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委外维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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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委外维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公司设备委外修理的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公设备委外维修程序,合理控制费用支出,降低设备维修成本,确保设备委外修理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职责
(一)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委外维修的申请和参与验收。

(二)技术信息部负责委外维修的计划制定和审批工作。

(三)技术信息部负责对委外维修单位进行资质认定工作。

(四)技术信息部负责签订合同审批表和维修合同。

(五)技术信息部负责组织委外维修的验收工作。

二、维修单位的确定
(一)公司技术部应按照要求对承修单位实行资质认证管理。

(二)公司技术信息部根据维修性质,对委外单位的资质能力、服务和管理水平进行评价,建立相关档案,确定合格的维修单位。

(三)预估价超过50万元(含100万元)的或需签定长期(不超过一年)设备委外维修承包协议的公司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用合格的承包单位;预估价在10~50万元之间的维修项目,应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择资质合格的承揽单位。

(四)对于特种设备的维修,要求承揽单位必须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维修等级资格证书,并按获得的等级从事相应负荷设备的维修。

三、设备委外修理报批程序
(一)当设备需要委外修理时,由箱队向公司技术信息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维修(加工)项目审批单》,技术信息部与箱队共同鉴定是否需要委外修理。

(二)公司内有能力修理的项目原则上不外修,确实存在困难需要委外修理的项目,由主管工程师报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主管工程师向具有维修资质的厂家进行询价。

(三)设备委外单次维修小于1万元由技术信息部经理审批。

(四)设备委外维修在1~10万元之间合同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对于设备委外维修超过10万元的合同,报总经理审批。

(五)对于年维修累计额超过1万元,并与公司有长期维修协作关系的单位年初签定“维修协议”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六)经审批同意后,由主管工程师填写《合同审批表》,与承修单位签定“维修合同”或“维修协议”并存档。

四、设备的维修与验收
(一)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技术信息部设备主管工程师组织箱队及承修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研究、制定设备维修方案。

(二)凡进入公司范围内进行维修的情况,还需与承修单位签定《机械维修、保养项目承发包安全、环保协议书》。

(三)在设备维修过程中,设备主管工程师应严格按设备维修方案对维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维修进度及维修质量;对于需解体维修的部件,解体后,设备主管工程师必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鉴定。

(四)承修单位应按照公司技术部要求测量解体和装配的数据,并填写解体和装配记录表,形成维修报告,报公司技术信息部存档。

(五)设备维修完成后,技术信息部设备主管工程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主管工程师在《维修(加工)项目验收单》上签属意见。

五、结算
(一)设备维修验收合格后,设备主管工程师根据公司相关财务制度,方可办理结账事宜。

(二)结账时,承修单位应开据发票,准备2份”设备维修明细”(1份财务留存,1份技术部留存)。

(三)主管工程师办理付款结算手续后,将“付款申请单存根”、“设备维修明细”和《维修(加工)项目验收单》交于部门主管设备委外修理统计人员进行登记存档。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属技术信息部。

设备维修(加工)项目审批单
申请单位:操作部申请日期:
此表1式2份,1分基层单位留存,1份技术部留存
设备维修(加工)项目审批单
申请单位:操作部
申请日期:
维修(加工)项目验收单
验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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