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工程咨询简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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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工程咨询
一、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情况
2017年2月国家层面首次提出了“全过程工程咨询”概念并鼓励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截止2018年年底,有17个省(不含湖北省)已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试点工作。
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明确了推进全过程咨询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概念
全程工程咨询可分为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和其他专项咨询服务。
(一)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包括投资策划咨询、可行性研究、建设条件单项咨询等活动,以及在此基础上编制形成的,符合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基本程序要求的申报材料,同时协助投资方按规定完成投资决策阶段各项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
(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工程咨询方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一体化咨询服务的活动。
(三)专项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融资咨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咨询、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技术咨询、风险管理咨询、项目后评价咨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工程保险咨询。
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政策
工程咨询方由具有相应能力和业绩的工程咨询方承担,其中涉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咨询业务的,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类单位承担。
宜由一家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承担,也可由若干家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以联合体式承担。
根据国家发布的指导意见,可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方式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咨询项目,在项目立项后即可通过招标方式委托工程咨询方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
另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以上,必须进行招标采购。
故当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范围包含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时,只要其中一项单项合同估算超过额100万,就必须通过招标方式委托工程咨询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