈噪音的生产,应该尽可能在设有消音设备的单独工作房中进行。
第五十七条发生大量蒸汽的生产,要在设有排气设备的单独工作房中进行。
第五十八条散放有害健康的蒸汽、气体和粉尘的设备要严加密闭,必要的时候应该安装通风、吸尘和净化装置。
第五十九条散放粉尘的生产,在生产技术条件许可下,应该采用湿式作业。
第六十条有毒物品和危险物品应该分别储藏在专设处所,并且应该严格管理。
第六十一条在接触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该设有冲洗设备。
第六十二条对于有传染疾病危险的原料进行加工的时候,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
第六十三条对于有毒或者有传染性危险的废料,应该在当地卫生机关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第六十四条废料和废水应该妥善处理,不要使它危害工人和附近居民。
第八章供水
第六十五条工厂应该保证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充分供给。
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