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吊安装与拆卸专项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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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地铁XX号线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部(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1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编制依据 (1)

三、安全监督目标 (2)

四、安全监督程序 (2)

五、安全监督管理方法和措施 (2)

六、有关的强制性标准条文 (5)

七、履带吊安装与拆卸安全监督要点 (6)

八、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安排与分工 (8)

九、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1、本工程监理规划及施工安全监督方案;

2、安全生产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业主提供的设计文件;

4、经批准的履带吊安装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

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

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三、安全监督目标

杜绝机械损坏和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机械倾覆。

四、安全监督程序

1、分包单位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应报审,分包合同应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2、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应签订安全协议,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技术等管理人员到位。

3、检查安装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中的规定,手续齐全。

4、参加施工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检测后组织的整改内容复核、使用验收检查,并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有关使用登记资料进行审核。

5、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完成。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实施现场作业。

6、总包单位应在工程实施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部,监理部应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督人员现场巡视检查。

7、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监控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对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视,对起重吊装作业等重大危险源进行跟踪检查,对吊具、索具、吊机限位等安全装置等进行跟踪检查,对特种设备的相关证件、作业人员资格进行抽查核验。

8、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指令其整改,同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进行书面确认。需要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同时报告建设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建设单位拒不接受的,应及时报告建设主管部门。

五、安全监督管理方法和措施

(一)审查核验

1.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报送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费用、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应急救援预案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资料。保留每次审查的记录。

2.项目监理部应重点审查核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资料内容的齐全性、有效性、相符性、针对性,以及报审程序的合法性。

3.项目监理部填写报审核验表时,应提出具体的意见,对不符合核验标准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后再次报审。项目监理部的审查核验意见,应按规定报建设单位备案。

4.对施工中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报审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应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报审,并及时审查核验,报建设单位备案。

(二)巡视检查

1.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现场作业计划范围内的施工作业面进行日常的巡视检查,并在监理日志中记录巡视检查内容。日常的巡视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工作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安全防护措施

费用使用与管理情况;

(3)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按照项目监理部的指令整改实施的情况;

(4)项目监理部签发的工程暂停令执行情况。

2.项目监理部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情况加强巡视检查,根据作业进展情况,安排巡视次数,但每日不应少于一次,并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巡视检查记录。

对施工现场作业计划范围外的以及节假日、夜间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临时加班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填写假日、夜间临时加班报审表,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并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管和各项安全措施。

3.对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与消防检查应每月抽查一次,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期间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时应增加抽查次数,保留抽查记录。

4.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与消防专项检查,并应保留检查记录。

(三)签发监理通知单

1.项目监理部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指令限期整改。

2.监理通知单应发送施工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项目监理部在收到施工单位填写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后,应复查整改结果并签署意见。

(四)签发停工令

1.项目监理部发现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较大事故隐患),或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监理通知,整改不力的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按实际情况要求局部或全面停工并提出相应整改要求。

2.工程暂停令应发送施工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项目监理部应复查整改结果。

(五)召开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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