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承包工程需避开七大税务风险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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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承包工程需避开七大税务风险“雷区”
企业到境外承包工程,面临着和中国不同的经营环境和税收法律环境,很容易产生税务风险。对此,企业要多方面练好“内功”,系统而科学地制定应对措施。
由于工作关系,国际税收实务专家曾赴多个国家,实地了解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落地情况,全程参与相关税务处理,并与投资国当地税务官员有过深入沟通。对于“走出去”企业在境外的税务风险,有着深切的感受。在境外承包工程的过程中,一定要高度重视防控税务风险,否则很容易踩到“雷区”。
根据多年的实务经验,七大方面的税务风险,尤其值得企业关注。
●风险一:前期税务调研不足
“走出去”工程承包企业不能及时、准确、完整地了解和掌握项目所在国税收法律制度,承担了额外的税收成本,或纳税申报不能完全满足当地纳税遵从的需要,而额外付出税务检查成本。
有些发展中国家,如阿根廷,有核定最低所得税额的规定,即使企业没有收益或利润,也要依据资本额或支出费用额,按核定比例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一些“走出去”企业的财务人员想当然地认为,所得税是基于企业项目有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才需要缴纳,而境外大型的工程项目通常前几年投入较大,基本不产生投资收益,对投资所在国的税制没有做充分、细致的调研,因而没有考虑所得税事项,影响了企业的税负测算和现金流安排。
因此,对企业而言,一定要注意研究和掌握项目所在国税收法规。“走出去”企业要根据项目情况,有针对性地学习、研究和掌握项目所在国税法和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定期、持续搜集和更新境外国别税收法律制度的机制,确保企业能够获悉最新的税收法律政策,结合企业在当地的实际经营情况,判断和评估新税收政策对企业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风险二:合同报价考虑不周
“走出去”工程承包企业在项目投标或议标阶段,缺乏对项目涉税情况的深入分析和必要的税务规划,或者在合同商务报价中判断考虑了税的问题,但仅按照过往从业经验、以往国别税制作参考,对投标国别的税制特殊性重视不够,税务成本预估不足,导致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付出额外的税务成本,甚至导致项目亏损。
在进行某个国家项目报价时,应预先根据相关销项和进项数据,依据当地增值税税率测算相应的税负。由于缺少税务专业人员的指导,一些企业报价时仅凭增值税平均税率粗略估计了流转税税负,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才发现大量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远高于预估的税款。同样的,某企业对企业所得税也仅按所得税率作了估算,因对实际成本和费用估计不足或票证的不足,其缴纳和查补的企业所得税超过了预估,导致该项目最终亏损。
在实践中,企业应充分评估商务合同中的税务成本。在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要吸纳企业财税人员提早参与、全程跟进,甚至有必要付费邀请第三方专业中介的介入。财税人员要从财税角度给予及时、有效的分析和建议,从合同签约主体、实施方式、成本费用预算等方面做好税务安排,降低项目履约过程中的纳税合规成本。如因投标时效性或出于报价竞争力的考虑,必须确定后续税务应对的备选方案,甚至要有应急预案:一是根据业界经验明确能够承受的税务成本底线,二是报价中要求有明确的税务承诺事项,如不含税价或因税负变化合同相应的变更、调整价格和要求补偿的权利。
●风险三:外账凭证资料缺失
外账是依据项目所在国会计和税务规定做的一个账套,包括项目当地的日常财务核算记录、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相关会计报表等。企业在境外项目实施阶段,因没有建立规范的外账核算体系和纳税申报管理体系,没有对税务资料进行有效的归档整理,客观上存在较大的成本、费用缺口,应对当地税务检查的基础不牢,导致在当地税务稽查中付出额外的纳税成本。
比如,某企业境外承包了一项工程,外派的财务人员不懂当地的语言,对当地的财务制度和税务法规没有作深入了解,对外账仅凭以往经验做账,也没有予以足够的
重视,认为简单记一下当地的花费就行了。当地税务机关开展检查时,企业外账根本经不起推敲,最终被当地税务机关补征了大额税款,并交纳了罚款。
因此,建议企业一定要构建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为夯实外账审计基础,科学核算项目外账收入、成本等,建议“走出去”企业根据项目所在国财会规定和税收法规,建立一套合规、适用的外账核算体系,使得外账凭证能够充分完备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在此基础上,按照当地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做好纳税申报工作,根据当地税务审计要求和关注重点,收集、归档并长久保管和保留税务档案。税务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税务登记证、税务申报表、完税证(银行缴税流水单)、纳税明细表、审计报告、税务审计或稽查报告、税务审计明细(相关项目数据的调整表)、税务顾问的专业意见书或报告等。
●风险四:合作单位责任不清
企业的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缺乏必要的税务约束条款,总承包商作为境外项目公司的清税主体,承担了额外的税务合规性审计压力,税务风险和相应的税负没有实现有效的传递,分包商没有有效配合总承包商履行当地的财务核算和纳税遵从规定
某企业在N国总承包一个工程项目,将部分项目分包给中国分包商,但在分包协议中没有在账务合作、税务责任方面做细致的约定。实际操作中,总承包方在投资当地注册项目公司,统一账务核算并统一申报和缴税。分包商在项目所在国是“隐性身份”,在当地没有注册,干完活就走,通常是取得多少分包款,就交给总承包方多少当地票据。为凑足票据金额,一些分包商可能提供不合规定的票据甚至假票。总承包方往往在年终或项目结束接受当地税务机关检查时,才发现票据有问题。由于分包协议存在瑕疵,总承包方追究分包商的补税责任协商很难。
实践中,科学、合理地约定合作单位的财税责任是十分关键的。“走出去”企业需要根据项目实施模式,科学合理地划分分包商及参加单位的财务、纳税配合责任,统筹管理项目分包商的财税工作,力求税务审计基础扎实、税务合规申报及时和税务
责任明确。分包商及相关参建单位在享有项目经济效益的同时,应承担其相应的税务责任。
●风险五:完工项目清税不力
境外工程项目进入尾工或完工阶段,参建企业将主要精力放在设备、人员等退场工作上,忽略了项目的清税工作,导致项目清税风险“潜伏”,也给后续新项目的税务工作带来较大的合规压力。
某集团在某国投资多个项目,第一年中标公路项目,第三年又中标房产项目,各项目平行开展。不同的项目对应着不同的参建单位,各个参建单位各自独立核算,但是最后统一由集团在当地注册的项目公司,由一个统一的税号清税。该集团公路项目参建单位完工后,没有及时进行税务清算,该项目存在税务问题“击鼓传花”般转移到集团的房产项目上,该房产项目参建单位的当地账户被冻结,还要被迫应对原公路项目参建单位遗留下来的税务问题,解决历史问题的税务审计格外耗时耗力,难以协调。
对企业而言,一定要完善尾工或完工项目清税工作机制。具体来说,就是要结合项目所在国税务监管制度和税务审计惯例,做好尾工项目或完工项目的清税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范管理税务档案、及时注销项目税号和预先提取合作单位清税费用或保证金等。
●风险六:税务检查应对不力
受当时的经济形势影响或政治影响,项目所在国政府为了确保税收,反复开展税务稽查的情况屡见不鲜。我国大多数“走出去”企业在应对当地税务稽查方面经验不足,应对方案不系统、不长远,与其中国总部沟通不畅通,或没有强有力的当地专业中介的帮助,导致额外的补缴税款、滞纳金,甚至大额罚款,还要支付相关的公关费用。
某企业在拉美某国承包了项目,对于当地较随意的税务检查甚至寻租行为,当地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及时跟总部沟通,也没有求助专业税务人员,而是采取拖延和公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