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课件WORD
编财政法课件
各大国产软件商的“胜诉”而告终
。
编财政法课件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请结合本章内容思考:
➢(1)如何理解政府采购的本质和政 府采购的立法目标?
➢(2)我国政府采购法对采购“国货 ”、扶持中小企业和民族企业都有 哪些具体的规定?
➢(3)我国的政府采购立法如何在开 放市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扶持民族产业等诸多方面取得平 衡?
编财政法课件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迫于各方面的压力,2004年11月27
日,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
告:应“采购人要求”,取消“计
算机操作系统及办公套件正版软件
供应商”(BKHT2004160-1) 分
包项目。12月2日,入围本次政府
采购的本国软件企业正式与北京市
信息办签订了采购协议。至此,微
软中标国产软件采购事件,最后以
➢2.2004年11月17日,北京市政府采购
办公室发布招标公告,公告称:北京
市将斥资2 925万元购买计算机操作系
统及办公套件正版软件,这些软件的
提供商为北京晨拓联达科贸有限责任
公司,该公司是微软Windows操作系
统及办公套件的代理商。2004年11月
24日,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
司副司长李武强发表“个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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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法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 地位
财政法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宏 观调控的最重要的法律部门。
➢三、财政法的体系 1. 财政法总则 2. 预算法 3.财政收入法 4.财政支出法 5.财政监督管理法 6.财政法律责任与救济法律制度
编财政法课件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四、财政管理体制
➢二、预算管理职权
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讲课文档
按归属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 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现在二十页,总共八十二页。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二)预算支出 பைடு நூலகம்内容上看:
1.经济建设支出 2.事业发展支出,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
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
4.国防支出 5.各项补贴支出,如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这两年的 惠农政策很多,以旧换新等等。
现在三十一页,总共八十二页。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2.政府机构的监督: 各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
3.政府的专门机构监督: 各级审计机关应当依照《审计法》以及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本级预算执行 情况,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 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现在三十二页,总共八十二页。
【例题1·判断题】我国的预算分为中央预算 和地方预算,而中央预算是由各地方预算 组成的。( ) 【答案】X
【解析】本题考核预算的级次划分。我国的 预算分为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中央预算 是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的。
现在三十三页,总共八十二页。
▪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国家预算构成 的有( )。 A.中央预算 B.地方预算 C.总预算 D.部门单位预算
现在二十五页,总共八十二页。
▪ (三)预算的执行——财政部门具体负责 ▪ 必须依法、及时、足额。预算的收入和支
出必须通过国库进行
现在二十六页,总共八十二页。
▪ (四)预算的调整 ▪ 1.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批 ▪ 县级以上包括中央,由人大常委会审批; ▪ 乡、民族乡、镇政府提请本级人大审查和批准。 ▪ 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各级政府每年至少向人大或常委会报告2 次); ▪ 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和本级政府 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经济法课件第十二章财政法
(三)政府采购方式 1. 公开招标 在国务院或省级政府规定的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 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 邀请招标 3. 竞争性谈判 4. 单一来源采购 5. 询价采购
(四)政府采购程序
(五)供应商的质疑、投诉和诉讼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 果使自己权益受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人)提出质疑。不答复或答复不能令人满意的,可 以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对监督管理部门 的处理不服或监督管理部门不处理的,可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 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 代表政府具体实施预算管理职权。
(二)预算收入 税收收入 国有资产收益 专项收入 其他收入
(三)预算支出
三、预算法的程序规定
(一)预算的编制 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复式预算 不列赤字 真实合法 节约统筹
(二)预算的审批 1. 审批程序 2. 预算审批制度改革 (1)赋予人大预算草案调整权 (2)改综合审批为分项审批 (3)增加审批辩论程序 (4)明确预算被否决的补救措施和法律后果
内容: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包括: 上级政府对下级政 府的财政补助; 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的缴款; 地方政 府间发达地区对不发达地区的补助。
但在各国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中央政府向地 方政府的财政资金转移活动。
意义:
①解决地区发展失衡问题,实现各地公共服务均 等化;
②有利于推行中央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
二、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 主要形式
(三)预算法的概念
预算法,是规定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准、执行、调 整、决算等程序以及确定预算管理主体的职权、国 家预算的体系、预算收支范围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预算法的实体规定
《财政法规制度》PPT课件
• (3)改变和撤销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 决议;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 的决定和命令。
精选PPT
19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预算进行管理的权力有:
• (1)监督权: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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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预 算管理的权力不包括__。
• A 监督权 • B 撤销权 • C 批准权 • D 审查权
精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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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的职权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进行 管理的权力有:
• (1)审查权: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 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精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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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 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 (一)预算收入
• 预算收入指在预算年度内,按照国家有关法 规,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地筹措到 的归国家支配的资金,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 保证。
• 我国预算收入主要形式包括:税收收入、社会 保障缴款、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专项收入、债务收入、其他收入。
精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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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 位)的预算组成,并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 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精选PPT
10
• 2.地方预算
• 地方预算即地方政府预算,是经法定程序批 准的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的统称,包 括省级及省级以下的四级预算。地方预算负有 组织大部分国家预算收入和相当部分预算支出 的重要任务,是保证地方政府职能实施的财力 保证,并在国家预算管理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 位。
经济法课件:财政法
第二节 预算法 第三节 国债法与政府采购法 技能训练
财政法
学习目的 了解财政的概念和特征、财政管理体制、国债法律制度、 国家采购法律制度、补助支出法律制度及财政活动的程序法 律制度;掌握预算法、国债法和政府采购法的基本内容。 法律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预算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法
(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的 资本收益并对其分配的预算,包括国家出资获得的利润、资 产转让收入、出资企业清算所得收入等,以及国有经济和产 业结构调整、重大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等权益性投资;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实行收支平衡,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 般公共预算。
财政法
(8)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 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 算。其包括收入、支出;收入主要包括单位、职工缴纳的保 险费、基金利息、财政补贴等,支出主要是指保险待遇支出、 转移支付支出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 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二、财政法 《财政法》是调整财政分配和财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财政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已成为社会共识。作为宏观经济调
控重要工具的财政政策在制定、实施和调整的过程中,应当有 法可依,财政法便由此产生。在经济学上,财政政策工具包括 财政收入(税收和国债)、财政支出(政府购买和转移支付)和财 政预算三部分。因此,在体系上,我们认为,财政法基本内容 应包括税法与国债法、政府采购法与转移支付法、预算法以及 国有资产管理法和财政监管法。转移支付内容包括社会保障、 社会福利、社会捐赠、政府补贴、国债利息等,新预算法有规 定,相关专业的法规也有规定。
财政法律制度汇编课件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
05
通过制裁财政违法行为,维护国家财政秩序,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促进财政管理的法治化。
依法制裁、公正公开、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目的
原则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各级财政部门。
实施主体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的实施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决定和执行等环节。
实施程序
政府采购法
04
政府采购法的定义、特点
总结词
政府采购法是指调整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特点主要包括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平竞争等。
详细描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VS
实施、监督
详细描述
政府采购法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法进行采购活动。同时,政府采购法的监督也非常重要,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其合法、合规、公正、透明。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等,以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监督机制
THANKS
感谢观看
财政法律制度汇编课件
CATALOGUE
目录
财政法律制度概述预算法税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
财政法律制度概述
01
财政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财政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财政法律制度具有国家性、规范性和强制性,是财政分配领域中的法律规范,对财政分配关系起着规范和调整作用。
总结词
预算法是财政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规范。它规定了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具有法律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的特点。预算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加强国家预算管理,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讲财政法一财政法概述ppt课件
(三)财政预算管理程序
1、预算编制 (1)形式(复式预算 ) 经常性预算:经常性预算收入和经常性预算支出; 建设性预算:建设性预算收入和建设性预算支出; (2)程序
2、预算审查和批准 (1)审批; (2)备案; (3)批复;
3、财政预算法:财政预算法主要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等方 面的法律规定,同时也包括财政资金入库、管理和出库的相关内容。
4、财政支出法:财政支出法主要包括财政转移支付法、财政采购法、 财政投资法和财政贷款法。
(二)财政法的体系
5、财政收入法:财政收入法主要包括税法、国债法和费用征收法,除此 之外还包括一些特别的财产收益法。 从广义上说,财政法当然包括税法,但有些狭义的理解往往将税法排除在 外,这充分说明了税法的特殊性。
3、预算执行
4、财政预算的调整
(1)预算调整的概念:使已获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 变更为总支出超过总收入;增加举债数额。 (2)不属于预算调整的情形:因获得返还或补助引起 变化; (3)审批: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 地方-----同级 人大;
(4)预算调整未经批准的处理
5、财政预算的决算
四、国债法
讨 论;
(三)中国财政平衡法的不足; (四)中国财政平衡法的完善;
三、财政预算法
(一)财政预算概述 1、财政预算的由来; 2、财政预算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财政预算管理职权
1、级次与结构 (1)中央预算:中央各部门和直属单位预算; (2)地方预算:省、市、县、乡的预算; (3)地方各级总预算:本级预算和下级总预算;
1.制定财政基本法,规范财政管理体制。 2.健全预算法律制度,强化预算法律效力。 3.制定税收基本法,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4.制定国债法,建立国家信用管理法律制度。 5.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推进财政支出制度改革。 6.制定财政监督法,完善财政法律责任制度。
财政法律制度-财政法概述PPT培训课件教材
• 追征(3——5年) •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 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 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税 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 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 滞纳金. •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 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 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 偷税、骗税、抗税所欠税款不受期限限制
税款征收措施
• 税收保全: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 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 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 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 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 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 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暂停支付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 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财政法律制度
• 第一节 财政法概述 • 第二节 预算法 • 第三节 税法
第一节 财政法概述
• 一、财政的含义:国家对国民收入的分配活动(国家财政与公共财政问 题) • 二、财政的特征:主体、客体、性质 • 三、财政的职能: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宏观调控 • 四、财政法的对象:财政(收入支出管理)关系 • 五、财政法的内容:预算法、税法、国债法、转移支付法……
•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 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 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申 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财政管理法》课件
本PPT课件将详细介绍《财政管理法》的各个方面,包括法律框架、原则和 目标、预算过程和程序、财务责任与问责制、公共财务管理要求等。
财政管理法简介
《财政管理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用于管理国家财政,确保财政活动的合 法性、有效性和公正性。
法律框架概述
立法背景
《财政管理法》的起源和历史背景,其制定目的和重要性。
预算执行
介绍预算执行的步骤和要求, 确保预算符合实际情况。
财务责任与问责制
财政管理法对财政部门的财务责任和问责制进行了规定,确保财政活动的合 规性和效果。
公共财务管理要求
1 资金管理
介绍资金管理的原则和方法,确保公共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合理性。
2 会计制度
阐述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法律结构
《财政管理法》的章节和条款,各部分内容的关联性和层级结构。
修订历程
《财政管理法》的修订情况及其对法律实施的影响。
法律原则和目标
1 透明与公开
2 效率与公正
财政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包括公开资金使用情况 和财政信息。
在资源分配和财政支出 中实现效率与公正的平 衡。
3 稳定与可持续
财政政策和规划的稳定 性和可持续性。
3 财务审计
介绍财务审计的程序和标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税收征收和管理
详细介绍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原则、程序和要求,保障国家财政财力。
财政部门的角色与责任
1
预算编制
财政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国家预算和部门预算。
2
预算执行
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预算资金的执行。
3
财务报告
财政部门责编制和发布财政年度报告。
第六章财政法
• 一、财政的概念和特征:
• 财政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对国民收入
所进行的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经济活动
。
2021/1/15
三、财政法的作用及立法现状 :
• (一)财政法的作用: • 1.是组织财政收入,分配财政支出,实
现国家政治和经济职能的法律依据和法 律保障 • 2.是国家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 • 3.明确规范国家的行为,是国家的财政 政策能够取得全社会一体遵行的效力
第四节 国债法
• 一、概念及特征 • 国债法是调整国家在筹措、使用和偿还
社会资金的过程中与其他主体所发生的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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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及特征
• 特点: • 1.调整对象是国家在筹措、使用和偿还
社会资金过程中与其他主体所发生的社 会关系;
• 2.国家通过发行债券和借款获得的财政 收入不能无偿使用,到期时需还本付息 ;
管理方面的权限及相应的资金分配权力 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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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 和基本类型
• (一)基本内容: • 1. 各级政府职权范围的划分: • 2. 各级政府财政收支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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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 和基本类型
• (二)基本类型: • 1. 高度集中型: • 2. 分级管理型: • 3. 折衷型:
• 3.法律关系的形成更多的带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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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债券的发行、转让和兑 付
• 国债券的发行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公 募法、包销法、公卖法、摊派法。
• 国债的持有者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到国 债流通市场转让债券。
• 国债券的兑付即国债的还本付息。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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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法本章重点•财政和财政法的概念•预算和预算法的概念•国债和国债法的概念•国债的发行和转让体制•转移支付的概念、形式及监管•政府采购的概念•本章难点•财政法的性质定位•国债管理的主要内容•转移支付的条件和数额确定•政府采购法的性质第一节概述一、财政的概念、特征和职能(一)财政的概念财政是指国家为满足实现自身职能的需要而凭借政治权力直接参与的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的分配。
具体来说,财政就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需要,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资产的活动。
•【公共财政】公共财政(public finance),是指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
它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财政运行模式,是以政府为主体,以弥补市场失灵为原则、为主旨的公共经济活动。
在公共财政体系中,政府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的身份参与社会分配,并将收入用于政府的公共活动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分配公平、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
•【国家财政】国家财政是指国家为了维持其存在和实现其社会管理职能,凭借政权的力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活动。
早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财政学界把“公共财政”视作资本主义财政的代名词,而把我国的社会主义财政称作“国家财政”。
•财政的发展•经济条件•政治条件•发展过程(二)财政的基本要素1、主体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分配的对象、范围和规则都由国家确定,分配的过程由国家行为作主导,分配的效力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三)财政的特征1、强制性财政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对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实行的强行分配,财政收入和支出都由国家单方面决定并强制实施,无需财政机关与其相对人达成协议。
(四)财政的基本职能1、收入分配职能国家通过财政收支活动在全社会范围内分配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调节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形成和调整特定的社会分配格局,以实现社会分配的相对公平。
实现财政收入分配的两个阶段:第一,财政收入阶段国家向企业和居民按一定的比例收取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由国家集中占有一定量的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从而改变各种利益主体之间原有收入比例关系,此即第一此分配。
财政资源配置职能的表现形式:财政资源配置职能的表现形式主要表现为:国家运用税收、预算支出、国债、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等财政手段,将全社会资源在公共经济和私人经济之间,以及公共经济内部各部门之间进行分配。
财政保障稳定职能的表现形式:在经济方面:运用财政手段有效的分配收入、配置资源,有助于保障经济领域的公平和效率,从而有助于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等经济稳定目标的实现,进而有助于促进经济增长。
二、财政法的概念、调整对象财政法的概念财政法是调整财政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调整对象是财政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1、财政收入关系;2、财政支出关系;3、财政管理关系。
三、财政法体系财政法体系包括:1、财政管理体制法。
主要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分配权限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职能部门的组织机构和权限;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职能部门与同级政府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关系。
四、财政法的基本原则•1.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财政分配的公平,主要是指社会公平,包括纵向公平和横向公平。
财政分配的效率,包括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
•公平与效率既具有统一性,也具有对立性,二者必须兼顾。
但在实际执行中,又不可避免地要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形势侧重于某一方面,同时兼顾另一方面。
对于我国这一发展中国家来说,从总体上侧重于效率同时兼顾公平,是应有的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公平不等于平均。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应注意两方面的倾向:一是要克服平均主义思想,二是收入差距要适度。
•2.经济原则•经济原则要求我们必须从发展国民经济中来考虑财政收支;财政收支的方式和数量必须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在微观经济方面,国家财政充分运用财税杠杆调节经济的作用,引导企业开展公平竞争;在宏观经济方面,国家财政通过制定财政政策与财政法律、法规,调整国民收入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分配比例,以及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比例,制约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
•3.财政收支平衡原则•在确定一定时期的财政分配总规模时,一方面要考虑政府实现其各项职能对资金的需要,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国民经济的承受能力,在兼顾量出为入和量入为出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财政分配规模。
在实践中,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是一对矛盾,而维持财政平衡则是不同历史时期解决这对矛盾的基本做法。
五、财政法律关系•一、财税法律有关系的概念财税法律关系是指由国家财税法确认和调整的,在财政活动中各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财税法律关系的特征(一)财税法律关系产生于以国家为主体的财政分配活动中。
在国家财政活动之外,不存在财政法律关系。
(二)在财税法律关系中,主体一方必须始终是国家或代表国家行使财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三)财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
•(四)财税法律关系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和无偿性。
•(一)财税法律关系的主体财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财税法律关系中依照财税法律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它包括依法参加财政活动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机关、税务机关、海关、国家金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等等。
••(二)财税法律关系的客体财税法律关系的客体财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在财税法律关系中,其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能够构成财税法律关系客体的物。
它体现在一些以实物为表现形式的税种中,以及有行政执法权力的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和追回的赃物等,也包括充当一般等价物的货币。
另一类是行为,是财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实现自己的权利或履行自己的义务而进行的活动。
•(三)财税法律关系的内容财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在财税法律关系中,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的总和。
在财税法律关系中,因为财税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的不同,因此,其主体在不同的财税法律关系中,其权利、义务也是不同。
如在预算法律关系中,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就存在着不同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第二节财政体制法一、财政管理体制的概念和依据(一)概念财政管理体制即财政体制,是界定一国的财政级次,划分各个财政级次的财政责任、财政权力和财政利益,确立不同财政级次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的一系列制度。
二、财政管理体制的类型和内容各国财政管理体制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1、高度集中型2、分级管理型3、折衷型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1、各级政府职权范围的划分;2、各级政府财政收支的划分三、我国现行财政体制的主要内容(一)统一领导中央政府有权对全国整个财政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即由权制定统一的财政法律政策、财政计划和财政规章制度,有权决定财政级次的划分和各个财政级次的财政权限及相互关系。
1、财政收支划分的基本原则¡ª¡ª分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三)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是指在财政收支划分时不能一味强调效率,也不能一味强调公平,而应妥善处理二者之间的比例关系,达到效率与公平的完美结合。
2、分税制的基本内容(1)依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不同职能确定相应的财政支出中央政府支出: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的经费,调整国家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行宏观调控所必要的支出,以及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
中央收入关税以及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地方收入:除各银行总行、铁道部门、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以外的营业税;除地方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地方企业所得税;地方企业上缴的利润;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除各银行总行、铁道部门、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以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遗产和赠与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
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资源税,按不同资源品种划分,大部分资源税作为地方收入,海洋石油资源税作为中央收入;证券交易税,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
第三节预算法预算的概念广义上的预算法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各种有关预算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比如税法、征收管理条例、会计法等等;狭义上的预算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基于预算管理的法律,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等方面。
•现行的的预算法包括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预算管理体制方面的内容。
包括预算组成体系、预算管理权限的划分、预算收支范围设定和管理方式的确定等。
二是预算管理程序方面的规定,就是预算管理活动的工作环节和过程,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决算等环节。
三是预算监督方面的规定。
规定预算监督机关、监督方式及违反预算法行为的处罚等内容。
(一)预算法的立法原则•1、立法原则。
强化职能、健全管理、加强调控、保障发展(第一条)•2、设置原则。
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3、平衡原则。
地方预算不准列赤字。
•4、组成原则,我国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
依行政级次划分为中央(也是国家)、省、市、县、乡五级预算。
依预算级次划分为中央和地方预算,省以下的预算通称地方预算。
•5、分税制原则。
•6、程序原则。
第9条规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四)关于预算的编制•第四章是关于预算编制的法律要求。
这一章主要规定了以下主要内容:•1、关于预算的编制。
•一是按时编制。
•二是预测编制。
因为我们的预算编制是在决算尚未办理、收入尚不明朗的情况下编制,因此只能靠预测。
主要是参照上一年的收支执行情况对本年的收支变化情况进行预测编制。
•三是编制复式预算。
••2、关于编制的要求•一是地方预算量入为出,不列赤字。
•二是与经济增长相适应•三是实事求是,不少列、漏列。
•四是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五是留有余地,在预算支出总额的1—3%范围内设置预备费。
•六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举行前一个月提交初审预算草案•(五)关于预算的审查•1、预算审批的规定•第一、预算初审。
•第三十七条规定了三层意思,一是国家预算由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初审;•二是省政府预算的初审规定;•三是县级政府的预算的初审规定。
•第二、正式审查。
就是大会审议。
•2、预算审查的内容•(六)关于预算的执行•1、执行主体;第四十三条规定,预算由政府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
•2、执行要求:收入征收部门(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依法组织收入,不得减征、免征、缓征,更不得截留或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