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工程部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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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工程部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工程部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房地产工程部所有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管理、规范作业、安全第一、质量为本、文明施工”的原则。
第四条房地产工程部项目管理委员会是项目管理的最高机构,负责制定项目管理规划和决策,统一指挥、协调、督导和检查项目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担任主任,工程部各职能部门经理担任委员。
第二章项目管理计划
第六条项目管理计划应根据项目的特点、目标和要求,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订,明确项目管理目标、任务和措施。
第七条项目管理计划应包括项目的整体概况、项目阶段划分、工期安排、工程量和质量标准、安全措施、费用预算等内容。
第八条项目管理计划应经项目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九条项目管理计划应及时调整,适应项目管理实际情况的变化。
第三章项目管理实施
第十条项目管理实施应按照项目管理计划的要求,明确各项工作任务、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并建立项目管理档案。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实施应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协调,提高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实施应加强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实施应加强与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协作配合,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四章项目管理评估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评估应定期进行,评估内容包括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经济等各方面。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评估应由独立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到项目管理委员会。
第十六条项目管理评估结果应作为项目管理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项目管理奖惩
第十七条对项目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并在公司内部宣传表扬。
第十八条对项目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房地产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本房地产工程部项目管理制度的全文内容,希望各位同仁遵守执行,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高效、优质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