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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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档案保管制度
(一)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均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档案室在接收档案时必须认真检查验收并履行交接手续。
(二)存放档案设置必需的档案专用库房和箱柜并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目,便于查找。
(三)库内配备温湿度计,坚持库内温湿度测量与记录,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
(四)做到库内不办公、无杂物堆放、经常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和“八防”措施,每年核对案卷数一次,做到数字准确、案卷与目录相符,对破损和变质档案要及时修复和复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认真做好记录。
(六)建立全宗卷,以积累存贮本单位档案的立卷情况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销毁清册、交接凭证、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七)库房钥匙由综合档案室档案员保管,非档案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进出应随手关门。
(八)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对所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和监交人都必须签名。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不得随意谈论保密档案材料的情况及内容,非档案人员不准私自开箱或者翻阅档案材料。
(二)利用者只能查阅与本单位或与本人工作有关的内容,其他档案内容不得随意翻阅摘抄。
(三)查阅复制有关____档案材料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借阅档案资料必须进行登记,收回时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库。
(五)不准将所借档案随便转借他人,不准将档案带到家里或公共场所。
(六)档案室箱柜要加锁,要随手关门、关灯。
(七)销毁期满档案需要经档案鉴定小组鉴定,报领导批准,登记造册,报有关部门备案,严把废纸出售关。
档案利用制度
(一)凡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均可查阅本单位形成的档案资料,如需要借阅,应经分管领导批准,一周内归还。
(二)外单位需要查阅本单位档案资料时,需出示介绍信,说明查阅目的,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一般不予外借。
(三)查阅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画图、划线、折叠、涂改、撕页、拆卷等。
借阅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遗失。
如有损坏、遗失,要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四)查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查档者应将利用目的、取得的效益及时反馈给综合档案室。
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各项制度。
(二)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做好各类档案分类编号和上架排列工作,编制各种档案目录,建立各种台帐,认真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三)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编写全宗介绍、____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集、文件汇集、专题介绍等。
积极主动提供利用,为各项工作服务。
(四)负责对本单位各部门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并对各部门立卷归档进行监督与指导。
(五)根据档案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严格遵守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七)负责对本单位到期档案的鉴定工作,按规定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
(八)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档案。
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统计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统计工作要求,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做好档案统计工作,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二)建立各种统计台帐,及时做好档案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等方面的登记,做到家底清楚、帐物相符。
(三)以上述原始记录为依据,及时准确填写档案工作统计报表,报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四)档案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不虚报、晚报、拒报或伪造
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
为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准确,便于各项工作的查找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于归档范围。
(二)归档要求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符合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有机联系,便于查找利用;准确划分保管期限,分年度、分级别、分类别进行整理;文件排列系统有序,归档文件盖好归档章,准确填写归档章上的各项内容,填写归档文件目录、备考表;永久、长期保管的文件去除金属装订物;书写规范,具有耐久性;文件装订结实、整齐、美观。
(三)归档时间
每年的文件材料在办理完毕后,要求在第二年的第一季度末整理归档,编制文件目录,向本单位综合档案室移交。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建筑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便捷的使用,保证企业信息的连续性和系统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档案的管理范围
第二条建筑公司的档案包括各类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图形、语音、图像、数据等形式的经营、管理、生产和科研档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三条档案管理部门是建筑公司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整理、保管、利用、管理和保护档案资料的工作。
1. 负责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工作的有效实施。
2. 组织档案的收集、整理、登记、分类、编目、装订、整理、鉴定等工作。
3. 制订档案的借阅、调阅、移交、销毁等操作规程,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 组织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工作,建立和维护电子档案系统。
5. 开展档案资料的整理、翻阅、复制、借阅、调阅等服务工作。
6. 负责档案资料的检索工作,及时提供档案信息。
7. 开展档案的保密工作,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8. 定期组织档案的备份、复制和存储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可靠。
9. 开展档案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意识。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第五条建筑公司的各个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将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送交档案管理部门,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整理、编目、装订、归档等处理。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进行档案资料的审核、验收,并及时登记、编目等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档案整理制度,规定档案的归档标准和方法,确保档案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现行档案和非现行档案的管理区分,认真处理不再使用的档案。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定期清理和盘点工作,删减不必要的档案。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原件进行整理、保管和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对于敏感信息和商业秘密,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不对外泄露。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摘抄制度,并确保摘抄的忠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与开放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关的档案利用和开放规程,确保档案的便捷使用。
第十四条建筑公司的员工有权利在工作需要的范围内使用档案,但必须遵守相关的规定。
第十五条对于外部机构和人员的档案借阅申请,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办理手续。
第十六条对于档案的电子化和数字化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
第六章档案的保护与安全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档案保护和安全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对于档案的保存期限和销毁要求,档案管理部门应立即办理相应手续,确保档案的合法处理。
第十九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保管场所,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读性。
第二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组织档案的备份和复制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一条对于遭受灾害或损毁的档案,档案管理部门应立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恢复和复原。
第七章档案的移交与交接
第二十二条对于档案的移交和交接,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移交和接收工作。
第二十三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对移交和接收的档案进行审核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章档案的质量与效益
第二十四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服务质量评价和效益分析制度,监督和改进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创新档案服务工作,提高效率和质量。
第九章档案的培训与宣传
第二十六条档案管理部门应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
第二十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二十八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开展档案管理的宣传工作,向员工宣传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和好处。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对于本制度未能涉及的有关事项,应及时制定相应的规程和制度。
第三十条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公司领导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并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