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局长在清产核资工作会议上地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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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现场会上的讲话
(2012年3月3日)
根据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就做好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是关系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是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工作,也是“创先争优”破解难题的重要实践。

近年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注重预防、注重治本、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完善管理模式,加强制度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目前全市139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实行了农村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代管资金已达3亿多元。

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推行了农村集体资金的“双印鉴”监管,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工作机制。

全市95%的乡镇实现了农村财务电算化,农村财务公开率达到了95%以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更文案大全
加规范、更加严格、更加透明,进一步加强了村级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支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加大,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规模不断扩大,部分资源开发、流转速度明显加快,“三资”管理将成为农村社会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

从我市情况看,目前存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平衡,有的地方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有的地方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村级事务管理混乱;有的地方民主监督管理不到位,少数地方民主理财流于形式;农村财务公开不及时,甚至出现了极个别村集体资金被贪污、挪用、侵占、挥霍,集体资产和资源被低价承包、租赁、出让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直接利益。

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统筹城乡发展和推进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夯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客观需要,是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教育引导村干部依法治村、按章办事,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突出重点,严格程序,扎实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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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群众关注度高,工作难度大,市里已制定下发了《德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落实任务,明确目标。

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使用效益等情况,明晰资产权属,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

任务目标是,通过开展清产核资,全面摸清村集体所有“三资”状况,达到账款、账物、账账相符;通过界定权属,理顺产权关系,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三资”管理台账,把应归农村集体所有的“三资”全部纳入账内管理;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行和完善委托代理服务体制,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动态化管理长效机制。

(二)规范程序,摸清家底。

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要本着“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的组织实施。

已经开展清产核资的地方,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没有开展工作的地方,要学习借鉴兄弟县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扎实有序推进。

根据省里的部署安排,这次清产核资工作,从2012年2月开始,到2012年文案大全
10月31日前结束,共分五个阶段:一是组织发动阶段。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村、组)要按照规定,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清产核资工作小组。

各级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清产核资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政策。

要加大培训力度,使参加清产核资的人员了解政策,明确方法,掌握程序,把握重点,确保这次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全面清查阶段。

要逐项清理村集体“三资”数额、权属及管理情况,做到准确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清查结束后,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向群众公布清查结果,并在财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取得群众认可。

三是资产资源登记阶段。

在明确农村集体资产权属的基础上,按照“全面登记、科学分类、及时入账”的要求,各乡镇经管站要分类设立各社区(村、组)“三资”管理台账,做到家底清楚、台账健全、手续完备、产权明晰。

四是完善制度阶段。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各级要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制度,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防止资产流失和资源浪费,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开发利用。

五是总结验收阶段。

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对辖区内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市里将组织专门人文案大全
员,对各县(市、区)清产核资工作进行抽查。

(三)公开透明,严肃纪律。

这次清产核资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根据工作进展,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及时向群众公开工作情况,广泛征求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群众对清查结果有异议的,要及时组织复查复核,直至群众认可。

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或裁定,确保清查工作全面彻底、准确无误、不留死角。

在清产核资工作检查验收过程中,市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将对清产核资及“三资”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清产核资工作不彻底、群众意见较大及“三资”管理工作问题突出的,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确保清产核资工作取得实效
(一)搞好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清产核资工作不单纯是一项农村经济工作,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抓好县、乡、村具体从事这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切实掌握清产核资的目标任务、范围程序、方式方法。

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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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措施到位。

按照省里要求,今年10月底前要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一定要有紧迫感。

会后,要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迅速启动清产核资的准备工作,为顺利推进清产核资工作打好基础。

要科学制定预案,及时解决和化解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坚决防止由于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使整个清产核资工作出现断档、脱节现象。

(三)加强经管队伍建设,夯实经管工作基础。

经管部门不但承担着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而且还担负着落实农村政策、维护农村稳定的重任,队伍建设至关重要。

各级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结合马上开展的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活动,落实编制、职能、人员、经费,加快建设系统健全、责权统一、运转顺畅、充满活力的经管工作新体制。

要学习借鉴乐陵市经验,以乡镇经管站为依托,建立农村财务会计代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中心“五位一体”的经管工作新模式,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能力强的经管队伍。

(四)创新管理方式,确保管理机制到位。

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础工作,各县市区要以这次清产核资文案大全
为切入点,不断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式,完善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建设。

乡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要逐步过渡为“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业务范围要从单一的资金管理向资金资产资源全方位管理转变,切实把农村集体资产管好、用好,发挥更好效益。

另外,借这次机会,我再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土地流转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强化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力打造现代农业发展区域高地的重要时期。

去年10月9日,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就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各级各部门要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一要扎实开展“十百千”示范社创建活动。

按照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产品品牌化“五化”要求,在全市开展合作社示范社市、县、乡三级联创活动,到“十二•五”末,每个乡镇重点培育10家示范社,每个县市区重点培育100家示范社,市里择优培育1000家示范社,努力打造一批块头大、市场竞争力强、特色鲜明,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知名度、信誉度的专业合作社。

二要大力实施规范化建设。

各级农业(经管)部门作为农民专业合作文案大全
社的主管部门,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工作,重点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规范的章程,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健康发展。

三要积极推进农超对接。

大力促进合作社与城市超市、高校食堂、大型连锁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产销衔接,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问题。

四要大力实施人才培训工程。

各级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会计人员和农村能人的培训,着重提升合作社的组织管理、创业经营、市场谈判、产品营销、风险控制、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五要优化发展环境。

各级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和发展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二)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强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各级要以“两区同建”为抓手,强力推进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力争年内新增土地流转面积50万亩以上,新建1000亩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300个以上,努力打造一批规模大、档次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园区。

一要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土地流转的重大意义,统一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思想,形成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共识和文案大全
内在动力。

二要加快换发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进度。

各县市区要组织精干力量,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对农户土地承包情况进行重新调查摸底,全面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

年底前,全市力争换发补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80%以上。

三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制。

各乡镇要依托乡镇经管站,建立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各县市区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四要建立健全土地纠纷调处机制。

各县市区要全部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建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中心,尽快建立健全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

五是创新土地流转新模式。

各级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土地流转。

要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两区同建”,大力引导和支持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参与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

(三)强化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确保农村和谐稳定。

近日,我市个别地方发生了违规征收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现象,引起群众大量上访。

在这里,我再次重申,各级在启动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文案大全
四点:一要严格使用范围。

中央、省、市早已下发文件,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做出明确规定,主要包括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村内街道和生产道路修建养护、植树造林、人畜用水设施维护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其它集体生产生活公益事业项目。

干渠、支渠及其他大中型水利设施建设、乡到村及以上的道路修建、校舍建设维护、民兵训练、五保户供养等应由财政支出或补助的项目以及乡村企业亏损、乡村偿还债务等所需的费用和劳务不得列入筹资筹劳的范围。

各级必须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禁超范围向农民筹资筹劳。

二要严格征收程序。

中央、省、市明确规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议论通过,由乡镇政府批准并报县减负部门审批。

目前我市个别地方不按政策办事,不向群众广泛宣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不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最后引起群众上访,影响了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和谐稳定发展的大局。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必须经减负部门审批,市减负部门备案。

各级决不能不按程序擅自启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三要严格征收标准。

中央、省、市明确规定,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必须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非劳动力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劳动力每人每年不超过10个工日。

决不能超范围、超标准征收,决不能强行以资代劳。

目前启动文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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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的单位,要立即停下来,严格按照政策,彻底整改。

一是向群众广泛宣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让群众明白征收程序、范围和标准;二是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没有受益的村必须全部清退;三是按人或按地征收的,要调整征收方案,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四是未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要规范程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五是未经审批的,要严格审批程序,必须经县级减负部门审批,并报市减负办备案。

六是整改方案经市减负办审查同意后方可启动“一事一议”。

5天后,我们和市纪检委联合,对启动“一事一议”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整改不到位的,我们将严肃处理。

四要严格报批制度。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今后,各县市区如需启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必须经市减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否则,视为违规收费。

各县市区一定要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把好事办好,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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