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推行报价承诺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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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推行报价承诺法的实施意见(试行)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1.13
•【字号】饶府办字〔2020〕5号
•【施行日期】2020.02.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招标投标
正文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推行报价承诺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饶府办字〔202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上饶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推行报价承诺法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
上饶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推行报价承诺法的实施
意见(试行)
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落实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严厉打击招标投标环节中串通投标、干预招标投标等违规违法活动,维护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本实施意见所称报价承诺法,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确定要约价,要约价应当等于或者小于招标控制价(有最高限价规定的,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投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要约价以及综合单价的组成,在不得低于工程成本做出响应要约价的承诺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招标人在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产生中标人。
二、报价承诺法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通用技术工程招标项目。
1.工程总投资在4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须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
工程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
工程总投资在400万元以下(含400万元)的,提倡使用报价承诺法结合实际选择中标人。
2.对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需采用其他方式评标的,须在编制年度项目时,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项目编制单位牵头组织论证,并在每年度中心城区
重点项目审批中报市政府研究决定。
3.属于应急抢险性质项目的,依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采取评标委员会负责制。评标委员会由5名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组成,在开标前24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主任委员由技术类评标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推荐。评标委员会分技术商务组和报价组,技术商务组由3名及以上单数相关技术类评标专家组成,报价组由2名经济类评标专家组成。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已经担任的应当更换:
1.投标单位或者组织负责人以及参加投标工作人员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编制投标文件的人员;
4.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文件进行公正评审的人员;
5.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评分标准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统计显示各投标企业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10分)、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10分),并公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场主体基本信息中。
2.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10分)。
招标控制价在400万元(不含)以下:AAA级、AA级、A级、B级10分,C级8分。
招标控制价在400万元至600万元(不含)以下:AAA级、AA级、A级、B级10分,C级6分。
招标控制价在600万元至1500万元(不含):AAA级、AA级、A级10分,B 级8分,C级4分。
招标控制价在1500万元至3000万元(不含):AAA级、AA级10分,A级8分,B级5分,C级2分。
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含)以上:AAA级10分,AA级8分,A级5分,B 级2分,C级0分。
3.已实施项目评价(5分)。
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建设项目履行合同评价分为基础换算。履行合同评价分值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施工单位相关评分标准设定。
4.不良行为分(5分)。
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在江西省范围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通报批评(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的投标人,扣1.5分/次,扣完为止;被市级、省直管试点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通报批评(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的投标人,扣1分/次,扣完为止;被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通报批评(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的投标人,扣0.5分/次,扣完为止。
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在江西省范围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的投标人,扣2分/次,扣完为止;被市级、省直管试点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的投标人,扣1.5分/次,扣完为止;被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的投标人,扣1分/次,扣完为止。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