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宁波市“依法执业守护健康”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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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宁波市“依法执业守护健康”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14.05.07
•【字号】甬卫办监督[2014]39号
•【施行日期】2014.05.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宁波市“依法执业守护
健康”工作方案的通知
(甬卫办监督〔2014〕39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卫生监督所,各市级医疗机构,市中心血站:
现将《2014年宁波市“依法执业守护健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2014年宁波市“依法执业守护健康”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医疗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结合2014年浙江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工作要求,制定我市“依法执业守护健康”具体实施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
员执业行为,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和就医安全;通过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严惩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犯罪分子。
具体实现“三个100%”: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监督覆盖率100%、对无证行医案件查处率100%、涉嫌非法行医罪的案件移送率100%。
二、工作内容
(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
1.检查对象: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检查方式:采用大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巡查、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分级监管、飞行检查等方式。
3.检查内容:
(1)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情况,检查是否按照许可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是否存在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出租、承包科室情况,发布医疗广告、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医务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等内容(检查表可参照2012年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监督检查表)。
(2)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人员、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和完善临床输血相关规章制度,是否使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是否存在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互助献血和应急用血采血是否规范等。
(3)开展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是否取得美容科目许可、从业人员是否符合资质、开展的美容项目是否超范围(医疗美容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已另发)。
(二)打击无证行医
按照《宁波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转发省卫计委省公安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
入巩固阶段工作的通知》(甬卫发〔2014〕38号)要求,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
(三)采供血机构监督
1.检查对象:辖区内血站、采供血点。
2.检查内容:检查辖区内血站、采供血点依法执业的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按照许可范围开展工作,从业人员是否依照要求取得相应资格并注册,对献血者身份核实、健康征询和体检是否依照规定执行,是否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耗材,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包装、储存、运输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冒名顶替、频采、超采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地要重视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地近年来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的工作经验和做法,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工作方案,切实落实医疗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此外,各地在加大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的同时,要强力度、促实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责令其整改到位,决不姑息,如有重大案件应当及时上报,确保本次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维护辖区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内容及处罚情况录入浙江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
(二)强化督查、注重实效。
市卫生局将对各地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进一步提升执法力度和水平,对各地的工作数据进行复核,确保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对督查发现的严重问题将予以通报。
(三)认真总结、按时上报。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的成效、经验及创新做法,于2014年11月17日前将本辖区工作总结和汇总表(附表1-5)加盖公章上报至市卫生监督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
联系人:陈明、沈蓉冰,电话(传真):*************。
附表: 1.2014年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汇总表
2.2014年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汇总表
3.2014年采供血机构监督检查汇总表
4.2014年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汇总表
5.2014年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相关情况汇总表附表1
2014年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汇总表
市
*案由:A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B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出租、承包科室;C发布违法医疗广告;D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E违法开展院前医疗急救;F其他。
填表人:填表日期:联系电话:审核人:单位负责人:
附表2
2014年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汇总表
填表人:填表日期:联系电话:审核人:单位负责人:
附表3
2014年采供血机构监督检查汇总表
市
注:本表中被处罚的机构,请上报案例情况。
填表人:填表日期:联系电话:审核人:单位负责人:
附表4
2014年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汇总表
市
单位(盖章):
*案由:A人员不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B未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工作组的;C未拟定临床用血计划或者一年内未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的;D未建立相关制度的;E将经济收入作为对输血科或者血库工作的考核指标的;F使用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应血液的;G违反应急用血采血规定的;H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I其他。
填表人:填表日期:联系电话:审核人:单位负责人:
附表5
2014年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相关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公章):填表人:
注:发生监督员被追究责任的,请及时报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