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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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现就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应进必进原则。

坚持“中心之外无审批”的理念,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全进”的要求,将行政许可、依申请提供的公共服务、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具有审批服务属性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和镇街群众服务中心,部门(单位)内不再审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二)集中办理原则。

将部门(单位)政务服务职能集中到许可服务科,许可服务科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

整合各项政务服务职能,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请材料,推进“全流程”、“全链条”审批,加强网上审批,实行“一个窗口”
对外,实现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和联合勘验、联合办理、集中办理,提高集成服务水平。

(三)授权到位原则。

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设立窗口首席代表,部门(单位)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

对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和听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在窗口直接办结。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面向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业户、城乡居民提供政务服务的县直部门(单位)和驻鱼部门(单位),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工作目标。

按照“精简、统一、便民、高效”原则,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即: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向许可服务科集中、许可服务科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进驻事项向电子政务服务平台集中,事项进驻到位、人员派驻到位、对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努力实现政务服务部门(单位)进驻率、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政务服务授权率“三个百分之百”的目标。

创新和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模式,提升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水平,
确保政务服务办理成本最低、程序最简、效率最高,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良的政务环境。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整合政务服务职能、规范机构设置。

政务服务项目多、业务量大的部门(单位),可单独设置许可服务科;部门(单位)政务服务职能分布在两个及以上科室的,把政务服务职能、事项、人员向许可服务科集中,由许可服务科集中受理、统一协调本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部门(单位)事项少或审批频次低的,将政务服务事项明确到某一业务科室,加挂许可服务科牌子。

具体科室设置意见由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按程序报县编办办理。

各部门(单位)要调整领导分工,将政务服务工作归口一名领导分管负责,形成一个科室审批、一位领导协调、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的审批机制,努力实现审批环节简约化、审批手续便捷化、审批过程快速化。

(二)推进政务服务业务进驻。

按照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和“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推进部门(单位)政务服务职能、事项、人员进驻县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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