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工伤?工伤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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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不算工伤?工伤如何赔偿?
1.刚到单位上班一个月,5月Ⅰ号放假腿摔断了,算工伤吗?
不算工伤,因为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也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发生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上班路上摔跤算不算工伤?
明确的告诉你:不算。

1、先学习相关法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2、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次要责任、同等责任,这不是你自己说的,要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证明。

3、在上班途中自己摔倒而导致受伤的话,是不能够被认定为工伤的,但如果有的企业办理了雇主责任险或意外险,倒是可以申报。

3.末成年人进厂打工被机器碾断三根手指,怎么向厂家索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上,略)。

你可以要求工厂一个月内给你申报工伤待遇(如果工厂没办工伤保险,你也可以要求工厂按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如果还有问题,那就走劳动仲裁、法院申诉这条路了。

4.六级工伤怎么赔偿?
六级工伤是很严重的,赔偿金额很高的。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这里的本人工资是你12个月的平均数。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当然你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第一项是必须的,第二、三项,你可以选择一项。

5.我是文盲,工伤单位未赔偿,不知怎么办?
如果你是文盲,最好找个懂点法律的亲人或朋友帮你。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报销。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资是12个月的平均数。

3.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可找单位报销;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也可以找单位要;
5.如果评残达到级别,还可以有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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