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盔标准助力安全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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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 委员会于 2010 年 11 月 10 日发布,2011 年 5 月 1 日实施。标 准规定了摩托车乘员头盔的基本结构、种类和规格、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等内容,适用于摩托车乘员(包括 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
2、GB 24429-2009《运动头盔 自行车、滑板、轮滑运 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轻工标准与质量》2020 年第 3 期 11
特别报道

目前,我国头盔行业已有 GB 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 GB 24429-2009《运动头盔 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 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38305-2019《头部防护 救援头盔》 三项国家标准,以及 T/TXB 001-2019《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T/SEIA 003-2019《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 两项团体标准,中国文体用品行业团体标准《电动自行车乘员 头盔安全技术规范》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本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 会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发布,2020 年 7 月 1 日实施。标准 规定了救援头盔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标识、 制造商提供的信息等内容,适用于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 故、道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事故救援及相关活动中使用的 头部防护装备。
本标准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 委员会于 2009 年 9 月 30 日发布,2010 年 7 月 1 日实施。标 准规定了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术语和定义、规格、 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产品说明书等内容, 主要适用于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者佩戴的头盔。
3、GB/T 38305-2019《头部防护 救援头盔》
1、GB 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
5、T/SEIA 003-2019《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技术要求及 检测规范》
本规范由深圳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 发布,2019 年 12 月 15 日实施。规范规定了电动自行车乘员(包 括驾驶人员及乘坐人员)头盔的基本结构、规格尺寸、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等内容,适用于在国内正常城市道 路、乡村道路骑行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时,电动自行车 乘员佩戴的头盔。
电动自行车在发生事故时驾乘员头部极易受到伤害,佩戴 安全头盔是对电动自行车驾乘员最有效的防护措施。但值得注 意的是,驾驶过程中劣质头盔非但不能对头部起到保护作用, 还会因为碰撞引起部件碎裂,对驾驶人造成二次伤害。因此, 佩戴质量合格的头盔是保障安全的关键,下面,我们来梳理一 下我国在头盔行业的现行标准。
2020 年 4 月,公安部在全国开展 " 一盔一带 " 安全守护行 动。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 全带行为。
5 月 15 日,全国首部省级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江苏省电 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条例》规定, 生产、销售的安全头盔,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 安全要求。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落实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配备安全头盔。电动自 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
特别报道
头盔标准助力安全骑行
本刊编辑 宋莹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凭借经济性、便捷性的特点,在我国 发展迅速。据中国自行车协会统计,当前国内电动自行车社会 保有量已超过 2.5 亿辆。2019 年 4 月 15 日 GB 17761-2018《电 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实施后,行业由高速发展转向 高质量发展。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电动 自行车具有单人单车的特性,有利于出行过程中的个人防护, 成为许多市民出行的首选。
4、T/TXB 001-2019《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6、《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安全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于 2019 年 6 月开始组织制定《电 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安全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现已经形成征求 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 乘坐人佩戴的头盔,基于 GB 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 术规范》的限速要求,主要参考了 GB 24429-2009《运动头盔 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和 GB 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GB/T 10000-1988 《中国成年 人人体尺寸》、GB/T 2410-2008 《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的 测定》、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和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识》标准,规定了电动自 行车乘员头盔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和包装以 及产品说明书等内容,对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设置了结构、质 量、视野、试验区、佩戴装置稳定性能、佩戴装置强度性能、 吸收碰撞能量性能、护目镜透射比、护目镜机械强度性能和纺 织品安全性能等 10 项要求。其中“结构”技术指标,结合了 GB 24429-2009 和 GB 811-2010 两者对头盔和护目镜的结构要 求。“视野”技术指标,按照 GB 811-2010 的要求设定。“佩 戴装置稳定性能”、“佩戴装置强度性能”技术指标,等同 于 GB 24429-2009。“吸收碰撞能量性能” 技术指标,等同于 GB 24429-2009, 高于 GB 811-2010B 类头盔的要求,低于其 A 类头盔的要求。对护目镜参考了 GB 811-2010 设定其机械强度 要求。
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同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经浙江省第十三届 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条例》作出明确规定,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 企业应当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随车提供安全头盔,未按规定提 供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警告, 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 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未佩戴安全头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根据 GB 17761-2018 新国标中的定义,电动自行车是以车 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 / 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在使用说明书中 提示使用者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的内容,包括建议骑 行时佩戴头盔等。但是,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驾乘员缺乏应有 的交通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致使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 频发,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主要的交通事故涉案对象。据杭州交 警发布的数据,2019 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 总数的 37.6%。江苏省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伤亡事故,在事 故总量中占比超过一半;在伤亡事故当中,由于骑乘人员没有 佩戴安全头盔导致颅脑损伤造成的死亡占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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