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应急管理局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网络安全事件带来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关于网络安全的相关政策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急管理局信息系统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
成立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1.1 指挥长:应急管理局局长
2.1.2 副指挥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2.1.3 成员:应急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2.2 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应急小组
成立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应急小组,负责网络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处置和恢复等工作。
2.2.1 监测组:负责实时监测网络安全事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2.2 预警组:负责分析网络安全风险,发布预警信息。
2.2.3 处置组:负责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2.4 恢复组:负责网络安全事件恢复工作。
三、应急响应流程
3.1 信息收集与报告
3.1.1 监测组发现网络安全事件后,立即向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
3.1.2 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2 应急处置
3.2.1 应急小组根据网络安全事件的性质和影响,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3.2.2 应急小组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共同应对网络安全事件。
3.3 事件升级
3.3.1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时,如涉及重要信息系统,应立即升级事件级别,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3.4 事件终止
3.4.1 网络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信息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宣布事件终止。
四、应急处置措施
4.1 预防措施
4.1.1 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4.1.2 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漏洞。
4.1.3 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4.2 应急处置措施
4.2.1 立即切断受影响的信息系统与外部网络的连接,防止事件扩散。
4.2.2 分析事件原因,采取措施修复安全漏洞。
4.2.3 恢复受影响的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4.2.4 调查事件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五、应急恢复
5.1 恢复措施
5.1.1 对受影响的系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5.1.2 恢复受影响的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5.1.3 检查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5.2 恢复时间
5.2.1 一般网络安全事件,应在24小时内恢复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5.2.2 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应在48小时内恢复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六、应急培训与演练
6.1 培训
应急管理局定期组织网络安全应急培训,提高员工网络安全应急处理能力。
6.2 演练
应急管理局定期组织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七、附则
7.1 本预案由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7.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预案为示例性质,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