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与贪官污吏 豪门富户的殊死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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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与贪官污吏豪门富户的殊死搏斗
作者:李亚平
来源:《领导文萃》2008年第13期
沈万三的故事,在我国民间广为流传,可以相当典型地看出朱元璋对这些豪门富户的态度。

此人名叫沈富,字仲荣,号称天下首富。

据说,帝国首都南京城的城墙、官府衙门、街道、桥梁有一半是该人捐资修建的。

这使皇帝朱元璋的心里很不舒服。

恰在此时,沈万三为了破财免灾,讨好朱元璋:便自说自话地提出申请,说是愿意再捐一大笔钱,供天子犒赏军队。

结果,这个马屁拍到了马蹄子上。

朱元璋大怒,曰:一介平民,却要犒赏天子的部队,必是污长犯上的乱民,其罪当诛。

后来,多亏那位马皇后讲情,认为人家送礼出钱,本是好意,不该杀头。

于是,皇帝终于开恩,免其死罪,将他全家迁徙充军到了云南。

此后,朱元璋还曾数次取天下富户填充到帝国首都南京。

这种强制迁徙与性质有所不同的移民政策,一直持续到永乐年间,据说涉及人口,累计达到了至少百万人以上的规模。

与此同时,帝国实行了一项“粮长”制度。

规定每一万石税粮为一个纳税区,由当地最富户担任粮长,负责税粮的催征输解。

这是实行“许拿下乡官吏”之政策,割断了政府官员们假借税粮鱼肉百姓后的一个替代性方案。

朱元璋为此项发明相当得意,说这是“以良民治良民”的高招,并且给予这些粮长们应该算是很不错的优惠待遇,直至从中直接选拔帝国官员,甚至高级官员。

谁知,一些有财有势的粮长们并不以此为满足,他们希望更快捷迅速地得到更大的财与势。

他们想出的主意相当富有中国特色,比如,将自己及其亲友们应当缴纳的税粮,分摊到纳税区的众人头上;比如,除了该缴纳的正粮之外,再加上各种附加费,这些附加费的名目可以达到十八种之多,通常是正粮的数倍以上;比如,将收缴上来的税粮当作高利贷放出去,再对上申请延期交纳,等等。

朱元璋对此类人物一般采取的措施就是杀之,并抄其家。

在他的《大诰三编》中,我们可以读到他一次杀头抄家160个粮长的记录。

在朱元璋当政的三十一年中,曾经至少发起过六次大规模整肃帝国官吏与豪门富户的运动。

有学者认为,在这些大清洗中,大约有10万到15万帝国官吏与豪门富户被杀死。

因此,有国内外学者将其称之为“有计划的屠杀”。

这些屠杀的情形不尽相同。

其动机与目标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的目标针对着贪官污吏,如洪武四年的甄别天下官吏,洪武十五年的“空印案”,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洪武十九年的“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大约可以归入这一类。

朱元璋习惯上将此类获罪者称之为“不肖无福之徒”。

另一类则主要针对可能威胁他的皇位,或者可能威胁到他的继承人皇位的那些开国功臣们。

这一类基本上属于政治谋杀。

包括从洪武十三年一直绵延到洪武二十六年的“胡蓝党案”和洪武二十三年的“罪妄言者”。

朱元璋将此类人称之为“奸党”。

在针对第一类目标的战场上,朱元璋的胜利短暂而暧昧。

在打击这些所谓“不肖无福之徒”时,朱元璋显得随心所欲,但却有一个相当引人注目的特点,就是尽可能地扩大打击面,最好将那些豪门富户们牵扯进来,同时,不惜采用最为严酷的手段。

“空印案”,几乎是当时人人皆知的冤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即公元1382年。

其缘起,用今天的语言描述相当简单,大意可以表述为:户部,即帝国最高财政机关,在每年审核各地例行财政报表时,要求严格,精确到了小数点以后的多少位数字,稍有不合,立即作废重报。

于是,各地进京申报报表的财务人员为了少跑冤枉路,就在进京时,携带了盖好本地公章的空白报表,以便与中央机关核对过数字后,或者在遭受到刁难时,就地重填。

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是,当时没有电子邮件和特快专递等,最远的省份来回一趟需要几个月时间,且不算时间、精力、花费等等,个中情形,相当苦恼。

按理说,用这种报表是造不出有价证券来的,人们也很难靠这里的数字徇私舞弊。

因此,此种做法已经普遍应用,为各方所默认接受。

谁知,朱元璋偶然知道了这个情形后,认定自己发现了一个官员相互勾结、舞弊欺诈的泼天大案。

于是,这位缺少财务知识的皇帝立即发雷霆之怒,下令将全国各地、各级政府部门的正印官,即一把手全部处死,副手以下官员打一百棍,充军边疆。

“郭桓案”则号称是洪武朝最大的贪污案,发生在洪武十八年,即公元1385年。

这位郭桓时任户部侍郎,相当于今天的全国最高财政经济部门二把手。

据说,在这个官员勾结舞弊的大贪污案件中,被贪污了的财物总计可以折合精米2400多万石。

差不多相当于当时全国一年的税粮收入。

朱元璋要求对此案一追到底。

就是说,要从中央部门开始,一级级地追查出所有犯罪终端。

最后的结果是,所有中央六个部和全国各地、各级的大部分官员被牵连进去。

朱元璋自己说,此案“天下诸司尽皆赃罪,系狱者数万,尽皆拟罪”。

《明史》的《刑法志》记载:自六部左右侍郎,即从中央六部每个部两位副部长开始的以下官员全部处死,全国各地各级官员处死者数万人。

由于“寄赃遍天下”,所以,“百姓中产之家大抵皆破”。

就是说,朱元璋毕其功于一役,将天下的贪官污吏和豪门大户一网打尽了。

其中有多少冤魂怨鬼基本无从查考。

最后,为了化戾气为祥和,平息人们的怨恨与恐惧,朱元璋把办这个案子的专案负责人员也拿来杀了,并相当郑重其事地布告天下说:“我让他们除奸,谁知他们反而生奸,来扰害我民。

这种人哪里可以纵容?今后再有这样的坏蛋,将不在赦免之列!”
令人大惑不解的是,如此大面积打击之后,仅仅过了一年,即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就又有一百多人犯了贪赃害民之罪,闹得我们的洪武皇帝朱元璋也是一头雾水。

他连连感叹说:“唉,唉!杀的不是一两个人,大家都亲眼所见。

怎么前边的尸体还没有挪开,后人就脚跟着脚地开始为非作歹了呢?人们难道都不拿法律当回事儿吗,如此前赴后继地贪赃枉法?吁!可谓之难教者欤,难禁者欤!”意思是——真称得上是难教育、难禁止呀!
按照帝国法律的正式规定,对于刑事犯罪者包括一切贪官污吏的惩罚,只能使用五种刑法:
笞——鞭打,杖——棍打,徒——监禁,流——流放,死——处死。

朱元璋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大约是杀人杀得手滑兴起的缘故,他索性完全踢开了这些规定,把我国历史上那些极富创意的杀人手段大多搬了出来。

其中,为朱元璋最广泛推广使用的,则是剥皮实草。

就是把人皮剥下来,将里面塞满草,然后放置在官衙门的办公桌旁。

据说,当时,差不多在每一个地方的官衙门前,都有一个剥皮场和一个挑贪官人头的长竿,其核心理念是震慑那些心存贪渎之念的官吏。

以至于一百五十多年后,当这个帝国基本烂透了时,那位以青天之名著称于中国史册的海瑞,还大声疾呼,希望恢复祖宗创立的以剥皮实草为主的刑法。

从朱元璋亲自撰写的《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等著作中,罗列了凌迟、枭首示众——就是把头砍下来挂在高处示众、种诛——就是灭族、弃市——杀头等种种刑罚案件至少万例以上,其中许多都是成批处置的。

在手段应用上,朱元璋算是达到了千古罕见的极致。

他与帝国官吏阶层、豪门富户阶层的殊死搏斗,也真正达到了数千年来前无古人的程度。

对此,朱元璋并不满意。

他相当感慨,说:“我效法古人任用官吏,岂料,刚刚提拔起他们时,每一个人都忠诚且有原则,时间一长,一个个全都又奸又贪。

我只能严明法纪,予以惩处。

结果,能够善始善终的没有多少,家破人亡的很多。


由此,表明他对这场战争的结果相当困惑。

他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这帮家伙到底犯了什么毛病,怎么连怀里揣着的官印都还没捂热,就急急忙忙地去贪赃枉法?前任官的人皮就在他们眼前的桌子边上,怎么就偏得到了刑场上才知道后悔?(摘自《帝国政界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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