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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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标准
(一)
科室设置(1)
临床科室
(45分)
至少设有以下科室:
(一)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25
每少一个科室扣5分
1)、全科诊室业务用房不少于2间;2)、中医诊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3)、康复治疗室应设理疗按摩床,床位不少于2张,床位间应有帷帘相隔。
针灸、按摩可同设在一间;4)、抢救室(含急诊)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配备必须急诊用品;抢救室应与治疗室邻近。
20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一)
科室设置(2)
预防保健科
(40分)
(二)预防保健科(公共卫生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20
每少一个科室扣5分
1、预防接种室应设置候诊室(具备登记、查体、咨询等功能);实行候诊室、接种室、观察室、资料档案室等功能分区,且布局合理。
接种室内应设立5个以上相对独立的接种功能分区,实行分区分台接种。
并配有符合要求的疫苗与药品保管设备。
20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2、儿童保健室业务用房不少于3间,设接诊室、检查室和儿童活动室。
3、妇女保健室(含计划生育)业务用房不少于3间,设接诊室、妇科检查室、治疗室,并应设简易观察床。
4、健康教育室至少配备一套健康教育音像设备(电视机、电脑或音像放映机、照像机),设置健康专栏,配备一部咨询电话,为病人提供常见疾病的健康教育资料。
(一)
科室设置(3)
医技及其他
(85分)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消毒供应室、健康信息管理室、康复病房、X光室。
有条件的可设置中药炮制室。
55
每少一个科室扣5分
1、检验室一般应设有临床、生化、细菌检验,检验项目室内安排应符合检验工作流程。
30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
2、B超室业务用房1间
3、心电图室业务用房原则上不少于1间,也可与B超室共一室。
4药房原则上中西药房分设。
有条件者应设中药炮制室和煎药室。
贵重药、剧毒药、麻醉药、限制性药品应有安全贮藏处。
药品品种原则上按照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药物目录配备。
5、治疗室业务用房不少于2间,分为普通治疗室、外科清创缝合治疗室。
6、X光室位置应设在第一层,与其他科室相对独立。
透视与摄片室分设,控制室应单设,需暗室者应单设。
7、消毒供应室位置应相对独立,平面设置应符合工艺流程与洁净分区要求,不少于3间,应设消毒间、准备间与分发间。
洗涤池应设通用与专用。
7、消毒供应室位置应相对独立,平面设置应符合工艺流程与洁净分区要求,不少于3间,应设消毒间、准备间与分发间。
洗涤池应设通用与专用。
(二)
设备
(50分)
具备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的基本设备以及必要的通讯、交通设备。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设备附后)50
每缺少一项扣1分
(三)
床位
(10分)
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至少设观察病床5张;并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置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如转诊恢复床、老年护理床、临终关怀床),原则上不得超过50张。
10
每缺少一张观察病床或超过一张康复护理床扣2分
(四)
标识
(10分)
机构标识规范,严格实行“六统一”,即统一标识(使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专用标识)、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处方和门诊日志、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进药渠道、统一服务功能。
10
一项未实行扣2分。
(五)
房屋
(50分)
1、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米。
设病床的,每设一张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功能分区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20
业务用房面积每少10平方米扣2分;功能分区不合理扣5分。
2、房屋质量应达到以下基本建筑要求:
30
每一项不合要求扣5分
(1)主体建筑最低标准要达到砖混结构,室内净高不低于2.8m。
(2)室内装修应表面整洁光滑,色调明快舒适,有利清洁消毒。
医疗用房墙面、屋内墙顶与地面应便于清扫,不起尘,易维修。
医疗用房、公用门廊、楼梯地面应采用水磨石或其他便于清扫与清毒的地面材料。
治疗室等墙面应适宜用水清洗,表面光洁平整,如采用瓷砖墙面。
(3)操作台、化验台等台面应采用洁净耐腐蚀、易冲洗、耐燃烧面层,相应洗涤池与排水管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4)放射科、功能检查室应有相应的防潮、防辐射及绝缘等措施,符合相关建设规范的要求。
(5)供应室、药房药库及其他物品保管室等应有防虫、蝇、鸟、鼠及其他动物入侵设施与条件。
(6)室内应通风采光良好,门窗整洁完好。
不宜阳光照射的业务用房应有遮阳措施。
(六)
人员配置
(50分)
1、在岗医技人员具有法定执业资格。
实行全员聘用,按需设岗,社区卫生医务人员简介上墙,挂牌上岗,衣帽整洁。
机构和人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10
1)有一人不具备法定执业资格不予考核;
2)发现一人衣帽不洁或未挂牌者各扣1分,医务人员简介无上墙扣2分;3)有违纪事件不得分。
2、每年制定《全科医生、护士培训计划》,并有当年度的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实施记录。
5
查看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无计划扣5分,无实施记录扣2分。
3、医务人员均掌握社区卫生服务的宗旨、任务、目的要求、工作内容及方法,且业务熟练,满足社区服务的需要。
10
现场抽考(试卷、操作、提问)5人,一人考核不合各扣2分,扣完本项标分为止。
4、(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所有工作人员的比例≥95%,其中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1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30%,其中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2)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中心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3)至少有9名注册护士。
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4)设康复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5)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25
发现一处不符扣5分。
(七)
制度规范
(20分)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装订成册或上墙。
10
缺一项扣2分,扣完本项标分为止。
2、所有人员能熟知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
10
现场随机抽问,一人不熟练扣2分。
一项制度不落实扣2分。
(八)
药品管理
(30分)
1、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配备按省卫生厅及省药监局的有关规定执行;药品明码标价,分别同类,摆放整齐。
10
1)药品配备一处不按规定执行扣2分;
2)每少一种标价扣2分,未分类放置扣2分,药品摆放混乱酌情扣分。
、坚持正规渠道进购药品,进药有票据,建立完整药品进销台帐。
10
发现一种药品无票据扣5分,无台帐不得分,处方药不开处方不得分。
3、杜绝使用过期失效及伪劣药品。
10
发现使用过期、伪劣药品不得分,倒扣10分。
(九)
财务管理
(10分)
1、有专人负责,全科诊室实行专帐管理;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符合会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物价纪律、不乱收费;会计监督审计制度健全。
10
无专人负责扣2分,未实行专帐管理扣3分,不按要求执行每一项扣2分,不健全扣3分。
(十)
社区医疗与护理
100分)
1、熟悉门急诊知识,能提供及时、便捷、有效的医疗
救助,工作有记录。
10
随机现场抽查3人,1人回答不完善扣2分,
无工作计录扣5分。
2、医护文书书写规范,(门诊病历、门诊处方、输液观察记录)书写合格率≥90%,处方合格率≥95%。
10
抽查相关资料各10份,各项合格率每降低1%扣
分,资料不全或无记录扣2分。
3、能运用适宜中医药及针灸、推拿、火罐、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等技术开展中医服务(至少有5种)。
掌握常用的中草药验方10个以上,有适宜的中医治疗器具。
15
查看门诊登记和门诊病历,无中草药验方、未运用中医技术开展工作者每少一种扣5分。
4、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建立家庭病房,开展家庭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