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代表履职水平的几点思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提升代表履职水平的几点思考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各级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表,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因此,提高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水平、发挥好其作用对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代表履职存在的几个问题
人大代表不仅仅是政治荣誉,更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职务,承担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大职责。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1.部分代表的履职意识淡薄。
当选人大代表除有荣誉感外,还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不少代表忽略了后者,不少代表把代表活动当作任务,缺乏责任意识。
不积极主动联系选民,不及时反映民情民意,不主动为民办实事。
2.部分代表履行职责“底气”不足。
尤其是来自一线的代表认为自己“人微言轻”,把决策大事推给领导干部,不主动发言,甘当“哑巴代表”。
3.部分代表大局观念不强。
绝大多数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是很热心的,但由于工作、生活范围的局限,往往把代表的职责理解为就是这一层面的工作。
对事关本区域的重大问题掌握不多,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了解不深不透,不知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参与行使权力应该顾全局、
抓重点、议大事,他们的建议、批评、意见,往往局限于本单位、本行业、本村(社区)的具体的、细微的利益上,甚至带有个人的“私事”色彩和情绪。
4.部分代表履职缺乏活力。
代表与代表之间缺乏活动后的沟通交流,虽然各级人大建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阵地,经常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但活动之外的时间,代表们在各自的现实生活中,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扮演着个体的角色,联系甚少。
此外,少数连任代表所提的议案建议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解决。
人大代表在平时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没有得到及时落实办理,产生消极情绪,认为政府部门对代表的意见不重视,认为不让代表提意见,甚至觉得未落实、解决,提了意见也没有用。
于是,就有“人大代表活动有空就参加,没空就忙自己的事”的想法。
5.部分代表对履职的认识存在偏差。
有的人大代表参加人代会是“奉命行事”,对参加会议“不感兴趣”;有的人大代表对各级人大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被动应付;有的人大代表讨论发言是人云亦云;会议表决是环顾左右见机行事,没有主见。
平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联系走访选民少之又少,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不主动。
二、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水平的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应转变思路,创新方法,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发挥代表履职为民的主体作用。
一是创新工作方法。
会议期间要引导代表踊跃参政议政。
闭会期间各级人大要采取具体措施促使代表履职,同时,政府部门要在落实代表意见、建议上下功夫;要高度重视代表的意见、建议,要广泛征询意见,多与代表联系沟通,寻求解决的最好途径,让代表满意,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二是增强代表履职意识。
人大代表大多数来自基层,知识面不宽,政策法规了解不全,要使他们真正地成为选民的代言人、群众的带头人,必须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各级人大要组织代表尤其是新任代表培训学习《宪法》、《代表法》、《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让代表真正懂得如何履职。
通过组织经验交流、执法检查、业务学习等方式,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履职意识。
三是建立代表履职考核机制。
建立代表管理制度,严明组织纪律,对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经常不参加代表活动的代表要给予警告,并对其进行约谈。
建立代表任期考核制度,记录代表任期的履职情况和所发挥的作用,增强代表履职意识。
进一步规范代表述职制度,开展选民评议代表活动,让代表的履职情况置于选民的监督之下,拉近代表与选民的距离,增强代表的紧迫感、危机感。
四是创建激励机制。
建立代表执行职务情况通报制度,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对每位代表参加会议、视察、调查、评议活
动,领衔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情况进行登记,并定期向代表通报。
建立代表表彰奖励制度,对履职较好的代表予以表彰奖励,促使其他代表增强履职的责任感,从而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极少数履职不积极的代表进行约谈。
同时,加大人大代表先进事迹宣传力度,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是强化代表履职保障。
各级人大要积极为代表提供知政知情保障、时间保障、物质保障、服务保障。
特别是在畅通代表知政知情渠道方面,各级人大要向代表寄送有关文件资料,及时向代表通报本级政府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在物质保障方面,代表参加人大组织安排的代表活动,协调其所在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按正常的出勤对待,组织无固定收入代表履职时应给予适当补贴;各级人大认真落实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确保专款专用,保障代表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