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筑(2009)16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闽建筑[2012]9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程安全⽂明施⼯取费标准的通知》(闽建筑[2012]9号)关于调整⼯程安全⽂明施⼯取费标准的通知闽建筑[2012]9号浏览次数:5521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试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为适应我省建设⼯程安全⽂明施⼯需要,确保⼯程质量与施⼯安全,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产费⽤提取和使⽤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省建设⼯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测算了安装、市政、城市轨道交通⼯程的安全⽂明施⼯取费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现予发布。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安装⼯程的安全施⼯、⽂明施⼯、临时设施费,按分部分项⼯程费乘以相应费率计算,⼆、市政⼯程的安全施⼯、⽂明施⼯、临时设施费,不分⼯程类型,按分部分项⼯程费乘以市政⼯程的⽂明施⼯费内容不包括施⼯现场围墙(围挡)。
市政⼯程的施⼯现场围墙(围挡)项⽬在措施项⽬清单中单独列项,按所需数量套⽤我省现⾏市政⼯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及有关规定计算。
三、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程的安全施⼯、⽂明施⼯、临时设施费,不分⼯程类型,按分部四、建筑、园林绿化等其他⼯程的安全施⼯、⽂明施⼯、临时设施费仍按现⾏费率执⾏。
五、建设单位在编制⼯程概(预)算及招标⽂件时,应当将安全⽂明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并在施⼯合同中明确约定。
招标⽂件应当公布安全施⼯、⽂明施⼯、临时设施等费⽤的计价标准与⾦额,投标报价的安全施⼯、⽂明施⼯、临时设施等费⽤的⾦额不得低于相应项⽬公布⾦额。
六、各设区市建设⾏政主管部门在受理招标⽂件备案、办理施⼯许可时应当按有关规定和本标准审查安全⽂明施⼯费⽤落实情况。
七、本通知⾃2012年5⽉1⽇起执⾏。
2012年4⽉30⽇前(含2012年4⽉30⽇,下同)已发出招标⽂件的⼯程,安全⽂明施⼯费计取按原规定执⾏;2012年4⽉30⽇前已签订建设⼯程发承包合同的⼯程,安全⽂明施⼯费计取按合同约定执⾏。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四⽉⼆⼗五⽇。
【行业文件】[闽建科〔2018〕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为控制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使我省住宅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升我省城乡住宅设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规定》;若存在未执行《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6号
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正文:---------------------------------------------------------------------------------------------------------------------------------------------------- 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994年4月13日省人民政府令第16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实现公正、公平竞争,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1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均按本办法实行招标投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是指包括基础、土建、水电、消防及其他设备安装、装饰等全部工程的建筑安装活动。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大型建设项目和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招投标活动,审批咨询、监理等单位代理施工招标投标业务的资格。
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型建设项目和政府所在地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型建设项目和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应当经公证机关依法公证。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单位,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取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质证书》,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可以承担大、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作:承担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的单位,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承担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1人以上;(二)会计师和经济师各1人以上;(三)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5人以上;(四)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承担完成两个以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从事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经历;第八条承担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投资在3000至5000万元的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二)会计师和经济师各1人以上;(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承担完成两个以上中小型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从事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经历;第九条承担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投资在1000至3000万元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陈翔等291人注销人员名单xls - 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证书编号 闽建安A(2005)3000227 闽建安B(2008)8001620 闽建安B(2009)5009679 闽建安B(2004)5001871 闽建安C(2007)5003978 闽建安C(2007)2003695 闽建安A(2007)2001736 闽建安A(2007)2001737 闽建安C(2009)1009720 闽建安B(2004)5001118 闽建安B(2004)5004058 闽建安B(2005)5003144 闽建安B(2006)5006041 闽建安C(2009)8001441 闽建安B(2009)4002479 闽建安B(2008)7003238 闽建安C(2009)5006557 闽建安B(2004)8000284 闽建安B(2010)1013234 闽建安B(2007)1007633 闽建安B(2009)6004855 闽建安C(2010)3001757 闽建安B(2006)1007284 闽建安C(2009)5007272 闽建安C(2010)1010070 闽建安C(2009)5007680 闽建安B(2007)6003317 闽建安C(2009)5007437 闽建安B(2010)3001865 闽建安B(2008)5008989 闽建安B(2008)8001519 闽建安B(2008)2004606
20081010 20120715 20100120 20090430
张莉莉 苏红兵 方剑斌 吴 敏
王志荣 张依碧 林云伟 费锦翔 林国真 邹劲浪 肖辉土 曹元发 林秋勇 胡亦枝 丘源森 朱本清 刘建华 张建灶 陈丽芬 俞李忠 黄永光 江合平 陈东益 叶宝玉 林玉云 任树桂 虞业有 叶 0 20080530
姓名 林 飞
性别
企业名称
职务 安全生产副 经理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员 经理 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二级建造师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补) 二级临时建 造师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J T 13-118-2010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批准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闽建科〔2010〕2 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由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市 合道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 准》,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 DBJ/T13-118-2010,自 2010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施行中有什 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处。
本标准组织单位: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本标准主编单位: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合道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厦门市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
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所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赖卫中 彭军芝 卓晋勉 卢文英 洪友白 郑灵飞 李益勤 黄成根 冯林东
条文说明...................................................................................................................... 20
I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2 3 Basic rules...................................................................................................................3
福建省建设厅《容积率计算规则》
关于执行福建省建设厅《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房地产测绘单位:2009年2月10日,我局接到福建省建设厅印发的《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闽建规[2008]14号)。
根据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原有住宅容积率计算规则进行调整,并于2009年3月16日起实行新的《容积率计算规则》。
具体事项如下:一、适用范围:1、本容积率计算规则适用于我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非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2、2009年3月16日前,经我局审批,取得总平面规划审批的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方式按原有容积率计算规则执行;3、2009年3月16日后,容积率计算方式按本计算规则执行。
4、2009年2月10日前,已公开招拍挂项目,按原出让条件执行。
二、计算方式: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以下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的规定执行。
1、建筑底层架空作为通道、公共停车、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配套设施等公共用途的,架空层层高宜在2.8米至3.6米之间,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2、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
当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若层高不足2.2米的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
3、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当进深超过1.8米的各类阳台,均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4、地下室:①全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作为商场或其他营业性场所除外)。
②半地下室凡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0米以上的建筑部分应计入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不足1.0米的,不计入容积率。
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城市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2米作为室外地坪,之后再按上述规定核准。
5、小区内外联系的人行通道、消防通道,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公布福建省火电工程承包公司等50家建筑施工企业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公布福建省火电工程承包公司等50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的通知【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发文字号】闽建筑[2009]6号【发布部门】福建省建设厅【发布日期】2009.02.26【实施日期】2009.02.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公布福建省火电工程承包公司等50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的通知(闽建筑[2009]6号)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申报2008年度劳保取费类别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08〕31号),经设区市建设局初审和省造价管理总站复审,现将福建省火电工程承包公司等50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予以公布,有效期从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
请上述建筑施工企业与设区市造价管理站联系领取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卡。
附件:福建省火电工程承包公司等50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福建省建设厅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附件:福建省火电工程承包公司等50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卡号企业名称劳保取费类别卡号企业名称劳保取费类别100111209福建省火电工程承包公司丁类100236451福建倍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丁类100236897福建翔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丁类101536896福建佳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丁类102116894福建省榕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丁类102136895福州千颜万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丁类103626715福州绿艺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丁类103634751百景(福建)市政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丁类112926900福建上智安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丁类160226899福建金冠建设有限公司丁类1A0211895湖南省第三工程公司丁类1A0716830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丁类1A0916898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丁类卡号企业名称劳保取费类别卡号企业名称劳保取费类别。
【行业文件】[闽建科〔2018〕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为控制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使我省住宅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升我省城乡住宅设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规定》;若存在未执行《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问题解答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问题解答(二十三)(文号:闽建价〔2011〕2号发稿时间:2011-2-14阅读次数:659)1、沉井项目执行《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排水工程册(FJYD-405-2005)时,沉井制作、下沉的工程量应当如何计算?答:沉井项目执行《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排水工程册(FJYD-405-2005)时,沉井制作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沉井混凝土体积计算;沉井下沉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沉井下沉体积计算。
2、桥梁钢构项目执行《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桥梁工程册(FJYD-403-2005)时,钢构件制作的工程量应当如何计算?答:桥梁钢构项目执行《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桥梁工程册(FJYD-403-2005)时,钢构件制作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构件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也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按其最小外接矩形面积所对应的钢板质量计算。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问题解答(二十一)(文号:闽建价[2010]16号发稿时间:2010-9-27阅读次数:1661)1、市政工程预算中“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能否计算?如何计算?答:市政工程预算中“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按工程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计算方式。
2、编制招投标控制价时,多余土石方外运按实地勘察运距还是按暂定运距、结算时再按实签证?答: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多余土石方外运运距应实地勘察确定。
编制投标报价时的运距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3、10mm以内直径三级钢筋如何套用定额?答:10mm以内直径三级钢筋可双方协商确定补充定额。
4、矿物绝缘电缆安装如何套用现行安装工程定额?答:安装工程中的矿物绝缘电缆敷设套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晴》(2002版)的铜芯电力电缆敷设相应定额,人工乘以2.0系数,机械乘以1.5系数,矿物绝缘电缆的损耗率为2%;计算电缆工程量时,因电缆敷设驰度、波形弯度、交叉原因增加的附加长度,按电缆全长的3.5%计算。
闽建【2014】16号文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保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变更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福建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修改。
严禁建设单位以施工单位施工工艺改变、材料设备采购困难等为由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第五条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向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经本单位盖章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材料,并提出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涉及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使用功能、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服务配套设施、住宅套- 1 -数、车位(库)数量等主要指标的,应同时提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否则勘察设计单位不予变更。
第六条除原勘察设计单位解体、超出原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等原因外,勘察设计变更应由原勘察设计单位负责。
第七条勘察设计变更分为重大变更和一般变更,涉及以下内容的更改属重大变更:(一)岩土工程勘察1、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评价结论涉及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或主要岩土性质指标,主要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建议值变更;2、场地水文地质条件评价结论涉及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水文地质参数或地下水作用,包括力学作用和物理化学作用变更;3、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结论涉及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设计地震分组、抗震地段划分、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场地特征周期、场地类别划分或液化判别变更;4、对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或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结论变更;5、施工中发现土层与勘察文件明显不符或因施工造成不良地质现象影响场地稳定性,应当进行补充勘察;- 2 -6、由于设计文件在建筑规模、平面形状和尺寸、结构的抗震等级、结构体系、荷载取值、基础形式等方面发生变更,造成原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进行补充勘察或重新勘察。
[2009]18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
闽建筑[2009]18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文件号:闽建筑[2009]18号新闻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阅读数:19063 更新日期:2009-6-17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3号公告批准发布了新修订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新规范)。
为贯彻实施新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并商省财政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应当明确主要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不得有暂定品牌或暂定价格,不得有暂定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
二、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在编制招标工程预算造价(即招标控制价)时,材料价格应当根据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询价后确定。
三、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有关综合单价调整的条款,应当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闽财建[2007]157号文)的规定,即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个项目工程量变动幅度超过±30%并导致合同总价变动幅度超过±1%的,工程量增加部分或工程量减少后剩余部分可以重新协商确定综合单价。
四、总承包服务费按《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的规定执行;主要材料采用甲供方式的,总承包服务费按甲供材料金额的0.5-1%另行增加计算。
五、工程建设施工发包应当遵循风险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应当按新规范明确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风险承包幅度,钢材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其他主要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人工费按我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六、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可能发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调整包干范围,未约定的按新规范执行。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问题解答
(文号:闽建价〔2004〕7号发稿时间:2010—3-10阅读次数:226)1、《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中文明施工费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ﻫ答: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福建省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指南》等有关规定和施工现场组织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
主要内容有:施工现场四周围墙(围挡)及大门,出入口清洗设施,施工标牌、标志,施工场地硬化处理,排水设施,温暖季节施工的绿化布置,防粉尘、防噪音、防干扰措施,保安费,保健急救措施,卫生保洁等。
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建筑工程地下室和上部洞体工程非夜间施工的人工、机械降效及施工照明费应如何计算?答:不论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还是定额计价,建筑工程的地下室和上部洞体工程非夜间施工的人工、机械降效在相应项目单价中考虑,除模板项目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3外,其他项目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
08;非夜间施工的照明费列入措施项目费,地下室按建筑面积以3元/m2计算,上部洞体按自然层建筑面积以0。
5元/m2计算。
3、《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和《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1版)均规定单位工程的机械土石方工程量小于2000m3时,考虑机械利用率降低因素,定额乘以系数1.10,如遇大型、超大型机械土石方时,是否也应考虑机械利用率提高乘以相应系数?答:单位工程中的机械土石方工程量,大于15000m3时相应定额(包括挖、运、填,下同)乘以系数0。
9;大于50000 m3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8;大于300000 m3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
7.4、《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中桩基工程接桩定额的桩机台班消耗量是否为非工作台班?答:桩基工程接桩定额中的桩机台班消耗量为非工作台班,非工作台班单价按停滞台班单价计算.5、《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中回旋钻机钻孔灌注桩定额项目的桩机型号是如何取定的?答:回旋钻机钻孔灌注桩定额项目“回旋钻机孔径1500mm”按回旋钻机GPS-15取定,“回旋钻机孔径2000mm"按回旋钻机GPS—20取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的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05•【字号】闽政文[2009]160号•【施行日期】2009.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的意见(闽政文〔2009〕16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切实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有效治理建筑饰面石材行业(专指就地取材生产建筑用饰面石材的企业,不包括石材雕刻、墓碑石生产等企业)环境污染,促进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现提出如下整治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目标到2010年底,全省建筑饰面石材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做到废水“零排放”,废料和废渣等固体废物统一清运、集中规范处置并综合利用,矿山生态环境逐步恢复,水环境明显改善并符合生态功能区要求,建筑饰面石材行业初步实现规范、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重点(一)严格控制建筑饰面石材矿山开采1.禁止在沿江、沿溪一重山范围内开山采石。
要按照有序开采、持续利用的原则,编制实施采石规划,明确划定禁采区和限采区。
禁采区范围内现有矿山,以及所有无证、未达到最小开采规模的矿山(矿点),当地政府应立即取缔关闭、停止供电。
2.清理整顿期间停止审批新、扩建建筑饰面石材开采项目。
现有重点流域沿江一重山范围内建筑饰面石材矿山采矿权到期后不再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沿江一重山范围之外的现有建筑饰面石材矿点废弃前不再新批矿山开采项目,且不得突破现有矿山数量和开采规模。
3.建筑饰面石材矿山项目审批权限上收一级,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筑饰面石材矿山由省保局审批环评文件、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省国土资源厅核发采矿许可证。
(二)严格控制建筑饰面石材加工规模4.合理控制建筑饰面石材加工规模。
【行业文件】[闽建科〔2018〕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为控制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使我省住宅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升我省城乡住宅设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规定》;若存在未执行《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关于业主对工程项目检测的方式及费用处理
工程项目业主检(抽)测项目规定及常规做法第一部分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范要求一、工程建设质量检测的委托单位应为建设单位;文件依据:a、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第十二条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b、《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凡建设工程委托检测机构检测的项目,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委托,并签订委托检测合同。
”二、工程质量检测费用(除下述第三点情况以外)均由建设单位承担,其中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均为划分为两类:一类为包含在直接工程费(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内项目,另一类为不包含在直接工程费(清单单价)内项目;文件依据:a、省造价总站发布《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闽建筑[2004]8号)规定“材料费…包括…⑤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复检,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b、省造价总站发布《问题解答(二十)闽建价〔2008〕16号》中“3、…《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规定的材料检验试验费,是材料费的组成内容,未包括桩基动测与静载试验、玻璃幕墙三项性能检测、面砖拉拔试验、建筑节能检验,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c、省造价总站发布《问题解答(三十二)》闽建价[2014]43号中“2、…市政工程中采用灌注桩、水泥搅拌桩、CFG桩、粉喷桩等施工,如要求对桩的强度、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检测的,其检测费用未包括在相应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中,应根据工程实际另行计算。
”三、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抽检和重新检查隐蔽项目费用处理,重新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同时施工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相关返工、加固、更换、延期的费用和责任。
关于业主对工程项目检测的方式及费用处理
工程项目业主检(抽)测项目规定及常规做法第一部分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范要求一、工程建设质量检测的委托单位应为建设单位;文件依据:a、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第十二条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b、《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凡建设工程委托检测机构检测的项目,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委托,并签订委托检测合同。
”二、工程质量检测费用(除下述第三点情况以外)均由建设单位承担,其中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均为划分为两类:一类为包含在直接工程费(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内项目,另一类为不包含在直接工程费(清单单价)内项目;文件依据:a、省造价总站发布《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闽建筑[2004]8号)规定“材料费…包括…⑤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复检,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b、省造价总站发布《问题解答(二十)闽建价〔2008〕16号》中“3、…《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规定的材料检验试验费,是材料费的组成内容,未包括桩基动测与静载试验、玻璃幕墙三项性能检测、面砖拉拔试验、建筑节能检验,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c、省造价总站发布《问题解答(三十二)》闽建价[2014]43号中“2、…市政工程中采用灌注桩、水泥搅拌桩、CFG桩、粉喷桩等施工,如要求对桩的强度、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检测的,其检测费用未包括在相应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中,应根据工程实际另行计算。
”三、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抽检和重新检查隐蔽项目费用处理,重新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同时施工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相关返工、加固、更换、延期的费用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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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
标人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闽建筑(2009)1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省委关于《福建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闽委[2008]22号),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降低招投标社会成本,提高招投标效率,促进工程项目加快开工建设,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推进源头防腐,结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试行)》(闽建筑[2007]35号)实施情况,省厅商省发改委、财政厅制订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补充规定》,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建设厅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
中标人办法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规范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维护招投标人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项目加快开工建设,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省委关于《福建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闽委[2008]22号),结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试行)》(闽建筑[2007]35号)实施情况,补充规定如下: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没有特殊技术要求、规模在下列范围内的,采用本办法招标: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及以下;
(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不含设备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等依法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600万元及以下。
二、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按预算造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计算。
计算公式为:发包价=预算造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一)不可竞争项目包括: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甲供材料费和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计算;
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优质工程增加费,应按有关规定计算;
3、规费和税金,其费(税)率应按有关规定计算。
(二)可竞争项目是指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项目。
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综合单价=预算造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K)。
三、本规定中K取值范围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K值的具体取值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专家组根据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构成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度、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在下列取值范围内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建筑工程(含随主体发包的装修装饰、安装、室外总体等工程)5~10%;
2、市政工程6~12%;
3、其他工程5~12%。
上述K的取值范围不适用于灾后重建、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
四、招标人和工程预算造价编审单位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压低或者抬高预算造价。
工程预算造价的编制和审核单位及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和审核,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预算造价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管该项目的建设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经核实,预算总造价误差超过3%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造价超过经批准的同口径概算的,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办理概算调整手续后方可进行招标。
五、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天前,在该项目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相应的交易网上发布,并在其交易中心向投标人发放书面文件。
如果澄清、修改或补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六、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规定编制招标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若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对否决的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
七、本补充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闽建筑[2007]35号文与本补充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