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相关问题分析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相关问题分析
摘要: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都是为了保障航行安全、防止水域污染的重要手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侧重不同领域,但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船舶的安全航行保驾护航。

不断加强船舶检验和船舶安全检查研究力度,提升相关工作质量,有助于推动航运事业高速发展,切实保障船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关键词:船舶检验;船舶安全检查;优化措施
1 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的关联性
(1)目的相同。

无论是船检还是安检,其目的都是为保障船舶安全航行,推动船舶行业稳定发展,进而避免对周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

两者的基本目的相同。

(2)基本法律依据相同。

船检和安检都必须要在相关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开展,违规操作行为无效且违法。

此外,无论是船检机构还是海事管理机构,二者都是经授权依法开展船舶安全监督的执法机构,双方在获取相应权利的依据方面一致。

(3)船检与安检均制定了资格准入和等级制度。

现阶段船舶检验机构资质包括了A,B,C,D四类,不同资质检验机构的权限有所差异;船舶检验人员经过专业考核,取得相应的验船师资格。

船舶安全检查员同样执行等级制,需在资格审查后经过相应考试才能获得安全检查资格,包括了特级、A级、B级以及C级,不同级别的安全检查员权限存在差异。

(4)两者互相补充。

船检和安检是保障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手段,在作用上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在二者共同努力下有效保障船舶质量安全。

无论是何种类型的船舶检验,都需要由船主提出申请,检验内容也仅限于船舶设备状态。

因此船舶检验往往是静态的、被动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仅开展船舶检验势必无法满足船舶航行的安全需求。

船舶安全检查是由海事管理机构发起的,是对船舶、船员实际状态的有效检查,检查范围也更为广泛,不仅涉及船体、设备等,还包括船员及安全体系等方面,是对船舶进行全面检查,使船体状态、船员素质及安全管理体系可以更好地满足船舶运行需求。

因此船舶安全检查是动态的、主动的检查,被认为是船舶检验的延续和拓展。

2 船舶检验现状分析
我国的船舶检验机构共有1400余家,在世界多国都设有分支机构且数量高
达上百个。

此外还有数10个外船舶检验机构已经在我国设置了分支机构,目前
在岗船舶检验人员已经达到10000余人。

但是对船舶检验工作来说,在数量方面
依旧存在较大的人才缺口。

目前,我国船检人员数量不足,能力有待提升,且当
前用于船检的设备存在滞后性。

先进设备价格高昂,检验人员需要在设备较落后
的情况下依照工作经验展开检验分析,在分析过程中极易出现误判状况。

因此检
验单位应该针对船舶检验工作的现有情况,及时制定优化措施,尽快引进先进的
检测设备以及检验技术,不断提高对检验人员的培训力度,从而全面提高船检质量,进一步提升船检效果。

3 优化船舶检验及安全检查工作的方式
3.1 加强人员交流
船检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检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在获得国家注册验船师资格
证书以后,还需符合国家船检人员知识要求、行业规定方可正式上岗。

与此同时,船舶经营人、船舶所有人也需要对船舶运行状态及细节方面具有一定的了解。


此加强船检人员和船舶经营人、船舶所有人的交流沟通变得非常重要。

当船舶出
现安全问题时,船检人员需要结合自身多年工作经验,为船舶经营人、船舶所有
人提供有效建议,保证船舶安全问题可以获得及时解决。

在交流沟通时,可以从
船舶的现存问题入手,针对船舶常见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妥善处理该问题
以后,方可开展下一项船舶检查。

除此以外,安全检查人员也需要不断精进自身
检查能力,总结自身在实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船检人员的辅助支持下,不断
提升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精细化发展水平。

3.2 强化工作对接
船舶开航检查前,海事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及时通知给船检机构,由船
舶安全检查员以及验船师一起完成检验工作,从而有效减少重复性的工作。

这样
不仅节约了船舶安全检查所消耗的各类资源,同样也能够提升安检工作效果及质量。

从实际情况来看,在船舶安全检查过程中,部分检查项目在检查方式以及资
源利用方面依然存在着一定的欠缺,为船检及安检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验船师
在接收到申请后,才能够进行船舶检验,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难以实现及时地跟
踪验证,工作效率大打折扣。

从这方面看,验船师应当充分利用安检人员登船检
查的机会,进行信息数据的共享,为安检人员的工作提供帮助,能够有针对性地
选择船舶,并对验船师的检验结果进行验证,有效提升船检工作的合理性,提升
安检工作质量水平。

3.3 共享信息资源
现如今,我国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
能够使船舶检验信息实现信息共享目标。

我国各个地区的船检系统和相关海事部
门可以共享船舶信息,初步实现了数据共享目标。

基于此在船舶产生安全问题时,检验人员即可以结合共享获得的数据对船舶整体情况展开全面分析,避免过度排
查造成时间的浪费。

对于船舶运输安全来说,船舶的信息共享,不但能够在船舶
出现风险时发挥出应有优势,而且可以在日常管理中起到不错的效果。

当前我国
在船舶方面通过实施信息化技术,使船舶行业获得长足发展。

在船舶信息实现共
享目标以后,中国船检部门以及安全检查部门可以与通过实践积累的数据信息展
开数据对比,有效提升了船舶检验效率、安全检查效率。

信息共享虽然能够带来
便利,但是也会产生一些信息安全问题,因此相关工作人员需要重点加强对船舶
检验信息、安全检查信息的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船舶信息的安全性。

3.4 实现培训配合
验船师和船舶安全检查员作为船舶检验及安全检查的主体,从性质上来看,
无论是安检还是船检,都可以看作是一种履约措施,在培训内容及目的方面存在
着很大的相似性,因此由海事管理机构主导,开展关于资源共享及合理利用的培
训意义重大。

(1)海事主管部门在设计培训内容时,如存在内容相近或相似,
应在保证培训效果的前提下减少培训次数,提升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
此降低培训所消耗的人力、物力成本,使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降低费用支出。

(2)尽管验船师和船舶安全检查员在技能需求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二者
在工作依据和目的方面相同,开展培训不仅能够有效加强二者交流,更加了解对
方的工作方式和内容,便于开展协同配合,提升工作效率;还可以取长补短,加
深对于新政策、新要求的深度理解,消除意见分歧。

通过统一标准对船舶开展相应的检查或检验,充分发挥船检与安检工作价值,对于提升船舶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船舶检验和船舶安全检查虽然在检查主体、检查范围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二者最终目的相同,并且在形式上互补,技术上实现了互相促进,有效地保障了船舶航行安全,推动了航运事业的发展。

通过培训对接提升相关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搭建良好的沟通平台实现信息对接,能够有效提升船检与安检对接工作质量,保障船舶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推动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先元.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相关问题分析[J].船舶物资与市
场,2023,31(03):105-107.DOI:10.19727/ki.cbwzysc.2023.03.033.
[2]邓志壮.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相关问题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
用,2017,No.209(25):123-124.
[3]李盛余.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相关问题探讨[J].科技资
讯,2016,14(18):88-89.DOI:10.16661/ki.1672-3791.2016.18.08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