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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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
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6.15
•【字号】铜政发〔2020〕23号
•【施行日期】2020.06.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铜川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现将《铜川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
铜川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有效利用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铜川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备水源井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区(县)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以下简称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
用水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制定城市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广使用城市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单位、企业和小区,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的科学技术水平,建设节水型城市。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一)非居民用水单位通过采取节水措施,实际用水量明显下降的;
(二)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研究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器具等有突出贡献的;
(四)节约用水宣传教育、管理工作成效明显的;
(五)对严重浪费用水或擅自取水行为予以举报和制止,经查证属实的;
(六)其他对城市节约用水做出突出成绩的。
第六条城市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用水定额作为确定用水总量和用水计划的基础。
第七条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或城市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城市节约用水总体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使用自备水源井供水的单位,必须有节约用水措施。
经批准的自备水源应当装表计量,并纳入计划用水管理。
公共供水管网到达的地段,应当关闭自备水源井。
第九条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辖区节水器具市场、高耗水企业和特殊用水行业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用水和节约用水统计制度。
各用水单位应当做好用水和节约用水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用水台账,填报用水情况统计报表,并按季度报城市节约用水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制度。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第十二条供水企业应严格按照《铜川市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暨阶梯水价方案》规定执行。
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水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拒绝缴纳或逾期不缴的用水户供
水企业可停止供水,追缴水费。
第十三条城市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应制定节水方案,采取节水措施。
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建设工程竣工后,使用公共供水的,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参与节水设施验收。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取水许可证,供水企业不予供水。
第十四条供水企业应当加强对供水管网的改造和维护,定期进行管网查漏,降低管网漏损率。
第十五条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备水源井供水的单位,对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应当分别安装水表计量。
禁止实行用水包费制。
第十六条工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改进用水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频次,降低用水单耗,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十七条城市年均用水量较大的用水户应当定期进行水量平衡测试,为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科学合理的用水数据,以便及时调整用水计划指标。
第十八条经营洗车、洗浴、水上娱乐等高耗水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设节水设施,使用节水器具。
第十九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下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同时配套建设再生水
利用设施:
(一)月用水3000m3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万㎡以上的宾馆、酒店、商场、公寓、综合性服务设施及高层住宅等;
(二)建筑面积在3万㎡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场馆等;
(三)建筑面积在5万㎡以上(或月用水用量在6000m3以上)的住宅小区;
(四)月排水量超过5000m3的工业企业以及成片开发的工业园区。
第二十条城市道路养护、园林绿化、环卫清洁、公厕、景观、消防等公共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